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成立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中标的
武汉新港团风港区集疏运通道罗霍州大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罗霍州工程”)
建设资金来源存在缺口的实际情况,为保证该项目按期完工,切实解决工程项目
建设期资金来源不足问题,本公司与武汉市中彩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31
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在湖北黄冈市团风县共同
投资成立“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罗霍州工程项目建设期的资金筹
集、投融资运营及后续园区项目开发、团风港区建设等。
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武汉市中彩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3栋101号
法定代表人:何祥富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金融、房地产、教育行业的投资,投资咨询等。
武汉市中彩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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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黄冈市团风县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融资。
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出资额 首期出资 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
5100 2550 51% 货币资金
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中彩投资有限
4900 2450 49% 货币资金
公司
合 计 10000 5000 100
(二)出资方式
本公司以现金出资5100万元,首期出资2550万元,余款将在法定时间内完
成支付。
(三)资金来源
本次出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标的公司投资运营的具体项目情况
2013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与武汉团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武汉新港团风港
区集疏运通道罗霍洲大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书》(详细内容见本公司 2013 年
2 月 5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公告),合同总金额为 46110.04 万元,占本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15.9%。项目的履行预计将对本公司 2013 年、2014
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目前,该项目正在履行中。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
本公司以现金出资5100万元,首期出资2550万元;武汉市中彩投资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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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以现金出资4900万元,首期出资2450万元。余款将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支付。
(三)人员推荐及委派
按照公司法要求,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
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2 人,乙方委派 1 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本公司
委派出任;总经理由武汉市中彩投资有限公司委派出任;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执行监事 1 人,执行监事由本公司委派出任。
(四)违约责任
按照协议具体条款执行。
(五)生效条件
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签字后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公司此次投资的目的在于加强对罗霍州工程项目的管理。设立湖北北新投
资公司负责对罗霍州大桥工程项目资金进行筹措,如项目需要资金投入双方按股
权比例及时投入,确保大桥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该公司的组建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各自资源优势,使公司在获得了对方的
市场份额、人才和技术的同时,突破地域限制,形成行业竞争中的市场开拓优势,
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扩大公司影响,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运营风险
该公司设立的目的是为罗霍州工程项目搭建融资平台,筹集资金,如该项
目在施工中发生生产经营、组织管理、人事、资金周转、成本控制等因素的变化,
将可能对公司运营产生风险。
2.资金回收风险
如该项目资金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导致本公司存在资金回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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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风险
该项目投资额较大,可能会对本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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