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鑫铂股份 | 股票代码 | 00303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海涛 | 唐开慧 |
办公地址 | 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 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
传真 | 0550-7867689 | 0550-7867689 |
电话 | 0550-7867688 | 0550-7867688 |
电子信箱 | xbzqb@xinbogf.com | xbzqb@xinbogf.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以及其他铝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建立了从原材料研发、再生铝生产、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具备全流程生产制造能力。目前公司生产的铝型材及铝部件具备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等优良物理及化学性能,已成为新能源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供应商,同时公司的产品还应用于汽车轻量化、轨道交通、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系统门窗、节能建筑等领域。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总资产 | 10,118,987,243.67 | 8,595,846,112.79 | 17.72% | 4,436,330,472.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16,974,696.66 | 3,051,318,926.98 | -1.13% | 1,887,829,349.41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8,572,439,457.37 | 6,821,317,415.93 | 25.67% | 4,221,406,88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8,367,229.13 | 302,360,840.10 | -44.32% | 188,032,993.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1,118,738.67 | 274,275,777.66 | -48.55% | 158,738,369.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219,596.40 | -641,791,070.84 | 28.45% | -337,815,829.0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1.49 | -54.36% | 0.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1.49 | -54.36% | 0.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3% | 14.49% | -8.96% | 12.55%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767,721,956.13 | 2,399,419,789.86 | 2,018,364,948.77 | 2,386,932,762.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065,454.75 | 111,010,356.86 | -16,023,721.14 | 32,315,138.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399,991.38 | 97,305,096.36 | -11,141,379.21 | 20,555,030.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13,945.02 | -642,503,441.18 | -11,114,269.87 | 168,484,169.6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98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19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唐开健 | 境内自然人 | 32.41% | 78,991,766.00 | 59,243,824.00 | 质押 | 39,490,000.00 | |||
李正培 | 境内自然人 | 3.73% | 9,085,306.00 | 6,813,980.00 | 不适用 | - | |||
南京天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5% | 8,883,168.00 | - | 不适用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30% | 8,050,603.00 | - | 不适用 | - |
李杰 | 境内自然人 | 2.24% | 5,450,794.00 | 4,088,096.00 | 质押 | 3,810,000.00 |
滁州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1% | 5,393,500.00 | - | 不适用 | - |
陈未荣 | 境内自然人 | 2.14% | 5,223,758.00 | 3,917,818.00 | 质押 | 1,998,000.00 |
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5% | 4,745,081.00 | - | 不适用 | - |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4% | 4,719,100.00 | - | 不适用 | - |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9% | 4,618,000.00 | -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十名股东中,唐开健为南京天鼎的实际控制人,唐开健通过南京天鼎控制公司888.3168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36.06%;2、前十名股东中,李正培为唐开健妹妹的配偶,互为关联方;3、除上述情况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份回购事项
(1)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9月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回购3,261,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2024年9月1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261,1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前,公司总股本为249,278,485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46,017,385股。
(2)2024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0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21,620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3)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至12,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2.0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2、权益分配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09,000.00 股后的 177,121,06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0,848,424.4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 70,848,424 股。
3、对外投资
(1)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便于废旧有色金属回收,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金额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该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新一代光伏铝边框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与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新一代光伏铝边框项目投资协议书》,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 3.20 亿元,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建成投产,用地面积约 236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一代光伏铝边框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3)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拟与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投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安徽分公司”)签署《天长市风电场项目开发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天长市华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新能投资出资 35%,华电安徽分公司出资 35%,公司出资 30%,合作开发天长市风电场项目。
②公司拟与新能投资签署《天长市风电场项目开发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天长市新鑫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暂定名)、天长市新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分别为 100 万元,其中新能投资出资 50%,公司出资 50%,合作开发天长市风电场项目。
③公司拟与国能安徽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安徽新能源”)签署《关于为开发建设滁州市天长风力发电项目设立项目公司的投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国能(天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国能安徽新能源出资 51%,公司出资 49%,合作开发天长市风电发电项目。其中合资公司:天长市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天长市新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