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080,892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471,000股,以230,609,8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9,203,681.64元(含税)。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4年度薪酬(税前) |
古群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4.29 |
杨棉之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4.29 |
林海权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4.29 |
2、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采取津贴制,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4.29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上述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因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关联董事古群、杨棉之、林海权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4年度薪酬 (税前) |
郑红 | 董事长 | 现任 | 40.36 |
郑小丹 | 副董事长 | 现任 | 63.06 |
刘辰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59.12 |
李永强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76.50 |
邢杰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58.88 |
王新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78.06 |
2、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董事长郑红2025年度薪酬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税前);副董事长郑小丹2025年度薪酬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上述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6票。关联董事郑红、郑小丹、刘辰、李永强、邢杰、王新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非独立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4年度薪酬(税前) |
刘辰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59.12 |
李永强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76.50 |
邢杰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58.88 |
王新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78.06 |
刘利荣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5.45 |
吕鹏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1.27 |
2、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工作岗位、权责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承担责任、贡献、经营业绩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关联董事刘辰、李永强、邢杰、王新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亿元。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金融机构、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同类型议案时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事宜,办理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30亿元的担保,具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各审批权限内审
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
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以上(一)、(二)、(五)、(八)、(九)、(十)、(十二)、(十四)、(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