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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装配: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军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军统本人作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2024年12月30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胡军统,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持有律师、企业法律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独立董事资格。2005年参加工作,2011年8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电建集团海外事业部,中电建国际工程公司财务部主任、金融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兼任巴基斯坦大沃电力公司董事、中水顾问哥斯达黎加财务长等;2017年8月至2019年6月任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方圆广电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2019年7月至今任中安和谐科技发展集团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秘,兼任中安质环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永博星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月至今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30日至今任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次董事会、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胡军统1100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职,积极参加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象,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

(四)报告期内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12月30日任职后,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等就公司财务情况、业务情况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指定董监办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向本人详细汇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提交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拟对公司进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2024年12月30日任职后,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2024年12月30日任职后,未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2024年12月30日任职后,未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自2024年12月30日任职以来2024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个工作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针对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军统

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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