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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1788 公司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

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派送现金股利918,007,818.92元,扣除2024年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417,276,281.33元后,本次派发500,731,537.59元。2024年12月31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4,610,787,639股,拟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86元(含税)。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光大证券601788不适用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光大证券6178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勤朱勤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电话021-22169914021-22169914
传真021-22169964021-22169964
电子信箱ebs@ebscn.comebs@ebscn.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四季度以来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社会信心有效提振、经济明显回升,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超130万亿元,同比增长约5%。我国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持续增长,对多元化资产配置的需求日益增长。产业结构持续转型升级,截至2024年末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已达46.3万家,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新质生产力正加速培育壮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提出要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市场、产品和服务体系,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行业监管坚定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三大重点任务,强化“五大监管”理念,推动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资本市场生态持续净化,严把IPO入口关,退市力度加大,“看门人”责任全面压实。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提速,坚决避免风险外溢。“两重”“两新”的融资保障持续强化,新质生产力得到因地制宜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力度持续增强。注:行业数据均为沪深交易所、Wind 资讯、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公开披露数据。

2.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财富管理业务集群:向零售客户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代客户持有现金赚取利息收入,及代销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赚取手续费;从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交易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赚取利息收入。

企业融资业务集群:为企业客户、政府客户提供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并购融资、新三板与结构融资、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等一站式直接融资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

机构客户业务集群: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投资研究、主经纪商和托管、定制化金融产品和一揽子解决方案、债券分销等综合化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

投资交易业务集群:在价值投资、稳健经营的前提下,从事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多品种投资和交易,赚取投资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集群:为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各类券商资产管理服务、基金资产管理服务,赚取管理及顾问费。

股权投资业务集群:从私募股权投资融资和另类投资业务获得收入。

2.3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在党委及董事会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战略定位,突出功能定位,深化业务转型,夯实发展基础。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31亿元。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财富管理业务集群、企业融资业务集群、机构客户业务集群、投资交易业务集群、资产管理业务集群及股权投资业务集群。

1、财富管理业务集群

公司财富管理业务集群主要包括零售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及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2024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48亿元,占比49%。

(1)零售业务

2024年,公司零售业务持续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强化“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为根基”的发展理念,遵循“客户-资产-收入”的业务逻辑,聚焦价值创造,推动多项体制机制改革,持续锻造专业队伍,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夯实零售基本盘,不断推进财富管理业务转型,有效服务客户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金融产品代销从单产品销售转向配置服务,完成“引-评-销”一体化建设,重塑产品体系、评价体系、服务体系。“金阳光投顾”全面推进2.0建设,围绕“主观、资讯、工具”三大产品类别,重点打造“全E投”“全明星”“金算法”等核心产品;建立证券投顾产品生产规范及服务规范,开展标准化规范运营,“顾”的服务再上新台阶。“金阳光管家”优化服务场景,根植基金组合业绩扎实做好普惠金融。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代理买卖证券净收入排名较上年末保持稳定。

截至2024年末,公司客户总数646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0%;客户总资产1.3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5%。2024年,公司累计代销金融产品规模204.69亿元,非货保有规模411亿元,其中,非货公募基金保有规模295亿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净收入排名提升3名。截至2024年末,证券投顾产品签约客户较上年末增长31%,签约客户资产较上年末增长41%,收入同比增长183%。公司在新财富最佳投资顾问评选中连续六届荣获“新财富最佳投资顾问团队”、连续五届荣获“卓越组织奖”,并荣获首届21世纪金牌投顾案例“成长基金投顾示范机构”荣誉。

(2)融资融券业务

2024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切实践行金融为民,满足客户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的服务需求;通过优化业务机制、创新服务模式、丰富展业工具,实现客户数量增长,两融规模增幅跑赢市场;持续加强合规风控管理,坚守合规防线,持续提升资产质量。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412.9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23%,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246.85%。

(3)股票质押业务

2024年,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加强业务准入和风险把控,资产质量不断提升。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股票质押余额25.07亿元,其中公司自有资金股票质押余额9.40亿元,较2023年末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减少0.67亿元。公司股票质押自有资金出资待履约项目的加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310.07%。

(4)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2024年,光大期货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光大期货2024年日均保证金规模285.26亿元,交易额市场份额1.78%。在上交所股票期权累计成交量份额1.69%,在32家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的期货公司中,成交量排名第6位。立足期货市场,运用风险管理手段,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和服务实体经济各项工作,全年开展“保险+期货”项目78个,覆盖陕西、新疆、云南、重庆、黑龙江等十多个省级行政区,在坚守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上作出实绩。2024年,光大期货荣获各大期货交易所、权威媒体颁布的“年度优秀会员”、“保险+期货”优秀案例等各种奖项及荣誉。

(5)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截至2024年末,香港子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总数14.2万户,零售客户资产总值577亿港元,同比增长6.26%,财富管理产品数量突破3,500只。2024年,香港子公司荣获《彭博商业周刊/中文版》金融机构大奖2024年度“年度证券公司卓越大奖”“财富管理平台卓越大奖”、《亚洲金融》Country Awards“香港最佳券商”、《星岛日报》“星钻服务——最佳证券投资服务”大奖等多个知名第三方机构评选的行业大奖。

2、企业融资业务集群

企业融资业务集群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务融资业务、海外投资银行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

2024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9亿元,占比9%。

(1)股权融资业务

2024年,公司股权融资业务紧密围绕国家战略产业,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服务现代产业的能力,全力推动项目高效执行,完成了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盛景微IPO以及南亚新材再融资。持续挖掘优质项目资源,严把项目质量关。持续加大协同展业力度,不断深化并强化项目储备,积极拓宽业务渠道,致力于更好地服务客户,助力实体经济企业实现融资需求。

2024年,公司完成股权主承销家数2家(不含可交债),股权承销规模10.9亿元。其中,完成IPO项目1家,承销规模9.61亿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股权类项目在审家数7家。

(2)债务融资业务

2024年,公司债务融资业务深入贯彻国家战略部署,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储备项目落地速度,进一步巩固服务实体经济成果,推动产业债券落地,努力为服务“五篇大文章”做出积极贡献。债务融资服务实体经济规模861.26亿元,同比增长20.50%,其中科技产业、绿色产业承销规模分别同比增长28.46%、43.58%。继续发挥业务创新优势,打造多个行业首单,其中,“24冀中能源MTN01”为全国能源企业首单数字人民币科创债券;“中核汇能类REITs项目”2024年公司合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发行2期,共计115亿元,是当年市场规模最大的新能源类REITs项目;“24北国资债”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首单获批、首单发行的信用债券。公司深挖战略资源,打造了一批亮点项目,持续提升市场影响力。公司荣获2024年度中国证券业债券融资投行君鼎奖、2024年度WIND最佳资产支持证券承销商、2024年度WIND最佳企业ABS承销商和2024年度WIND最佳绿色债券承销商。

2024年,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数量1,487单,债券承销金额4,392.29亿元,市场份额3.12%,行业排名第8位。其中资产支持证券承销金额553.03亿元,市场份额3.49%,行业排名第8位。

公司主要债券种类的承销金额、发行项目数量

债券种类承销金额(亿元)发行项目数量(个)
金融债555.8466
公司债282.61129
银行间产品(短融、中票、定向工具)1,162.55383
地方债1,836.27564
资产支持证券553.03344
企业债2.001

(3)海外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投资银行业务。2024年,香港子公司累计完成12个IPO股权承销项目、1个IPO保荐项目、2个财务顾问项目和8个债权承销项目,其中完成境内企业海外融资项目16个。

(4)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幸福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24年,光大幸福租赁加强存量项目运营,强化资产清收,优化负债结构。全年实现资产项目清收0.79亿元。

3、机构客户业务集群

机构客户业务集群主要包括机构交易业务、主经纪商业务、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投资研究业务、金融创新业务及海外机构交易业务。

2024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1亿元,占比11%。

(1)机构交易业务

2024年,公司持续以客户为中心,优化研究资源配置,建设数字化投研平台,提升客户服务效率,推进光大研究特色服务,稳固并推进公募基金、保险资管核心客户合作。公司积极应对公募保险席位交易量同比下降和公募基金交易费率下调的挑战,扩大对银行理财、私募等客户的覆盖和服务,努力打造光大服务品牌。深化内部协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开展交易支持等机构客户增值服务,优化客户体验,拓宽收入来源,加强客户粘性。

(2)主经纪商业务

2024年,面向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私募、信托等金融机构,公司提供以交易系统、投研、资金募集、资本中介、FOF/MOM投资为基础,其他服务为延展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打造主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纪商服务品牌。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引入PB产品7,470只,较2023年末增长15.22%;存续PB产品4,069只,较2023年末增长1.22%。

(3)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

2024年,公司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紧跟监管动态,坚守主责主业,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践行托管业务的人民性与功能性。基于专业高效的运营服务能力,扩大客户覆盖,提升运营效能,强化风险管控,合规稳健经营。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覆盖客户数量较年初增长9.49%,公募基金托管只数券商排名第1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券商排名第15。公募及私募基金托管规模547亿元,较年初下降18.48%;私募基金外包规模1,244亿元,较年初下降3.49%。

(4)投资研究业务

2024年,公司投资研究业务聚焦经济形势与市场热点进行政策分析和经济研判,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稳健前行高频次传递光大声音。加快专业研究队伍建设,通过有特色、有深度的研究,更好地服务客户和市场。举办大型上市公司交流会5次,电话会议888场,发布研究报告5,397篇,开展路演、反路演31,527次,联合调研1,008场。截至2024年末,公司研究跟踪A股上市公司813家,海外上市公司185家,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

(5)金融创新业务

2024年,公司紧跟监管导向,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在稳健的合规框架和风险控制体系保障下,稳步开展收益互换、场外期权和收益凭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做市标的,为市场提供流动性,覆盖沪深交易所全部ETF期权品种以及33只ETF基金,并涵盖中金所全部股指期权品种。公司较好履行了交易所做市商义务,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度股票期权主做市商年度综合A评价、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度股票期权主做市商年度综合“良好”评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一般做市商年度综合A级评价。

(6)海外机构交易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机构交易业务。2024年,海外机构交易业务不断加强业务拓展,持续深耕多头基金、对冲基金及企业机构等其他新客户。

4、投资交易业务集群

投资交易业务集群包括权益自营投资业务和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4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1亿元,占比11%。

(1)权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4年,公司权益自营投资业务立足绝对收益导向,严守风险底线,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得益于多元化的资产配置和灵活的仓位管理,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整体资产组合实现正收益。

(2)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

2024年,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坚持绝对收益导向,不断夯实投研基础,完善投资框架,丰富投资策略,严控各类风险,把握市场时机稳步增配优质债券,稳步扩大投资规模,不断加大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力度。进一步丰富投资品种,增加中性策略,对固定收益方向性投资形成补充,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增强盈利稳定性,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5、资产管理业务集群

资产管理业务集群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海外资产管理业务。2024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2亿元,占比12%。

(1)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2024年,光证资管聚焦主责主业,努力开拓私募资管业务,巩固深化核心客户合作关系,并不断拓展客户群体、优化业务结构。定位于“社会财富的管理者”,光证资管持续完善扩宽产品谱系,加强多元化产品布局,提高投资策略的适应性与稳定性,致力于满足居民日益丰富的财富管理需求。

截至2024年末,光证资管受托资产管理规模3,114亿元,较年初增长3.71%。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光证资管2024年三季度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月均规模行业排名第5位。

(2)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信开展基金管理业务。2024年,光大保德信不断加强与各类代销渠道合作,发行成立了光大保德信鼎利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募集规模合计近10亿元。持续推进投研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研究对投资支持的广度和深度,打造绩优产品。截至2024年末,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总规模934亿元,其中,公募资产管理规模757亿元,公募剔除货币理财规模570亿元。

(3)海外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香港子公司开展海外资产管理业务。2024年,香港子公司在投研能力、风险控制和资产配置方面持续优化,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灵活调整资产配置策略,把握市场交易机会,有效提升投资组合收益。旗下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表现优异,投资业绩持续跑赢市场同期指数。香港子公司资产管理规模13.77亿港元。

6、股权投资业务集群

股权投资业务集群包括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

2024年,该业务集群实现收入1亿元,占比1%。

(1)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及光大发展开展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2024年,光大资本根据监管要求,针对直投项目和存量基金持续进行整改规范,加强存量投资项目投后管理,稳妥推进风险处置化解。光大发展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保证存量产品平稳运行。

(2)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富尊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光大富尊积极跟踪市场形势,有序推进科创板和创业板跟投、股权直投等业务,实现业务稳健发展。加强专业化投后管理团队的建设,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做好现有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安全有序退出,积极参与公司科创板战略配售。截至2024年末,累计完成股权投资项目14个,科创板跟投企业11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2年
总资产292,959,017,732.27259,604,027,406.2812.85258,354,482,19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8,390,255,499.0167,088,608,369.861.9464,004,833,437.13
营业收入9,598,335,237.3510,031,455,479.22-4.3210,779,684,708.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8,464,452.014,271,152,276.46-28.393,189,072,44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8,068,326.631,872,298,711.3160.662,913,587,248.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381,872,828.1415,581,285,507.67133.5018,329,499,831.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86.91减少2.33个百分点5.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80.84-30.95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80.84-30.950.6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204,205,085.901,979,598,551.222,222,635,976.453,191,895,62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436,814.38708,090,775.27599,860,059.581,068,076,80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687,822,660.58713,649,889.01539,179,340.401,067,416,436.64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2,774,445.2810,278,017,207.5820,337,804,456.911,333,276,718.3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78,93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8,70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01,159,456,18325.15--国有法人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0956,017,00020.73--境外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1,400703,712,39015.26-未知-未知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0130,090,3722.82--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5,854,45381,124,8511.76--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9,233,30133,803,6250.73--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3,639,73728,466,4460.62--其他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24,431,9770.53--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390,64823,722,4120.51--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7,800,78223,272,7600.5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注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78,938户,其中,A股股东178,793户,H股登记股东145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168,700户,其中,A股股东168,557户,H股登记股东143户。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注:上图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三家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合计99.99%,系相关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所致尾差。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为间接持股。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图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三家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合计99.99%,系相关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所致尾差。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为间接持股。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24光证S12414162025-05-09151.88
(第一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2光证G11858212025-06-14252.9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0光证Y11750002025-08-17204.4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2光证G31376932025-08-22202.5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5光证S12422742025-09-11301.8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24光证S22420262025-10-17301.9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24光证C32418402025-11-07302.0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24光证C42421592026-01-13301.76
光大证券股份24光证G12406702026-03-07152.42
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5光证G12426292026-04-14281.9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1光证Y11881042026-05-13304.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1光证G31881962026-06-07103.6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1光证G51883832026-07-16173.4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3光证G31157742026-08-10302.7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3光证G41159762026-09-14282.9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21光证G91887632026-09-16103.5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23光证G52400172026-09-21182.9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4光证G42419432026-11-14102.0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二)21光证111888862026-12-23103.3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2光证Y11854072027-02-21203.7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22光证Y21854452027-03-14104.0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22光证Y31856002027-03-24154.03
光大证券股份22光证G21858882027-06-1453.25
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4光证G22411422027-06-20282.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4光证C12416182027-09-13112.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24光证G52419442027-11-14202.1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5光证F12578142028-03-17152.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4光证G32415052029-08-22232.1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24光证C22416192029-09-1392.27

二)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2月21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已于2024年3月14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已于2024年3月25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5月13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已于2024年6月7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已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已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已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已于2024年8月12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已于2024年8月22日完成付息
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已于2024年9月18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已于2024年9月18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已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二)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已于2025年2月21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5年3月7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已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已于2025年3月24日完成付息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1月15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已于2024年3月27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
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24年4月17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已于2024年5月8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6月7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已于2024年6月7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已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已于2024年8月12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已于2024年9月18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兑付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68.8366.73增加2.1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00,806.83187,229.8760.66
EBITDA全部债务比0.040.04-
利息保障倍数4.812.9165.29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二节“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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