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进行短期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在今后3年内每年向关联方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
投高科”)申请短期融资,融资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1年。贷款方式为国
投高科通过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
利率,且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本议
案表决中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资产质量的影响
公司本次通过关联公司国投高科进行短期融资,主要是为了补充公司榨季
用生产流动资金,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拓宽公司的筹资渠道,缓解公司生产高峰
期短期流动资金的紧张。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期资金的需要,同时降低财务费用,2013年3月29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国投高科进行短期融资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今后3年内每年向关联方国投高科申请短期融资,融
资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1年。贷款方式为国投高科通过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
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国投高科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郝建先生、戎蓓先生、罗林先生和张云若先生
均进行了回避,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议案有关的关联
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国投高科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6 号(国际投资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6.4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药制造业、生物、医疗器械、化学原料及制品、机械、汽车、
电子信息、新材料、高新农业、食品加工、建材橡胶、针纺织品、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高新技术创业投资;高新技术创业
投资咨询业务;资产受托管理;为高新技术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今后 3 年内每年向关联方国投高科申请短期融资,融资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期限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贷款方式为国投高科通过金融机构为我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同
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且不高于我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
款利率。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本次通过关联公司国投高科进行短期融资,主要是为了补充公司榨季用
生产流动资金,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拓宽公司的筹资渠道,缓解公司生产高峰期
短期流动资金的紧张。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听取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介绍,并对议案资料进行认真
阅读后,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高峰期短期流动资金的充裕,有利于资
金的合理配置,并可以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基本原则,是合理的、必要的;
2、关联董事郝建先生、戎蓓先生、罗林先生和张云若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
回避表决,其程序是合法的;
3、公司与股东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
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