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四)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