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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红霞)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刘红霞)

本人作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红霞,女,生于196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南开大学博士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访问学者,英国卡迪夫大学访问学者。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报告期内,经自查,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积极讨论和独立监督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2024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红霞505001

三、本人2024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1100
审计委员会44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详细信息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涉及事项意见
2024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审计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同意
2024年3月26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2024年3月27日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战略回顾与展望的议案同意
2024年4月16日审计委员会2024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
年第二次会议
2024年8月27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
2024年10月29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详细信息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涉及事项意见
2024年3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4年8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4年12月1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

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完整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如实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执行落地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获取的薪酬符合行业环境、公司效益及各自负责的工作绩效表现,符合公司及相关法规要求。

五、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殊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工作,定期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进行交流,深入了解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点,以及长线机构股东的构成与变化,关注推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与中小股东及投资者沟通渠道的畅通,提高公司价值的高效传递,致力于助力中小股东及投资者正确了解公司价值。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继续聚焦小家电主业,通过掌握和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推出领先行业的新品。公司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发生较大变化,这对公司管理层的策略制定与决策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通过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努力推出差异化产品以实现差异化的市场竞争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外,还要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我曾到公司实地考察,并走访调研公司位于全国多地的终端门店,以增强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的了解程度。与此同时,结合我的会计专业知识,重点关注零售结算、门店运作、内部控制、财务系统、存货管理、物流链路等方面内容,还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等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治理、战略执行、重大项目进展、公司经营与财务健康状况、公司可持续发展策略等进行持续跟踪了解。我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运营及规范运作要求,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稳健经营献计献策。与此同时,我也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推促公司董事会的规范治理、风险防范、

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以及重大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致力于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所有股东权益。在董事会审议财务相关议案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重大财务决策,从多个维度进行分析和评估,为董事会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2024年度,本人共参加各类现场工作合计15天。

九、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得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十、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平时注重自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类监管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我履职能力,加强代表中小股东监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本人联系方式

Email:cdamy@163.com

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紧密关注资本市场发展变化和公司经营现状,持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继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助力提升公司诚信、规范、自律、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报告人:刘红霞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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