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现就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6项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4年3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4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4年5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的议案》等6项议案。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4年6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5项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4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9项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4年9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5项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4年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该次决议内容刊登在2024年11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核查公司理财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均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7、长期激励计划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相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监督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激励方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及有关调整事项等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长期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8、分拆子公司上市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微”)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有关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核,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分拆歌尔微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优化业务架构、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激励机制、优化公司治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分拆歌尔微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相关事项。
三、2025年工作规划
2025年,监事会仍将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继续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及时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竭力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并努力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公司监事会成员也将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更加充分的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