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0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6、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强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甘思同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拟安排合伙人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收费8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从业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