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妙华、林献忠回避表决。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95万元,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内容 | 关联人 | 当年(前次)预计金额 | 当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业务费 | 吴献品 | 2,000,000.00 | 1,250,120.96 | 不适用 |
徐妙荣 | 1,500,000.00 | 626,737.97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500,000.00 | 1,876,858.93 | - |
(三)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内容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业务费 | 吴献品 | 1,500,000.00 | 1,250,120.96 | 不适用 |
徐妙荣 | 800,000.00 | 626,737.97 | 不适用 | |
宋明锋 | 1,650,000.00 | - | 注1 | |
合计 | - | 3,950,000.00 | 1,876,858.93 | - |
注1:宋明锋自2025年起成为公司业务发展商,2024年与公司没有发生业务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①吴献品,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副总经理林献忠的配偶的弟弟,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②徐妙荣,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副总经理李妙华的姐姐的配偶,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③宋明锋,男,1976年0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总经理何顺意的配偶,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业务发展协议书》,关联方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公司产品,协议对包括业务发展区域及产品、业务推广任务、业务费确定原则、业
务费用的确认和结算支付等方面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协议有效期一年。定价政策: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商所负责的业务回款情况,按照产品销售合同,公司分析终端客户的采购数量、采购单价及利润水平等情况确定业务发展商的业务费率,按照公司制度给予支付业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所有业务发展商执行统一的政策,业务费的确定对所有业务发展商采用一致的方法,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