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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02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继续在关联公司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财务”)办理存贷款、资金结算及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贷款担保等业务;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本议案
   表决中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资产质量的影响
    国投财务作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鉴于
对成员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其可为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便
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
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201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国投
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及贷款担保等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国投财务继续办理
存贷款、资金结算及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担保等业务。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系国投财务第一大股东,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郝建先生、戎蓓先生、罗林先生和张云若先生
均进行了回避,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就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议案有关的关联
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国投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
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投财务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UniCredit Bank AG
等 10 家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第一大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该公司 51%
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47 号 9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2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 年 2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
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
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三、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
    国投财务为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时,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公司自主决定存
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1、国投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协定存款利率水平,
不低于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吸
收其他国投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水平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
规定执行。公司在国投财务的存款,每日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
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且不高于我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
次贷款利率。向财务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6 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循环流动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总额 3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3 亿元,授信
方式均为信用。
    3、公司在国投财务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
费标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在国投财务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协定存款利率水平,不低于商业
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国投
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水平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公
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国家有关
部门的规定执行,且不高于我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
率。公司在国投财务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费标
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在关联公司国投财务进行存贷款、资金结算及贷款担保业务,可以增加 6
亿元授信额度,相应地拓宽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更使得公司得到全
方位、深层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生产高峰期短期流
动资金紧张状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有一定地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听取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介绍,并对议案资料进行认真
阅读后,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国投财务是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选择
在国投财务办理存、贷款及资金结算业务属关联交易,但不违反《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
况;
    2、上述关联交易的存贷利率及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均等于或优惠于中国人民
银行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3、上述关联交易借助公司大股东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筹
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生
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5、关联董事郝建先生、戎蓓先生、罗林先生和张云若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
回避表决,其程序是合法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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