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邬爱其)
本人作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邬爱其先生,生于1975年,博士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教授。曾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副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企业投资研究所所长,兼任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晶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经自查,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积极讨论和独立监督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2024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邬爱其 | 5 | 0 | 5 | 0 | 0 | 否 | 2 |
三、本人2024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战略委员会 | 1 | 1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0 |
提名委员会 | 0 | 0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详细信息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涉及事项 | 意见 |
2024年3月26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3月27日 | 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战略回顾与展望的议案 | 同意 |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4 | 4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详细信息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涉及事项 | 意见 |
2024年3月2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8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2月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完整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如实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执行落地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
任与义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仔细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获取的薪酬符合行业环境、公司效益及各自负责的工作绩效表现,符合公司及相关法规要求。
五、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殊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我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认真倾听他们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关注公开平台上中小股东或投资者的发言,将中小股东的诉求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并跟踪管理层的回应和改进措施,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信息对称和良好互动。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继续聚焦小家电主业,通过掌握和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推出领先行业的新品。公司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努力提升经营质量,但公司所处的行业已发生较大变化,这对公司管理层的策略制定与决策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过程中,我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及
其他时间到公司实地进行考察交流,并到多个公司终端门店进行走访调研,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一线员工进行交流。基于公司实际运营及规范运作要求,我努力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结合企业战略管理知识,我会更多关注于家电产业链的动态和企业自身持续的创新能力建设,将本人自身专业领域内发掘的外部环境、行业动态及市场机会信息分享给公司经营层,结合自身专业背景辅助公司进行经营战略分析。与此同时,我也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推促公司董事会的规范治理、风险防范、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以及重大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致力于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所有股东权益。2024年度,本人共参加各类现场工作合计15天。
九、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得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十、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平时注重自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类监管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我履职能力,加强代表中小股东监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本人联系方式
Email:wuaiqi@zju.edu.cn
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紧密关注资本市场发展变化和公司经营现状,持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继续本
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助力提升公司诚信、规范、自律、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报告人:邬爱其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