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67 公司简称:鸿远电子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郑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学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规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并关注“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元六鸿远、鸿远电子 | 指 |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元陆鸿远 | 指 | 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鸿远苏州 | 指 | 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鸿远成都 | 指 | 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鸿远合肥 | 指 | 元六鸿远(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鸿远天津 | 指 | 元六鸿远(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蓉微 | 指 | 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鸿远泽通 | 指 | 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创思北京 | 指 | 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鸿信泽 | 指 | 鸿信泽(苏州)检测有限公司 |
鸿立芯 | 指 | 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鸿启兴 | 指 | 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鸿鑫特 | 指 | 天津鸿鑫特电子有限公司 |
鸿安信 | 指 | 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创思上海 | 指 | 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创思香港 | 指 | 创思(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本财务报表 | 指 | 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上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鸿远电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 Yuanliu Hongyua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ONGYUAN ELECTRONIC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郑红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邢杰 | 单思齐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
电话 | 010-89237777、010-52270567 | 010-89237777、010-52270567 |
传真 | 010-52270569 | 010-52270569 |
电子信箱 | 603267@yldz.com.cn | 603267@yldz.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5号楼3层3-2(园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1年12月6日,公司成立时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3号(园区);2011年12月13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013年4月12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5号楼3层3-2(园区)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2600 |
公司网址 | www.yldz.com.cn |
电子信箱 | 603267@yldz.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鸿远电子 | 603267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崔迎、王文杰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491,809,206.07 | 1,675,848,992.03 | -10.98 | 2,502,200,719.25 | 2,502,200,719.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3,742,980.86 | 272,331,760.05 | -43.55 | 804,621,733.33 | 804,602,799.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2,332,820.74 | 265,604,846.80 | -61.47 | 783,904,672.91 | 783,885,739.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606,760.53 | 463,205,988.44 | -0.99 | 357,467,661.24 | 357,467,661.2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34,839,736.74 | 4,177,562,416.79 | 1.37 | 4,005,650,706.02 | 4,005,617,435.19 |
总资产 | 5,103,045,369.03 | 5,314,828,432.36 | -3.98 | 5,343,804,622.29 | 5,341,924,381.0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1.18 | -43.22 | 3.48 | 3.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1.18 | -43.22 | 3.48 | 3.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1.15 | -60.87 | 3.39 | 3.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7 | 6.65 | 减少2.98个百分点 | 21.98 | 21.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4 | 6.48 | 减少4.04个百分点 | 21.42 | 21.4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电子元器件行业下游市场复苏进展缓慢,自产业务项下的核心产品高可靠瓷介电容器的客户需求持续低迷,销量及售价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产品尽管实现了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但相对较小的基数,未能抵消核心产品销售收入的下滑,使得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0.98%;营业收入的下滑,叠加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以及相对刚性的运营成本,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43.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61.47%,主要财务指标呈现下滑趋势。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29,163,241.75 | 403,535,044.60 | 334,661,668.70 | 324,449,251.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434,826.38 | 47,809,734.43 | 7,157,338.24 | 26,341,081.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1,862,410.70 | 45,379,780.38 | 5,872,049.19 | -20,781,419.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96,092.16 | 139,132,436.90 | 83,991,253.88 | 273,079,161.9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66,045.76 | -718,554.70 | -35,825.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07,925.87 | 7,535,226.22 | 20,889,647.0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536,766.90 | -49,273.6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6,055.83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7,889,491.93 | 1,872,556.36 | 4,079,143.2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3,289.49 | 主要为公益性捐款支出 | -1,027,951.48 | -822,478.7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4,150.00 |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税收减免优惠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998,839.33 | 920,345.38 | 3,393,425.4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00.00 | |||
合计 | 51,410,160.12 | 6,726,913.25 | 20,717,060.4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8,417,978.79 | 641,574,806.10 | 423,156,827.31 | 40,803,509.02 |
应收款项融资 | 106,616,118.11 | 96,201,474.91 | -10,414,643.2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7,500,000.00 | 83,500,000.00 | 6,000,000.00 | |
合计 | 402,534,096.90 | 821,276,281.01 | 418,742,184.11 | 40,803,509.02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面对外部环境和高可靠领域客户需求减弱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带领全体员工团结协同、攻坚克难,坚定发展信心,积极应对市场挑战。我们持续夯实主业根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数智化建设,全力降本增效、开拓市场、推动新业务发展、优化库存管理。同时,以智能制造和精益生产为抓手,全面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180.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374.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5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自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4,211.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29%,主要是客户对公司核心产品瓷介电容器需求偏弱以及客户面临较大成本压力,公司优化营销策略,调整了部分产品价格。同时,公司以陶瓷类电子元器件为基础,在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上下游积极拓展,寻找新的增长点,其中大力发展以射频微波电容器为代表的陶瓷电容器,2024年该产品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销售收入取得较快增长,成为公司近年推出新产品中首款收入占比超过自产业务收入10%的产品。公司持续加强核心技术研发能力的建设,报告期内,鸿启兴、鸿立芯、鸿安信、成都蓉微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充分体现了子公司在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方面的实力,也进一步彰显了公司整体科研能力与综合竞争力的显著提升。
公司被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北京高精尖企业百强”、“2024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2024北京制造业企业百强”、“北京市诚信品牌企业”、“北京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百强”。
(二)持续研发投入,提升科研能力
1、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持续加大自产业务研发投入,积极推进研发项目实施,聚焦自主创新和核心技术能力的提升。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11,298.83万元,占自产业务收入15.23%,较上年同期自产业务收入占比提升3.59个百分点。
在高可靠领域,公司主要围绕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和陶瓷材料等产品,进行系列拓展,丰富品类。
公司以掌握的材料开发、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到可靠性保障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为基础,持续开展电容器产品系列扩展和可靠性水平的提升,以满足多个领域的市场需求。基于多层陶瓷工艺技术,积极布局低温共烧陶瓷元器件产品,已实现小批量生产。同时,加强与高可靠客户的技术合作,柔性端电极产品成功完成卫星搭载试验并获得飞行试验证书。
瓷料方面,主要围绕射频微波多层片式和单层片式瓷介电容器用瓷料进行系列化研发和生产,完成了3种瓷料的研发定型;微波瓷料实现吨级生产和使用,有效提升了公司核心产品的自主保障能力。
滤波器方面,完成小尺寸贴片滤波器、电路缓冲器等新品的设计定型,并进行共模滤波器和全金属封装贴片滤波器的研发。根据客户需求,完成百余款滤波器的定制化开发,其中多款产品已实现小批量生产。
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方面,完成微控制器、温度传感器、收发器、稳压器等数款产品的定型,可满足高可靠领域客户的需求。同时,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技术服务。微波模块方面,产品聚焦小型化、高可靠微波元器件、模块组件产品开发,通过持续在材料、工艺、设计方面的提升,在频综产品、高可靠微波模块组件方面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全年累计完成60余款定制化产品研发,其中部分产品已实现小批量供货,为满足微波通信、雷达探测、电子对抗、商业航天等领域内的多元化需求夯实基础。微纳集成陶瓷管壳方面,完成了SIP封装外壳、功率器件封装外壳、大规模集成电路封装外壳等多品类新产品的研发。同时,积极与高可靠领域重点客户、业内同行和高校研究所开展技术合作,探索新技术的应用,已经实现基于HTCC和DPC工艺的堆叠式SIP封装外壳的批量交付。在民用领域,主要围绕射频微波多层瓷介电容器、芯片瓷介电容器、宽带电容器、车规级多层瓷介电容器、红外探测器管壳、医用内窥镜模组等系列开展品类拓展,紧跟客户需求,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探索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
2、持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新增知识产权100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授权知识产权328项,较2023年末增长44%,其中专利269项、软件著作权42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7项,涵盖了瓷料、瓷介电容器、滤波器、集成电路、微波组件、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多个领域。
3、深化产学研合作,共促产业进步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关键技术自主开发,同时积极拓展产学研合作,与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天津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围绕瓷介电容器用瓷料和产品可靠性机理研究展开合作;与安徽工程大学材料学院签订了校企战略合作协议,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基础理论研究、工艺探索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建立合作。
此外,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卫星研制总体单位元器件管控机构成立联合实验室,就商业航天用瓷介电容器应用、发展和可靠性保障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未来,公司将以联合实验室为牵引,积极探索新型陶瓷元器件在商业航天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4、技术交流与分享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行业交流,重点展示了核心产品陶瓷材料开发技术和微组装领域应用成果,获得业内同行和研究院所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公司协办了2024年中国陶瓷电容器及材料技术产业发展论坛暨中国MLCC行业年会、参加2024华南电子陶瓷及元器件产业发展论坛、2024先进功能陶瓷大会、中国仪表功能材料学会电子元器件关键材料与技术专业委员会第五届会议,共同探讨瓷介电容器领域内先进技术的开发及应
用、关键材料的提升、产品生产工艺优化等内容,有利于把握行业前沿发展方向,开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创新型产品。
5、参与制定标准
公司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建设,与行业协会等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以精益求精的精神推动标准高质量落地,助力行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参与制定标准共计11项,其中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3项、团体标准6项。
(三)深耕客户需求,收获诸多认可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开展“鸿远万里行”全国技术巡讲活动,两年来已在北京、天津、杭州、上海、无锡、成都等地,成功举办145场,累计服务客户2,945人次。活动聚焦产品选型、使用及技术答疑等,与客户面对面深入交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赢得了客户和业内专家的一致好评。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多家自产业务用户单位授予“突出贡献供应商”“优秀供应商”、“金牌供应商”等荣誉,并收获多封客户感谢信,收获诸多认可。
(四)代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3,973.11万元,同比下降0.22%,降幅较上年同期大幅收窄,主要源于新能源领域核心客户需求开始企稳回升。
公司紧密跟踪行业市场动态,持续深耕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领域,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客户、新市场,并不断提升团队综合运营能力。同时,围绕精细化管理,根据在手订单和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加快库存周转效率,报告期末公司代理业务存货同比下降4,990.89万元,降幅28.79%。
公司凭借专业可信赖的技术支持、供货、质保等综合服务能力,报告期内,荣获代理业务客户颁发的“2023年度最佳合作奖”、“2023年度优秀代理商”等荣誉称号。
(五)党建引领,聚力发展
公司坚持党建工作与企业战略紧密结合,以“发展企业 有益员工 服务社会 报效祖国”为宗旨,建立“兴企报国”党建品牌,将公司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二者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
报告期内,公司党组织坚持以“党建引领、聚力发展”为核心目标,通过党建联合会议、主题党日活动、“学纪正风强党性”专题教育活动、党员献爱心等形式,不断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弘扬党建文化精神,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党员,壮大党员队伍,截至2024年末,公司党员人数达到118人,较上年同期增长10%。
(六)深化数智融合,稳步提质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以提质降本增效为目标,优化管理机制,强化过程管控,持续推进精益生产和客户资源数字化管理。通过业务目标导向和赋能业务,激发全员参与降本增效,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鸿远苏州构建一码一平台信息化系统,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并融合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和精益管理,打造平台化柔性交付中心,有效提升产品质量,缩短交付周期。报告期内,获评“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江苏省三星级上云企业”,标志着公司在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制造精细化方面取得显著进步,运营保障能力迈上新台阶。
(七)深化内部管理,夯实稳健经营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从“合规、审计、质量、财务、安环、人力”等方面不断修炼内功,巩固公司经营发展的内部基础。
在合规、审计方面,公司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全面梳理并分级、分类管控合规风险,推动数据化合规平台搭建,实现业务与合规的深度融合。审计部以“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为原则,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业务流程的监督,确保公司运营稳健。
在质量方面,公司“坚持可靠、技术创新、行业领先、顾客至上”的质量方针,持续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强化员工质量意识,严格执行检测标准和流程,为客户提供可靠的产品。
在财务方面,公司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达10.1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7.01%,拥有充足的货币资金及相对较低的资产负债率为公司抵御行业波动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了充足资金。
在安全环保方面,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环保管理,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确保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平稳有序。
在人力资源方面,在行业景气度低迷等背景下,公司确保了员工基本薪酬的稳定。同时,优化人才建设管理和激励机制,致力于打造一支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核心团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八)现金分红与回购股份
公司维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总计派发现金红利8,080.84万元(含税),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支付资金422.5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22%。
公司分别在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四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1,235,708股,使用资金总额11,203.5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2021年、2022年回购的总股份764,708股完成注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电子元器件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公司的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产品,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不可或缺的基本元器件,被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通讯、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等领域。
(一)自产业务
1、瓷介电容器市场
电容器是三大被动电子元件之一,是电子线路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元件,根据材质不同,电容器产品主要分为陶瓷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钽电解电容器和薄膜电容器等,其中,陶瓷电容器由于使用场景最为广泛,占主要地位。陶瓷电容器又可分为多层瓷介电容器和单层瓷介电容器,多层瓷介电容器由于具有体积小、频率范围宽、寿命长、稳定性好等特点,占据了陶瓷电容器主要市场。
多层瓷介电容器是目前用量最大、发展最快的片式元件之一,主要在调谐、旁路、耦合、滤波等电路中起重要的作用,应用领域包括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消费电子等。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强军强国的战略目标。二十大报告指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建设。
随着我国国防建设的发展,装备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装备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国产化持续推进,高性能、高品质的瓷介电容器作为基础单元市场前景广阔。此外,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为MLCC带来大量的应用需求。
2、滤波器市场
随着电子设备不断向微型化、集成化发展,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设计日趋引起重视。滤波器作为解决电磁兼容问题的高效产品,在相关设备中发挥的作用也随之越发重要。滤波器能有效抑制纹波干扰,因此被广泛应用于电源输入和输出端,可显著提高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有效提升电子设备安全可靠性能。
目前,滤波器产品种类日趋丰富,如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复合功能的滤波组件等产品需求也不断增多,产品轻量化,安装便捷化也是市场关注的热点。电磁兼容性逐步成为各类装备系统的强制化要求,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客户对滤波器的需求持续增长,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展。
3、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市场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等宏观政策的持续贯彻落实,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逐步发展壮大。此外,车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国产芯片市场发展空间的进一步扩大。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产品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是电子信息系统中核心组成部分,是信号处理单元的“心脏”及“经脉”组成,决定着产品的电性能和指标。
为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为集成电路产业建立了有利的政策环境。随着集成电路行业快速发展,公司将面临着更大的市场机遇。
4、微波模块市场
微波模块产品广泛应用于无线通信、雷达、电子对抗等领域,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在高可靠领域,随着国防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微波模块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在民用领域,5G通信、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微波模块作为无线通信关键部件的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进一步带动市场蓬勃发展。
5、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市场
近年来,新技术变革和更新应用发展较快,高端产品不断涌现,高可靠、天地一体化、智能汽车、物联网、无人机、数据中心等领域发展十分迅速。陶瓷管壳作为半导体器件的关键材料,在上述领域有广泛应用。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微电子技术的发展正朝着小型化、多功能、低功耗和高集成方向迈进,促使电子系统和模块对精度与可靠性的要求日益提升。微系统集成技术通过在微纳尺度上采用异构、异质集成方法,成为实现更高集成度、性能及工作频率需求的关键手段。该技术是推动电子信息装备在传感与通信领域能力革新的重要技术平台。
公司开发的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能够在微小空间内实现气密性和高可靠性。随着高可靠应用领域及高端民用电子装备的发展,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的需求量预计将迅速攀升。
(二)代理业务
近年来,随着消费类和工业类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等领域的蓬勃发展,电子元器件行业拥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2024年以来,上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竞争依然激烈,行业前列的制造商均专注于技术研发并充分追求规模效应,产能不断提升。但由于我国电子元器件市场规模巨大,行业终端用户数量庞杂,除特大型客户外,普遍会选择通过具备一定综合实力的代理商进行产品销售并提供服务。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1、自产业务
公司自产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产品定位“精、专、强”,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以及通讯、工业、汽车电子、医疗电子、轨道交通等民用高端领域。
(1)瓷介电容器
公司的瓷介电容器产品涵盖多层片式瓷介电容器、单层片式瓷介电容器、金端瓷介电容器、射频微波瓷介电容器、引线以及金属支架电容器等,主要聚焦于高可靠、高频、小型化方向。
多层片式瓷介电容器由于具有体积小、频率范围宽、寿命长、稳定性好等特点,是目前用量最大、发展最快的片式元件之一,主要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单层片式瓷介电容器和金端瓷介电容器具有微型、高频、寄生参数低的特点、适用于微组装工艺,满足电子线路小型化的趋势性要求,主要应用于雷达、光通信等领域;射频微波瓷介电容器具备高Q值、高自谐振频率、低噪声的特点,主要应用于5G通信、核磁医疗、轨道交通等民用高端领域。
在瓷介电容器领域,公司坚持技术投入,聚焦于提升陶瓷材料技术、产品制造工艺技术和产品应用评价技术等方面的核心能力,洞察行业前沿需求,以需求为牵引,持续丰富产品阵容,以专业的瓷介电容器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价值。
(2)滤波器
公司的滤波器产品开发专注于小尺寸、大功率复合功能,已完成上百款定制化产品的研制和交付,其中小型及贴片滤波器已定制开发160余种,覆盖了电源用抗干扰滤波器系列需求,主要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
随着电磁兼容实验室的投入使用,可承接客户测试业务,开展电磁兼容测试,进一步提升公司滤波器产品定制化交付能力和服务水平。
(3)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
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业务,由子公司鸿立芯作为运营主体,现已初步形成以微处理器和微控制器为核心,搭配电源管理、接口总线、信号隔离等外围电路,构建成较为完善的信号处理架构及能力。微控制器及集成电路产品已实现量产和供货,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兵器、航空、船舶、航天等领域。
(4)微波模块业务
微波模块业务由子公司鸿启兴以及成都蓉微作为运营主体。实现了从芯片设计到微波器件、组件、微系统的全产业链布局,专注于微波有源/无源器件、频综、信道等相关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主要产品包括微波大功率器件、微波宽带变频组件和频综组件、信道组件以及微波无源模块等,具有覆盖频段宽、功能多、可靠性高、小型化、高性能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微波通信、雷达探测、电子对抗、商业航天等领域。
(5)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
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业务由子公司鸿安信作为运营主体,重点围绕射频与微波、光电与传感、通用集成电路三大应用领域布局,主要产品包括陶瓷基板、陶瓷一体化封装外壳等,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导弹、无人机等高可靠领域,以及商业航天、汽车电子、激光雷达、医疗电子、数据中心、光通讯、安防监控等民用领域。
2、代理业务
公司代理国际国内知名厂商的多类产品,产品品类主要为电容、电阻、电感、射频器件、分立器件、连接器、集成电路等多种系列的电子元器件。公司代理业务主要面向工业类及消费类民用市场,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通讯、消费电子、医疗装备、工业/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主要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市场地位
由于高可靠领域准入门槛高,对产品质量、可靠性等要求严格,因此,目前国内MLCC高可靠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行业集中度明显。公司作为国内高可靠领域MLCC主要的生产厂家之
一,在产业链、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产品检测、核心客户资源、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行业优势地位。公司已连续十二年荣登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骨干企业榜单,被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北京高精尖企业百强”、“2024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2024北京制造业企业百强”、“北京市诚信品牌企业”、“北京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百强”;荣获多家客户单位授予的“突出贡献供应商”、“优秀供应商”、“金牌供应商”等荣誉,子公司鸿远苏州获评“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自产业务
1、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际质量管理标准以及用户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实施。通过并保持了ISO9001、IATF16949等体系的认证,能够生产宇航级等多个质量等级的产品,成为行业中能够持续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等级产品的核心元器件生产厂家之一,为客户提供高稳定性和一致性的产品保障,在下游客户中形成了产品质量高可靠性的口碑;同时具备车规等级产品的研发及生产能力,可以满足更多客户的需求。公司以“坚持可靠、技术创新、行业领先、顾客至上”为质量方针,通过创新和积淀,形成了多项特有的质量控制技术,在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鉴定检验等质量活动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公司通过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企业资源管理系统、生产执行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的上线,实现了从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到产品交付全过程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标准化生产流程、可视化生产过程,对生产过程和数据进行监控,实现了质量管理数字化,落实质量管控要求,控制产品质量及一致性,同时通过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不断优化改进,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
2、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
公司设立鸿远创新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以及多个联合实验室等研发技术平台,建立了技术规划、产品研发、产品检测、应用验证、批产的全流程研发体系。
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较为突出的业务成果,能够结合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制定适合企业的技术发展路线并实施研发工作,重视前沿性技术研发,进行技术或产品储备。同时,积极开展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开发并快速推向市场,通过不断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持续提高科研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3、多年深厚的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在瓷介电容器领域持续深耕,掌握了从瓷粉制备到瓷介电容器产品生产的全套技术,形成了从材料开发、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到可靠性保障等一系列瓷介电容器生产的核心技术,如“纳米级粉体分散技术”、“介质膜片薄层化工艺技术”、“多层芯片电容微型化工艺技术”等,并在进行高可靠产品的生产质量控制过程中拥有大量自有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能够保证产品使用的高可靠性和稳定性,成为公司产品能够在航天、航空等高可靠领域持续稳定大批量供货的核心基础。
公司在射频微波电容器的应用研究方面积累了大量核心技术,掌握“射频微波电容器全频带功率应用评价技术”,可为客户的产品开发提供力、热、电、磁等专业设计建议,帮助客户快速准确的选用射频微波类电容器,提高客户产品的开发效率。
公司的瓷料研发及生产能力建设,围绕核心产品开展瓷料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掌握“微波电容介质材料的配方技术”,该类技术已获得多项发明专利授权,同时公司具备完善的瓷料配方设计和器件化验证平台,可提升陶瓷介质材料的开发和成果转化效率,持续提升核心产品的自主保障能力。
公司滤波器产品系列齐全,主要有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以及滤波器组件等产品,覆盖目前电源用抗干扰滤波器的类型,产品性能优异,质量可靠,多款产品可以替代进口产品。研发团队在解决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方面具备丰富的案例经验,可以提供全方位电磁兼容解决方案,掌握“滤波器小型化的设计和装配技术”、“大功率产品设计的关键技术”、“防雷电路的设计和计算技术、浪涌抑制电路的设计”以及元器件选型技术等,可以按照客户需求的特殊功能进行一对一定制产品开发,公司作为主要供应商参与编制的宇航标准已发布实施,有助于航天科技集团滤波器选型,起到统型和引领作用。
公司滤波器电磁兼容实验室检测能力可以覆盖装备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试涉及的大部分试验项目,可满足海陆空平台、车用设备和分系统的测试要求,能够为客户提供产品设计、测试等一站式电磁兼容解决方案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滤波器产品的品质和服务的水平。
公司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领域持续深耕,已经具备高可靠单片集成电路和混合集成电路的批量供货能力。同时,完成了电子检测能力建设,能够满足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流程检测需求,确保产品的高可靠性。检测能力的建设不仅为高可靠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持,
还为解决集成电路关键技术瓶颈问题提供了重要手段。目前公司的产品品类丰富,广泛应用于电子、兵器、航空、船舶、航天等诸多领域。公司在微波模块领域,掌握了产品的高频电路设计与仿真能力、小型化与集成化技术、高可靠性设计与制造、产品全面测试及可靠性控制技术。能够提供航天用频综、变频组件、多功能模块、限幅放大器、开关滤波组件、功分放大模块等高等级产品,并拓展了多品类的小型化及SIP类新型产品。
公司在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领域具备核心技术优势,包括微纳系统协同设计仿真技术、LTCC/HTCC多层陶瓷基板生产工艺、DPC基板制造工艺及微组装工艺等。依托核心材料和先进封装技术,公司专注于为射频与微波、光电与传感、通用集成电路三大领域提供微纳电子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目前已成功开发系列化产品,并为智能驾驶、生物医疗等领域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如车规级LiDAR和高气密性内窥镜封装产品;开发了3D堆叠式SIP封装产品,集成了微波垂直互联结构,同时实现高集成度、高电性能和低成本。通过持续创新,公司在航空、航天、光通信、智能驾驶、生物医疗等领域保持技术优势。
4、不断拓展产品结构
公司立足实业,在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在原有的瓷介电容器、滤波器产品基础上,拓展了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高可靠电子元器件产品,丰富了产品结构,可以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提供可靠的产品,从而满足行业客户多样化的应用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5、丰富的客户资源及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
公司持续为自产业务客户提供高可靠产品,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下游客户众多,客户结构优良。同时,公司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的多个客户签署有中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显的市场优势。
6、响应及时的营销服务网络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效益为目标,通过深化内部协同、交叉赋能等,构建了强大的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体系。公司注重营销团队的建设,拥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高效稳定的营销队伍,全面服务客户的意识已渗透到全体员工日常工作,通过专业化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团队,在产品应用技术交流、工艺沟通、信息化平台等方面,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全时服务,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在苏州、成都、合肥、上海、西安、南京、武汉、洛阳、贵阳、天津、太原、石家庄等地设立下属公司或办事处,辐射周边客户,提供可靠的产品与专业的服务,持续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代理业务
1、产品优势
公司代理多个国际和国内知名品牌的多条产品线,经营产品种类数十种,产品规格丰富。公司通过不断增加行业内优质电子元器件生产商代理经营资质,从源头保障产品品质,帮助生产厂商迅速将产品导入终端市场;帮助客户快速选出所需求的产品,可针对不同类型产品在不同行业的特点,为客户提供适宜的产品应用方案。
2、客户优势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经过多年努力,与千余家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涵盖了多个重点行业,供应渠道稳定,服务扎实,客户结构稳健良好。
3、渠道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坚持与上游品牌原厂保持良好的合作模式,已积累了众多优质上游品牌原厂的代理资质,同时紧密结合各品牌不同时期的市场定位及产品推广方向,在产品推广、产品培训、价格与货期、质量跟进等方面均得到原厂的全力支持。
4、营销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稳定的营销管理队伍,多年耕耘在电子元器件代理业务领域。在当前行业快速发展变化形势下,不断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公司以北京总部为依托,分别在天津、青岛、西安、上海、苏州、南京、无锡、合肥、武汉、成都、深圳、香港等地设立下属公司或办事处,并在北京、上海、合肥三地设立仓储物流中心,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实现本地化服务、快速物流和价格成本上的相对优势。
公司为客户提供了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包括产品性能介绍、产品选型及方案推荐、技术交流与培训、质量问题分析、样品提供及协同测试等专业服务。同时,依托公司的技术研发和质量保证能力,对相关产品可提供检验、实验及可靠性分析等支持,增强了与客户的紧密合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180.92万元,同比下降10.9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74.30万元,同比下降43.5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91,809,206.07 | 1,675,848,992.03 | -10.98 |
营业成本 | 980,284,847.30 | 996,950,177.07 | -1.67 |
销售费用 | 103,821,888.95 | 95,311,923.06 | 8.93 |
管理费用 | 115,736,040.96 | 116,399,637.29 | -0.57 |
财务费用 | -5,049,693.04 | 3,519,199.23 | -243.49 |
研发费用 | 112,988,254.88 | 107,062,397.71 | 5.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606,760.53 | 463,205,988.44 | -0.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205,101.06 | -195,686,399.9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389,735.35 | -76,909,370.4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度,公司自产业务实现收入74,211.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29%,主要系公司所处的下游市场复苏进程缓慢,客户需求量处于近五年低位,而且客户对价格的敏感度上升,导致公司核心产品瓷介电容器销售价格下滑,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5.78%;公司的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持续增长,与上年相比增长56.11%,使得公司自产业务整体降幅趋缓。同时,公司代理业务实现收入73,973.1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下降而略降。一方面系销售产品结构的变化,自产业务中成本水平较高的产品以及代理业务的销售占比升高,另一方面营业成本中包含短期内难以调整的人工以及折旧等固定成本;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新业务拓展带来的费用上升以及核心产品销售人员绩效奖金核算口径调整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略有下降,一方面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费用随业务团队数量增多较同期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其他管理费用由于公司持续的降本措施而有所下降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上年同期为净费用,而当期为净收益,主要系公司当期减少银行借款及票据贴现规模,再加上实际融资利率下降,导致当期利息费用显著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稳中有升,略有增加,主要系公司为拓展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新业务,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并保持了公司核心产品瓷介电容器的研发投入强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净额大幅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当期大量偿还银行借款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180.92万元,同比下降10.98%,营业成本98,028.48万元,同比下降1.67%。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子元器件行业 | 1,481,842,734.98 | 979,498,103.85 | 33.90 | -10.78 | -1.71 | 减少6.1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产电子元器件 | 742,111,661.63 | 333,084,619.64 | 55.12 | -19.29 | -0.23 | 减少8.57个百分点 |
代理产品 | 739,731,073.35 | 646,413,484.21 | 12.62 | -0.22 | -2.46 | 增加2.0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1,481,842,734.98 | 979,498,103.85 | 33.90 | -10.78 | -1.71 | 减少6.1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481,842,734.98 | 979,498,103.85 | 33.90 | -10.78 | -1.71 | 减少6.1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销售产品、销售地区以及销售模式,均未发生明显变化。
2、自产业务分产品的营业收入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自产业务收入的比重(%)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瓷介电容器 | 594,177,610.13 | 80.07 | -25.78 |
滤波器 | 23,821,187.54 | 3.21 | -3.26 |
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 | 85,468,424.63 | 11.52 | 56.11 |
其他电子元器件 | 38,644,439.33 | 5.21 | -2.29 |
合计 | 742,111,661.63 | 100.00 | -19.29 |
2024年,公司自产电子元器件产品实现营业收入74,211.17万元,同比下降19.29%,主要系公司核心产品瓷介电容器受外部环境影响,需求不及预期;同时受客户低成本采购压力,销售价格下降,导致瓷介电容器全年仅实现销售收入59,417.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78%;公司的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产品实现销售收入8,546.84万元,较上年同期逆势增长56.11%;滤波器产品、微波模块等其他电子元器件产品,分别实现销售收入2,382.12万元及3,864.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6%和2.29%。
2024年,公司自产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毛利率下降了8.57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核心产品高可靠瓷介电容器受价格下滑影响,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的滤波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
产品以及微波模块等其他电子元器件产品毛利水平低,但收入结构占比上升,进一步拉低了自产电子元器件产品整体毛利水平。
3、代理电子元器件产品实现营业收入73,973.11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2024年,公司代理电子元器件产品毛利率为12.62%,与上年同期增加2.01个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瓷介电容器 | 万只 | 19,054.30 | 21,812.26 | 16,462.08 | -82.19 | -80.50 | -17.27 |
滤波器 | 万只 | 4.43 | 4.52 | 1.20 | 29.72 | 57.63 | -18.95 |
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 | 万只 | 32.28 | 29.60 | 8.86 | 68.40 | 93.00 | 70.24 |
产销量情况说明
2024年,公司核心产品瓷介电容器产能保持稳定,生产量大幅下降主要系通用瓷介电容器产量由于产线调整而大幅减少所致;销售量下降主要系公司通用瓷介电容器销量下降所致;库存量同比下降17.27%系随业务需求减少动态降低库存量所致;公司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产品的产量、销售量及库存量随着业务的快速拓展,均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增长。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电子元器件行业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及元器件采购成本 | 979,498,103.85 | 100.00 | 996,547,394.05 | 100.00 | -1.7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自产电子元器件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 333,084,619.64 | 34.01 | 333,841,916.64 | 33.50 | -0.23 | |
代理产品 | 元器件采购成本 | 646,413,484.21 | 65.99 | 662,705,477.41 | 66.50 | -2.46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减少1.71%,主营业务收入下降10.78%,主要系营业成本中包含人工成本以及折旧等固定成本,该等成本在短期内难以调整。
2、2024年度,公司自产电子元器件营业成本33,308.46万元,同比下降0.23%,低于自产电子元器件收入降幅,主要系公司成本水平较高的滤波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以及微波模块等其他电子元器件产品的收入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此外,公司瓷介电容器产品盈利水平下降,成本水平上升,导致成本降幅低于收入降幅。
3、2024年度,公司代理电子元器件产品营业成本64,641.35万元,同比下降2.46%。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8,500.7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6.2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5,849.1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1.0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4年,公司自产业务前五名客户分别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实现销售收入52,759.47万元,占本期自产业务收入比例为71.09%,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自产业务前五名客户均为国内大型集团,公司凭借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及专业、全面的销售服务,多年来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024年,公司代理业务前五名客户分别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实现销售收入38,205.96万元,占本期代理业务收入比例为51.65%。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财务费用 | -5,049,693.04 | 3,519,199.23 | -243.49 |
2024年,本期财务费用为净收益,而上年同期为净支出,主要系公司本期内主动收缩银行贷款规模,同时融资成本下降,导致当期产生的利息费用大幅减少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2,988,254.8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12,988,254.8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5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1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1.0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7 |
硕士研究生 | 67 |
本科 | 208 |
专科及以下 | 3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7 |
60岁及以上 | 4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多项内外部科研项目,主要围绕新产品开发、产品系列化扩展、上游原材料研发、高可靠技术攻关、工艺优化、自动化改造等开展,各项目均按项目节点要求稳步推进。通过项目的持续研发投入,扩充了产品品类和范围,提高了工艺及质量控制能力,拥有更多核心原材料的制备技术,巩固了公司高可靠技术发展优势,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增减率(%) | 增减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606,760.53 | 463,205,988.44 | -0.99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高于本期实现的净利润,主要系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219,698,485.45元以及本期计提了非付现折旧摊销费用80,954,535.36元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205,101.06 | -195,686,399.96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净额大幅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389,735.35 | -76,909,370.44 | 不适用 |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当期大量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公司与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方舟”)关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股份转让事宜签署转让协议。前海方舟向公司购买45万股宏明电子股权,转让账面价值14,636,363.64元;此次出售完成后,公司期末持有宏明电子
133.20万股股份的公允价值增加了37,038,779.47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011,312,574.42 | 19.82 | 1,475,072,226.29 | 27.75 | -31.44 | 注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1,574,806.10 | 12.57 | 218,417,978.79 | 4.11 | 193.74 | 注2 |
应收票据 | 333,891,900.45 | 6.54 | 475,921,321.03 | 8.95 | -29.84 | 注3 |
其他应收款 | 21,304,755.74 | 0.42 | 37,156,012.21 | 0.70 | -42.66 | 注4 |
其他流动资产 | 11,433,339.95 | 0.22 | 20,230,896.15 | 0.38 | -43.49 | 注5 |
在建工程 | 123,886,717.95 | 2.43 | 32,442,637.16 | 0.61 | 281.86 | 注6 |
使用权资产 | 17,044,985.98 | 0.33 | 6,270,744.30 | 0.12 | 171.82 | 注7 |
商誉 | 12,708,139.57 | 0.25 | 不适用 | 注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591,360.69 | 0.23 | 27,559,973.73 | 0.52 | -57.94 | 注9 |
短期借款 | 230,702,291.86 | 4.52 | 584,855,340.66 | 11.00 | -60.55 | 注10 |
应交税费 | 21,049,493.92 | 0.41 | 8,240,955.67 | 0.16 | 155.43 | 注11 |
其他应付款 | 2,644,135.53 | 0.05 | 17,729,545.98 | 0.33 | -85.09 | 注1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67,231.57 | 0.11 | 3,947,445.21 | 0.07 | 41.03 | 注13 |
长期借款 | 66,813,193.40 | 1.31 | 15,861,846.70 | 0.30 | 321.22 | 注14 |
租赁负债 | 11,153,238.92 | 0.22 | 2,275,493.18 | 0.04 | 390.15 | 注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388,561.41 | 0.56 | 17,613,217.36 | 0.33 | 61.18 | 注16 |
其他说明:
注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偿还银行借款所致;注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基于现金管理需要,本年度大幅增加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类理财产品所致;
注3: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下降主要系公司上期期末持有的商业票据于报告期内到期回款所致;
注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减少较多主要系公司代理业务合同项下支付给原厂的履约保证金减少所致;
注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减少系主要公司本期期末持有的待认证进项税额较上期期末减少所致;
注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鸿远电子创新中心暨企业总部项目新增工程进度所致;
注7: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成都蓉微及鸿远天津的经营场地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导致使用权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注8:商誉期末余额增加主要系当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都蓉微确认的商誉所致;
注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减少主要系上期期末预付的股权转让款,因本期将成都蓉微纳入合并范围,而将该款项转至公司单体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所致;
注10: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随业务规模调整而主动降低银行融资规模,使得银行短期借款净减少所致;
注11:应交税费余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期末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等相关税费较上期期末增加所致;注1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减少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回购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使得股票回购义务减少所致;注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增加主要系部分租赁负债及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注14: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使用银行借款支付新增的总部项目工程进度款所致;注15:租赁负债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成都蓉微及鸿远天津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所致;注1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新购入的固定资产符合“折旧一次性所得税前扣除”条件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961,400.5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取得鸿远电子创新中心暨企业总部项目长期借款,以坐落在北京市丰台区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东区三期1516-53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截至2024年12月31日,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94,936,723.28元及98,615,557.76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从行业分类来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2024年12月,公司与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方舟”)关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股份转让事宜签署转让协议。前海方舟向公司购买45
万股宏明电子股权,完成出售后公司剩余持股133.20万股。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前海方舟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且完成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2)股权投资基金
子公司鸿远成都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参与投资成都德鼎宜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德鼎宜信基金”),占成都德鼎宜信基金总规模的2.22%。报告期内,鸿远成都完成基金缴付出资人民币6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鸿远成都已实际完成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3)购买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公司与海南星河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方舟”)就成都蓉微的股权事宜签署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900万元向星河方舟购买成都蓉微100%股权。成都蓉微主要经营微波模块组件业务,包括微波宽带变频组件、频综组件、信道组件、微波无源模块等产品。
2024年3月底,公司顺利完成对成都蓉微的工商变更登记。成都蓉微自此成为公司的子公司,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星河方舟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7,895,953.50元。此外,公司向成都蓉微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完成了成都蓉微注册资本的全部实缴。
(4)新设子公司、分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天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专用材料、新型陶瓷等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鸿远天津注资人民币600万元。
报告期内,子公司鸿安信于2024年6月26日在合肥市包河区设立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旨在为鸿安信在合肥地区引进的关键技术与管理人才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鸿信泽(苏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信泽”),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电磁兼容相关的检验检测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鸿信泽注资人民币100万元。
(5)投资子公司
2024年3月和2024年12月,鸿远成都同意其子公司鸿启兴增加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1,600万元,报告期内,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全部实缴。
2024年12月,公司同意子公司鸿远成都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报告期内已完成实缴人民币1,00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私募基金 | 67,500,000.00 | 6,000,000.00 | 73,500,000.00 | |||||
股票 | 114,715.10 | -16,552.85 | -117,793.75 | 19,631.50 | 0.00 | |||
其他 | 334,919,381.80 | 40,820,061.87 | 364,573.09 | 3,178,708,230.03 | -2,811,139,142.23 | 4,103,176.45 | 747,776,281.01 | |
合计 | 402,534,096.90 | 40,803,509.02 | 364,573.09 | 3,184,708,230.03 | -2,811,256,935.98 | 4,122,807.95 | 821,276,281.01 |
其他类别包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理财产品 | 160,343,263.69 | 3,781,282.40 | 3,082,000,000.00 | -2,689,015,332.27 | 4,103,176.45 | 561,212,390.27 | ||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67,960,000.00 | 37,038,779.47 | -14,636,363.64 | 90,362,415.8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6,616,118.11 | 364,573.09 | 96,708,230.03 | -107,487,446.32 | 96,201,474.91 | |||
合计 | 334,919,381.80 | 40,820,061.87 | 364,573.09 | 3,178,708,230.03 | -2,811,139,142.23 | 4,103,176.45 | 747,776,281.01 |
理财产品项目包括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券商收益凭证产品;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本期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向前海方舟出售45万股宏明电子股权,结转账面价值14,636,363.64元;完成出售后公司期末持有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33.20万股的公允价值增加了37,038,779.47元;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SZ000980 | 众泰汽车 | 245,983.05 | 债转股 | 114,715.10 | -16,552.85 | -117,793.75 | 19,631.50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245,983.05 | / | 114,715.10 | -16,552.85 | -117,793.75 | 19,631.50 | 0.00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创思北京与客户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杰能”)进行的债务重组。创思北京收到杭州杰能母公司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以每股6.39元定向增发的股票38,495股用以偿付杭州杰能所欠债务。2024年12月12日,创思北京将持有的全部股票出售。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350万元参与设立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翠湖一号基金”),公司认缴出资额占翠湖一号基金总规模的23.58%;
(2)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设立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翠湖二号基金”),公司认缴出资额占翠湖二号基金总规模的9.45%;
(3)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参与投资成都德鼎宜信基金;公司认缴出资占成都德鼎宜信基金总规模的2.2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27日,公司与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方舟”)关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股份转让事宜签署转让协议。前海方舟向公司购买45万股宏明电子股权,完成出售后公司剩余持股133.20万股。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前海方舟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且完成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元陆鸿远 | 控股公司 | 100% | 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 10,000.00 | 16,940.65 | 7,713.11 | 17,943.89 | -694.30 |
鸿远苏州 | 控股公司 | 100% | 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材料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 17,000.00 | 47,123.03 | 28,801.21 | 25,361.21 | 7,173.30 |
成都蓉微 | 控股公司 | 100% | 微波模块组件以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2,500.00 | 6,144.69 | 205.74 | 2,012.39 | - 1,701.48 |
鸿远泽通 | 控股公司 | 100%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2,000.00 | 5,341.06 | 1,518.30 | 7,876.04 | 135.86 |
创思北京 | 控股公司 | 100%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6,000.00 | 35,614.35 | 11,509.09 | 42,926.99 | 386.61 |
鸿信泽 | 控股公司 | 100% | 电磁兼容相关的检验检测服务 | 300.00 | 915.16 | 90.93 | 81.28 | -9.07 |
鸿立芯 | 控股公司 | 100%间接 |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2,000.00 | 15,964.51 | 1,728.56 | 9,636.96 | 440.18 |
鸿启兴 | 控股公司 | 100%间接 | 电子元器件、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4,000.00 | 3,666.12 | 671.26 | 656.58 | -1,024.99 |
鸿安信 | 控股公司 | 100%间接 | 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5,000.00 | 5,179.80 | 81.49 | 964.12 | -2,743.83 |
创思上海 | 控股公司 | 100%间接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2,000.00 | 5,419.46 | -1,040.08 | 9,058.18 | -1,657.82 |
注:成都蓉微自2024年4月1日起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上表中成都蓉微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其纳入合并范围后(即2024年4月至12月)的经营成果。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全球MLCC市场
MLCC供给端格局高度集中,主要是由日、韩厂商所主导,台湾厂商紧随其后。其中最大厂为日本厂商村田,韩国厂商三星电机稳居全球第2大厂商,仅次于村田。在全球前十大MLCC厂商中,日系厂商全球市场份额占有率约为54%,主要原因在于日系厂商在尖端高容量产品及材料粉末技术上领先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厂商。预计到2028年,全球MLCC需求量约为59,540亿只,市场规模将达到1,408亿元
[
]。
2、中国MLCC市场
202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涉及多个MLCC主要应用领域以旧换新的激励方案,这一举措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MLCC行业的发展预期。同时,2024年整体市场环境已经转暖,中国下游手机、家用电器、计算机等消费类整机产品基本恢复为增长态势,预计2024年我国MLCC的需求量和市场将恢复增长,到2028年,我国MLCC市场规模达到717亿元,2023-2028年平均增长率为7.4%
[2]
。受客户需求影响,公司所处电容器行业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全力打好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抓好军队建设‘十四五’规划收官”,“加紧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加快推进网络信息体系建设”等,并提出“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国防建设的发展装备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装备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国产化持续推进,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不可或缺的基本元器件市场前景广阔。此外,随着民用高端领域的发展也将进一步推动市场规模。
3、国内高可靠MLCC格局与趋势
高可靠MLCC产品对于质量控制要求高,厂商需要通过相关资质认证,更为关键的是客户在选用MLCC产品时,均将配套厂家的产品使用可靠性历史作为至关重要的必备条件。因此,高可靠市场的准入门槛较高,市场格局较为稳定。
目前,国内高可靠MLCC市场生产厂商除本公司外,主要还有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以上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2024年版中国MLCC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展始终以“发展企业,有益员工,服务社会,报效祖国”为企业使命和企业宗旨,深入贯彻“团结进取,认真求实”的企业精神,认真落实“坚持依法治理、合法合规经营、安全规范生产”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立足主业、做强实业,以科技创新、数字化智能制造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践行绿色环保,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坚决推进人才战略,持续加大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形成有实力、有活力、有魄力的人才梯队,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使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员工。
公司坚定发展实业,以陶瓷类电子元器件为基础,在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上下游拓展,持续稳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服务新时代国家战略、服务国防建设贡献力量,朝着“争创国际知名企业,争做百年优秀企业”的目标努力奋斗。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的关键之年。公司将以“蓄力图存,创新发展”为主题,聚焦主业,科技创新,积极探索前沿技术,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和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一总院四分院,构建高效创新体系
公司将以鸿远创新研究院为中心,在北京、苏州、成都和合肥设立分院,构建“一总院四分院”的创新体系,充分利用四大科研生产基地资源优势,通过整合内外部技术力量与专业人才,协同创新发展。对标同行先进的技术水平,做好前瞻性技术布局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安排,协同开展战略产品的创新研发与关键技术攻关,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同时,公司将紧跟市场趋势,及时响应市场变化及用户需求,加强公司与产业链、高校及科研单位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新技术升级迭代,加速现有技术平台化、产品系列化,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2、深化企业文化宣导,凝聚员工共识
公司将通过推出内涵丰富的电子宣传手册,全面展示多年积淀的深厚企业文化,弘扬正能量,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强化企业文化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此外,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数据意识、成本意识、协同意识在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并建立相应的考核与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内部形成有约束力的工作理念与行为习惯,提升整体工作效率与协作水平。
3、坚持深耕现有业务,积极开拓新兴市场
在现有业务领域,公司将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制定精准的市场策略,加快市场拓展与产品布局,提升市场占有率,巩固并扩大现有业务优势。同时,积极布局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密切关注新市场、新领域的动态和趋势,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挖掘潜在商机,为公司业务发展开辟新的增长点,推动持续增长与创新突破。
4、创新合作模式,深耕代理业务市场
公司将持续深耕代理业务市场,完善和优化区域客户服务,提升客户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策略,同步推进进口和国产品牌开发,确保产品资源为客户带来更优质的综合服务方案,基于当前光伏储能、消费、工控、汽车、国家电网、通讯、人工智能等行业基础,持续向高端、新兴领域拓展,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矩阵。
此外,公司将积极探索与国产品牌的创新合作模式,代投联动,深度绑定,为代理业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5、持续数智化建设,不断推动降本增效
公司将持续推进数智化转型升级与流程再造,多措并举降本增效。在生产环节,通过设备升级改造,实现设备互联与实时监控,加大自动化设备投入,完善柔性交付产线,大幅提升快速交付能力,应对自产业务脉冲式订单需求,并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销协同效率。在供应链环节,将优化供应商管理,提升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并合理规划库存,提高库存周转效率。此外,公司将充分探讨AI大模型的落地实施,提升工作效率。通过全方位、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公司将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实现降本增效目标。
6、强化质量管控,保障高品质交付
公司将持续举办全员“质量月”活动,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全面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改进的全流程管控,细化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同时,公司将积极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7、强化财务管控与审计监督,确保合规经营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经营主体的财务管控与审计监督工作,深化财务核算与绩效考核的协同,以财务数据驱动绩效管理,实现成本管控与运营效率的双重提升。确保质量、保密、安全、环保等方面工作的合规性,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8、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打造高素质人才梯队
公司将持续优化人才培训体系,开展多样化的专业技能培训,强化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构建完善的人才梯队。同时,加大后备人才储备力度,加快人才梯队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人才晋升与淘汰机制,明确标准与流程,选拔和培养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动力与保障。
以上经营计划或目标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各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自产高可靠产品降价的风险
针对公司自产业务高可靠产品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且存在小批量、定制化生产的特点,公司通常参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历史价格,并结合客户的具体要求及供货量等,最终与客户协商达成销售价格,产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机制相对稳定。近两年,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客户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公司核心产品瓷介电容器的销售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但仍存在降价风险。
若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未能及时满足客户未来持续更新的需求,或者主要客户采购模式、定价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又或者行业内竞争进一步加剧,则公司存在因自产高可靠产品降价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公司将持续通过丰富产品品类,不断推出高附加值的创新产品、优化营销策略等,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2、下游市场需求变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公司自产业务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以及通讯、工业、汽车电子、医疗电子、轨道交通等民用高端领域。若未来相关国防工业预算或行业整体增长不及预期,市场需求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代理业务以销售电子元器件产品为主,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通讯、消费电子、医疗装备、工业/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多个领域。
上述领域较易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者偏好等因素影响,有明显的经济周期性。如果未来全球经济或中国经济发生重大不利事件,使得下游行业需求增长减缓甚至负增长,公司将面临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不足,进而导致收入及利润下滑的风险。
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持续加强对市场需求变化的跟踪研究,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根据客户需求快速响应,合理调配资源,贴近客户;同时,公司通过对产品的研发、生产、市场拓展、销售服务等方面的不断提升,打造综合竞争优势,获取市场增量份额。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的高可靠产品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领域。上述领域客户对产品的可靠性、一致性及稳定性有着特殊要求。若公司质量控制流程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尤其在具有重大国内影响的项目的应用中出现问题,不仅会给公司造成质量索赔等经济损失,还将对公司品牌及后续供货资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秉承“坚持可靠、技术创新、行业领先、顾客至上”的质量方针,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建立产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和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持续开展质量相关培训,提升全员质量风险防控水平。
4、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自产业务产品大部分面向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领域的客户。销售回款时间需要根据客户整体项目的拨款进度而定,付款周期相对较长。公司销售规模较大,应收账款规模相应较大。若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可能导致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项的管理,通过建立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将销售回款情况纳入销售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等方式不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并结合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坏账准备。
5、存货水平较高的风险
公司存货水平较高。如果未来下游行业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难以预料的情况出现,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远低于账面价值,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制订了有关存货管理制度,同时将密切关注下游需求变化,努力降低产品库存风险。
6、新业务拓展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在巩固核心产品瓷介电容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新业务的研发与产业化布局。尽管相关产品已实现批量或小批量供货,但新业务仍面临行业景气度、市场需求匹配度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一方面,产品的定制化生产需攻破技术难点、成本控制等关键环节;另一方面,新业务领域客户认证周期较长,市场开拓可能滞后于产能释放,存在收入实现不及预期或者遇到其他不利因素。此外,新业务持续增加的研发投入及市场推广等费用,短期内对公司盈利水平形成压力。公司会通
过积极拓展市场客户,加快研发进度等方式降低风险,并需密切关注技术迭代及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资源配置。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加强风险管控,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其中定期会议2次,临时会议3次,全体董事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审议各项议案的过程中,各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决策,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完成了公司调整组织架构、计提资产减值、ESG报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制度制定或修订等议案的审议工作,未发生董事会审议事项或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被否决的情况。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专业所长,坚持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增加了ESG管理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有效指导和监督了公司的财务风险以及内控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审议薪酬方案等,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17项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对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关于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将公司信息通过多渠道传递给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行业分析师以及公众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了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树立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的窗口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关于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董事会积极关注国家、监管机构修订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报告期内,制定了《舆情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调整了组织架构,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健全。
公司董事会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传达监管部门的监管精神和理念,组织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资本市场学院等专题培训,切实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6、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关系的管理,通过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邮件、投资者热线等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解答投资者的咨询,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保障了投资者的参与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积极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的市场价值。
7、关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
为了更好地展现社会责任实践,公司主动践行ESG理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发布首份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现了公司在治理、技术创新、数智化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供应链管理、员工权益、公益慈善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公司将逐步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工作机制,推动ESG管理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深入融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4-16 | www.sse.com.cn | 2024-04-17 | 请详见《鸿远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9-10 | www.sse.com.cn | 2024-9-11 | 请详见《鸿远电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郑红 | 董事长 | 男 | 74 | 2016-05-12 | 2025-07-07 | 66,545,460 | 66,545,460 | 0 | 40.36 | 否 | |
郑小丹 | 副董事长 | 女 | 45 | 2016-05-12 | 2025-07-07 | 7,290,284 | 7,290,284 | 0 | 63.06 | 否 | |
营销中心副主任 | 2017-06-20 | 2024-01-30 | |||||||||
刘辰 | 董事 | 男 | 61 | 2016-05-12 | 2025-07-07 | 14,120,000 | 14,120,000 | 0 | 59.12 | 否 | |
总经理 | 2016-05-12 | 2025-07-07 | |||||||||
李永强 | 董事 | 男 | 41 | 2019-07-11 | 2025-07-07 | 203,182 | 188,182 | -15,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76.50 | 否 |
财务总监 | 2016-07-01 | 2025-07-07 | |||||||||
邢杰 | 董事 | 女 | 62 | 2016-05-12 | 2025-07-07 | 812,509 | 812,509 | 0 | 58.88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16-05-12 | 2025-07-07 | |||||||||
王新 | 董事 | 男 | 42 | 2022-07-08 | 2025-07-07 | 35,000 | 20,000 | -15,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78.06 | 否 |
副总经理 | 2021-03-25 | 2025-07-07 | |||||||||
林海权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19-07-11 | 2025-07-07 | 14.29 | 否 | ||||
古群 | 独立董事 | 女 | 60 | 2022-07-08 | 2025-07-07 | 14.29 | 否 | ||||
杨棉之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2-07-08 | 2025-07-07 | 14.29 | 否 | ||||
陈天畏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9 | 2016-05-12 | 2025-07-07 | 840,909 | 840,909 | 0 | 17.58 | 否 | |
褚彬池 | 监事 | 男 | 35 | 2016-05-12 | 2025-07-07 | 50,454 | 50,454 | 0 | 39.00 | 否 | |
孝宁 | 监事 | 女 | 41 | 2016-05-12 | 2025-07-07 | 22.05 | 否 | ||||
刘利荣 | 副总经理 | 女 | 51 | 2016-05-12 | 2025-07-07 | 1,659,335 | 1,659,335 | 0 | 55.45 | 否 | |
吕鹏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3-04-03 | 2025-07-07 | 69,540 | 60,540 | -9,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61.27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91,626,673 | 91,587,673 | -39,000 | / | 614.1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郑红 | 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知青,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干部,北京元六电子中心董事长、总经理,元六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
郑小丹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EMBA,助理经济师职称。曾任:北京中标方圆防伪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元六有限总经理助理、公司营销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鸿远苏州执行董事,元陆鸿远董事,鸿远成都董事,北京兴意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刘辰 | 初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干部,北京元六电子中心副总经理,元六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
李永强 | 硕士学历。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与助理经理,易大宗控股有限公司(原永晖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
邢杰 | 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助理工程师,北京青云仪器厂工程师,北京东昌行电器商贸公司销售经理,北京科马卫生间设计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元六有限副总经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王新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成都宏明电子科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副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元陆鸿远总经理,鸿鑫特执行董事、鸿远天津董事。 |
林海权 | 博士学历。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从事金融学研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相成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相成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
古群 | 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西南计算机工业公司程序设计员,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主任、副秘书长、秘书长,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主任委员,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杨棉之 | 博士学历。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陈天畏 | 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曾任:黑龙江伊春市师范学校教师,黑龙江伊春市邮电局职工,元六有限市场部内勤、总师办副主任、体系部部长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褚彬池 | 硕士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元六有限采购主管,物资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运营管理部部长兼信息部部长,鸿远成都监事,鸿鑫特监事,元陆鸿远监事。 |
孝宁 | 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北京健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元六有限办事员。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总经办内控与政府事务主管,鸿远泽通监事,创思北京监事,创思上海监事。 |
刘利荣 | 大专学历。曾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项目技术员,北京云峰画院销售员,元六有限市场部销售专员、市场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创思北京执行董事,创思上海执行董事,创思香港董事,鸿远泽通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吕鹏 | 本科学历,曾任:北京通美晶体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主管、技术工艺经理、技术支持经理、区域销售经理,公司营销部副部长、事业一部部长,鸿远苏州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创思北京董事,创思香港董事,鸿远泽通执行董事,鸿安信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林海权 | 北京相成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2月 | |
林海权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18年9月 | |
林海权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18年2月 | |
古群 |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 常务副理事长 | 2023年8月 | |
古群 | 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 | 主任委员 | 2015年3月 | |
古群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2025年2月 |
古群 |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
古群 | 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月 | 2025年3月 |
杨棉之 |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教授 | 2022年1月 | |
杨棉之 | 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 | 2025年2月 |
杨棉之 |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0月 | 2024年5月 |
杨棉之 |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5月 | |
杨棉之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3月 | |
郑小丹 | 北京兴意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8年9月 | |
郑小丹 | 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3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其中董事的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监事的薪酬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监事薪酬。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薪酬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考核结果等确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工作岗位、权责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其经营绩效、岗位分工及履行情况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与年报披露数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14.17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3-25 | 请详见《鸿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4-26 | 请详见《鸿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5-27 | 请详见《鸿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8-23 | 请详见《鸿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10-30 | 请详见《鸿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郑红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郑小丹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刘辰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李永强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邢杰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王新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林海权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古群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杨棉之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杨棉之、林海权、郑小丹 |
提名委员会 | 林海权、古群、郑红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古群、杨棉之、邢杰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郑小丹、古群、刘辰 |
(二)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5 | 1、《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除《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均审议通过。 | 无 |
2024-8-23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无 |
(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5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无 |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
2024-4-26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无 |
2024-8-23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无 |
2024-10-30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无 |
2024-12-2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无 |
(四)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2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8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50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38 |
销售人员 | 225 |
技术人员 | 395 |
财务人员 | 35 |
行政人员 | 112 |
合计 | 1,50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7 |
硕士 | 97 |
本科、大专 | 934 |
大专以下 | 467 |
合计 | 1,50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秉承“发展企业,有益员工”的企业宗旨,依据内外部市场环境、行业特点、地区差异、人才状况等,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薪酬体系,提升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公平性,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推行全面薪酬体系,包含货币薪酬和非货币薪酬。货币薪酬包含固定薪资、岗位薪资、考核薪资、奖金、福利津贴等;非货币薪酬是来自于工作本身、组织发展环境、身份认同、组织特征等若干方面给予员工个人带来的心理效应。货币薪酬中,因岗位不同,考核薪资又分为绩效工资、工时工资等;奖金中包含项目奖金、提成奖金、年度考核奖金等。员工福利方面,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并提供岗位补贴、劳保津贴、交通补助、节日福利等多种形式的福利,为员工提供全方位关怀。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战略目标实现为导向,基于岗位任职要求及能力提升,针对不同序列人员建立培训体系,制定中长期人才培养发展方案。
培训分为新员工和在职人员培训。新员工培训包含企业文化、质量、安全、环保、保密等方面;在职人员培训包含通用知识、专业技能、管理技能等。通过培训,旨在培养诚实守信、敢于担当、认真敬业的专业性人才及具有卓越领导力的管理人才,打造高绩效队伍,助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同时,实现人才的社会价值。
报告期内,有针对性的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公司为不同序列人员开展专业对口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通过参加外部公开课或外请讲师到企业授课等方式开展培训课程,旨在全面、立体的打造人才培养体系,助力企业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确定原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且,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32,116,8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1,235,708股,以230,881,092股为基数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808,382.20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并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现金回购金额4,225,690.00元。因此,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85,034,072.20元,占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22%。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080,892股,公司目前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数471,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后拟派发现金红利39,203,681.64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并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现金回购金额16,065,528.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95%。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7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9,203,681.64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3,742,980.86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5.5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16,065,528.0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5,269,209.64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5.95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05,717,121.8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91,744,580.1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297,461,701.9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410,232,158.0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72.5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3,742,980.8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788,494,882.76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
2024年4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
2024年5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
2024年6月17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李永强 | 董事、高管 | 15,000 | 0 | 61.34 | 0 | 15,000 | 0 | 36.23 |
王新 | 董事、高管 | 15,000 | 0 | 61.34 | 0 | 15,000 | 0 | 36.23 |
吕鹏 | 高管 | 9,000 | 0 | 61.34 | 0 | 9,000 | 0 | 36.23 |
合计 | / | 39,000 | 0 | / | 0 | 39,000 | 0 | / |
注:期初与期末数量的差异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对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并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注销。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全年经营工作目标,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的工作和职责,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审议确定。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并结合公司战略目标、行业特征、外部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监督和完善,新增和修订了多个制度。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兼顾新拓展业务板块子公司的运营效率与效益,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提升运营效益提供了保障,为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内控机制运行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共计15家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理,重点对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及重点业务领域经营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对控股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内部审计,提高了子公司的运营质量。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02.6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污染事故发生,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所在地环境保护相关政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完善环保相关制度,定期对相关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措施,切实做好防治污染工作。同时,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以及以环保为主题的相关宣传等多措并举,实施精益化管理,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子公司元陆鸿远在2023年度北京大兴区环保绿色信用等级评选中,保持了“绿色信用四星级企业”的评价。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04.03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鸿远苏州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双碳目标,将环境保护融入员工日常工作、生活,共同营造人人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报告期内,鸿远苏州建设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正式并网发电,有效落实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共计193.87兆瓦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0.5366吨CO
/兆瓦时计算,2024年鸿远苏州使用光伏电力替代外购电力所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104.03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8.50 | |
其中:资金(万元) | 8.50 | 1、向结对村——内蒙古巴彦高勒镇永合村定向捐款2.5万元,用于清理垃圾场、维修活动广场、整修春耕生产道路等项目,帮助当地改善人居环境。 2、公司与丰台区石榴庄街道达成合作,启动了“温情守护·关爱无界——关爱高龄老人巡视探访项目”,逢年过节对辖区高龄老人进行入户探访慰问,报告期内公司捐赠2万元。 3、公司向北京乐予慈善基金会捐款1万元,用于2024年西部温暖计划项目。 4、鸿远苏州向苏州高新区慈善总会捐赠3万元,用于文化捐书项目。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50 | |
其中:资金(万元) | 2.50 | 向结对村定向捐款2.5万元,用于清理垃圾场、维修活动广场、整修春耕生产道路等项目,帮助当地改善人居环境。 |
物资折款(万元) | - |
惠及人数(人)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2021年以来连续四年主动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与内蒙古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永合村结成对子,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助力当地振兴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向结对村定向捐赠2.50万元用于清理垃圾场、维修活动广场、整修春耕生产道路等项目,帮助当地改善人居环境。未来,鸿远电子将一如既往地秉承“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企业宗旨,持续关注并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红、郑小丹 | 1、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转让的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本项承诺。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 2019-05-15 | 是 | 1、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3、长期有效。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发行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辰、刘利荣、邢杰、陈天畏、褚彬池、李永强 | 1、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转让的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前述承诺。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 2019-05-15 | 是 | 1、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2、长期有效。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红、郑小丹 | 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外,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一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在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两年合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减持: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2019-05-15 | 是 | 锁定期满两年内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红、郑小丹 | 本人目前不存在且不从事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同时,本人承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业务与元六 | 2019-05-15 | 是 | 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 | / |
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技术、信息、渠道或其他方面的支持或协助。 | ||||||||
解决同业竞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目前不存在且不从事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同时,本人承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业务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技术、信息、渠道或其他方面的支持或协助。 | 2019-05-15 | 是 | 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红、郑小丹;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总经理刘辰;其他发行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 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承诺具体内容请详见招股说明书之“十三、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四)减持股份的承诺”相关披露内容。 | 2019-05-15 | 是 | 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以及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股东或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股东或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禁止公司的股东利用在元六鸿远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9-05-15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红、郑小丹 | 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元六鸿远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根 | 2019-05-15 | 是 | 作为控股股东、实 | 是 | / | / |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元六鸿远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元六鸿远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元六鸿远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不会利用在元六鸿远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元六鸿远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际控制人期间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1-04-27 | 是 | 2021年4月27日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董事郑红、刘辰、郑小丹、邢杰、李永强、王新、古群、杨棉之、林海权 | 本次回购股份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 2023-12-20 | 是 | 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3月19日 | 是 | / |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请参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崔迎、王文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崔迎(2年)、王文杰(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3.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6,923.7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4,126.89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4,126.89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34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068.64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068.64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内容和金额在审议批准范围内,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6,000.00 | 55,000.00 | 0.0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1,500.00 | 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49)。
2024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382,8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6.55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3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71,000股,占回购届满时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支付的资金总额人民币2,029.1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1,200 | 0.12 | -271,200 | -271,20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71,200 | 0.12 | -271,200 | -271,200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71,200 | 0.12 | -271,200 | -271,20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31,845,600 | 99.88 | -764,708 | -764,708 | 231,080,892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1,845,600 | 99.88 | -764,708 | -764,708 | 231,080,892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32,116,800 | 100.00 | -1,035,908 | -1,035,908 | 231,080,892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1,200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回购方案和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已回购的335,066股和2022年已回购的429,642股,合计764,708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股份注销日为2024年10月29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实施部分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71,200股的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由232,116,800股减少至231,845,600股。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回购专户中2021年及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的764,708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由231,845,600股减少至231,080,892股。
该等股本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的每股收益影响甚微,每股净资产由上述股份注销前的18.09元增加至注销后的18.36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96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271,200 | 不适用 | -271,200 | 0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不适用 |
合计 | 271,200 | 不适用 | -271,200 | 0 | / | / |
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750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将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5,450股予以回购注销,以上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1,200股。公司已于2024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1,2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32,116,800股减少至231,845,600股。
报告期内,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已回购的335,066股和2022年已回购的429,642股,合计764,708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由231,845,600股减少至231,080,892股。
公司将以往年度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并不影响报告期的净资产金额,不会导致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发生变动。公司报告期期初资产负债率为21.40%,报告期期末资产负债率为17.01%,资产负债率的下降主要由于公司主动减少银行借款的使用,导致负债总额下降所致。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9,98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8,49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郑红 | 0 | 66,545,460 | 28.8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辰 | 0 | 14,120,000 | 6.1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7,510,667 | 7,510,667 | 3.25 | 0 | 无 | 未知 | ||
郑小丹 | 0 | 7,290,284 | 3.1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冯建琼 | -344,025 | 2,960,100 | 1.2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亚平 | 0 | 2,892,327 | 1.2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京 | 0 | 2,578,795 | 1.12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84,280 | 2,569,001 | 1.11 | 0 | 无 | 未知 | ||
林锋 | 2,300 | 2,435,164 | 1.0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马秋英 | -10,000 | 2,427,407 | 1.0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郑红 | 66,545,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545,460 | |||||
刘辰 | 14,1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2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7,510,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7,510,667 | |||||
郑小丹 | 7,290,284 | 人民币普通股 | 7,290,284 | |||||
冯建琼 | 2,96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0,100 | |||||
刘亚平 | 2,892,327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2,327 | |||||
刘京 | 2,578,7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8,79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569,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9,001 |
林锋 | 2,435,164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5,164 |
马秋英 | 2,427,407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7,407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红、郑小丹,父女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郑红、郑小丹 |
国籍 | 均为中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郑红为公司董事长,郑小丹为公司副董事长。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郑红、郑小丹 |
国籍 | 均为中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郑红为公司董事长,郑小丹为公司副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股份数量250,000股-375,000股,占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日的总股本比例为0.11-0.16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 |
回购用途 | 拟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已回购数量(股) | 382,8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注:上述“已回购数量”仅指2024年度内回购的实施数量。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自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本次回购的股份用途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用途,亦可考虑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8,200股;2024年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82,800股,占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时的公司总股本232,116,800股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最高价为47.61元/股,最低价为33.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6.55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XYZH/2025BJAG1B0020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电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鸿远电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鸿远电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收入确认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鸿远电子公司2024年度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为1,481,842,734.98元。公司业务分为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自产业务下,公司根据订单、出库单并经客户确认收到货物后进行收入确认;代理情况下,公司根据订单、出库单并经客户签字确认收入。公司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均采用直接向客户销售的模式进行,并按公司与客户商定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由于收入是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及附注七、61。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从鸿远电子公司业务系统提取销售数据并将重新计算的结果与财务报表列示的收入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从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中选取样本,核对相关合同、发货单、发票等信息,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年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6)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年按月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年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年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
2.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2024年度,鸿远电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合计余额为1,629,791,133.51元,坏账准备为129,662,095.58元,净值为1,500,129,037.93元,占2024年合并营业收入的100.56%,占2024年末资产总额的29.40%。由于鸿远电子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2、13、17及附注七、4、5、6。 | (1)评价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查阅销售合同、检查以往货款的回收情况、与管理层沟通等程序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3)复核鸿远电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过程,并结合当前经济状况和其他前瞻性资料来评估管理层利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4)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及前后手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 (5)对超过信用期及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分析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四、 其他信息
鸿远电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鸿远电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鸿远电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鸿远电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鸿远电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鸿远电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
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鸿远电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鸿远电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迎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文杰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11,312,574.42 | 1,475,072,226.2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41,574,806.10 | 218,417,978.7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33,891,900.45 | 475,921,321.03 |
应收账款 | 七、5 | 1,157,358,888.50 | 1,199,780,436.47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96,201,474.91 | 106,616,118.11 |
预付款项 | 七、8 | 15,832,746.24 | 20,840,370.4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1,304,755.74 | 37,156,012.2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796,597,786.28 | 812,107,799.4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6,650,209.98 | 8,830,327.1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1,433,339.95 | 20,230,896.15 |
流动资产合计 | 4,092,158,482.57 | 4,374,973,485.9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9,535,176.96 | 28,816,025.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83,500,000.00 | 77,5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29,414,365.85 | 569,243,422.47 |
在建工程 | 七、22 | 123,886,717.95 | 32,442,637.1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7,044,985.98 | 6,270,744.30 |
无形资产 | 七、26 | 132,431,017.68 | 136,734,077.7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12,708,139.57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3,711,416.88 | 13,686,661.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57,063,704.90 | 47,601,403.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1,591,360.69 | 27,559,973.7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10,886,886.46 | 939,854,946.37 | |
资产总计 | 5,103,045,369.03 | 5,314,828,432.3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30,702,291.86 | 584,855,340.6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24,329,867.94 | 237,864,227.67 |
应付账款 | 七、36 | 189,570,146.70 | 153,625,052.85 |
预收款项 | 七、37 | 837,795.07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130,996.45 | 2,890,328.9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6,940,829.47 | 73,424,789.29 |
应交税费 | 七、40 | 21,049,493.92 | 8,240,955.6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644,135.53 | 17,729,545.9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567,231.57 | 3,947,445.21 |
其他流动负债 | 15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743,772,788.51 | 1,082,727,686.2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66,813,193.40 | 15,861,846.7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1,153,238.92 | 2,275,493.1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8,077,850.05 | 18,787,772.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8,388,561.41 | 17,613,217.3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4,432,843.78 | 54,538,329.32 | |
负债合计 | 868,205,632.29 | 1,137,266,015.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31,080,892.00 | 232,116,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12,819,117.09 | 1,320,174,206.59 |
减:库存股 | 七、56 | 20,293,700.25 | 112,617,188.17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25,271.46 | -540,582.3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16,202,000.00 | 116,202,0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695,256,699.36 | 2,622,227,180.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34,839,736.74 | 4,177,562,416.7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34,839,736.74 | 4,177,562,416.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103,045,369.03 | 5,314,828,432.36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学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11,208,664.09 | 1,280,019,503.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1,480,038.97 | 193,246,304.7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02,975,978.53 | 474,638,791.92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074,028,659.43 | 1,103,146,066.83 |
应收款项融资 | 46,435,444.91 | 42,300,627.45 | |
预付款项 | 128,751,582.90 | 73,953,389.3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79,067,859.35 | 5,033,418.0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56,295,462.29 | 633,410,195.2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6,301,060.57 | 6,972,364.0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139,927.65 | ||
流动资产合计 | 3,706,544,751.04 | 3,818,860,588.7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94,519,179.30 | 146,071,521.27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602,898,138.96 | 545,974,930.6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3,500,000.00 | 73,5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3,249,649.54 | 149,180,488.15 | |
在建工程 | 116,217,432.79 | 27,478,975.0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32,713.50 | 253,534.20 | |
无形资产 | 108,944,574.14 | 116,611,924.1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4,677.6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938,740.61 | 23,377,676.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15,364.84 | 23,252,926.9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2,115,793.68 | 1,105,726,654.01 | |
资产总计 | 4,848,660,544.72 | 4,924,587,242.7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9,030,983.33 | 210,184,204.1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0,378,618.72 | 284,743,350.00 | |
应付账款 | 85,832,816.37 | 66,468,918.72 | |
预收款项 | 729,364.16 | ||
合同负债 | 739,921.87 | 1,020,900.48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396,958.57 | 40,125,270.09 | |
应交税费 | 15,123,472.19 | 4,066,536.17 | |
其他应付款 | 2,147,587.13 | 17,586,214.0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2,556.02 | 256,546.0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18,132,278.36 | 624,451,939.7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6,813,193.40 | 15,861,846.7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6,256.01 | 53,949.5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299,999.96 | 17,194,972.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263,235.82 | 11,833,571.7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482,685.19 | 44,944,339.96 | |
负债合计 | 520,614,963.55 | 669,396,279.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1,080,892.00 | 232,11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12,769,102.54 | 1,320,124,192.04 | |
减:库存股 | 20,293,700.25 | 112,617,188.17 | |
其他综合收益 | -207,595.88 | -321,143.3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6,202,000.00 | 116,202,000.00 | |
未分配利润 | 2,788,494,882.76 | 2,699,686,302.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28,045,581.17 | 4,255,190,963.0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848,660,544.72 | 4,924,587,242.78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学刚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91,809,206.07 | 1,675,848,992.0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491,809,206.07 | 1,675,848,992.0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20,272,016.48 | 1,332,387,838.6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80,284,847.30 | 996,950,177.0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2,490,677.43 | 13,144,504.25 |
销售费用 | 七、63 | 103,821,888.95 | 95,311,923.06 |
管理费用 | 七、64 | 115,736,040.96 | 116,399,637.2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12,988,254.88 | 107,062,397.71 |
财务费用 | 七、66 | -5,049,693.04 | 3,519,199.23 |
其中:利息费用 | 13,387,472.00 | 23,674,727.87 | |
利息收入 | 21,238,781.27 | 22,114,366.5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2,647,062.74 | 12,827,547.6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4,581,436.63 | 1,011,305.4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6,696.35 | -1,127,094.5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0,803,509.02 | 979,830.0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749,713.01 | -731,768.0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8,250,442.80 | -45,554,192.2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193,527.90 | 314,719.8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5,375,514.27 | 312,308,596.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3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5,807.35 | 2,067,526.0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5,169,706.92 | 310,247,370.2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1,426,726.06 | 39,949,153.9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3,742,980.86 | 270,298,216.2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3,742,980.86 | 270,298,216.2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3,742,980.86 | 272,331,760.0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33,543.7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315,310.87 | -2,166.89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5,310.87 | -2,166.8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5,310.87 | -2,166.8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86,989.20 | -33,882.55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8,321.67 | 31,715.66 | |
(7)其他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4,058,291.73 | 270,296,049.3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4,058,291.73 | 272,329,593.1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33,543.7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1.1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1.18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学刚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960,762,284.17 | 1,209,511,075.9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40,522,093.37 | 694,045,292.50 |
税金及附加 | 4,899,744.64 | 8,336,447.00 | |
销售费用 | 51,268,696.04 | 42,088,917.31 | |
管理费用 | 63,181,800.15 | 65,951,753.83 | |
研发费用 | 46,663,022.27 | 62,137,879.32 | |
财务费用 | -13,126,939.34 | -9,364,432.09 | |
其中:利息费用 | 8,542,864.98 | 13,957,929.86 | |
利息收入 | 22,759,336.00 | 24,612,419.51 | |
加:其他收益 | 9,822,193.25 | 10,537,559.3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6,378,689.48 | 2,138,4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23,208.3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673,027.46 | 932,346.3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543,151.10 | -1,581,764.1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508,356.56 | -6,754,675.4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92.00 | 309,308.2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2,179,361.57 | 351,896,392.55 | |
加:营业外收入 | 79,768.96 | 92,34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0,313.89 | 1,764,643.7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2,128,816.64 | 350,224,088.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606,774.25 | 45,902,728.6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9,522,042.39 | 304,321,360.1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9,522,042.39 | 304,321,360.1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3,547.50 | -3,183.8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547.50 | -3,183.8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3,547.50 | -3,183.81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9,635,589.89 | 304,318,176.3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学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79,818,172.85 | 2,302,495,023.3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99,856.61 | 3,645,084.1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6,498,432.97 | 33,596,569.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4,816,462.43 | 2,339,736,676.7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87,292,447.82 | 1,246,537,591.2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4,779,464.10 | 335,085,301.4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5,658,521.62 | 162,346,419.5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18,479,268.36 | 132,561,376.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6,209,701.90 | 1,876,530,688.3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606,760.53 | 463,205,988.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96,882,346.69 | 459,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786,307.96 | 3,821,254.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81,987.88 | 507,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0,150,642.53 | 463,328,754.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8,537,931.22 | 90,015,154.3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88,000,000.00 | 569,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8,817,812.3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5,355,743.59 | 659,015,154.3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205,101.06 | -195,686,399.9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79,210,288.71 | 636,522,314.3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49,5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9,210,288.71 | 653,071,814.3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7,965,366.37 | 602,812,9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9,153,882.01 | 101,145,135.6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39,480,775.68 | 26,023,149.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6,600,024.06 | 729,981,184.7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389,735.35 | -76,909,370.4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300.71 | 32,715.8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3,958,775.17 | 190,642,933.9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5,061,426.29 | 1,284,418,492.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1,102,651.12 | 1,475,061,426.29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学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76,000,616.83 | 1,810,117,173.0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70,371.58 | 28,061,119.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98,570,988.41 | 1,838,178,292.1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89,169,639.16 | 997,937,044.0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1,883,093.53 | 167,770,290.3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795,656.16 | 134,382,221.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578,587.54 | 105,910,297.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1,426,976.39 | 1,405,999,853.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144,012.02 | 432,178,438.8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79,636,363.64 | 467,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425,760.91 | 6,183,494.9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484,703.86 | 1,207,824.6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8,546,828.41 | 474,391,319.5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9,818,290.32 | 51,896,557.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17,695,953.50 | 572,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87,514,243.82 | 623,896,557.4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967,415.41 | -149,505,237.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5,560,685.52 | 225,943,440.5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49,5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560,685.52 | 242,492,940.5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5,217,907.10 | 128,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364,048.73 | 91,047,917.3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967,365.58 | 21,742,974.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2,549,321.41 | 240,790,892.0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988,635.89 | 1,702,048.5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8,812,039.28 | 284,375,249.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80,009,903.37 | 995,634,653.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1,197,864.09 | 1,280,009,903.37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学刚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2,116,800.00 | 1,320,174,206.59 | 112,617,188.17 | -540,582.33 | 116,202,000.00 | 2,622,227,180.70 | 4,177,562,416.79 | 4,177,562,416.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2,116,800.00 | 1,320,174,206.59 | 112,617,188.17 | -540,582.33 | 116,202,000.00 | 2,622,227,180.70 | 4,177,562,416.79 | 4,177,562,416.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35,908.00 | -107,355,089.50 | -92,323,487.92 | 315,310.87 | 73,029,518.66 | 57,277,319.95 | 57,277,319.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5,310.87 | 153,742,980.86 | 154,058,291.73 | 154,058,291.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35,908.00 | -107,355,089.50 | -92,323,487.92 | -16,067,509.58 | -16,067,509.5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1,200.00 | -16,364,208.00 | -16,635,408.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64,708.00 | -90,990,881.50 | -75,688,079.92 | -16,067,509.58 | -16,067,509.58 | ||||||||||
(三)利润分配 | -80,713,462.20 | -80,713,462.20 | -80,713,462.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0,713,462.20 | -80,713,462.20 | -80,713,462.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1,080,892.00 | 1,212,819,117.09 | 20,293,700.25 | -225,271.46 | 116,202,000.00 | 2,695,256,699.36 | 4,234,839,736.74 | 4,234,839,736.74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2,400,000.00 | 1,347,846,148.27 | 125,546,269.50 | -538,415.44 | 116,202,000.00 | 2,435,287,242.69 | 4,005,650,706.02 | 11,613,450.83 | 4,017,264,156.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2,400,000.00 | 1,347,846,148.27 | 125,546,269.50 | -538,415.44 | 116,202,000.00 | 2,435,287,242.69 | 4,005,650,706.02 | 11,613,450.83 | 4,017,264,156.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3,200.00 | -27,671,941.68 | -12,929,081.33 | -2,166.89 | 186,939,938.01 | 171,911,710.77 | -11,613,450.83 | 160,298,259.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66.89 | 272,331,760.05 | 272,329,593.16 | -2,033,543.78 | 270,296,049.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3,200.00 | -27,671,941.68 | -12,929,081.33 | -15,026,060.35 | -9,579,907.05 | -24,605,967.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83,200.00 | -17,088,288.00 | -17,155,272.00 | -216,216.00 | -16,000,000.00 | -16,216,216.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875,328.92 | -7,875,328.92 | -7,875,328.92 | ||||||||||||
4.其他 | -2,708,324.76 | 4,226,190.67 | -6,934,515.43 | 6,420,092.95 | -514,422.48 |
(三)利润分配 | -85,391,822.04 | -85,391,822.04 | -85,391,822.0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5,391,822.04 | -85,391,822.04 | -85,391,822.0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2,116,800.00 | 1,320,174,206.59 | 112,617,188.17 | -540,582.33 | 116,202,000.00 | 2,622,227,180.70 | 4,177,562,416.79 | 4,177,562,416.79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学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2,116,800.00 | 1,320,124,192.04 | 112,617,188.17 | -321,143.38 | 116,202,000.00 | 2,699,686,302.57 | 4,255,190,963.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2,116,800.00 | 1,320,124,192.04 | 112,617,188.17 | -321,143.38 | 116,202,000.00 | 2,699,686,302.57 | 4,255,190,963.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35,908.00 | -107,355,089.50 | -92,323,487.92 | 113,547.50 | 88,808,580.19 | 72,854,618.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547.50 | 169,522,042.39 | 169,635,589.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35,908.00 | -107,355,089.50 | -92,323,487.92 | -16,067,509.5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1,200.00 | -16,364,208.00 | -16,635,408.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64,708.00 | -90,990,881.50 | -75,688,079.92 | -16,067,509.58 | |||||||
(三)利润分配 | -80,713,462.20 | -80,713,462.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0,713,462.20 | -80,713,462.20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1,080,892.00 | 1,212,769,102.54 | 20,293,700.25 | -207,595.88 | 116,202,000.00 | 2,788,494,882.76 | 4,328,045,581.17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2,400,000.00 | 1,345,087,808.96 | 125,546,269.50 | -317,959.57 | 116,202,000.00 | 2,480,756,764.47 | 4,048,582,344.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2,400,000.00 | 1,345,087,808.96 | 125,546,269.50 | -317,959.57 | 116,202,000.00 | 2,480,756,764.47 | 4,048,582,344.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3,200.00 | -24,963,616.92 | -12,929,081.33 | -3,183.81 | 218,929,538.10 | 206,608,618.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83.81 | 304,321,360.14 | 304,318,176.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3,200.00 | -24,963,616.92 | -12,929,081.33 | -12,317,735.59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83,200.00 | -17,088,288.00 | -17,155,272.00 | -216,216.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875,328.92 | -7,875,328.92 | |||||||||
4.其他 | 4,226,190.67 | -4,226,190.67 | |||||||||
(三)利润分配 | -85,391,822.04 | -85,391,822.0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5,391,822.04 | -85,391,822.0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2,116,800.00 | 1,320,124,192.04 | 112,617,188.17 | -321,143.38 | 116,202,000.00 | 2,699,686,302.57 | 4,255,190,963.06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学刚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批准成立。
2016年5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以经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其中12,000万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作为资本公积。2016年5月1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28000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增资4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400万元,本次增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280012号验资报告。
2017年3月20日和2019年3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8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5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134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6,534万元。
2020年5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20年6月3日以总股本16,5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3,147.60万元。
2021年5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登记数量为92.80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3,240.40万元。
2022年7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对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已离职人员所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3,240.00万元。
2023年4月11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对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已离职人员,及未满足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所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3,2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3,211.68万元。
2024年4月16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对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已离职人员,及未满足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所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71,2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3,184.56万元。
2024年9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将2021年回购方案和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已回购的335,066股和2022年已回购的429,642股,合计764,708股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3,108.0892万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68022402680;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5号楼3层3-2(园区);运营地址为北京市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法定代表人为郑红先生。公司属电子元器件行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生产;生产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限在外阜从事生产活动);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子材料检测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2025年3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香港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香港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五、10进行了折算。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个客户应收款项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且单个客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个客户应收款项实际核销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
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 | 单个客户合同资产核销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个供应商预付款账龄在1年以上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股权类或债权类投资或非保本的理财产品且单个项目投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
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 | 境外经营实体营业收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或其总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 |
审计总资产的1% | |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 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研发费用的5%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单个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账面投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 |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 单个事项对损益影响金额超过报告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对资产负债表影响金额超过报告期经审计总资产或总负债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8)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1(8)“金融资产减值”。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商业承兑票据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商业承兑票据账龄作为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商业承兑票据账龄按照其结转的应收账款的账龄连续计算。应收账款账龄的计算详见本节
五、13“应收账款”之“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1(8)“金融资产减值”。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应收账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账龄是指应收账款的历史账龄,即自应收账款确认时点起到资产负债表日所持续的时间。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客户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或面临特殊风险的单独客户的应收账款认定为应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集团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本集团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以贴现形式出售,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组合 | 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保证金、备用金等款项 |
短期财务资助 | 应收取的对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款项 |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及发出商品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对于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账龄指合同资产的历史账龄,即自从合同资产确认时点起到资产负债表日所持续的时间。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客户的合同资产(含应收账款),或面临特殊风险的单独客户的合同资产认定为应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办公和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31.67%-19.00% |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本集团对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本集团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摊销法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使用年限 |
软件 | 直线摊销法 | 10 |
非专利技术 | 直线摊销法 | 10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本集团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集团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已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并以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
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集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本集团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和电子产品的销售,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均采用直接向客户销售的模式进行,商品销售收入于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后予以确认,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节五、21“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集团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详见以下说明 |
其他说明: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3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汇编2024”),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因该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汇编2024及解释18号的规定和要求,对保证类质保金费用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但不会对可比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最近一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合并报表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营业成本 | 996,800,177.07 | 996,950,177.07 | 150,000.00 |
销售费用 | 95,461,923.06 | 95,311,923.06 | -150,000.0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2% |
房产税 | 房产余值或租赁收入 | 1.2%或1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 | 见下表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5 |
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元六鸿远(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元六鸿远(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5 |
鸿信泽(苏州)检测有限公司 | 25 |
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 |
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天津鸿鑫特电子有限公司 | 25 |
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创思(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1001042),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可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鸿远苏州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07872),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鸿远苏州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可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鸿启兴于2024年11月5日取得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51000845),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鸿启兴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可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鸿立芯于2024年12月6日取得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51001816),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鸿立芯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可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鸿安信于2024年11月28日取得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4004286),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鸿安信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可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成都蓉微于2024年12月6日取得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51004700),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成都蓉微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可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子公司鸿鑫特2024年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于2018年3月29日宣告《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子公司创思香港不超过200万港币的应税利润按8.25%税率征税。
(2)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子公司鸿远苏州享受该等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鸿立芯享受该等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第1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中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鸿鑫特、鸿远天津和成都蓉微享受该等“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中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鸿启兴享受该等增值税减免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964.75 | 5,322.59 |
银行存款 | 1,011,306,609.67 | 1,475,066,903.70 |
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11,096,686.37 | 1,475,056,103.70 |
其中:受限银行存款 | 209,923.30 | 10,800.00 |
合计 | 1,011,312,574.42 | 1,475,072,226.2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961,400.59 | 1,962,039.78 |
其他说明: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受限银行存款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789,293.19元的保证金为197,323.30元,以及办理ETC业务而被银行冻结的资金12,600.00元。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创思(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放于香港银行账户的美元为272,856.35美元,折合人民币1,961,400.59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41,574,806.10 | 218,417,978.79 | / |
其中: | |||
权益性工具投资 | 80,362,415.83 | 58,074,715.10 | / |
理财产品 | 561,212,390.27 | 160,343,263.69 | / |
合计 | 641,574,806.10 | 218,417,978.7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权益工具投资指公司期末持有的宏明电子133.20万股股份的公允价值80,362,415.83元。
理财产品指公司期末持有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券商收益凭证产品。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333,891,900.45 | 475,921,321.03 |
合计 | 333,891,900.45 | 475,921,321.03 |
注:商业承兑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国内大型企业集团与商业银行合作打造的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签发的电子债权凭证,包括云信、航信等各类商业信用产品。核心企业承诺在约定的时间、无条件地支付承诺的金额至指定账户,电子债权凭证可流转、可拆分,可融资,具有类似商业承兑汇票的特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该等电子债权凭证金额为46,679,418.94元(2023年末:79,022,867.91元)。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1,708,096.38 |
合计 | 11,708,096.38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背书 | 6,316,631.70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贴现 | 0.00 | 11,708,096.38 |
合计 | 6,316,631.70 | 11,708,096.38 |
注:商业承兑票据出票人或签发人基本为大型央企集团所属企业或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历史上该等商业承兑票据的出票人或签发人均未发生过到期未兑付的情形。因此,管理层认为商业承兑票据背书转让或无追索权贴现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尽管依据《票据法》相关规定,上述商业承兑票据背书转让后到期不获支付,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但管理层认为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该等或有事项不满足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因此公司未予以确认。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9,612,208.25 | 100.00 | 35,720,307.80 | 9.66 | 333,891,900.45 | 518,733,697.72 | 100.00 | 42,812,376.69 | 8.25 | 475,921,321.03 |
其中: | ||||||||||
商业承兑票据账龄组合 | 369,612,208.25 | 100.00 | 35,720,307.80 | 9.66 | 333,891,900.45 | 518,733,697.72 | 100.00 | 42,812,376.69 | 8.25 | 475,921,321.03 |
合计 | 369,612,208.25 | / | 35,720,307.80 | / | 333,891,900.45 | 518,733,697.72 | / | 42,812,376.69 | / | 475,921,321.0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票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9,419,897.36 | 4,182,596.98 | 3.00 |
1至2年 | 167,985,985.22 | 16,798,598.52 | 10.00 |
2至3年 | 55,395,280.82 | 11,079,056.16 | 20.00 |
3至4年 | 6,301,977.43 | 3,150,988.72 | 50.00 |
4年以上 | 509,067.42 | 509,067.42 | 100.00 |
合计 | 369,612,208.25 | 35,720,307.80 | 9.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本节五、12“应收票据”。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票据账龄组合 | 42,812,376.69 | 7,103,206.47 | 11,137.58 | 35,720,307.80 | ||
合计 | 42,812,376.69 | 7,103,206.47 | 11,137.58 | 35,720,307.80 |
注:其他变动指本公司收购的成都蓉微于购买日持有的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余额为11,137.58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808,699,710.33 | 944,316,258.08 |
1至2年 | 289,375,904.37 | 284,445,414.69 |
2至3年 | 133,378,621.95 | 31,728,775.81 |
3至4年 | 11,557,916.76 | 4,819,544.87 |
4年以上 | 8,010,636.18 | 8,310,630.72 |
合计 | 1,251,022,789.59 | 1,273,620,624.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1,022,789.59 | 100.00 | 93,663,901.09 | 7.49 | 1,157,358,888.50 | 1,273,620,624.17 | 100.00 | 73,840,187.70 | 5.80 | 1,199,780,436.4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51,022,789.59 | 100.00 | 93,663,901.09 | 7.49 | 1,157,358,888.50 | 1,273,620,624.17 | 100.00 | 73,840,187.70 | 5.80 | 1,199,780,436.47 |
合计 | 1,251,022,789.59 | / | 93,663,901.09 | / | 1,157,358,888.50 | 1,273,620,624.17 | / | 73,840,187.70 | / | 1,199,780,436.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08,699,710.33 | 24,260,991.50 | 3.00 |
1至2年 | 289,375,904.37 | 28,937,590.44 | 10.00 |
2至3年 | 133,378,621.95 | 26,675,724.59 | 20.00 |
3至4年 | 11,557,916.76 | 5,778,958.38 | 50.00 |
4年以上 | 8,010,636.18 | 8,010,636.18 | 100.00 |
合计 | 1,251,022,789.59 | 93,663,901.09 | 7.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本节五、13“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73,840,187.70 | 20,852,919.48 | 1,533,719.61 | 504,513.52 | 93,663,901.09 | |
合计 | 73,840,187.70 | 20,852,919.48 | 1,533,719.61 | 504,513.52 | 93,663,901.09 |
注:其他变动指本公司收购的成都蓉微于购买日持有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余额为504,513.52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533,719.6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49,392,819.21 | 1,681,334.90 | 251,074,154.11 | 19.92 | 26,257,967.58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217,024,067.45 | 1,280,556.80 | 218,304,624.25 | 17.32 | 21,213,011.60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90,503,277.36 | 534,360.79 | 191,037,638.15 | 15.16 | 7,927,385.75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87,667,085.91 | 1,440,558.60 | 89,107,644.51 | 7.07 | 4,733,624.28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8,719,087.63 | 58,719,087.63 | 4.66 | 1,761,572.62 | |
合计 | 803,306,337.56 | 4,936,811.09 | 808,243,148.65 | 64.14 | 61,893,561.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量保证金 | 6,859,188.26 | 208,978.28 | 6,650,209.98 | 9,110,474.03 | 280,146.93 | 8,830,327.10 |
合计 | 6,859,188.26 | 208,978.28 | 6,650,209.98 | 9,110,474.03 | 280,146.93 | 8,830,327.10 |
注:本集团的合同资产主要涉及本集团与部分客户的产品销售合同。本集团在签订该合同时与客户约定一定金额或比例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本集团的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则质量保证金将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支付,当本集团取得该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时,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款。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59,188.26 | 100.00 | 208,978.28 | 3.05 | 6,650,209.98 | 9,110,474.03 | 100.00 | 280,146.93 | 3.07 | 8,830,327.1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859,188.26 | 100.00 | 208,978.28 | 3.05 | 6,650,209.98 | 9,110,474.03 | 100.00 | 280,146.93 | 3.07 | 8,830,327.10 |
合计 | 6,859,188.26 | / | 208,978.28 | / | 6,650,209.98 | 9,110,474.03 | / | 280,146.93 | / | 8,830,327.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813,436.70 | 204,403.12 | 3.00 |
1至2年 | 45,751.56 | 4,575.16 | 10.00 |
合计 | 6,859,188.26 | 208,978.28 | 3.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本节五、17“合同资产”。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质量保证金 | 280,146.93 | 71,168.65 | 208,978.28 | ||||
合计 | 280,146.93 | 71,168.65 | 208,978.28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6,201,474.91 | 106,616,118.11 |
合计 | 96,201,474.91 | 106,616,118.1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背书 | 31,809,365.27 | |
银行承兑票据贴现 | 60,902,166.76 | |
合计 | 92,711,532.03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成本 | 期末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公允价值 |
银行承兑汇票 | 96,708,230.03 | -506,755.12 | 96,201,474.91 |
合计 | 96,708,230.03 | -506,755.12 | 96,201,474.91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990,466.46 | 56.78 | 17,030,087.29 | 81.72 |
1至2年 | 3,451,413.69 | 21.80 | 1,376,778.59 | 6.61 |
2年以上 | 3,390,866.09 | 21.42 | 2,433,504.56 | 11.68 |
合计 | 15,832,746.24 | 100.00 | 20,840,370.4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8,385,173.80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2.9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1,304,755.74 | 37,156,012.21 |
合计 | 21,304,755.74 | 37,156,012.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9,017,832.50 | 35,237,884.58 |
1至2年 | 703,249.84 | 798,524.00 |
2至3年 | 614,833.77 | 555,832.00 |
3至4年 | 460,000.00 | 80,704.99 |
4年以上 | 508,839.63 | 483,066.64 |
合计 | 21,304,755.74 | 37,156,012.2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21,304,755.74 | 37,156,012.21 |
合计 | 21,304,755.74 | 37,156,012.2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其他应收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组合,主要为本集团支付给供应商的保证金、租房押金以及员工备用金等,本集团认为该等组合信用风险较低且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因此本集团未对该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4,999,999.91 | 70.41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
第二名 | 2,022,788.11 | 9.49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1,500,805.58 | 7.04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460,000.00 | 2.16 | 保证金 | 3至4年 | |
第五名 | 415,354.64 | 1.95 | 押金 | 4年以上 | |
合计 | 19,398,948.24 | 91.05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63,638,586.83 | 26,095,031.02 | 337,543,555.81 | 358,172,639.48 | 4,788,361.96 | 353,384,277.52 |
在产品 | 65,535,570.44 | 65,535,570.44 | 49,773,182.15 | 49,773,182.15 | ||
库存商品 | 457,991,399.71 | 68,540,127.16 | 389,451,272.55 | 467,668,549.54 | 64,500,174.29 | 403,168,375.25 |
周转材料 | 4,067,387.48 | 4,067,387.48 | 5,781,964.48 | 5,781,964.48 | ||
合计 | 891,232,944.46 | 94,635,158.18 | 796,597,786.28 | 881,396,335.65 | 69,288,536.25 | 812,107,799.40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产业务及代理业务项下库存商品账面价值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66,030,237.87元(2023年底金额:229,838,404.32元)及123,421,034.68元(2023年底金额:
173,329,970.93元)。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64,500,174.29 | 25,849,724.15 | 820,838.78 | 22,630,610.06 | 68,540,127.16 | |
原材料 | 4,788,361.96 | 22,681,781.48 | 275,185.97 | 1,650,298.39 | 26,095,031.02 | |
低值易耗品 | 0.00 | 10,683.03 | 10,683.03 | 0.00 | ||
合计 | 69,288,536.25 | 48,542,188.66 | 1,096,024.75 | 24,291,591.48 | 94,635,158.18 |
注:本期其他增加金额指公司收购的成都蓉微于购买日持有的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余额1,096,024.75元。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减少系随着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销售而转销。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在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费用及服务费,随着营业收入的确认而摊销,2024年度摊销的合同履约成本为5,834,357.35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 9,803,956.15 | 19,488,228.14 |
企业所得税应退税额 | 1,629,383.80 | 742,668.01 |
合计 | 11,433,339.95 | 20,230,896.15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8,816,025.62 | -1,816,511.97 | 6,999,513.65 | ||||||||
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535,663.31 | 22,535,663.31 | ||||||||
小计 | 28,816,025.62 | 719,151.34 | 29,535,176.96 | ||||||||
合计 | 28,816,025.62 | 719,151.34 | 29,535,176.96 |
①鸿远成都对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四派”)的持股比例为22.73%,委派董事一名,对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鸿远成都依据成都四派未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本期减少长期股权投资1,816,511.97元;
②公司对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微”)的持股比例为7.4074%,委派董事一名,对中科华微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依据中科华微未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本期增加长期股权投资2,535,663.31元。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 | 73,500,000.00 | 67,500,000.00 |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83,500,000.00 | 77,5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4月12日,公司与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认缴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45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350万元参与设立基金,公司认缴出资额占基金总规模的41.627%。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国鼎实创、实创环保、天津华盛和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中薇交盈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新的《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0,4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8,450万元,公司本次未新增实缴出资,变更后认缴出资占基金总规模的23.58%。
(2)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北清环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三航国鼎一号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认缴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1,172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9.45%。
(3)2022年12月26日,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三航国鼎二号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国鼎合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锦合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交子公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成都德鼎宜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认缴的出资总额
为人民币31,250万元,鸿远成都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3.20%。2023年度,鸿远成都与基金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新的《成都德鼎宜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认缴的出资额由人民币31,2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5,000万元。鸿远成都未新增出资,增加合伙人后鸿远成都占成都德鼎宜信基金总规模的2.22%。报告期内,鸿远成都完成基金缴付实缴出资人民币6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鸿远成都已实际完成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4)2023年12月15日,公司与成都屿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屿西”)以及11位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向成都屿西增资,持股1.72%,并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实缴出资。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29,414,365.85 | 569,243,422.47 |
合计 | 529,414,365.85 | 569,243,422.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和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4,081,940.39 | 504,338,214.00 | 11,335,193.50 | 25,539,660.55 | 805,295,008.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62,341.60 | 26,680,097.64 | 978,672.57 | 1,583,052.64 | 34,504,164.45 |
(1)购置 | 24,440,687.21 | 978,672.57 | 1,379,040.43 | 26,798,400.2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89,718.21 | 1,189,718.2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262,341.60 | 1,049,692.22 | 204,012.21 | 6,516,046.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743,709.03 | 807,962.37 | 902,600.32 | 14,454,271.72 | |
(1)处置或报废 | 7,652,623.88 | 807,962.37 | 902,600.32 | 9,363,186.57 | |
(2)转入在建工程 | 5,091,085.15 | 5,091,085.15 | |||
4.期末余额 | 269,344,281.99 | 518,274,602.61 | 11,505,903.70 | 26,220,112.87 | 825,344,901.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9,257,608.57 | 135,271,472.06 | 6,844,306.85 | 14,678,198.49 | 236,051,585.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377,732.17 | 46,726,800.24 | 1,617,495.29 | 4,169,799.66 | 66,891,827.36 |
(1)计提 | 12,688,990.57 | 46,410,158.56 | 1,617,495.29 | 4,069,479.91 | 64,786,124.33 |
(2)企业合并增加 | 1,688,741.60 | 316,641.68 | 100,319.75 | 2,105,703.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414,381.07 | 743,692.33 | 854,804.61 | 7,012,878.01 | |
(1)处置或报废 | 3,946,218.17 | 743,692.33 | 854,804.61 | 5,544,715.11 | |
(2)转入在建工程 | 1,468,162.90 | 1,468,162.90 | |||
4.期末余额 | 93,635,340.74 | 176,583,891.23 | 7,718,109.81 | 17,993,193.54 | 295,930,535.3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5,708,941.25 | 341,690,711.38 | 3,787,793.89 | 8,226,919.33 | 529,414,365.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4,824,331.82 | 369,066,741.94 | 4,490,886.65 | 10,861,462.06 | 569,243,422.4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海鹰路1号5号楼5层 | 1,449,800.02 |
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号楼1单元801室 | 557,474.84 |
海鹰路1号5号楼3层 | 249,416.38 |
天贵街1号2号楼C301办公房 | 57,782.24 |
合计 | 2,314,473.48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8,377,873.83 | 29,428,430.62 |
工程物资 | 5,508,844.12 | 3,014,206.54 |
合计 | 123,886,717.95 | 32,442,637.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土建工程 | 110,186,508.36 | 110,186,508.36 | 23,843,526.96 | 23,843,526.96 | ||
软件工程 | 6,702,552.21 | 6,702,552.21 | 4,576,357.69 | 4,576,357.69 | ||
安装工程 | 1,488,813.26 | 1,488,813.26 | 1,008,545.97 | 1,008,545.97 | ||
合计 | 118,377,873.83 | 118,377,873.83 | 29,428,430.62 | 29,428,430.6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鸿远电子创新中心暨企业总部 | 190,000,000.00 | 17,556,565.07 | 81,058,992.69 | 98,615,557.76 | 51.90 | 在建 | 1,161,316.99 | 1,095,178.71 | 2.74 | 自筹资金及长期借款 | ||
合计 | 190,000,000.00 | 17,556,565.07 | 81,058,992.69 | 98,615,557.76 | / | / | 1,161,316.99 | 1,095,178.71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5,508,844.12 | 5,508,844.12 | 3,014,206.54 | 3,014,206.54 | ||
合计 | 5,508,844.12 | 5,508,844.12 | 3,014,206.54 | 3,014,206.54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171,871.04 | 0.00 | 13,171,871.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68,758.94 | 146,000.00 | 18,614,758.94 |
(1)新增租赁 | 8,939,037.68 | 146,000.00 | 9,085,037.68 |
(2)企业合并增加 | 9,529,721.26 | 9,529,721.2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42,204.39 | 4,542,204.39 | |
(1)处置 | 4,298,815.17 | 4,298,815.17 | |
(2)租赁到期减少 | 243,389.22 | 243,389.22 | |
4.期末余额 | 27,098,425.59 | 146,000.00 | 27,244,425.5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901,126.74 | 0.00 | 6,901,126.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77,245.77 | 42,583.31 | 6,719,829.08 |
(1)计提 | 5,724,273.63 | 42,583.31 | 5,766,856.94 |
(1)企业合并增加 | 952,972.14 | 952,972.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21,516.21 | 3,421,516.21 | |
(1)处置 | 3,178,126.99 | 3,178,126.99 | |
(2)租赁到期减少 | 243,389.22 | 243,389.22 | |
4.期末余额 | 10,156,856.30 | 42,583.31 | 10,199,439.6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941,569.29 | 103,416.69 | 17,044,985.98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70,744.30 | 0.00 | 6,270,744.30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8,761,898.97 | 24,793,974.62 | 153,555,873.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7,287.84 | 3,081,300.00 | 4,298,587.84 | |
(1)购置 | 845,324.96 | 845,324.96 | ||
(2)企业合并增加 | 371,962.88 | 3,081,300.00 | 3,453,262.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28,761,898.97 | 26,011,262.46 | 3,081,300.00 | 157,854,461.4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734,296.96 | 6,087,498.86 | 16,821,795.8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56,884.68 | 2,540,019.33 | 304,743.92 | 8,601,647.93 |
(1)计提 | 5,756,884.68 | 2,450,156.45 | 304,743.92 | 8,511,785.05 |
(1)企业合并增加 | 89,862.88 | 89,862.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6,491,181.64 | 8,627,518.19 | 304,743.92 | 25,423,443.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2,270,717.33 | 17,383,744.27 | 2,776,556.08 | 132,431,017.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8,027,602.01 | 18,706,475.76 | 136,734,077.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2,708,139.57 | 12,708,139.57 | ||
合计 | 12,708,139.57 | 12,708,139.5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成都蓉微含商誉长期资产组 | 与成都蓉微直接相关的经营性资产、负债以及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商誉;可独立产生现金流的最小资产组合 | 自产业务经营分部;内部管理组织划分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成都蓉微含商誉长期资产组 | 32,512,897.97 | 33,792,400.00 | 0.00 | 参考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收益法 | 注1 | 注1 |
合计 | 32,512,897.97 | 33,792,400.00 | 0.00 | / | / | / |
注1:管理层根据长期业务发展规划运用的预测期收入的复合增长率是32.52%,稳定期增长率为0.00%,折现率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12.18%。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成都蓉微含商誉长期资产组 | 32,512,897.97 | 33,792,400.00 | 0 | 7年 | 2025年及2026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86.30%及41.47%(增长率高主要系基数小);2027年-2031年的收入增长率为9.96%-33.27%,2025年及2026年为亏损,2027年-2031年净利润率为-2.38%-14.74% | 根据团队过往项目经验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稳定期的收入增长率为0%,净利润率为14.52%,税前折现率为12.18% | 根据团队过往项目经验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合计 | 32,512,897.97 | 33,792,400.00 | 0 | / | / | / | / | / |
备注:公司于2024年3月底完成对成都蓉微的收购,鉴于其所在高可靠领域要求较多,进入新客户供方目录以及产品研发定型到批产的周期较长,故而延长预测年期为7年。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3,649,822.20 | 7,187,575.75 | 7,149,374.97 | 13,688,022.98 | |
宽带、邮箱服务费 | 12,161.55 | 25,742.57 | 14,510.22 | 23,393.90 | |
专利数据库 | 24,677.65 | 0.00 | 24,677.65 | 0.00 | |
合计 | 13,686,661.40 | 7,213,318.32 | 7,188,562.84 | 13,711,416.88 |
其他说明:
本期增加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公司本期并购的成都蓉微的生产场地装修费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4,297,253.76 | 38,016,791.40 | 186,510,733.19 | 32,825,639.5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2,195,278.13 | 12,819,080.57 | 63,685,831.00 | 9,991,187.77 |
租赁负债 | 17,336,045.52 | 3,388,073.82 | 6,463,358.51 | 1,589,991.96 |
递延收益 | 18,077,850.05 | 2,737,704.07 | 18,787,772.08 | 2,977,445.73 |
应收款项融资 | 506,755.12 | 102,055.04 | 871,328.21 | 179,638.93 |
预计负债 | 150,000.00 | 37,500.00 | ||
合计 | 342,413,182.58 | 57,063,704.90 | 276,469,022.99 | 47,601,403.9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 | 124,420,041.51 | 18,663,006.23 | 105,265,147.50 | 15,789,772.1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7,038,779.47 | 5,555,816.92 | ||
使用权资产 | 17,044,985.98 | 3,332,808.18 | 6,270,744.30 | 1,542,332.67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604,364.93 | 690,654.74 | ||
短期借款 | 975,168.93 | 146,275.34 | 1,615,904.92 | 281,112.56 |
合计 | 184,083,340.82 | 28,388,561.41 | 113,151,796.72 | 17,613,217.3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08,084,694.00 | 139,298,532.79 |
合计 | 208,084,694.00 | 139,298,532.7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2,778,639.35 | ||
2025年 | 137,524.43 | 137,524.43 | |
2026年 | 2,712,244.53 | 6,928,495.53 | |
2027年 | 3,759,136.10 | 25,397,166.53 | |
2028年及以后年度 | 201,475,788.94 | 104,056,706.95 | |
合计 | 208,084,694.00 | 139,298,532.7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子公司鸿远苏州、鸿安信、鸿启兴和成都蓉微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因此该等子公司产生的税务亏损的最长结转期限为10年。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9,363,321.69 | 9,363,321.69 | 11,640,865.23 | 11,640,865.23 | ||
合同资产 | 2,296,947.41 | 68,908.41 | 2,228,039.00 | 7,208,594.12 | 289,485.62 | 6,919,108.50 |
预付股权投资款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合计 | 11,660,269.10 | 68,908.41 | 11,591,360.69 | 27,849,459.35 | 289,485.62 | 27,559,973.73 |
其他说明:
(1)收款权利在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被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详情请见本节七、6“合同资产”。
(2)2023年11月29日,公司与星河方舟就成都蓉微的股权事宜签署转让协议,并于2023年下半年预付股权转让款9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底,公司已完成对成都蓉微的收购,预付股权投资款转至母公司单体报表层面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银行存款 | 12,600.00 | 12,600.00 | 冻结 | 注1 | 10,800.00 | 10,800.00 | 冻结 | 办理ETC业务 |
银行存款 | 197,323.30 | 197,323.30 | 冻结 | 注1 | ||||
无形资产 | 105,975,877.03 | 94,936,723.28 | 抵押 | 注2 | 105,975,877.03 | 100,235,517.08 | 抵押 | 固定资产项目贷款 |
在建工程 | 98,615,557.76 | 98,615,557.76 | 抵押 | 注2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708,096.38 | 10,600,853.49 | 质押 | 注3 | ||||
合计 | 216,509,454.47 | 204,363,057.83 | / | / | 105,986,677.03 | 100,246,317.08 | / | / |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受限银行存款包括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789,293.19元的保证金197,323.30元,以及公司办理ETC业务而被银行冻结的资金12,600.00元。
注2:2023年8月,公司将坐落在北京市丰台区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东区三期1516-53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于浦发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以获取该行提供的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详情请见本节七、22“在建工程”及七、26“无形资产”。
注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商业承兑汇票系子公司办理附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所致。
注4:报告期内,子公司将持有的两项专利权质押于成都银行华兴支行,以获取该行提供的短期借款14,150,000.00元。质押的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零。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35,790,972.25 | 329,603,874.62 |
信用借款 | 69,901,067.71 | 255,251,466.04 |
质押借款 | 25,010,251.90 | 0.00 |
合计 | 230,702,291.86 | 584,855,340.6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为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郑红期末担保余额为136,623,047.54元,耿燕枫期末担保余额为30,544,428.82元。
(2)质押借款主要系子公司将持有的两项专利权质押于成都银行华兴支行获取短期借款,及办理附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所致。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8,910,836.29 | 7,230,601.50 |
银行承兑汇票 | 85,419,031.65 | 103,217,876.17 |
银行信用证 | 130,000,000.00 | 119,000,000.00 |
电子债权凭证 | 0.00 | 8,415,750.00 |
合计 | 224,329,867.94 | 237,864,227.67 |
本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为公司开具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信用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郑红期末担保余额为24,789,293.19元,耿燕枫期末担保余额为0.00元。公司与银行合作通过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向供应商签发电子债权凭证支付货款,承诺到期兑付。该等电子债权凭证可拆分、可转让,并可通过合作的银行或财务公司进行融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发尚未到期的电子债权凭证余额为0.00元(2023年末:8,415,750.0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42,481,617.04 | 123,685,093.55 |
工程及设备款 | 35,353,169.25 | 21,648,029.80 |
服务费 | 9,069,880.63 | 7,102,424.60 |
其他 | 2,665,479.78 | 1,189,504.90 |
合计 | 189,570,146.70 | 153,625,052.8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金 | 837,795.07 | |
合计 | 837,795.07 |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客户预收款项 | 2,130,996.45 | 2,890,328.92 |
合计 | 2,130,996.45 | 2,890,328.92 |
注:合同负债主要涉及本集团从客户的销售合同中收取的预收款。该预收款在合同签订时收取,依据客户大小或类型不同,预收款金额为合同对价的部分或全部。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1,428,853.10 | 307,674,811.66 | 314,139,488.22 | 64,964,176.5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95,936.19 | 36,070,822.50 | 36,090,105.76 | 1,976,652.93 |
三、辞退福利 | 3,710,246.14 | 3,710,246.14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3,424,789.29 | 347,455,880.30 | 353,939,840.12 | 66,940,829.4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9,278,013.21 | 247,386,050.92 | 253,740,578.01 | 62,923,486.12 |
二、职工福利费 | 9,190,567.40 | 9,190,567.4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257,113.69 | 20,667,734.34 | 20,734,812.55 | 1,190,035.4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07,825.68 | 19,409,828.34 | 19,490,915.41 | 1,126,738.61 |
工伤保险费 | 49,243.21 | 853,405.43 | 839,351.77 | 63,296.87 |
生育保险费 | 44.80 | 404,500.57 | 404,545.37 | |
四、住房公积金 | 158,826.40 | 25,930,033.60 | 25,996,003.00 | 92,85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34,899.80 | 4,500,425.40 | 4,477,527.26 | 757,797.9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71,428,853.10 | 307,674,811.66 | 314,139,488.22 | 64,964,176.5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932,330.57 | 34,959,072.63 | 34,972,958.34 | 1,918,444.86 |
2、失业保险费 | 63,605.62 | 1,111,749.87 | 1,117,147.42 | 58,208.07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995,936.19 | 36,070,822.50 | 36,090,105.76 | 1,976,652.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16%、0.5%-0.7%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10,697,165.33 | 2,826,250.74 |
增值税 | 8,963,204.22 | 4,769,298.4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63,970.42 | 130,987.24 |
个人所得税 | 422,317.93 | 420,856.89 |
教育费附加 | 241,701.61 | 56,137.3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61,134.41 | 37,424.93 |
合计 | 21,049,493.92 | 8,240,955.67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644,135.53 | 17,729,545.98 |
合计 | 2,644,135.53 | 17,729,545.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权投资款 | 1,104,046.50 | 0.00 |
押金 | 409,719.54 | 238,400.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0.00 | 16,429,296.00 |
其他 | 1,130,369.49 | 1,061,849.98 |
合计 | 2,644,135.53 | 17,729,545.9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038,181.50 | 3,851,723.71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29,050.07 | 95,721.50 |
合计 | 5,567,231.57 | 3,947,445.21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产品质量保证费 | 0.00 | 150,000.00 |
合计 | 0.00 | 150,000.0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67,342,243.47 | 15,957,568.20 |
小计 | 67,342,243.47 | 15,957,568.2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29,050.07 | 95,721.50 |
合计 | 66,813,193.40 | 15,861,846.7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与浦发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相关合同,为鸿远电子创新中心暨企业总部项目提供借款。贷款合同授信总额度为1.954亿元,公司按工程进度提取借款,借款最长期限为6年,按季度浮动计息。期末借款利率区间为:2.54%-2.90%(期初借款利率区间为:2.90%)公司以坐落在北京市丰台区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东区三期1516-53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作为上述长期借款的抵押物。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分别为94,936,723.28元和98,615,557.76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5,038,181.50 | 3,851,723.71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3,918,152.90 | 1,660,767.72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2,891,427.97 | 614,725.46 |
以后年度 | 4,343,658.05 | |
小计 | 16,191,420.42 | 6,127,216.89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 | 5,038,181.50 | 3,851,723.71 |
合计 | 11,153,238.92 | 2,275,493.18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为1,089,361.14元(2023年末:
181,103.00元)。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8,592,800.08 | 1,220,400.00 | 1,735,350.03 | 18,077,850.05 | 锅炉改造以及产业化项目 |
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194,972.00 | 1,661,300.00 | 1,856,272.00 | 0.00 | 科研项目 |
合计 | 18,787,772.08 | 2,881,700.00 | 3,591,622.03 | 18,077,850.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2,116,800.00 | -1,035,908.00 | -1,035,908.00 | 231,080,892.00 |
其他说明: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的
271,200股限制性股票,并已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注销手续。
经公司2024年9月10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2021年回购方案和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已回购的335,066股和2022年已回购的429,642股进行注销,并已于2024年10月29日完成注销手续。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 (股本溢价) | 1,317,529,105.04 | 107,355,089.50 | 1,210,174,015.54 | |
其他资本公积 | 2,645,101.55 | 2,645,101.55 | ||
合计 | 1,320,174,206.59 | 107,355,089.50 | 1,212,819,117.0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1,200股,使得本期“股本溢价”减少16,364,208.00元。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已回购的335,066股和2022年已回购的429,642股进行注销,由于注销批次明确,公司按照该批次回购时的实际成本扣除股份764,708元后冲减股本溢价,使得本期“股本溢价”减少90,990,881.5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回购 | 95,981,780.17 | 16,067,509.58 | 91,755,589.50 | 20,293,700.25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6,635,408.00 | 16,635,408.00 | 0.00 | |
合计 | 112,617,188.17 | 16,067,509.58 | 108,390,997.50 | 20,293,700.2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 根据2024年4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于2024年6月17日公司回购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的271,200股限制性股票,使得库存股本期减少16,635,408.00元。
(2) 根据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82,8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65,528.00元,交易佣金费用1,981.58元,因此使得本期库存股增加16,067,509.58元。
(3) 根据2024年9月10日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已回购的335,066股和2022年已回购的429,642股进行注销,由于注销批次明确,公司按照该批次回购时的实际成本冲减库存股,使得库存股本期减少91,755,589.50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0,582.33 | 331,397.99 | -61,496.77 | 77,583.89 | 315,310.87 | -225,271.4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91,689.28 | 303,076.32 | -61,496.77 | 77,583.89 | 286,989.20 | -404,700.08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1,106.95 | 28,321.67 | 28,321.67 | 179,428.6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40,582.33 | 331,397.99 | -61,496.77 | 77,583.89 | 315,310.87 | -225,271.46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6,202,000.00 | 116,202,000.00 | ||
合计 | 116,202,000.00 | 116,202,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22,227,180.70 | 2,435,287,242.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22,227,180.70 | 2,435,287,242.6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3,742,980.86 | 272,331,760.0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0,713,462.20 | 85,391,822.04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95,256,699.36 | 2,622,227,180.70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81,842,734.98 | 979,498,103.85 | 1,660,839,983.75 | 996,547,394.05 |
其他业务 | 9,966,471.09 | 786,743.45 | 15,009,008.28 | 402,783.02 |
合计 | 1,491,809,206.07 | 980,284,847.30 | 1,675,848,992.03 | 996,950,177.0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自产业务-分部 | 代理业务-分部 | 其他业务-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电子元器件 | 742,111,661.63 | 333,084,619.64 | 739,731,073.35 | 646,413,484.21 | 1,481,842,734.98 | 979,498,103.85 | ||
其他业务 | 7,232,026.12 | 139,098.86 | 7,232,026.12 | 139,098.8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军用客户 | 718,705,170.62 | 313,313,792.88 | 5,709,065.41 | 139,098.86 | 724,414,236.03 | 313,452,891.74 | ||
民品客户 | 23,406,491.01 | 19,770,826.76 | 739,731,073.35 | 646,413,484.21 | 1,522,960.71 | 764,660,525.07 | 666,184,310.97 | |
合计 | 742,111,661.63 | 333,084,619.64 | 739,731,073.35 | 646,413,484.21 | 7,232,026.12 | 139,098.86 | 1,489,074,761.10 | 979,637,202.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包括本集团向客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收入1,489,074,761.10元以及成本979,637,202.71元,但不包括本集团让渡资产使用权产生的租赁收入2,734,444.97元和租赁成本647,644.59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同履约义务为向客户提供商品或筛选服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载有明确履约义务的合同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本集团对于原预计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采用了简化实务操作,因此本集团未披露分摊至该合同中的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46,161.03 | 4,663,804.52 |
房产税 | 3,419,138.32 | 3,411,851.68 |
教育费附加 | 1,905,497.55 | 1,998,773.3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70,331.67 | 1,332,515.57 |
印花税 | 1,190,463.03 | 1,499,933.13 |
土地使用税 | 178,798.37 | 178,655.04 |
环保税 | 52,283.31 | 33,691.39 |
车船使用税 | 20,165.00 | 24,750.00 |
水利基金 | 7,839.15 | 529.54 |
合计 | 12,490,677.43 | 13,144,504.25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61,605,220.44 | 52,597,344.33 |
业务招待费 | 18,883,109.26 | 20,229,191.59 |
服务费 | 8,319,372.85 | 8,971,273.18 |
差旅费 | 6,659,441.67 | 5,688,806.14 |
折旧摊销费 | 2,374,151.36 | 2,085,367.13 |
业务宣传费 | 1,963,307.03 | 3,584,476.03 |
车辆使用费 | 610,882.50 | 621,418.96 |
办公费 | 334,357.77 | 134,060.60 |
其他 | 3,072,046.07 | 3,809,619.93 |
股份支付 | -2,409,634.83 | |
合计 | 103,821,888.95 | 95,311,923.06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67,800,506.18 | 63,755,478.92 |
折旧摊销 | 13,901,961.26 | 12,674,226.75 |
专业服务费 | 10,204,662.88 | 11,837,093.27 |
物业服务费 | 6,303,865.07 | 7,415,879.13 |
办公费 | 3,307,291.52 | 2,859,397.25 |
维修费 | 2,245,940.09 | 2,719,741.39 |
低值易耗品 | 1,861,086.82 | 2,812,814.98 |
业务招待费 | 1,772,745.64 | 5,123,928.93 |
劳务费 | 1,590,334.97 | 1,825,934.70 |
差旅费 | 1,282,988.38 | 1,708,279.96 |
业务宣传费 | 101,949.36 | 406,141.66 |
其他 | 5,362,708.79 | 7,178,253.45 |
股份支付 | -3,917,533.10 | |
合计 | 115,736,040.96 | 116,399,637.29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67,363,590.54 | 59,932,714.95 |
直接投入费用 | 28,918,849.13 | 31,801,028.67 |
折旧费用 | 11,556,023.60 | 10,649,869.70 |
外协费用 | 2,347,445.27 | 1,837,452.83 |
其他费用 | 2,802,346.34 | 2,841,331.56 |
合计 | 112,988,254.88 | 107,062,397.7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及票据贴现的利息费用 | 14,054,844.81 | 23,492,184.42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427,805.90 | 262,809.37 |
减: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 1,095,178.71 | 80,265.92 |
利息收入 | -21,238,781.27 | -22,114,366.57 |
手续费及其他财务费用 | 2,801,616.23 | 1,958,837.93 |
合计 | -5,049,693.04 | 3,519,199.23 |
其他说明:
2024年度,公司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2.74%(2023年度:2.90%)。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先进制造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 5,316,464.80 | 5,282,687.65 |
其他补贴 | 7,330,597.94 | 7,544,860.01 |
合计 | 12,647,062.74 | 12,827,547.66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60,200.00 | 2,138,4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6,696.35 | -1,127,094.54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514,540.28 | 0.00 |
合计 | 14,581,436.63 | 1,011,305.46 |
其他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源于公司持有的宏明电子股权产生的现金股利。报告期内,宏明电子宣告分派其2023年度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公司应分派股利1,960,200.00元。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源于公司对联营企业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失1,816,511.97元,及对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1,923,208.32元。
(3)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源于公司处置宏明电子45万股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12,495,281.16元,及子公司创思北京处置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8,495股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19,631.50元,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为19,259.12元。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803,509.02 | 979,830.08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781,282.40 | 1,029,103.68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7,022,226.62 | -49,273.60 |
合计 | 40,803,509.02 | 979,830.08 |
其他说明: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源于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中包含的可单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源于公司持有的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33.20万股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7,038,779.47元,及子公司创思北京出售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8,495股股份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552.85元。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0,852,919.48 | -14,383,780.73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103,206.47 | 13,652,012.71 |
合计 | -13,749,713.01 | -731,768.02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71,168.65 | -53,448.94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8,542,188.66 | -45,453,635.7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220,577.21 | -47,107.51 |
合计 | -48,250,442.80 | -45,554,192.21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994,656.69 | 300,236.87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198,871.21 | 14,482.96 |
合计 | -2,193,527.90 | 314,719.83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0.00 | 6,300.00 | 0.00 |
合计 | 0.00 | 6,300.00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2,517.86 | 1,033,274.53 | 72,517.8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2,517.86 | 359,286.99 | 72,517.86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0.00 | 673,987.54 | 0.00 |
对外捐赠 | 85,000.00 | 1,020,622.68 | 85,000.00 |
其他 | 48,289.49 | 13,628.80 | 48,289.49 |
合计 | 205,807.35 | 2,067,526.01 | 205,807.35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1,043,634.92 | 46,070,159.5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83,091.14 | -6,121,005.62 |
合计 | 21,426,726.06 | 39,949,153.9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5,169,706.9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275,456.0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331,787.3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6,316.9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50,011.2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635,144.8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472,061.3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536,630.34 |
税率调整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114,784.7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7,015,565.32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202,181.67 |
所得税费用 | 21,426,726.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指公司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应收票据的公允价值的变动,详见本节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7,041,946.05 | 21,234,858.06 |
政府补助 | 6,566,691.26 | 8,893,578.89 |
房租收入 | 2,629,733.03 | 1,658,972.18 |
其他 | 260,062.63 | 1,809,160.17 |
合计 | 26,498,432.97 | 33,596,569.3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18,389,164.46 | 131,377,104.54 |
保证金及押金 | 90,103.90 | 163,648.84 |
其他 | 0.00 | 1,020,622.68 |
合计 | 118,479,268.36 | 132,561,376.06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鸿远电子创新中心暨企业总部 | 59,606,247.65 | 17,922,376.77 |
成都蓉微股权并购款 | 18,895,953.50 | 9,000,000.00 |
合计 | 78,502,201.15 | 26,922,376.77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返还 | 0.00 | 16,549,500.00 |
合计 | 0.00 | 16,549,5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股票款 | 32,496,805.58 | 21,587,574.67 |
偿还租赁负债 | 6,786,646.80 | 4,435,574.47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97,323.30 | 0.00 |
合计 | 39,480,775.68 | 26,023,149.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84,855,340.66 | 327,649,603.19 | 14,385,227.09 | 696,187,879.08 | 230,702,291.86 | |
应付股利 | 0.00 | 80,713,462.20 | 80,713,462.20 | 0.00 | ||
其他应付款-股票回购义务 | 16,429,296.00 | 16,429,296.00 | 0.00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957,568.20 | 51,560,685.52 | 41,896.85 | 217,907.10 | 67,342,243.47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127,216.89 | 19,245,335.41 | 6,786,646.80 | 2,394,485.08 | 16,191,420.42 | |
合计 | 623,369,421.75 | 379,210,288.71 | 114,385,921.55 | 800,335,191.18 | 2,394,485.08 | 314,235,955.75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3,742,980.86 | 270,298,216.2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8,250,442.80 | 45,554,192.21 |
信用减值损失 | 13,749,713.01 | 731,768.0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4,786,124.33 | 57,325,221.4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766,856.94 | 3,971,644.58 |
无形资产摊销 | 3,212,991.25 | 3,251,242.6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188,562.84 | 6,738,641.0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93,527.90 | -314,719.8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517.86 | 1,033,274.5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803,509.02 | -979,830.0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946,843.15 | 16,000,776.9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581,436.63 | -1,011,305.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977,462.76 | -7,577,505.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360,553.90 | 1,456,499.4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567,032.37 | -185,822,884.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9,698,485.45 | 451,766,978.7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566,601.02 | -191,340,893.41 |
其他 | -7,875,328.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606,760.53 | 463,205,988.4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11,102,651.12 | 1,475,061,426.2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75,061,426.29 | 1,284,418,492.3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3,958,775.17 | 190,642,933.9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8,895,953.50 |
其中: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895,953.5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8,141.13 |
其中: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8,141.13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8,817,812.37 |
其他说明:
2023年11月29日,公司与星河方舟就成都蓉微的股权事宜签署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900万元向星河方舟收购成都蓉微100%股权。2023年12月,公司向星河方舟预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9,000,000.00元。2024年3月26日,公司取得对成都蓉微的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内,公司向星河方舟支付股权转让款18,895,953.50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支付27,895,953.50元,占全部股权转让款的96.19%;剩余未支付款项待成都蓉微于购买日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后支付。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11,102,651.12 | 1,475,061,426.29 |
其中:库存现金 | 5,964.75 | 5,322.5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11,096,686.37 | 1,475,056,103.70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1,102,651.12 | 1,475,061,426.2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197,323.30 | 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
银行存款 | 12,600.00 | 10,800.00 | ETC账户保证金 |
合计 | 209,923.30 | 10,8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961,400.59 |
其中:美元 | 272,856.35 | 7.1884 | 1,961,400.59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香港设立创思香港公司,主要用于电子元器件的境外采购和销售业务。创思香港公司的主要经营地为香港,主要交易货币为美元,选择美元作为其记账本位币。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金额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 1,124,058.47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797,476.8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2,734,444.97 | |
合计 | 2,734,444.97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447,309.98 | 1,355,714.28 |
第二年 | 1,108,381.41 | |
第三年 | 1,059,238.55 | |
第四年 | 1,059,238.55 | |
第五年 | 25,412.84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72,003.05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67,363,590.54 | 59,932,714.95 |
直接投入费用 | 28,918,849.13 | 31,801,028.67 |
折旧费用 | 11,556,023.60 | 10,649,869.70 |
外协费用 | 2,347,445.27 | 1,837,452.83 |
其他费用 | 2,802,346.34 | 2,841,331.56 |
合计 | 112,988,254.88 | 107,062,397.7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12,988,254.88 | 107,062,397.7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成都蓉微 | 2024年3月26日 | 29,000,000.00 | 100.00 | 现金购买 | 2024年3月31日 | 工商登记变更完成 | 20,123,943.31 | -19,752,898.65 | 2,650,549.36 |
其他说明:
2023年11月29日,公司与星河方舟就成都蓉微的股权事宜签署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900万元向星河方舟收购成都蓉微100%股权。公司于2023年下半年及2024年上半年分别向星河方舟支付人民币9,000,000.00元及人民币18,895,953.50元的股权转让款,累计付款比例达到
96.19%,并于2024年3月26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成为成都蓉微的控股股东,取得对成都蓉微的控制权。为方便会计核算,公司将2024年3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24年4月1日起,将成都蓉微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 | 29,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29,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6,291,860.43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2,708,139.57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47,682,682.82 | 40,192,382.66 |
货币资金 | 78,141.13 | 78,141.13 |
应收票据 | 360,115.04 | 360,115.04 |
应收款项 | 10,555,703.86 | 10,555,703.86 |
预付款项 | 499,305.31 | 499,305.31 |
其他应收款 | 569,678.66 | 569,678.66 |
存货 | 12,077,598.16 | 9,669,709.48 |
固定资产 | 4,410,343.00 | 2,409,347.50 |
在建工程 | 35,398.23 | 35,398.23 |
使用权资产 | 8,576,749.12 | 8,576,749.12 |
无形资产 | 3,363,400.00 | 281,984.02 |
长期待摊费用 | 4,593,828.20 | 4,593,828.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62,422.11 | 2,562,422.11 |
负债: | 31,390,822.39 | 30,120,219.52 |
借款 | 5,600,000.00 | 5,600,000.00 |
应付票据 | 957,421.71 | 957,421.71 |
应付款项 | 11,264,005.39 | 11,264,005.39 |
预收款项 | 127,677.46 | 127,677.46 |
应付职工薪酬 | 829,538.54 | 829,538.54 |
应交税费 | -14,534.78 | -14,534.78 |
其他应付款 | 72,358.34 | 72,358.34 |
租赁负债 | 9,139,565.58 | 9,139,565.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14,790.15 | 2,144,187.28 |
净资产 | 16,291,860.43 | 10,072,163.14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16,291,860.43 | 10,072,163.14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委托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蓉微于购买日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涉及的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01-662号)。
在上述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公司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成都蓉微于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公司在合并中未承担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或有负债。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专用材料、新型陶瓷等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鸿远天津注资人民币600万元。
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鸿信泽(苏州)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检
验检测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鸿信泽注资人民币100万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元陆鸿远 | 北京 | 10,000.00 | 北京 | 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 100 | 设立 | |
鸿远苏州 | 苏州 | 17,000.00 | 苏州 | 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材料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 100 | 设立 | |
鸿远成都 | 成都 | 13,000.00 | 成都 |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微波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 | 设立 | |
鸿远合肥 | 合肥 | 5,000.00 | 合肥 |
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100 | 设立 | ||||||
鸿远天津 | 天津 | 1,000.00 | 天津 | 电子专用材料、新型陶瓷等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 | 设立 | |
成都蓉微 | 成都 | 2,500.00 | 成都 | 微波模块组件以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鸿远泽通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100 | 设立 | |
创思北京 | 北京 | 6,000.00 | 北京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100 | 设立 | |
鸿信泽 | 苏州 | 300.00 | 苏州 | 电磁兼容相关的检验检测服务 | 100 | 设立 | |
鸿立芯 | 成都 | 2,000.00 | 成都 |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鸿启兴 | 成都 | 4,000.00 | 成都 | 电子元器件、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鸿鑫特 | 天津 | 1,000.00 | 天津 | 电镀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的加工 | 100 | 设立 | |
鸿安信 | 六安 | 5,000.00 | 六安 | 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创思上海 | 上海 | 2,000.00 | 上海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100 | 设立 | |
创思香港 | 香港 | 50.00万美元 | 香港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1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9,535,176.96 | 28,816,025.6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06,696.35 | -1,127,094.54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综合收益总额 | 106,696.35 | -1,127,094.54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8,592,800.08 | 1,220,400.00 | 1,735,350.03 | 18,077,850.05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194,972.00 | 1,661,300.00 | 1,856,272.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8,787,772.08 | 2,881,700.00 | 3,591,622.03 | 18,077,850.05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5,307,925.87 | 7,535,226.22 |
与资产相关 | 1,735,350.03 | 32,533.32 |
合计 | 7,043,275.90 | 7,567,759.54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节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市场风险对本集团而言,主要为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融资(详见本节七、7)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该等金融工具的利率风险敞口。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 对于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其公允价值,并且所有利率套期预计都是高度有效的;
?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利率变动 | 2024年1-12月 | 2023年1-12月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应收款项融资 | 增加50基点 | -117,651.06 | -120,275.60 | ||
减少50基点 | 117,651.06 | 120,275.60 | |||
长期借款 | 增加50基点 | 0.00 | 0.00 | ||
减少50基点 | 0.00 | 0.00 |
长期借款专门用于支付鸿远电子创新中心暨企业总部项目工程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在建设中,因此长期借款产生的利息将进行资本化处理,对未来一年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为0。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其中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大中型商业银行,预期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集团制定了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集团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等评估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另外,集团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集团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确保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64.21%(2023年末:59.26%);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1.05%(2023年末:96.05%)。
3、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830,821,828.05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944,196,459.49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1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30,702,291.86 | 232,428,815.15 | 232,428,815.15 | ||
应付票据 | 224,329,867.94 | 224,329,867.94 | 224,329,867.94 | ||
应付账款 | 189,570,146.70 | 189,570,146.70 | 189,570,146.70 | ||
其他应付款 | 2,644,135.53 | 2,644,135.53 | 2,644,135.53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038,181.50 | 5,436,635.59 | 5,436,635.59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29,050.07 | 533,527.20 | 533,527.20 | ||
长期借款 | 66,813,193.40 | 1,846,158.18 | 50,228,720.11 | 20,405,098.16 | 72,479,976.45 |
租赁负债 | 11,153,238.92 | 7,259,848.99 | 4,584,296.98 | 11,844,145.97 | |
合计 | 730,780,105.92 | 656,789,286.29 | 57,488,569.10 | 24,989,395.14 | 739,267,250.53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5,074,806.10 | 725,074,806.1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25,074,806.10 | 725,074,806.1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90,362,415.83 | 90,362,415.83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561,212,390.27 | 561,212,390.27 | ||
(5)私募股权基金投资 | 73,500,000.00 | 73,500,00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五)应收款项融资 | 96,201,474.91 | 96,201,474.9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6,201,474.91 | 725,074,806.10 | 821,276,281.01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应收款项融资 | 96,201,474.91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贴现率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理财产品 | 561,212,390.27 | 收益法 | 预期收益率 |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 | 73,500,000.00 | 市场法 | 基金净值 |
权益性工具投资-非上市公司股票 | 90,362,415.83 | 市场法 | 市盈率和净利润或市销率和收入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长期借款等,且该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的联营企业 |
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公司的联营企业 |
南宁国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中科华微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郑红 | 其他 |
郑小丹 | 其他 |
耿燕枫 | 其他 |
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 其他 |
其他说明:
(1) 郑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2) 郑小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3) 耿燕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郑红配偶。
(4) 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女儿郑小丹投资的企业。
(5)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为公司独立董事古群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的组织。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527,629.28 |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99,606.18 | 1,478,300.88 | ||
南宁国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849.56 | |||
南宁国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34,109.44 | |||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 接受服务 | 141,339.80 | 250,000.00 | 否 | 126,405.83 |
合计 | 23,591,835.14 | 1,604,706.7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08,036.58 | 0.00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1,340.70 | 73,644.80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15,094.34 | 2,382.08 |
合计 | 4,014,471.62 | 76,026.8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0.00 | 240,286.43 |
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房屋租赁 | 25,412.84 | 25,412.8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郑红 | 40,000,000.00 | 2024-3-18 | 2024-11-15 | 是 |
郑红 | 9,990,010.00 | 2024-3-26 | 2025-3-25 | 否 |
郑红 | 9,500,000.00 | 2024-4-15 | 2024-12-16 | 是 |
郑红 | 10,155,519.87 | 2024-6-20 | 2025-6-16 | 否 |
郑红 | 3,026,600.44 | 2024-6-24 | 2024-12-24 | 是 |
郑红 | 2,505,142.56 | 2024-7-2 | 2025-6-30 | 否 |
郑红 | 2,662,619.33 | 2024-7-2 | 2025-7-4 | 否 |
郑红 | 2,341,570.84 | 2024-7-2 | 2025-7-11 | 否 |
郑红 | 1,165,488.74 | 2024-7-2 | 2025-7-14 | 否 |
郑红 | 1,741,333.43 | 2024-7-2 | 2025-7-17 | 否 |
郑红 | 1,514,723.96 | 2024-7-2 | 2025-7-21 | 否 |
郑红 | 2,069,121.14 | 2024-7-2 | 2025-7-28 | 否 |
郑红 | 5,000,000.00 | 2024-7-12 | 2024-11-12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4-7-24 | 2025-7-19 | 否 |
郑红 | 1,700,000.00 | 2024-8-6 | 2025-8-6 | 否 |
郑红 | 8,300,000.00 | 2024-8-13 | 2025-8-6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4-8-20 | 2025-8-15 | 否 |
郑红 | 789,293.19 | 2024-8-28 | 2025-2-28 | 否 |
郑红 | 1,169,807.62 | 2024-9-11 | 2025-9-6 | 否 |
郑红 | 1,378,928.68 | 2024-9-11 | 2025-9-15 | 否 |
郑红 | 3,757,885.73 | 2024-9-11 | 2025-9-22 | 否 |
郑红 | 2,175,594.74 | 2024-9-11 | 2025-9-26 | 否 |
郑红 | 1,517,783.23 | 2024-9-11 | 2025-10-6 | 否 |
郑红 | 2,700,000.00 | 2024-9-13 | 2025-7-23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4-9-25 | 2025-9-20 | 否 |
郑红 | 19,000,000.00 | 2024-9-30 | 2025-8-6 | 否 |
郑红 | 4,233,088.85 | 2024-10-29 | 2025-10-29 | 否 |
郑红 | 20,000,000.00 | 2024-10-30 | 2025-10-28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4-3-29 | 2025-3-29 | 否 |
郑红、耿燕枫 | 8,520,614.27 | 2024-6-27 | 2025-6-20 | 否 |
郑红、耿燕枫 | 2,023,814.55 | 2024-9-29 | 2025-8-25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4-9-29 | 2025-9-29 | 否 |
上年同期发生的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详情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郑红 | 3,000,000.00 | 2023-1-6 | 2023-12-27 | 是 |
郑红 | 3,000,000.00 | 2023-1-10 | 2023-12-27 | 是 |
郑红 | 1,000,000.00 | 2023-1-11 | 2023-12-27 | 是 |
郑红 | 6,500,000.00 | 2023-1-11 | 2023-7-11 | 是 |
郑红 | 12,000,000.00 | 2023-1-13 | 2023-7-13 | 是 |
郑红 | 6,000,000.00 | 2023-1-18 | 2023-7-18 | 是 |
郑红 | 16,000,000.00 | 2023-2-2 | 2023-8-2 | 是 |
郑红 | 6,000,000.00 | 2023-2-13 | 2023-8-13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3-2-14 | 2023-8-14 | 是 |
郑红 | 18,000,000.00 | 2023-2-21 | 2023-8-21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3-3-2 | 2024-3-2 | 是 |
郑红 | 3,000,000.00 | 2023-3-9 | 2023-9-9 | 是 |
郑红 | 5,000,000.00 | 2023-3-15 | 2024-3-15 | 是 |
郑红 | 19,980,000.00 | 2023-3-23 | 2024-3-23 | 是 |
郑红 | 29,000,000.00 | 2023-3-31 | 2024-3-29 | 是 |
郑红 | 3,000,000.00 | 2023-4-6 | 2023-10-6 | 是 |
郑红 | 6,000,000.00 | 2023-4-13 | 2023-10-13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3-4-24 | 2023-12-5 | 是 |
郑红 | 22,000,000.00 | 2023-5-4 | 2024-4-26 | 是 |
郑红 | 4,000,000.00 | 2023-5-11 | 2023-11-11 | 是 |
郑红 | 9,500,000.00 | 2023-5-16 | 2023-11-15 | 是 |
郑红 | 15,000,000.00 | 2023-5-25 | 2024-5-25 | 是 |
郑红 | 9,900,000.00 | 2023-5-29 | 2024-5-28 | 是 |
郑红 | 5,000,000.00 | 2023-6-6 | 2024-6-6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3-6-12 | 2024-6-5 | 是 |
郑红 | 9,000,000.00 | 2023-6-14 | 2024-6-14 | 是 |
郑红 | 5,000,000.00 | 2023-6-19 | 2024-6-18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3-6-20 | 2024-6-5 | 是 |
郑红 | 7,000,000.00 | 2023-6-21 | 2024-6-20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3-6-26 | 2024-6-26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3-6-30 | 2024-6-30 | 是 |
郑红 | 20,000,000.00 | 2023-7-12 | 2024-4-7 | 是 |
郑红 | 5,000,000.00 | 2023-7-12 | 2024-7-11 | 是 |
郑红 | 28,000,000.00 | 2023-7-14 | 2024-7-13 | 是 |
郑红 | 4,000,000.00 | 2023-8-14 | 2024-7-2 | 是 |
郑红 | 2,000,000.00 | 2023-8-30 | 2024-7-25 | 是 |
郑红 | 5,000,000.00 | 2023-9-12 | 2024-9-12 | 是 |
郑红 | 4,000,000.00 | 2023-9-13 | 2024-7-5 | 是 |
郑红 | 20,000,000.00 | 2023-9-26 | 2024-9-25 | 是 |
郑红 | 5,000,000.00 | 2023-9-27 | 2024-9-26 | 是 |
郑红 | 19,000,000.00 | 2023-10-11 | 2024-10-10 | 是 |
郑红 | 20,000,000.00 | 2023-11-14 | 2024-11-1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2,000,000.00 | 2023-2-13 | 2024-2-1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3-2-23 | 2024-2-2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3-3-14 | 2024-3-14 | 是 |
郑红、耿燕枫 | 9,500,000.00 | 2023-3-23 | 2024-3-2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500,000.00 | 2023-6-14 | 2024-6-14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3-6-15 | 2024-6-1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3-6-29 | 2024-6-29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3-6-29 | 2024-6-7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截止本报告期末,郑红及耿燕枫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61,412,340.73元及30,544,428.82元。
2. 本报告期内,郑红及耿燕枫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分别为人民币380,880,000.00元及72,000,000.00元(上年同期最高额担保分别为:784,707,950.30元及274,250,665.30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141,743.89 | 6,971,887.62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股份支付 | 0.00 | -1,108,000.7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9,621.86 | 288.66 | 97,507.13 | 2,941.49 |
应收账款 | 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4,486,566.30 | 139,530.9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564,703.50 | 1,414,739.14 |
应付账款 | 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19,631,581.27 | |
应付账款 | 南宁国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114,470.55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高级管理人员 | 39,000 | 2,099,370.00 | ||||||
核心人员 | 232,200 | 12,499,326.00 | ||||||
合计 | 271,200 | 14,598,696.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4,649,788.95 | 3,980,923.00 |
—大额发包合同 | 53,321,715.45 | 110,459,684.96 |
合计 | 57,971,504.40 | 114,440,607.96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9,203,681.6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元(含税)。该预案尚待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两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自产业务分部和代理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性质为基础确定的。
本集团自产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以及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医疗电子等民用高端领域;代理业务主要产品为多种系列的电子元器件,面向工业类及消费类民用市场。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但分部报告利润表包括各分部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未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及其他费用及支出的分摊;分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仅含用于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明确用途的保证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以及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利息)、租赁负债和递延收益。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自产业务 | 代理业务 | 未分摊金额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742,111,661.63 | 739,731,073.35 | 9,966,471.09 | 1,491,809,206.07 | |
营业成本 | 333,084,619.64 | 646,413,484.21 | 786,743.45 | 980,284,847.30 | |
资产总额 | 2,706,168,935.03 | 466,054,005.00 | 1,930,822,429.00 | 5,103,045,369.03 | |
负债总额 | 221,408,311.08 | 271,503,354.84 | 375,293,966.37 | 868,205,632.29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676,335,989.37 | 770,629,829.90 |
1至2年 | 297,606,223.86 | 335,945,376.07 |
2至3年 | 147,945,989.82 | 49,659,004.21 |
3至4年 | 29,520,727.16 | 4,817,115.79 |
4年以上 | 7,688,904.89 | 7,390,642.14 |
合计 | 1,159,097,835.10 | 1,168,441,968.1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59,097,835.10 | 100.00 | 85,069,175.67 | 7.34 | 1,074,028,659.43 | 1,168,441,968.11 | 100.00 | 65,295,901.28 | 5.59 | 1,103,146,066.8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97,435,937.98 | 86.05 | 85,069,175.67 | 8.53 | 912,366,762.31 | 1,024,713,684.74 | 87.70 | 65,295,901.28 | 6.37 | 959,417,783.46 |
关联方组合 | 161,661,897.12 | 13.95 | 161,661,897.12 | 143,728,283.37 | 12.30 | 143,728,283.37 | ||||
合计 | 1,159,097,835.10 | / | 85,069,175.67 | / | 1,074,028,659.43 | 1,168,441,968.11 | / | 65,295,901.28 | / | 1,103,146,066.8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63,981,149.25 | 16,919,434.80 | 3.00 |
1年-2年 | 281,597,158.13 | 28,159,715.81 | 10.00 |
2年-3年 | 132,610,808.95 | 26,522,161.79 | 20.00 |
3年-4年 | 11,557,916.76 | 5,778,958.38 | 50.00 |
4年以上 | 7,688,904.89 | 7,688,904.89 | 100.00 |
合计 | 997,435,937.98 | 85,069,175.67 | 8.5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本节五、13“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65,295,901.28 | 20,849,839.02 | 1,076,564.63 | 85,069,175.67 | ||
合计 | 65,295,901.28 | 20,849,839.02 | 1,076,564.63 | 85,069,175.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76,564.6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46,899,376.12 | 1,681,334.90 | 248,580,711.02 | 21.30 | 26,176,164.29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216,439,777.45 | 1,280,556.80 | 217,720,334.25 | 18.66 | 21,168,021.05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16,402,833.95 | 534,360.79 | 116,937,194.74 | 10.02 | 5,598,049.24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80,981,249.10 | 1,320,848.60 | 82,302,097.70 | 7.05 | 4,436,906.98 |
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61,204,934.46 | 0.00 | 61,204,934.46 | 5.25 | 0.00 |
合计 | 721,928,171.08 | 4,817,101.09 | 726,745,272.17 | 62.29 | 57,379,141.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9,067,859.35 | 5,033,418.06 |
合计 | 79,067,859.35 | 5,033,418.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79,039,559.35 | 5,008,418.06 |
1至2年 | 3,300.00 | 0.00 |
2至3年 | 0.00 | 0.00 |
3至4年 | 0.00 | 9,800.00 |
4年以上 | 25,000.00 | 15,200.00 |
合计 | 79,067,859.35 | 5,033,418.0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拆借 | 78,977,559.35 | 5,005,118.06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90,300.00 | 28,300.00 |
合计 | 79,067,859.35 | 5,033,418.0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保证金、备用金及其他组合主要为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保证金、租房押金以及员工备用金等,公司认为其信用风险较低且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因此公司未对该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5,549,715.27 | 44.96 | 内部拆借 | 1年以内 | |
第二名 | 22,232,436.13 | 28.12 | 内部拆借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15,316,623.29 | 19.37 | 内部拆借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5,878,784.66 | 7.44 | 内部拆借 | 1年以内 | |
第五名 | 20,000.00 | 0.03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合计 | 78,997,559.35 | 99.92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80,974,930.64 | 580,974,930.64 | 525,974,930.64 | 525,974,930.6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1,923,208.32 | 21,923,208.32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602,898,138.96 | 602,898,138.96 | 545,974,930.64 | 545,974,930.6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元陆鸿远 | 101,966,589.36 | 101,966,589.36 | ||||||
创思电子 | 81,051,280.00 | 81,051,280.00 | ||||||
鸿远苏州 | 172,181,909.28 | 172,181,909.28 | ||||||
鸿远泽通 | 20,344,512.00 | 20,344,512.00 | ||||||
鸿远成都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鸿立芯 | 430,640.00 | 430,640.00 | ||||||
鸿远合肥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成都蓉微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
鸿远天津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鸿信泽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525,974,930.64 | 55,000,000.00 | 580,974,930.64 |
(1) 公司同意子公司鸿远成都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报告期内已完成实缴人民币1,000万元。
(2)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900万元向星河方舟收购成都蓉微100%股权,并向成都蓉微注资人民币900万元。
(3) 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元六鸿远对子公司鸿远天津注资人民币600万元。
(4) 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鸿信泽(苏州)检测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元六鸿远对子公司鸿信泽注资人民币100万元。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1,923,208.32 | 21,923,208.32 | ||||||||
小计 | 20,000,000.00 | 1,923,208.32 | 21,923,208.32 | ||||||||
合计 | 20,000,000.00 | 1,923,208.32 | 21,923,208.32 |
2023年12月11日,元六鸿远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投资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对中科华微的持股比例为7.4074%,委派董事一名,对中科华微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中科华微的投资收益1,923,208.32元。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50,691,033.77 | 639,296,762.19 | 1,194,514,119.36 | 689,377,207.64 |
其他业务 | 10,071,250.40 | 1,225,331.18 | 14,996,956.63 | 4,668,084.86 |
合计 | 960,762,284.17 | 640,522,093.37 | 1,209,511,075.99 | 694,045,292.5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自产业务-分部 | 代理业务-分部 | 其他业务-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电子元器件 | 643,027,905.89 | 369,160,867.40 | 307,663,127.88 | 270,135,894.79 | 950,691,033.77 | 639,296,762.19 | ||
其他 | 6,496,165.80 | 0.00 | 6,496,165.80 | 0.00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军品客户 | 600,523,624.77 | 357,921,093.66 | 5,709,065.41 | 606,232,690.18 | 357,921,093.66 | |||
民品客户 | 42,504,281.12 | 11,239,773.74 | 307,663,127.88 | 270,135,894.79 | 787,100.39 | 0.00 | 350,954,509.39 | 281,375,668.53 |
合计 | 643,027,905.89 | 369,160,867.40 | 307,663,127.88 | 270,135,894.79 | 6,496,165.80 | 0.00 | 957,187,199.57 | 639,296,762.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包括本公司向客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收入957,187,199.57元以及成本639,296,762.19元,但不包括本公司让渡资产使用权产生的租赁收入3,575,084.60元和租赁成本1,225,331.18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同履约义务为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载有明确履约义务的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对于原预计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采用了简化实务操作,因此本集团未披露分摊至该合同中的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495,281.16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23,208.3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60,200.00 | 2,138,400.00 |
合计 | 16,378,689.48 | 2,138,400.00 |
其他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以每股60.33元的价格,向前海方舟出售宏明电子45万股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12,495,281.16元。
(2)公司持有中科华微7.4074%的股权,向其委派董事一名,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根据中科华微未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其当期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5,963,338.28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1,923,208.32元。
(3)公司持有的宏明电子股权,其于报告期内宣告分派2023年度股利,每股分派股利1.10元,公司持有其178.20万股,总计获得股利收入1,960,200.00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66,045.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07,925.8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536,766.9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7,889,491.9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3,289.49 | 主要为公益性捐款支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4,150.00 |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税收减免优惠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998,839.3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1,410,160.1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7 | 0.67 | 0.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4 | 0.45 | 0.4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郑红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