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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发现门冬胰岛素无形资产技术于2023年6月30日已存在减值迹象,但2023年半年度报告时未能予以识别,导致出现会计差错。针对上述会计差错,公司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予以更正,该项缺陷的整改工作已完成。

(二)2023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裁等高管离职。

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函告,公司原总裁2019年至2022年期间在公司代理业务中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报告期内公司已针对原高管涉案的潜在风险因素采取多项措施,调整公司管理架构、修订和完善购销业务等关键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总部职能。”

二、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一)为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后续持续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了财务人员在准则应用方面的培训及考核,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公司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强化复核机制,并根据出现的问题完善了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二)2023年度,公司已针对内控体系建设及应对潜在风险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主动积极进行系列调整和改进,不断优化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控设计与执行,确保事前、事中内部控制的全覆盖,于2024年1月专门成立了内控管理部。围绕上一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制订出台了《合规基本制度》,加强对内控合规要求的内化与落实,对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管理、研发项目、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模块的内控管理手册进行了修订;日常运行中定期开展风险排查评估,重大经营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及法律论证,重大事项定期专题风险评估等专项检查;优化重大决策程序和机制,定期召开管理层联席会议,推进“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公开透明运行。同时强化内控合规意识的宣贯,尤其对全体管理干部加强合规责任教育。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持续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全力做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管理层责任、加强检查、考核效果,为可持续发展创造积极有利条件,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意见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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