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天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百利天恒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0,47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06,072,569.72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4,397,430.28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6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832,201.65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990,470,000.00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 106,072,569.72 |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4,114,078.66 |
募集资金净额 | 884,397,430.28 |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5,005,064.09 |
减:抗体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时尚未支付的尾款 | 23,806,771.11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668,742,196.22 |
其中:募集资金实际支付金额 | 574,343,642.77 |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94,398,553.45 |
减:手续费支出 | 40,494.63 |
加:利息收入 | 6,029,296.9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结余募集资金 | 102,832,201.1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2,832,201.65 |
差异(注) | 0.49 |
注:差异系支付发行费用产生的尾差0.4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截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合称“《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余额 |
成都百利多特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8111001013200873044 | 活期 | 166,420.13 |
成都百利多特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兴业银行成都金沙支行 | 431050100100379844 | 活期 | 91,876.77 |
成都百利多特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兴业银行成都金沙支行 | 431050100100380090 | 活期 | 6,297,396.13 |
成都百利多特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信银行成都草堂支行 | 8111001012400901789 | 活期 | 55,294.68 |
成都百利多特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农商行三瓦窑支行 | 1000040007549857 | 活期 | 96,221,213.94 |
合计 | - | - | - | 102,832,201.65 |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利息收入,并已扣除手续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创新药研发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
至2024年8月15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创新药研发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1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百利天恒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88,439.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968.7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8,252.2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755.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5.87%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抗体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 | 否 | 31,375.00 | 16,748.99 | 16,748.99 | 0.00 | 16,748.99 | 0.00 | 100.00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 | 注2 | 110,852.55 | 62,257.15 | 62,257.15 | 27,968.77 | 52,505.90 | -9,751.25 | 84.3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不适用 | 9,500.51 | 9,500.51 | 0.00 | 9,500.51 | 0.00 | 100.00 | - | - | - | 否 |
合计注3 | - | 142,227.55 | 88,506.65 | 88,506.65 | 27,968.77 | 78,755.40 | -9,751.25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注2:2023年度,“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了变更,变更后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2023年度,“抗体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中的4,004.89万元用于“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新子项目,因此“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相应增加;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合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合计)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66.91万元;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沁 | 陈 溦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