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
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2024年起按解释18号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调整金额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24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4,533,952,701.64 | 4,533,952,701.64 | 4,533,952,701.64 |
销售费用 | 2,791,567.29 | 2,791,567.29 | 2,791,567.29 |
项 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5,284,758,790.06 | 5,284,758,790.06 | 5,284,758,790.06 |
销售费用 | 2,954,342.17 | 2,954,342.17 | 2,954,342.17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