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5-02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提议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马于翀,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马于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嘉,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丽嘉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锋,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锋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以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马于翀、陈丽嘉和黄锋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公司向毕马威华振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91.2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911.2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80.00万元。在年度审计范围相同的情况下,公司拟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向毕马威华振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91.2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911.2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180.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毕马威华振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担任本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经审核,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我们提议董事会:续聘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以及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决定。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7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