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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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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了监督职责,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建于1981年,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是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个人出资并承担有限责任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年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12人,注册会计师共5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185人。

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04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2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81亿元。上会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采矿业、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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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选聘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上述规定年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公司年度报告质量,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在2024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众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众华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众华所及上会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上会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上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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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选聘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根据《选聘办法》及公司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要求,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相关工作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审计费用报价、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参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和评分。根据比选情况,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选聘上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与上会所年审负责人和合伙人召开年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公司审计工作时间和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策略、2024年的重大交易和重大变化、2024年公司财务指标等事宜。上会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上会所关于公司审计总体情况、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意见情况及提请治理层关注事项等事宜的汇报,并围绕上述事项与上会所充分沟通,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 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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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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