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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03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 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  董事会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6 届 17 次董事会于 2013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出通知。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
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于淑珉、周
厚健、肖建林、林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
议案尚须股东大会批准。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提前获悉本议案,同意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
的优势资源,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股东大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
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海信电器”)与海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2013 年度预计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今年预测   上年发生金 占同类业务
    类别               内容
                                    金额(万元) 额(万元) 比例(%)
                   电视及其相关
    销售
               光纤到户接入设备            34000      497840       19.70
  (加工)
                   原材料或产品
    采购         平板显示器件等         1167000
                                                      877409       41.72
  (加工)         原材料或产品
                     开发设计
  提供劳务           后勤服务               5200        6379         0.25
                     租赁服务
                     开发设计
                     后勤服务
  接受劳务                                              9617         0.46
                     售后服务
                     信息服务
                       存款               300000        117362         75.59
关联财务公
                 贷款等融资业务           250000        127547         51.02
    司
                     结售汇                31500          11294        21.99
    二、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
    企业名称: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6,170,000元
    住     所:青岛市东海西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厚健
    主要股东:青岛市国资委
    性     质: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委托营运;电视机、冰箱、冷柜、洗衣机、小家电、影
碟机、音响、广播电视设备、空调器、电子计算机、电话、通讯产品、网络产品、
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服务;技术开发,咨询;自营进
出口业务;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产权交易自营、经纪、信息服务;工业旅游;
相关业务培训;物业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25,593 万元,
净资产 498,494 万元;2012 年全年实现净利润 94,395 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一)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以及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经合理判断认为,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可以履行当期发生的货物、
服务及款项等义务。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协议
     (一) 协议方
     甲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二) 签署日期: 2013 年 1 月 1 日
     (三) 生效条件: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四) 有效期:3 年
     (五) 交易原则
    1、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有权就合作业务进行具体协商,确定对方是否成为
己方的相关业务合作商。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有权选择对方以外的任何第
三方作为在本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
    2、 本协议是双方就相关交易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双方可以按照协商确定的
交易原则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业务合同。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可以授权其子公
司具体履行本协议,并可以由双方子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
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四、 定价政策
     1. 买卖、加工及 OEM 等业务的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合理
的定价原则,经商业磋商确定。提供或接受服务的价格,是参考行业的定价水平,
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商业磋商确定。
     2. 进口业务的费率水平,主要是考虑融资成本,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经商业磋商确定。出口业务的定价,主要是参考出口目标市场的市价及行业 OEM
产品的定价水平,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商业磋商确定。
     3. 在关联方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贷款利率
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为据。
     4. 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五、 交易目的和影响
     1. 买卖、加工、OEM 等业务以及提供服务,可以满足公司生产需求,提高
公司的资源利用率,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和增加公司收入。考虑到关联方具备的
专业资源优势,利用其专业化的渠道与平台,可以降低公司重复投入的成本,提
升海信品牌的综合实力。
     2. 进口业务利用关联方海外采购渠道,可以降低海外融资成本。出口业务
利用关联方海外销售渠道,为公司国际市场拓展提供专业化的管理服务,可以降
低公司的海外运营成本和风险,有利于促进出口业务的稳定发展。
     3. 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及贴现等融资业务,利用财务公司融资成
本优势,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4. 该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
益。
     六、 报备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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