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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凯龙: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司代码:601828 公司简称:美凯龙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2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本次内控评价主要围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有:组织架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公司层面流程,以及资金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品牌管理、家居业务运营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税务管理、财务报告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重要业务层面流程。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2024年公司在强化内部控制职能,优化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关注所有重要方面是否存在制度设计问题及制度执行有效问题。本次评价的重点为家居业务运营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及投资管理等方面。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一般情况下,以税前利润的5%为标准,即大于等于税前利润5%的,为重大缺陷。一般情况下,以税前利润的2.5%为标准,即大于等于税前利润2.5%且小于5%的,为重要缺陷。低于上述重要性水平的其他潜在错报和漏报金额。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一般而言,如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主要包括:1)该缺陷可能导致对已经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和追溯;2)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5)重大缺陷未及时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一般而言,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目标的,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业资产总额0.25%以上,则为重大缺陷。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业资产总额0.125%以上但小于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的,则为重要缺陷。小于上述缺陷以外的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一般而言,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如下:1)缺乏重大决策程序;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重大环境污染;3)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6)重大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一般而言,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如下: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的重大决策失误;2)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较严重;3)媒体负面新闻出现较为频繁;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程序在日常执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自我评价、内部审计等监督机制,缺陷一经发现确认会立即进行整改,使风险可控,对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程序在日常执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自我评价、内部审计等监督机制,缺陷一经发现确认会立即进行整改,使风险可控,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年度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以规范相关业务流程的运行。如为设计层面的内控缺陷则纳入制度建设计划;如为执行层面的内控缺陷则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整改并跟踪复核。2025年,公司将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以制度管理总结业务经验,以内控评价规范业务执行,以合规管理防范业务风险,从而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玉鹏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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