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5—008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邀请招标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183.34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481.21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
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晶,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龙传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度等,通过招标方式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40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增加3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受聘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邀请招标并根据评标结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标单位,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建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在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对招标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根据评标结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标单位。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