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98 公司简称:青岛港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朱涛 | 其他公务安排 | 李燕 |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将2024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的45%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03,885.45万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约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按照公司总股本6,491,100,000股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41元(含税),其中,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中期股息人民币73,609.07万元(每10股现金红利人民币1.134元(含税))。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剩余股息人民币130,276.38万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7元(含税))将于2025年8月25日支付。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青岛港 | 601298.SH | 不适用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青岛港 | 06198.HK |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孙洪梅 | 杜金儒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 |
电话 | 0532-82982133 | 0532-82983087 |
传真 | 0532-82822878 | 0532-82822878 |
电子信箱 | shm@qdport.com | dujr.db@qdport.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持续成为世界经济的“稳定锚”和“动力源”(来源:新华社)。202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5%,其中,出口同比增长7.1%,进口同比下降2.3%(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
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金属矿石、煤炭、原油等各类货物的装卸及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等。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包括:
1、装卸及相关业务
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提供集装箱、油品、金属矿石、煤炭、粮食、钢材、机械设备等各类货物的码头装卸、堆存和相关服务。
2、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业务
公司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场站、仓储、运输、拖轮、理货等服务。
3、港口配套服务业务
公司港口配套服务业务主要提供港区供电、供油等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62,749,753,460 | 60,245,860,643 | 4.16 | 57,475,892,7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487,932,456 | 40,277,056,758 | 5.49 | 37,399,536,533 |
营业收入 | 18,940,998,482 | 18,173,127,837 | 4.23 | 19,262,764,9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34,897,470 | 4,923,321,689 | 6.33 | 4,528,240,3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76,948,500 | 4,792,718,910 | 5.93 | 4,335,173,2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52,776,459 | 6,151,397,645 | -16.23 | 6,233,011,2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5 | 12.70 | 减少0.05个百分点 | 12.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76 | 6.58 | 0.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76 | 6.58 | 0.70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430,060,683 | 4,637,313,753 | 4,910,661,460 | 4,962,962,5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6,828,018 | 1,324,942,403 | 1,289,648,974 | 1,303,478,0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92,728,859 | 1,297,715,271 | 1,294,207,127 | 1,192,297,2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1,065,676 | 1,155,628,788 | 1,404,883,679 | 2,031,198,31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93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0,362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 0 | 3,522,179,000 | 54.26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 | 840 | 1,098,764,770 | 16.93 | 0 | 未知 | / | 境外法人 |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 0 | 1,015,520,000 | 15.64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远海运(青岛)有限公司 | 0 | 96,000,000 | 1.48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 | 0 | 96,000,000 | 1.48 | 0 | 无 | / | 境内 |
司 | 非国有法人 | ||||||
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0 | 48,000,000 | 0.74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447,307 | 36,645,377 | 0.56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910,192 | 21,900,207 | 0.34 | 0 | 无 | / | 其他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21,090,456 | 21,090,456 | 0.32 | 0 | 无 | / | 其他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 18,568,591 | 18,568,591 | 0.29 | 0 | 无 | / | 其他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海中海码头、中远海运青岛、中海码头均受中远海运集团控制。除此之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41亿元,同比增长4.2%;发生营业成本122.27亿元,同比增长4.5%;实现毛利67.14亿元,同比增长3.7%;实现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16.57亿元,同比增长8.2%;实现利润总额70.68亿元,同比增长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5亿元,同比增长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77亿元,同比增长5.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