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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监事会继续延期换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监事会继续延期换届的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2024年10月14日届满,公司决定延期举行董事会换届工作,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新东先生、凌东胜先生、伊恩江先生、陈外华先生、陈慧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肖幼美女士、周成柱先生、乐宏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王明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于肖幼美女士和乐宏伟先生自2021年5月28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周成柱先生自2021年10月14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肖幼美女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乐宏伟先生如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27日止;周成柱先生如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0月13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幼美女士、周成柱先生、乐宏伟先生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另外,由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治理文件及规范要求尚在修订中,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延期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公司监事会继续延期换届选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新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硕士。2000年9月至2006年1月,任西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董事、执行董事;2006年1月至2017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稳定部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2017年9月至2024年1月,任广东省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4年1月起至今,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新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新东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凌东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硕士。1996年3月至2006年3月,历任中兴通讯网络事业部PSTN项目经理/软件开发、ATM产品总工/系统部部长、ATM产品总经理、宽带网络产品总经理、IP网络产品总经理及国际市场副总经理;自2006年3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6月30日起至今,任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今,任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2023年7月13日起至今,担任T-InnoWare科技(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自2011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凌东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1,346,219股股份,同时通过南京市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市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199,600股股份。凌东胜先生与

公司股东南京市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市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凌东胜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伊恩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硕士。1993年9月至1997年8月,在佳木斯大学担任讲师;1999年9月至2001年8月,任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经理;自2001年9月至2020年7月,任深创投华东总部副总经理;自2020年7月6日起至今,任深创投上海投资部总经理;自2017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10月22日起至今,代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伊恩江先生持有本公司10,000股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部总经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伊恩江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陈外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博士,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任深圳市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1998年4月至2000年3月,任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年4月至2000年12月,任平安保险集团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01年1月至2017年7月,历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秘书处律师、纪委办公室副主任;自2017年10月起至2024年6月,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监事;自2018年11月起至今,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自2024年7月起至今,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专家律师。自2018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外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风险管理部专家律师,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外华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慧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汉族,1981年6月出生,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深圳市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07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项目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9月,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报表主管。自2016年9月起至今,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陈慧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慧霞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肖幼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汉族,1955年2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深圳市中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检察院司法监督员,深圳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深圳市女财经工作者协会名誉副会长。自2021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肖幼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周成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硕士。曾任江苏省电信传输局局长、书记,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筹备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筹备组成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目前已退休。自2021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成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乐宏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硕士。曾任江苏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主任科员,江苏省盐城市郊区北龙港镇镇长助理,江苏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主任科员,江苏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室主任、稽查监察部总经理、资产保全办公室主任。现任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律师。自2021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乐宏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000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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