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316 公司简称:洪都航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51,776,960.10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114,512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2,190,946.7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洪都航空 | 600316 |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邓峰 | 乔健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航空城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航空城 |
电话 | 0791-87669749 | 0791-87669749 |
传真 | 0791-87669999 | 0791-87669999 |
电子信箱 | hd600316@hongdu.com.cn | hd600316@hongdu.com.cn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一)行业趋势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飞行训练系统的核心是教练机,教练机产品根据飞行员在训练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任务,大致可分为初级教练机、中级/基础教练机、高级/同型教练机,公司分别对应的产品有CJ6初级教练机、K8基础教练机以及L15高级教练机。从世界范围来看,初级教练机市场集中度较高,美国、巴西、瑞士等国占据优势地位;而随着各国第三、四代先进飞机的逐步配备,对飞行员技能训练及飞行训练装备的要求正在不断提高,飞行员必须适应全天候、全地理环境和复杂的信息化环境,各国对高级教练机的需求从质量和数量上都将有较大的增长。作为国内教练机科研生产基地,公司是国内唯一同时具备初、中、高级教练机全谱系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公司生产的初级教练机是我国飞行员摇篮。CJ6初级教练机已经取得TC/PC证,按照市场需求,公司正在对其进行改型改良,增强其适应民用市场能力和竞争力,传承航空文化,延续经典传奇;K8基础教练机曾经占有全球同级别教练机70%市场份额,目前正在开展新基教研制,以适应国内外客户新时期训练体制的要求;L15新一代高级教练机在研制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并权衡了现代战争对飞行员技能训练的各种需求,实现了低成本复现先进战斗机的性能和系统功能,除具备高级教练功能之外,还可满足用户一机多用途的要求。公司以L15高级教练机为核心,将传统意义上的教练机业务内涵进行延伸,不断探索、构建三位一体的训练效能体系,由单一的教练机功能向综合训练系统拓展,由销售教练机向销售集成系统和服务保障发展,将为客户提供集飞行员训练、地勤人员培训、训练保障为一体的一揽子训练解决方案。
(二)竞争格局
公司当前主要面对的是国外对手的竞争和挑战。国际市场上,中、高级教练机的主要生产商包括俄罗斯联合航空制造集团公司、意大利阿莱尼亚马基公司和韩国航空工业公司(与美国联合设立),但教练机多作为这些大型航空整机制造企业的系列产品之一,所占比重较轻,且设计与制造分离,技术力量相对其主产品来说薄弱。而公司(及洪都公司)几十年专注教练机领域,独立研发制造了CJ6初级教练机、K8基础教练机以及L15高级教练机等多个型号系列的教练机,积累了丰富的研制生产经验,实现了设计与制造相结合,能够快捷有效地贴近市场和用户。
(三)产业链上下游
教练机(飞行培训)产业链体量庞大,涉及面广,链路长,与现行工业体系均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和牵引性。上游的研发涉及到电子、材料、强度、物理等多学科技术,与科研院所、学校等关系紧密;生产涉及到的主要是材料(含金属材料和复合材料)、标准件、制造(机械加工、钣金、焊接等)产业、表面/热处理产业、发动机/航电/机电/飞控等机载系统、风洞/强度/试飞等基础试验条件;公司的下游产业则是航校、飞机进出口公司、运输公司、维修保障体系和航空教育等。
教练机研发生产是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处于飞行培训产业链的中游、也是产业链的集成与牵引端。由于航空制造属于高科技产业,我国积极开展基础条件建设和原材料、机载系统的国产化工作,基本能够保障装备自主可控。公司教练机研发技术在国际上达到了先进水平,已经可以和世界一流企业同台竞技。
(四)发展方向
公司面向产业发展,将整机设计、制造、总装集成、销售和服务融为一体,同时积极向维修、服务保障等下游产业拓展,确保公司教练机产品实现全价值链、全生命周期管理;利用“厂所合一”优势,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开发,做优做强做大产业链;并依托航空城建设及江西航空发展策略,促进上下游产业在航空城落地、成长、壮大,实现产业链的集聚效应,从而提升教练机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具体如下:
(一)主营业务
1、教练机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教练机研发生产基地,主要从事教练机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维修及服务保障等。当前主要产品为CJ6初级教练机、K8基础教练机和L15高级教练机。公司不断探索、基本构建形成“集中筛选、基础通训、专业分轨”的教练机装备体系,将传统意义上的教练机业务内涵进行延伸,由单一的飞机系统向综合训练系统拓展,由销售教练机向销售集成系统和服务保障发展,将为客户提供集飞行员训练、地勤人员培训、训练保障为一体的一揽子训练解决方案。
公司教练机系列产品简介如下:
产品 名称 | 产品图片 | 产品介绍 |
CJ6初级教练机 | CJ6初级教练机是我国自行研制成功并大量投入使用的第一种教练机,于1958年7月27日首飞,1962年1月定型并生产5架原型机,后交付部队。60多年来为中国的国防和民用航空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飞行员,也因此被誉为“中国飞行员的摇篮”。 | |
K8基础教练机 | K8基础教练机是我国按照国际标准设计并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研制的基础教练机,于1990年首飞成功。该机具有飞行品质优良、可靠性高、维护性好、全寿命费用低等特点,主要用于飞行员的基础训练和部分高级训练。 | |
L15高级教练机 | L15高级教练机是我国自主研制的新一代双发超音速高级教练机,于2006年3月首飞成功。该机具有典型的第三代战斗机特征,设计采用了大边条翼气动布局、高度翼身融合体结构,先进数字飞控电传系统和基于开放式数据总线技术的综合航电系统,操纵敏捷,大迎角机动性强,能充分满足第三代战斗机飞行员的战斗入门训练和战术基础改装训练。 |
2、防务产品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防务产品研制生产基地之一。
(二)经营模式
基础材料采购:公司所需基础材料主要包括金属原材料、非金属原材料、电子元器件、成附件、外协加工件等多个种类。由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计划,以招标、询价等方式实施采购。产品生产:航空产品主要采用合同订单、多方协议等方式组织产品生产。公司建立有完善的科研生产指挥调度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下达生产计划指令,并协调质量检验人员、工艺人员、生产人员之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质量、进度要求落实产品研制与生产,确保所承担的科研生产任务能保质保量并按时交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15,358,973,279.99 | 15,618,069,122.42 | -1.66 | 17,234,182,614.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334,376,414.48 | 5,295,445,699.47 | 0.74 | 5,299,672,262.02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5,252,055,627.16 | 3,726,925,247.20 | 40.92 | 7,250,643,216.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236,110.02 | 32,501,169.58 | 20.72 | 140,872,854.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252,082.81 | 9,872,961.19 | 165.90 | 18,296,635.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5,962,452.63 | 196,533,004.31 | -387.97 | -231,158,484.8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4 | 0.61 | 增加0.13个百分点 | 2.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47 | 0.0453 | 20.75 | 0.19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47 | 0.0453 | 20.75 | 0.1964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67,495,150.78 | 1,095,612,079.73 | 1,666,386,949.73 | 2,222,561,446.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282,163.86 | 12,826,578.44 | 10,674,983.95 | 25,016,711.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866,294.09 | 12,381,887.69 | 10,371,596.34 | 14,364,892.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686,589.39 | 406,628,735.35 | 102,657,573.09 | -715,562,171.6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0,46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7,49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313,883,294 | 43.77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31,428,926 | 4.38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041,905 | 14,802,805 | 2.06 | 0 | 未知 | 未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均衡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87,968 | 7,404,968 | 1.03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54,020 | 6,554,020 | 0.91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703,552 | 6,178,962 | 0.86 | 0 | 未知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6,000,000 | 6,000,000 | 0.84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92,500 | 5,892,500 | 0.82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47,900 | 5,147,900 | 0.72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56,400 | 4,756,400 | 0.66 | 0 | 未知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 不适用 |
量的说明
注1:根据公司2023年12月末的股东名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均未出现在前200名股东之中。因此,公司无法具体确定这些股东在报告期内实际增持的股份数量。
注2:上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除直接持有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57.05%的股权外,还间接通过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30%、0.67%、0.23%的股权。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