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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九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5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2025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东晖先生、唐耀武先生、刘振刚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刘章满先生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职务。该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聘任李志伟先生、魏春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会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人员简历:

李志伟,男,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总厂党委书记、厂长;本钢浦项公司董事、总经理;

魏春新,男,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冷轧总厂厂长、党委副书记,本钢浦项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厂长。

以上聘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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