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蒋安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的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6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9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1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42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蒋安琪女士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2、载有公司负责人蒋安琪女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邹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文茜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本集团、天齐锂业 | 指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A股002466/H股9696) |
天齐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天齐 | 指 |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江苏天齐 | 指 | 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
天齐资源 | 指 | 天齐锂业资源循环技术研发(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
TLH | 指 |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
重庆天齐 | 指 | 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齐之控股子公司 |
天齐锂业香港、TLHK | 指 |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HK Co., Limited,天齐锂业香港有限公司,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
天齐芬可 | 指 | 英文名:Tianqi Finco Co., Limited,天齐芬可有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之全资子公司 |
遂宁天齐 | 指 | 遂宁天齐锂业有限公司,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
天齐创锂 | 指 | 天齐创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深圳固锂 | 指 | 天齐卫蓝固锂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天齐创锂之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通过天齐创锂持股58.5%,参股公司北京卫蓝持股41.5% |
湖州固锂 | 指 | 天齐卫蓝固锂新材料(湖州)有限公司,深圳固锂之全资子公司 |
射洪天齐 | 指 | 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盛合锂业 | 指 | 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39.2%、射洪天齐持股40.8%,紫金锂业(海南)有限公司持股20% |
重庆锂电 | 指 | 重庆天齐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
天齐鑫隆 | 指 | 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盐亭新锂 | 指 | 天齐新锂新材料(盐亭)有限公司,天齐鑫隆之全资子公司 |
眉山天齐 | 指 | 天齐锂业新能源技术研究(眉山)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苏州天齐 | 指 | 天齐锂业新能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2023年4月25日成立,原为成都天齐之控股子公司,现已变更为成都天齐全资子公司 |
天齐香港新能源 | 指 | 英文名:Tianqi New Energy (Hong Kong) Co.,Limited,天齐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之全资子公司 |
TLCS | 指 |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Chile SpA,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
TLAI2/SPV2 | 指 |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2 Pty Ltd.,天齐鑫隆之全资子公司 |
亚马逊锂业 | 指 | 英文名:Amazon Lithium Ltda,亚马逊锂业有限责任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之全资子公司 |
新加坡天齐 | 指 |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Singapore Co., Pte. Ltd,天齐锂业新加坡有限公司,天齐香港新能源之全资子公司 |
TLAI1/SPV1 | 指 |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1 Pty Ltd.,原为TLAI2之全资子公司,已变更为TLAI2持股97.557%,TLH持股2.443% |
天齐智利/ITS | 指 | 英文名:Inversiones TLC SpA,TLAI1之全资子公司 |
TGVE | 指 | 英文名:Tianqi Grand Vision Energy Limited,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天齐资管 | 指 | 英文名:Tianqi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天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TGVE之全资子公司 |
TLEA | 指 | 原名:Tianqi UK Limited,2020年12月6日更名为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原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7月变更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IGO Limited持股49% |
TLA | 指 |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原为TLH之全资子公司,2021年6月变更为TLEA之全资子公司 |
TLK | 指 | 原名: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2018年2月更名为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TLA之全资子公司 |
文菲尔德 | 指 | 英文名: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文菲尔德控股私人有限公司,TLEA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1% |
文菲尔德芬可 | 指 | 英文名:Windfield Finco Pty Ltd,文菲尔德芬可私人有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 |
泰利森 | 指 | 英文名:Talison Lithium Pty Ltd,泰利森锂业私人有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 |
泰利森矿业 | 指 | 英文名:Talison Minerals Pty Ltd,泰利森矿业私人有限公司,泰利森之全资子公司 |
泰利森锂业(加拿大)/Salares | 指 | 泰利森锂业(加拿大)公司,原Salares Lithium Inc公司,泰利森之全资子公司 |
SLI | 指 | 英文名:Inversiones SLI Chile Limitada,因弗申SLI智利公司,泰利森之全资子公司 |
SALA | 指 | 英文名:Salares de Atacama Sociedad Contractual Minera,SLI持有其50%股权 |
San Antonio Sociedad Contractual Minera | 指 | SALA股东之一,持有SALA 50%股权 |
泰利森服务 | 指 | 英文名:Talison Services Pty Ltd,泰利森服务私人有限公司,泰利森矿业之全资子公司 |
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 | 指 | 英文名:Talison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泰利森矿业之全资子公司 |
泰利森锂业(MCP) | 指 | 英文名:Talison Lithium(MCP)Pty Ltd,泰利森锂业(MCP)私人有限公司,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之全资子公司 |
SQM | 指 | 智利化工矿业公司(Sociedad Quí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智利圣地亚哥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全球重要的钾、锂等产品生产企业,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末,天齐锂业香港持股0.26%,天齐智利持股21.90%) |
航天电源/SAPT | 指 | 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末持股比例9.91% |
日喀则扎布耶 | 指 |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末持股比例20% |
SES | 指 | SES Holdings Pte.Ltd,天齐锂业香港参股公司,2022年2月其与IVANHOE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业务合并后更名为SES AI Corporation。报告期末公司持股比例为7.9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比例7.67% |
北京卫蓝 | 指 | 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末成都天齐持股比例3.0004% |
厦钨新能源 | 指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股票代码:688778)。报告期末公司持股比例为1.8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比例1.6053% |
四川能投发展 | 指 |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末天齐锂业香港持股7.2136% |
中创新航 | 指 |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末天齐锂业香港持股1.141% |
smart | 指 | smart Mobility Pte. Ltd.,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末天齐锂业香港持股2.83% |
天盛时代 | 指 | 四川天盛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末,盛合锂业持股33.33% |
雅保 | 指 | 英文名:Albemarle Corporation,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透过RT Lithium.com持有文菲尔德49%的股权,系全球重要的锂产品生产企业之一 |
里昂证券 | 指 | 英文名:CLSA Australia Pty Ltd,里昂证券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伍德麦肯兹 | 指 | Wood Mackenzie (Asia Pacific) Pty. Ltd. |
IGO | 指 | 英文名:IGO Limited,于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限公司(股票代码:IGO),其透过全资子公司IGO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 持有TLEA 49%的股权 |
IGO Lithium | 指 | 英文名:IGO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为IGO的全资子公司并持有TLEA 49%的股权 |
LCE | 指 | 碳酸锂当量,锂的一种计量单位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规范运作指引》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董事会 | 指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本报告期、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澳元 | 指 | 澳大利亚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天齐锂业(A股)天齊鋰業(H股) | 股票代码 | 002466(A股)9696(H股)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齐锂业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Tianqi Lithium Corporation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TL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蒋安琪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城北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6292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变更 |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299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tianqilithium.com/ | ||
电子信箱 | ir@tianqilithium.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文宇 | 付旭梅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 |
电话 | 028-85183501 | 028-85183501 |
传真 | 028-85159451 | 028-85159451 |
电子信箱 | william.zhang@tianqilithium.com | fuxm@tianqilithium.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香港联合交易所(https://sc.hkex.com.hk/)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官网(http://www.tianqilithium.com/)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00206360802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随着公司业务扩张,公司主营业务从碳酸锂等锂化工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扩展到锂精矿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 | 无变更 |
有)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方海杰、陈超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13,063,477,016.39 | 40,503,462,071.46 | -67.75% | 40,448,883,981.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904,580,295.37 | 7,297,314,973.99 | -208.32% | 24,124,588,724.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922,753,511.78 | 7,176,527,920.24 | -210.40% | 23,059,437,893.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554,189,376.65 | 22,688,073,725.98 | -75.52% | 20,297,583,221.1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4.82 | 4.45 | -208.31% | 15.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4.82 | 4.45 | -208.31% | 15.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92% | 14.61% | 下降31.53个百分点 | 80.6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68,677,871,984.34 | 73,228,464,437.61 | -6.21% | 70,846,492,117.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1,892,509,035.40 | 51,519,658,068.18 | -18.69% | 48,494,210,116.87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3,063,477,016.39 | 40,503,462,071.4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8,613,537.18 | 10,050,863.70 | 委托加工收入、废品销售收入及咨询服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3,054,863,479.21 | 40,493,411,207.76 | 不适用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7,904,580,295.37 | 7,297,314,973.99 | 41,892,509,035.40 | 51,519,658,068.18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安全生产费 | 6,131,141.77 | -18,972,320.60 | ||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 | -828,572,319.85 | 878,708,681.50 | 1,689,216,245.53 |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8,727,021,473.45 | 7,278,342,653.39 | 42,771,217,716.90 | 53,208,874,313.71 |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同时根据国际财务报表编制 H 股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存在以下差异:
1)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安全生产费用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安全生产费用在发生时计入损益。上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将会对本集团的专项储备和主营业务成本产生影响从而导致上述调整事项。
2)本集团于以前期间对SQM 长期股权投资和SALA 长期股权投资、扎布耶长期股权投资按可回收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该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该集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也不产生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该集团用于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各项估计,自最后一次确认减值损失后已发生了变化,应当将以前期间确认的除了商誉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以及递延税项予以转回。
本集团于本年末对 SQM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显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SQM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无需计提额外减值准备;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由于以前年度部分转回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导致账面价值高于可回收金额,本集团按其差异计提减值准备。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584,634,945.21 | 3,833,943,644.75 | 3,646,159,930.05 | 2,998,738,496.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96,784,834.74 | -1,308,984,259.44 | -495,644,270.41 | -2,203,166,930.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916,733,916.55 | -1,304,125,951.15 | -516,039,799.65 | -2,185,853,844.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4,368,451.35 | -908,405,041.04 | 1,956,407,476.45 | 1,361,818,489.8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3,422,408.36 | 5,013,723.45 | 1,936,709,497.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6,463,335.55 | 173,046,424.56 | 41,579,494.66 |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95,172.91 | -890,422,069.57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371,506.8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209,735.03 | -15,096,475.58 | -11,404,623.5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185,397.8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65,310.39 | 43,109,987.61 | 8,471,375.5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3,540,654.87 | 3,252,028.90 | 2,840,092.33 | |
合计 | 18,173,216.41 | 120,787,053.75 | 1,065,150,830.9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1、锂资源
(1)锂资源供给
2024年,随着锂矿作为战略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锂矿资源的勘探、开发与布局上竞争激烈,不断调整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未来全球锂矿资源格局有望进一步重塑。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USGS”)2025年1月发布的数据统计,全球探明的锂金属资源量总计约1.15亿吨,同比增长9.5%;探明锂金属储量3,000万吨,其储量对应碳酸锂当量1.6亿吨,同比增长7%;这些资源主要集中在智利、玻利维亚、澳大利亚、刚果(金)、阿根廷、中国、美国等国家,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玻利维亚和美国锂资源还没有大规模开发。受资源分布情况的影响,锂矿(包括盐湖锂矿和固体锂矿)产出的区域分布存在较大差异。澳大利亚是最大的锂矿供给国,锂精矿产量折合碳酸锂当量约50万吨,占全球锂原料供应总量的37%。
2025年1月8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宣布,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推动下,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中国各省份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找矿集中攻坚行动。在四川、新疆、青海、江西、内蒙古等地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锂辉石型、盐湖型、锂云母型锂矿新增资源量均超千万吨,使中国锂矿储量全球占比提升至16.5%,排名从第六位跃升至第二位,重塑了全球锂资源格局。其中新发现的西昆仑—松潘—甘孜长达2800千米的成矿带为世界级锂辉石型锂成矿带,累计探明资源量650余万吨,资源潜力超3,000万吨。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拥有的四川雅江措拉锂辉石矿正位于该成矿带。
2024年,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锂矿资源端呈现出一系列显著变化。一方面,新项目不断投放,推动锂矿产量稳步增长;另一方面,受锂价波动影响,部分地区产能出现减产和停产。根据Fastmarkets(全球主流大宗商品市场报价机构之一)2024年第四季度统计数据,预计2024年全球锂资源端供给124.9万吨LCE,其中中国占比28.5%,排名第二。资源端来源中,锂辉石和盐湖卤水仍占据主导地位。
截至目前,锂辉石依然是全球锂资源供给的主要来源。公司控股的位于澳大利亚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不仅是全球最具代表性的锂辉石矿床之一,开采历史悠久,该矿床品位高、资源供应稳定,被视为全球锂辉石供应的关键来源之一。
(2)锂精矿价格
自 2023 年以来,受供给过剩影响,锂化工产品价格持续下行,进而导致锂精矿价格大幅回落。为应对这一局面,海外锂矿企业纷纷采取减产或停产措施,以缓解市场供给压力。同时,部分新增产能的投放进度也有所推迟。根据东吴证券研究所数据,截至2024年底,澳大利亚已有8座锂矿不同程度地宣布停产、减产或下调产量预期。自2024年 9 月起,同花顺iFind显示的锂精矿价格逐步企稳在 700-800 美元/吨之间。2023年以来锂精矿价格具体走势如下图所示:
在目前市场环境下,锂精矿产品定价依然以需求侧产品定价为基准。具体而言,当锂化工产品价格呈下行趋势时,锂精矿产品价格将受到影响而下跌;当锂化工产品价格进入上行通道时,锂精矿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上升。因此,相较于锂化工产品,锂精矿价格的变动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2、锂化工产品
(1)锂化工产品供给
随着新能源车行业及储能行业需求的不断增长,2024年全球碳酸锂供给依然保持高速增长势头。根据Fastmarkets统计数据,全球锂化工产品2024年供给总量约为117.5万吨LCE,同比增幅为24%。其中,中国锂化工产品供给量占全球总供应量的68%;南美“锂三角”(即玻利维亚、智利、阿根廷)锂化工产品供给量占全球总量的25%;剩余7%则来自于美国、澳大利亚等地区。由此可见,中国目前为锂化工产品的主要供应来源国。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统计数据,2024年中国锂化工产品总产量占全国已建成基础锂化工产品总产能的55%。随着新落地项目的快速投产和产能释放,预计未来中国锂化工产品产量还将不断增加。
(2)锂化工产品现货价格
2024 年 2 月底,碳酸锂价格在春节假期期间因需求下降出现回调,节后迅速反弹,并在2024年 3 月至 4 月期间维持在大约 11 万元/吨的水平。这一变动主要源于澳大利亚矿企宣布暂停原矿开采或下修产量指引,叠加部分地区基于环保压力等因素减产,导致短期内供应紧张。同时,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全面推广和车企的降价促销活动,市场需求强劲;新能源汽车销量超出预期,推动了下游企业提前备货,从而支撑了碳酸锂价格。2024 年 5 月,随着开工率的恢复和产能的释放,供应量开始呈现上升趋势。同时,2024 年碳酸锂进口量持续保持增长,供应端增速显著。而需求端则由于前期下游排产预期透支,下游需求增速下降,库存累积加剧,碳酸锂价格进入持续下探阶段。
2024 年下半年,海外矿山集中宣布减停产、国内云母提锂企业停产,加之“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带动需求,下游排产水平持续上升,且在国庆节前普遍进行备库,现货价格跌幅趋缓,并伴随阶段性震荡回弹。自2024年 10 月下旬起,受海外市场不确定性影响,终端企业加速年末抢装冲量,带动上游锂盐厂及下游材料厂排产同步增长,碳酸锂现货市场成交活跃。同时根据上海有色网(SMM )数据,自 8 月中旬以来,国内碳酸锂库存逐步去化,尤其 10 月中旬后,锂盐厂库存出现明显下降,市场供需关系阶段性趋紧,带动10-11 月成交价格重心小幅回升。2024年,氢氧化锂价格整体弱于碳酸锂,但两者走势趋同,且价差逐渐缩小。2024 年锂化工产品价格具体走势如下图所示:
(3)锂化工产品期货价格
2024 年以来,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碳酸锂期货价格波动区间整体收窄,2024年上半年碳酸锂期货交易价位基本在9-12 万元/吨之间运行。2024 年8月,受高库存压力影响,碳酸锂主力合约价格持续回落,最低跌至约7万元/吨。后续随着锂资源进口量的减少,“以旧换新”政策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以及江西云母提锂企业部分停产等因素叠加,碳酸锂期货合约价格逐步趋于稳定。2024年广期所碳酸锂期货主力合约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3、锂产品的需求端市场格局
锂作为化学元素周期表中的第3号元素,以其独特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在多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室温下,锂的密度仅为0.534 g/cm?,是当前发现的最轻的金属元素。锂凭借密度低、比热容高、导电性和导热性良好,与其他元素形成的化合物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特定的化学性质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锂离子电池、玻璃与陶瓷、锂基润滑脂、冶金铸造、医药和原子能工业等领域。根据USGS 2025年1月31日发布的《2025年矿产品概要》(Mineral CommoditySummaries 2025)数据,尽管锂资源的使用量因地区而异,但其在全球应用情况估计如下:锂电池占比87%、陶瓷和玻璃占比5%、润滑脂占比2%、空气处理占比1%、连铸保护渣占比 1%、医疗占比 1%、其他用途占比3%。得益于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在电动汽车、便携式电子设备、电动工具和电网储能应用等日益增长的市场中应用,锂离子电池的需求量显著增加。全球锂离子电池需求量占全球锂资源需求量的比例已从2015年的31%上升至2024年的87%。
(1)锂离子电池
根据研究机构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2024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1,545.1GWh,同比增长28.5%。从出货结构看,全球动力电池(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锂离子电池)出货量1,051.2GWh,同比增长21.5%;全球储能电池(用于储能领域的锂离子电池)出货量
369.8GWh,同比增长64.9%;全球小型电池(主要为三类电子产品和小动力领域的锂离子电池)出货量124.1GWh,同比增长9.6%。其中,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1,214.6GWh,同比增长36.9%,在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78.6%。由此可见,动力电池为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的主体,占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68.03%;储能电池出货量增速最快,其出货量占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23.93%。展望未来,EVTank预计,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在2025年和2030年将分别达到1,899.3GWh和5,127.3GWh。
动力电池:根据电池和能源研究公司SNE Research发布的2024年全球动力电池统计数据,2024年全球电动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池市场总体呈上升趋势。2024年全球动力电池装车总量为894.4GWh,同比增长27.2%,增速较前几年稍有放缓。2024年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前十名公司主要为中国、韩国及日本动力电池厂商,合计的市场份额分别为67.1%、18.5%和3.9%。此外,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548.4GWh,累计同比增长41.5%。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139.0GWh,占总装车量
25.3%,同比增长10.2%;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409.0GWh,占总装车量74.6%,同比增长56.7%。2024年中国动力电池材料类型结构发生变化,磷酸铁锂电池占比加快提升,全年磷酸铁锂装车量累计409.0GWh,市场份额超七成。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预计,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需求量为1,259GWh,同比增长20%;其中中国、欧洲、美国需求量分别有望达到790 GWh、256 GWh和120GWh,分别同比增加23%、18%、1%。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预计2027年全球动力电池需求量为1,700GWh,2024年至2027年均复合增速为16%。
储能电池: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储能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显示,2024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达到369.8GWh,同比增长64.9%,其中中国企业储能电池出货量为345.8GWh,占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的93.5%。从应用领域来看,电力系统储能依然是最大的市场。EVTank数据显示,2024年电力系统储能用电池占比达到83.3%,电力系统储能电池出货量的增长主要得益于中国政策的推动以及储能电芯成本的大幅下降。另外,海外业务除了传统的欧美市场之外,其他新兴市场增幅较大,直接带动全球储能电池的出货量大幅增长。除此之外,工商业储能和家庭储能等领域增幅明显,基站储能和便携式储能等领域基本持平。从储能电池的技术类别来看,EVTank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储能电池中磷酸铁锂电池占比高达92.5%。EVTank预测,到2030年全球储能电池的出货量将达到1,550.0GWh。
固态电池:固态电池即使用固态电解质的电池,其将液态电池四大材料(即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中的电解液和隔膜替换为固态电解质。根据电解液在电池中的质量占比情况,固态电池可细分为半固态电池和全固态电池。全固态电池为固态电池的最终形态,而半固态电池为过渡方案,其中仍含有少量电解液,且仍需隔膜避免正极、负极接触短路。近年来,固态电池凭借其能量密度、安全性能、量产工艺前景等优势,被广泛认为是未来锂离子电池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其应用潜力涵盖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及高端装备等领域。但固态电池目前仍面临着生产成本过高、工艺复杂以及缺乏完整供应链等多重挑战。长江证券研究所指出,目前半固态电池已经实现GWh级量产,全固态电池正在从样品电芯往工程化应用迈进。此外,固态电池场景应用场景正逐步拓宽,可涵盖至新能源汽车、无人机、人形机器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OTL)、消费电子、电动工具等多个领域。全固态电芯规模化量产的必要性和产业趋势日益增强。首先,半固态电池已经率先装车量产,预计2025年将会有更多半固态电池装配车型上市。其次,基于低空飞行器对高能量密度电芯的刚需属性,且成本接纳程度较高的特点,有望实现规模化应用突破。此外,考虑到全固态电池正处于核心技术的突破与验证关键期,有望在2027年左右实现在乘用车领域的小批量应用。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发布的《2024中国固态电池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GGII认为,2024年半固态电池出货量预计约7GWh,到2030年将超过65GWh,2035年达约300GWh。全固态电池则预计2028年可实现出货量突破1GWh。
(2)新能源汽车
中国市场: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年产销量首次突破1,000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4年,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中国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销量比例为60%,同比下降10.4个百分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为40%,同比提高10.4个百分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快速增长,成为带动新能源汽车增长的新动能。
海外市场: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的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欧洲(含欧盟国家、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英国)乘用车销量为1,296.4万辆,同比增长0.9%。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为199.3万辆,同比下降1.3%,市场占比约为
15.4%;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为95.2万辆,同比下降3.9%,市场占比约为7.3%。东兴证券研究所认为,短期内宏观下行、终端需求不足叠加欧洲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带来的购置成本增加是新能源车销量放缓的主要影响因素。但随着2025年欧洲市场将迎来欧盟委员会关于碳排放目标的考核节点,在相关政策的驱动下,东兴证券研究所预计各车企有望通过产品迭代升级以及更强力度的降价促销提升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2025年欧洲新能源车销量有望达到326万辆至341万辆,同比增长10%至15%。此外,根据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的研究公司Marklines统计数据,2024年美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161.25万辆,同比增加10%。
展望未来,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新能源汽车行业可能会从规模扩张转向注重质量的稳健成长,这一转变也将促进锂资源需求的持续增长。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车销量有望达到2,029万辆,同比增加18%;2027年全球新能源车销量有望达到2,690万辆,2025年至2027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
(3)消费电子
近年来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消费型锂电池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消费型锂电池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涵盖了智能手机、个人电脑(PC)、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无人机、人形机器人等细分市场;其中智能手机、电脑和可穿戴设备等细分市场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全球市场方面,国际数据公司(IDC)统计显示,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12.4亿部,同比增长6.4%;全球个人电脑(PC)出货量2.63亿台,同比增长1.0%。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在经历了两年充满挑战的下滑后,出现了强劲复苏。市场分析机构Canalys发布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可穿戴腕带设备市场实现稳步增长,出货量达1.93亿部,同比增长4%。中国市场方面,2024年全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2.86亿台,同比增长5.6%,时隔两年触底反弹。其中,2024年上半年承接2023年末开始的市场复苏趋势,GenAI(生成式人工智能)、屏幕以及电池续航等技术创新驱动消费者换机需求释放明显;2024年下半年市场需求逐渐放缓。国际数据公司(IDC)预计,2025年在全国性政府消费补贴政策的刺激下,中国智能手机市场有望延续增长趋势。
此外,以AI技术为引领的创新技术正影响消费电子市场的增长潜力。根据WellsennXR数据,2024年全球AI智能眼镜销量达152万台,预计2025年全球AI智能眼镜销量将增长230%至350万台。国际数据公司(IDC)预测,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中,GenAI手机的出货量将接近4.2亿台,同比增长82.7%,将会占据整体智能手机市场份额的三分之
一;2025年全球平板电脑市场出货量将维持在1.4亿台,其中下一代AI平板电脑的出货量预计将同比增长超过300%;全球智能扫地机器人市场2024年出货2,060.3万台,同比增长11.2%,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7.5%。此外,在AI浪潮下,扫地机器人厂商除了在清洁电器外,还将开辟更多家庭助手机器人、陪伴机器人等新兴品类。由此可见,AI终端引领下,消费电子市场增长潜力强劲。随着AI技术在手机、电脑、可穿戴设备、智能汽车、人形机器人等终端的应用以及消费产品的快速迭代,消费型锂电池将继续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
随着固态电池技术的持续进步和产业链的逐步成熟,固态电池凭借其高能量密度和优异的安全性能,有望与液态电池形成互补发展的格局。未来,固态电池将优先在成本敏感性较低的领域应用,例如机器人、可穿戴智能设备、航天设备、无人机等;随后,其应用范围将逐步扩展至对成本敏感度较高且对能量密度要求严格的领域,例如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OTL)、电动汽车等;进而有望推动固态电池技术的广泛应用,还将带动相关材料及锂资源需求的增长,为整个产业链注入新的活力。
(二)政策环境
1、国内政策环境
宏观政策方面,中国持续鼓励锂电产业链良性发展,陆续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2024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2024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及积极开展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形成更新换代的规模效应;2024年4月,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利好新能源汽车市场扩容;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其中,特别宣布将提高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标准,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的以旧换新进程。
新能源汽车方面,受益于国家及各地政府“以旧换新”政策的共同发力,综合提振了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总的来看,国家政策针对报废更新补贴,适用范围相对受限,但补贴力度较大;地方政策置换补贴力度因地区而异,但综合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在新能源汽车市场高景气度的背景下,动力电池装机需求亦同步上升。
储能方面,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以下简称“CNESA”)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布2,470余项与储能直接和间接相关的政策;2024年,全国共新增发布储能直接和间接相关政策770项,是2023年同期的
1.2倍,凸显了国家对储能产业的高度重视与政策支持。截至2024年12月底,中国电力储能项目中,锂离子电池的累计装机量占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量的55.2%,为市场占比最大的储能技术。展望未来,CNESA预计,在保守场景下,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于2025年达到116.3GW,于2030年达到240.5GW;在理想场景下,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于2025年达到131.3GW,于2030年达到326.2GW。未来储能领域的快速发展,有望进一步拉动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池)及锂资源的需求。
2024年以来锂电行业相关政策及要点
日期 | 印发部门 | 政策文件 | 重点内容 |
2024年1月 | 国务院 |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和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 |
2024年3月 | 国务院 | 《推动大规模设备 | 提及积极开展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要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 |
日期 | 印发部门 | 政策文件 | 重点内容 |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更好发挥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的牵引作用,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设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教育医疗设备等更新改造,积极开展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要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抓紧建立健全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 ||
2024年4月 | 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 |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 年4 月30 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 万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4 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5:5 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6:4 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7:3 比例分担。 |
2024年5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五部门 | 《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 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集中展览展示、试乘试驾等活动,加快补齐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短板,落实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支持政策。活动以“绿色、低碳、智能、安全—赋能新生活,乐享新出行”为主题,时间为5月至12月,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目录共99款。 |
2024年5月 | 国务院 |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 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开展沿海内河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到2025 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 年降低5%等。 |
2024年5月 |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 | 《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 到2027 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 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 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优先聚焦电力、煤炭、天然气、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制定发布核算规则标准。指导行业协会、企业主动参与具体产品碳足迹国际规则制定,提升中国贡献度,力争在锂电池、光伏、新能源汽车和电子电器等领域推动制定产品碳足迹国际标准。 |
2024年5月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 | 《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方案》 | 1)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2)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3)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配套基础设施;4)鼓励新能源机车更新,开展邮政快递末端配送车辆更新,制定新能源车辆更新计划;5)建立新能源机车及配套工程的标准体系。 |
2024年6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4 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 围绕固态电池、电动汽车换电、车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前瞻研究相应标准子体系,支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开展动力电池耐久性、规格尺寸、回收利用等标准制定,以及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一代动力电池标准预研,提升动力电池性能水平。 |
2024年6月 |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 | 《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 | 提出拓展汽车消费新场景。鼓励限购城市放宽车辆购买限制,增发购车指标。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扩大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范围。稳步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运营,打造高阶智能驾驶新场景。开展智能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开展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结合汽车赛事、自驾露营、汽车文化体验、汽车改装、汽车租赁等,丰富汽车后市场产品和服务,进一步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优化农村社区消费环境,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下乡。 |
2024年9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 | 《国家锂电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 版)》 | 文件指出,锂电池产业是推动新型智能终端、电动交通工具、新能源储能等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推广新型储能、发展未来产业的重点领域。储能型锂电池是应用于电力储能、通信储能、应急储能等领 |
日期 | 印发部门 | 政策文件 | 重点内容 |
域的锂电池。此次的安全与性能标准主要包括消费型、小动力型、大动力型和储能型锂电池的安全标准、性能标准等。其中提出到2026 年,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0 项以上,引领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服务行业巩固优势地位的作用持续增强。 | |||
2025年2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八部门 | 《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型储能制造业以新型电池等蓄能产品和各类新型储能技术为主要领域,也包括电源管理芯片、电力电子器件、热管理和能量控制系统等环节。 |
2、海外政策环境
报告期内,世界各主要经济体仍加码支持电池与新能源产业,推动清洁能源转型与本地制造。美国依托《通胀削减法案》和能源部拨款,投入巨资推动电池研发与生产;欧盟通过《净零工业法案》,大幅提升本地电池制造能力,并减少关键矿产依赖;日本以补贴和税收优惠,加快全固态电池突破;韩国通过大规模政策性融资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锂电池产业链;澳大利亚则推出国家电池战略与税收激励政策,大力支持储能产业发展和锂资源的高附加值利用,推动本土电池制造和储能技术转型。
国家 | 出台政策及内容 |
美国 | 自2022年通过的《通胀削减法案》在2024年继续发挥作用,为电池和新能源产业提供大规模财政支持。 ? 电池制造税收抵免:为美国国内电池生产提供每千瓦时35美元的税收抵免。 ? 能源部拨款:2024年9月20日,美国能源部宣布向14个州的25个电池项目拨款超过30亿美元,用于支持电池材料回收和下一代电池技术研发,例如固态电池和锂硫电池。 |
州级政策:美国加州要求到2030年,60%的电力需来自可再生能源,以实现2045年100%清洁能源目标。2024年12月,加州能源委员会(CEC)批准了一项14亿美元的投资计划,用于建设更多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和氢燃料加注站。 | |
欧盟 | 2024年,欧盟继续推进《净零工业法案》,旨在到2030年实现40%的清洁能源技术(包括电池)在欧盟本土生产。 2024年12月3日,欧盟委员会与欧洲投资银行(EIB)宣布建立新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投资30亿欧元支持欧洲电池制造业。 拨款30亿欧元用于欧洲电池联盟项目,促进本地电池生产能力提升。 投入5亿欧元用于关键矿产(如锂、钴)的开采和加工,以减少对外部供应链的依赖。 到2030年,欧盟创新基金预计支出约400亿欧元,支持欧洲向碳中和转型。 |
2024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能源存储指南》,为电池储能项目提供高达1.5亿欧元的补贴,支持电网级储能和分布式能源系统。 | |
日本 | 购车补贴与税收优惠:日本政府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提供经济补贴,并减免相关税费。例如,混合动力汽车普锐斯可享受免除新车100%的重量税和取得税。 |
《电池供应保证计划》: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于2024年3月宣布该计划,目标是通过补贴和政策支持,提升日本在电池产业的竞争力。计划提供约1,63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80亿元)用于支持全固态电池研发和电动汽车产业链建设。2024年12月,METI宣布为全固态电池材料制造提供最高255亿日元的支持,相关企业包括出光兴产、三井金属矿业、东洋钢铁等。 | |
电池技术开发补贴:2024年9月,日本政府宣布向丰田汽车、日产汽车等动力电池项目提供高达3,500亿日元(约合174.4亿元人民币)的补贴,用于开发固态电池和其他电动汽车技术。 | |
韩国 | 12月13日,韩国财政部宣布,将在未来五年向锂电池产业提供38万亿韩元(约合2,067亿元人民币)的政策性融资,该项政策计划从2024年正式实施。此外,韩国还计划设立1万亿韩元规模的锂电池产业振兴基金,并投资736亿韩元进行相关技术的研发。 |
为了减少对关键矿物的依赖,韩国政府还计划投资2400亿韩元建设关键矿物储存基地,以增加锂、钴等锂电池原材料的储备,同时提供2500亿韩元的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精炼上述原材料。 |
国家 | 出台政策及内容 |
除新能源购车补贴政策以外,韩国还通过减税等政策支持绿色环保汽车的发展。例如政府出台免除充电基本费用,高速通行费减免50%,电费减免50%,使用电动汽车专用车牌及专属保险等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 | |
充电基础设施方面,计划向车辆购买者提供充电桩购置费补贴。根据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的计划,到2030年韩国快速充电站的数量将与加油站的数量相当。韩国《2030未来汽车产业发展战略》显示,到2030年韩国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数量将从目前的5,427个增加到1.5万个。 |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政府于2024年5月发布了首个国家级电池战略“National Battery Strategy”,计划在未来两年内提供约22.7亿澳元的财政激励,以推动电池制造业发展。该战略包括: ? 投资5.232亿澳元用于“电池突破倡议”,促进电池制造业发展。 ? 投资2030万澳元用于激励尖端电池研究。 ? 投资17亿澳元设立“未来澳大利亚制造”创新基金,支持电池等清洁能源制造业。 |
针对全球锂价下跌导致的行业困境,西澳大利亚州政府于2024年11月宣布了一项总额达1.5亿澳元的救援计划,以支持锂矿企业。具体措施包括: ? 无息贷款:设立5,000万澳元的无息贷款基金,供锂矿商在未来两年内申请,以维持运营。 ? 费用减免:免除包括港口费、土地使用费在内的多项费用,总金额最高达937万澳元。 ? 税收支持:政府贸易企业(GTE)将暂时免除锂下游加工费用,最高支持金额可达9,000万澳元。 | |
2024年11月25日,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了《2024年未来澳大利亚制造(生产税收抵免及其他措施)法案》,其中《关键矿产生产税收激励措施(CMPTI)》:为31种关键矿物的加工与精炼提供10%的支出抵免,支持期限为2027财年至2040财年。 | |
澳大利亚政府还通过“可再生能源激励计划”(REI)为家庭和企业提供补贴,支持太阳能系统和储能系统的安装:家庭和企业可获得最高3,000澳元的补贴用于安装太阳能系统,安装电池储能系统可额外获得900澳元补贴。 |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企业,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002466.SZ)和香港联合交易所(9696.HK)两地上市。公司致力于“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长期发展战略,以“共创锂想”为责任理念,矢志成为“以锂为核心的有全球影响力的能源变革推动者”。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锂产业链的关键阶段,包括硬岩型锂矿资源的开发、锂精矿生产销售以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为清洁能源的转型发展提供可持续、高质量的锂解决方案。公司深耕锂行业已30余年,通过战略性布局中国、澳大利亚和智利的锂产业链,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精矿产品(含化学级锂精矿、技术级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含碳酸锂、氢氧化锂、金属锂、氯化锂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三类电子产品、新型储能、无人机、玻璃、陶瓷等终端市场。借高品质的产品、良好的口碑及销售覆盖范围,公司目前已与全球许多卓越的锂终端客户建立长期关系。公司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主要包括全球动力电池制造商、电池材料生产商、新能源汽车企业、跨国电子公司和玻璃生产商。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不断增长和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已开启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合作模式,与整车厂合作并进入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头部企业的供应链系统。公司的产品在客户的供应链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保持着优质且质量稳定的往绩。
(二)公司业务介绍
1、上游:锂资源布局
公司同时布局优质的硬岩型锂矿和盐湖卤水资源,以位于澳大利亚的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泰利森所拥有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所拥有的中国四川雅江措拉矿为资源基地,并通过投资SQM和日喀则扎布耶的部分股权,进一步扩大了对境内外优质盐湖锂矿资源的布局。凭借优质且多维度的锂资源布局,公司已实现锂资源100%自给自足。
(1)硬岩型锂矿资源
? 澳大利亚:格林布什锂辉石矿
根据Fastmarkets 2024年第二季度最新统计数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利森运营的格林布什锂矿是2023年全球锂精矿产量最大的锂矿项目,占2023年全球在产硬岩锂矿总产量的 3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专业机构AMC Consultants根据澳大利亚2012年颁布的勘查结果、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报告法规准则(简称“JORC标准”)估算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资源量及储量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目前处于开采状态,其锂资源主要分布在中央矿脉区和卡潘加矿区。中央矿脉区是目前锂矿石开采的主要来源,卡潘加矿区则作为矿区资源基地目前暂处于勘探状态。此外,泰利森正在对格林布什锂矿开采前已存在的1号尾矿库中所含的开采钽矿剩余的尾矿进行二次开采生产。报告期内,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的开采总量为340.4万吨,其中化学级矿石开采量306.4万吨,平均品位为2.1%;技术级矿石开采量34.0万吨,平均品位为3.73%。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共有四个在产和一个在建的锂精矿生产厂,目前锂精矿产能合计约162万吨/年。报告期内,泰利森各项生产运营有序进行,共生产锂精矿141.0万吨,其中化学级锂精矿135.3万吨、技术级锂精矿5.7万吨;泰利森各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也稳步推进,其中化学级三号工厂建设项目已完成干法工厂的建设,2025上半年将重点推进湿法工厂建设以及分阶段进行土方工程;预计该项目将于2025年10月生产出第一批锂精矿产品。化学级三号工厂建成后,格林布什锂精矿总产能将达到214万吨/年。
? 中国四川:雅江措拉锂辉石矿
四川雅江措拉锂辉石矿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运营,该矿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木绒乡新卫村甲基卡锂矿区,是亚洲最大的硬岩锂甲基卡矿田的一部分。根据2011年9月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八地质队出具的《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区勘探地质报告》,雅江措拉锂辉石矿拥有63.24万吨碳酸锂当量的锂资源,资源品位为1.30%;该项目矿产资源量具体如下: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关于雅江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工程的相关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已于2024年1月9日取得雅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措拉锂辉石矿特白沟尾矿库项目备案。2024年7月17日,盛合锂业与甲基卡矿区其他锂产业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天盛时代,拟建设输变电项目以满足各方的用电需求;合资公司的成立将为措拉项目后续进展提供基础设施保障。2024年8月16日,盛合锂业取得了雅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措拉锂辉石矿特白沟尾矿库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为规划建设特白沟尾矿库奠定基础。2024年12月9日,盛合锂业与甲基卡矿区其他锂产业企业签署投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和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以共同从事特白沟尾矿库规划建设开发及管理运营等相关业务及生产取水设施共享建设开发及管理运营等相关业务。未来,公司将以聚焦打造全球一流绿色智能矿山目标,全力推进雅江措拉锂矿采选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源保障能力,提升公司生产原料供应链(尤其是国内锂化工产品生产原
料供应)的稳定性,与澳大利亚格林布什锂辉石矿一起成为公司现有及未来规划锂化合物产能的双重资源保障,从而助力公司未来实现国内国外锂矿锂化合物一体化供应双循环体系。
(2)盐湖卤水资源布局
公司是全球少数同时布局优质锂矿山和盐湖卤水矿资源的企业之一。
? 智利:阿塔卡马盐湖
2018年12月,公司通过购买智利SQM公司的23.77%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截至目前,公司持有SQM合计约
22.16%的股权。SQM拥有全球储量最大的锂盐湖智利阿塔卡马盐湖的采矿经营权。阿塔卡马盐湖含锂浓度高、储量大、开采条件成熟、经营成本低,是全球范围内禀赋十分优越的盐湖资源,为全球锂产品重要的产区之一。
? 中国西藏:扎布耶盐湖2014年8月,公司完成了对日喀则扎布耶20%股权的收购,实现了国内锂盐湖资源西藏扎布耶盐湖的战略布局。西藏扎布耶盐湖已探明的锂储量为184.10万吨,是富含锂、硼、钾,固、液并存的特种综合性大型盐湖矿床。根据日喀则扎布耶控股股东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西藏扎布耶盐湖是世界第三大、亚洲第一大锂矿盐湖,其卤水含锂浓度仅次于智利阿塔卡马盐湖,含锂品位居世界第二。西藏扎布耶盐湖具有碳酸锂储量规模较大、品位高、镁锂比低等优势。
2、中游:锂化工产品产能扩张
公司专注于锂化工产品加工多年,产品线涵盖电池级和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和工业级氢氧化锂、氯化锂和金属锂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多个终端市场,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储能系统、飞机、陶瓷和玻璃等。公司深耕锂化工产品加工行业多年,在中国和澳大利亚均设有加工厂。公司在中国的五家工厂分别位于:四川射洪、四川安居、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和四川盐亭。同时,西澳大利亚奎纳纳氢氧化锂生产基地也同国内工厂一起,为下游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公司生产的锂化工产品销售至全球,通过长期与下游生产企业的合作,公司已逐步与全球各大电池材料制造商、跨国电池公司、新能源整车企业和玻璃玻纤及陶瓷生产商等下游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形成互惠互利的商业共同体。
公司目前已建成锂化工产品产能约9.16万吨/年,加上已宣布的规划锂化工产品产能共计12.26万吨/年。此外,公司在四川绵阳设有一座主要从事大宗工业固废(锂渣)资源化综合再利用的工厂,积极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发展。该工厂拥有全球第一条自主知识产权年产3万吨的硅铝微粉生产线,是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创新载体和孵化基地。
公司全球各自有生产基地情况具体如下:
3、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及战略布局
除通过参股SQM和日喀则扎布耶的部分股权布局盐湖锂资源外,公司亦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链上的新能源材料、动力电池、固态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 smart Mobility Pte. Ltd.
自90年代品牌诞生以来,smart始终肩负“探索未来都市交通最佳解决方案”的愿景。2019年,smart品牌全球公司正式成立,秉持“中欧双核,全球布局”发展战略,致力于将smart塑造为全球领先的新奢智能纯电汽车品牌。
?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创新航是专业从事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的新能源高科技企业。该公司致力于构建全方位能源运营体系,为以动力及储能为代表的新能源全场景应用市场提供完善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能投发展是一家服务于四川省宜宾市的垂直一体化电力供应商及服务商,具备涵盖电力生产、分配与销售的完整电力供应价值链。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i)电力业务,包括电力生产,分配与销售,分为一般供电业务及增量电力输配业务;及(ii)电力工程建设服务及相关业务,包括电力工程建设服务、电力设备及材料的销售。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厦钨新能是全球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的重要制造商之一,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钴酸锂、三元材料、氢能材料等。
? 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卫蓝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致力于就多项应用开发和制造混合固态/液态电解质电池及全固态锂电池。
? SES AI Corporation
SES成立于2012年,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专注于使用超薄金属锂箔以及电解质和阳极材料开发和制造具有超高能量密度的固态电池。
? 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航天电源是中国的新能源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的开发和制造,应用范围包括电动汽车和电力机车。
此外,公司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主要包括全球动力电池制造商、电池材料生产商、新能源汽车企业、跨国电子公司和玻璃生产商。近年来,公司与多家锂电材料、锂电池制造企业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并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紧密联动。
公司将持续挖掘新能源价值链上的战略布局机遇,包括新能源材料与固态电池等下一代电池技术的合作潜力,聚焦电动汽车及储能应用领域的投资契机,积极投身下游投资布局,以更有效地应对锂在新型电池应用中的未来走向。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起全面的采购管理体系,该体系涵盖了七大关键部分:负责任矿产供应链、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委外加工管理、招标管理、项目采购管理和采购应急管理。为了确保各采购环节的有效运作,公司制定并实施《供应商管理规范》《采购管理规范》《招标管理规范》等供应商管理制度与标准化流程,对采购行为、供应商评估体系行为、供应商改善与优化行为以及招标采购行为进行集中化管控,针对不同类型的供应商、采购标的、采购行为背景分别采取对应的管理策略,优化公司供应链结构和供应质量,持续完善供应链体系。公司对供应商严格实施系统化的筛选、准入、考核等全环节管理流程,纳入环保、员工权益、反腐败、职业健康、社会责任履行等多维度因素,持续加强可持续供应链风险管理。
(1)锂矿采选业务
公司在国内外的锂矿采选业务采购主要为各类服务和能源,如矿山开采服务、海运服务、陆运及港口服务、爆破和挖掘服务等;能源主要为电力、柴油和液化石油气。供应商均为当地的服务和能源供应商,因此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并减少设备及机械的资本支出。为此,公司秉持严格的程序,以妥善管理与采矿承包商相关的风险,并确保在聘请承包商之前收集所有必要资料,包括健康、安全、环境、社区关系、培训和以往的承包经验以评估承包商的能力,并确保满足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格林布什矿场的矿物生产用水来自雨水及位于现场的多个处理水坝的储水,所用的大部分水被回收及循环;电力和柴油供应商分别为澳大利亚当地电力供应商及知名柴油供应商。
(2)锂化工产品加工业务
目前,公司国内外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所需化学级锂精矿均来源于公司位于澳大利亚的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泰利森所拥有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其中,国内各生产基地所需锂精矿通过海运由澳大利亚到达国内港口,再分别转运至公司位于四川射洪、江苏张家港和四川遂宁安居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
公司现行的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采购化学级锂精矿的定价机制为每月定一次价,即参考锂产品市场上四家主流报价机构(Fastmarkets、Benchmark Mineral Intelligence、S&P Platts和亚洲金属网)上一个月最新报价的平均价,且享有一定股东折扣。
除化学级锂精矿外,公司国内各生产锂化工产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钙、碳酸钙等生产用原辅料,能源主要为天然气和电力;公司在澳大利亚的锂化工产品加工业务采购的原材料包括氢氧化钠、硅藻土、碳酸钙等,能源主要为天然气和电力。相关原材料及能源以就近原则在生产基地所在国家采购,并遵循ISO9001:2000质量体系和公司《采购管理规范》相关要求,整个采购流程严格可控。
公司的质量控制、采购、生产计划和仓储部门根据生产需求定期确定要购买的原辅料数量和规格,并根据一系列因素(包括交付原材料的质量及交付准时性等)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通常从国内信誉良好、已经通过公司质量与可靠性评估的供应商处订购,最大限度提高供应效率,并确保便捷的物流和及时的运输。在原材料交付时,公司按照检测流程及标准对其进行检测化验,以确保高质量、低成本及快速的供应链体系;针对检测未通过的原材料,公司将予以退回并严格进行供应商绩效考核。公司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的环境、健康、安全和知识产权法律及法规相关规定,并就其表现进行周期性评估,每年至少评估一次。
2、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锂精矿产品及锂化工产品。锂精矿产品包括化学级锂精矿和技术级锂精矿;锂化工产品包括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及金属锂。公司产品的生产模式具体如下:
(1)锂精矿产品生产
目前公司使用和销售的锂精矿来自于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泰利森所拥有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其主要产品为化学级锂精矿和技术级锂精矿。
泰利森的锂精矿生产计划根据预期的市场趋势及与锂精矿客户的商谈情况定期制定。日常的生产安排则根据上述计划及现有的库存水平制定。
泰利森于格林布什矿采用露天采矿法获取锂矿石,并通过以下步骤将锂辉石矿石生产为锂精矿:①开采的粗矿通过多级破碎循环进行尺寸减小;②破碎的矿石通过筛网区分尺寸,用重介质分离法使锂矿物与多密度矿物分离,将粗糙的碎矿进行浓缩,从而得到粗糙的锂精矿;③使用筛网或液压尺寸测定方法进行分类,以将剩余的矿流按照不同尺寸分成不同的组别;④使用再研磨球磨改善所含锂矿物的释放;⑤采用湿式高强度磁选去除潜在的污染矿物质;⑥进行浮选从而得到精细的锂精矿;⑦进行增稠及过滤以生产化学级或技术级锂精矿。
(2)锂化工产品加工
公司的锂化工产品主要包括: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氯化锂及金属锂。目前公司国内外锂化工产品主要由公司旗下的射洪天齐(四川射洪生产基地)、江苏天齐(江苏张家港生产基地)、重庆天齐(重庆铜梁生产基地)、遂宁天齐(四川遂宁安居工厂)和TLK(澳大利亚奎纳纳工厂)负责生产和运营。公司根据对市场需求的预测和客户订单情况,采用计划和订单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产品的市场需求状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月制定生产计划,统一调度并安排生产。公司国内外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通过以下步骤,将锂精矿加工成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及金属锂:①对锂精矿进行煅烧、磨细和酸化;②加入碳酸钙并进行调浆、浸取、过滤,将锂精矿转化为硫酸锂溶液;③通过纯化和蒸发浓缩处理将硫酸锂溶液进行浓缩过滤,然后分别加入碳酸钠、氢氧化钠或氯化钙制成成品碳酸锂、氢氧化锂或氯化锂;④通过电解和蒸馏的方法使用氯化锂生产金属锂。
(3)工艺及质量管理
公司致力于为下游市场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高品质产品,通过不断夯实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积极倾听并回应客户的需求与反馈,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并获得海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与持续信赖。
质量管理方面,公司通过标准化、系统化管理,对各生产基地的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成本、关键指标、过程控制以及供应商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覆盖,切实建设具有公司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上,紧跟锂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需要,高度关注并致力于高标准满足国内外客户需求和期望,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夯实管理基础,追求卓越品质,持续推动全员质量管理意识提升和能力建设。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和改进,在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各生产基地于2019年起对标国际汽车行业质量管理标准,相继引入并通过了IATF 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总部质量管理团队对公司各生产基地的质量管理实施统筹规范与监督,定期对管理系统、生产流程、产品质量等方面开展全面审核。
公司各生产基地质量认证情况
基地 | 获得认证 |
四川射洪生产基地 | ISO 9001、 IATF 16949 |
江苏张家港生产基地 | IATF 16949 |
重庆铜梁生产基地 | ISO 9001、 IATF 16949 |
澳大利亚奎纳纳工厂 | ISO 9001 |
产品质量方面,公司致力于打造锂化工产品的行业标杆,基于过程方法与风险的思维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利用过程风险工具(PFMEA)充分识别及预防质量风险,策划控制计划文件,开展周期评审;使用统计过程控制(SPC)等质量工具对生产稳定性进行动态监控。此外,公司通过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推动产品质量持续改进,确
保符合公司及客户的相关标准。随着下游电动汽车行业客户对产品磁性异物和金属颗粒的要求日趋严格,公司积极响应客户要求,持续开展质量万里行活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对标客户检测方法,对磁性异物持续开展质量改进,产品磁性异物水平呈现逐年降低趋势,产品的一次合格率提升至99%以上。
(4)环境、健康及安全管理
公司严格遵循运营所在地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架构、落实体系认证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提升公司环境、健康及安全(以下简称“EHS”)管理水平。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并在总部层面设立环境健康安全(EHS)部,通过部署EHS合规、EHS体系、EHS培训、EHS管控四大专业板块,推动公司安全管理及基地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
在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方面,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运营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为员工及承包商提供有关健康、安全和事故预防的培训。公司要求所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员工取得国家要求的资格证书,并按期培训。公司建立有《事故事件管理程序》对事故事件进行全流程监管,并设置有系统对事故事件进行记录及处理。公司下属所有生产基地都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系统管理,其中射洪基地、重庆基地及江苏基地取得了ISO45001的认证证书,并将每年开展一次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及外部审核。公司在海外的采矿运营工厂亦维持严格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营运条件,格林布什矿场、奎纳纳工厂获得国际标准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由外部审核。
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经营所在司法权区内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管辖空气污染、噪音排放、有害物质、水和废物排放以及其他环境事项的环境法律及法规,并在各生产工厂执行严格的废弃物品处理程序。公司生产产生的废弃物按照适用的环境标准进行处理。公司下属所有生产基地都按照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系统管理,其中射洪基地、重庆基地及江苏基地取得了ISO14001的认证证书,并将每年开展一次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及外部审核。公司在海外的采矿运营工厂亦维持严格的环境营运条件,格林布什矿场、奎纳纳工厂获得国际标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由外部审核。
3、销售模式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并全部由专门的销售团队负责。该团队专注于业务发展、客户服务及行业覆盖,并设有专门的小组分别负责中国及海外市场的销售,职责包括售前咨询、产品销售、客户维护、订单跟踪、产品管理与开发及售后服务等。销售团队对现有客户动态和市场趋势进行专业分析,调整销售策略,以获取客户及订单,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销售团队会定期与现有和潜在客户保持沟通,交流当前的产品供给和开发计划,并收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反馈,帮助公司了解和响应客户对产品的需求,从而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市场竞争力。
(1)锂精矿产品
公司销售的锂精矿产品主要为技术级锂精矿和化学级锂精矿,锂精矿来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TLEA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运营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TLEA与雅保控股子公司RT Lithium Limited(以下简称“RT Lithium”)分别持有文菲尔德已发行股份的51%及49%,根据联合投资安排,文菲尔德股东同意各股东有权采购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的实际年产量的50%。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分别与公司和RTLithium签署了《采购协议》《分销协议》,以载列就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向文菲尔德股东分销产自格林布什矿的锂精矿产品有关的条款及条件。
公司锂精矿产品销售情况
技术级锂精矿 | 化学级锂精矿 | |
定价机制 | 每季度定一次价,参考下一季度公司与雅保的预测技术级产品分销价格(经考虑合理的分销商利润)后计算。 | 每月定一次价,即参考锂产品市场上四家主流报价机构(Fastmarkets、Benchmark Mineral Intelligence、S&P Platts和亚洲金属网)上一个月最新报价的平均价,且享有一定股东折扣。 |
主要客户 |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向雅保及从事玻璃、陶瓷、玻纤等行业的公司销售。 |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向雅保销售。 |
技术级锂精矿 | 化学级锂精矿 | |
销售模式 | 根据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与股东签署的《分销协议》(即关于技术级锂精矿产品的分销协议),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生产的技术级锂精矿根据股东当期订单数量分别卖给天齐锂业和雅保。 | 根据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与股东签署的《采购协议》(即关于化学级锂精矿产品的分销协议),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生产的化学级锂精矿优先销售给公司控股子公司TLEA和雅保;在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泰利森澳大利亚可将剩余锂精矿销售给第三方。(注:根据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TLEA从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购买的锂精矿优先满足TLK需求,剩余量满足天齐锂业国内工厂和代加工需求,IGO不享有锂精矿优先购买权。) |
产品应用 | 销售至玻璃与陶瓷、锂基润滑脂、冶金铸造、医药等行业客户后,将被进一步生产为锂化学品。 | 主要用于转化为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和金属锂等锂化工产品,并进一步用于生产锂电池正极材料。 |
2024年度,公司通过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销售给雅保的锂精矿总量693,412吨,销售金额约44.35亿元人民币。
(2)锂化工产品
公司销售的锂化工产品主要为电池级碳酸锂,同时亦销售电池级氢氧化锂、工业级碳酸锂、金属锂、氯化锂等产品。公司的锂化工产品在全球销售,遍布中国、日本、韩国、意大利、德国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国市场为主要市场。公司锂化工产品客户主要为正极材料、电芯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企业;海外市场客户主要为下游日本、韩国等正极材料和动力电池厂商,出口产品主要为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客户结构方面,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不断增长和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的客户结构愈加丰富,已从之前的立足于正极材料行业转变为正极材料、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渗透,发展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合作模式,同时亦拓展储能、三类电子产品市场;订单模式方面,公司以长期战略合约为主、零单为辅。通过长期与下游头部生产企业的合作,目前公司已逐步与全球各大电池材料制造商、跨国电池公司、新能源整车企业、玻璃玻纤及陶瓷生产商等下游细分市场头部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形成互惠互利的商业共同体。
4、研发与创新
公司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为引领,紧密贴合市场需求,高度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积极应对各项重大技术挑战。通过科研创新与技术革新,公司致力于推动全球锂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助力实现绿色可持续开采及前沿材料技术发展。依托科技创新与资源优势,公司与多方合作伙伴深入交流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绿色的发展。
公司设立研发创新中心,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及衍生产品的研发、应用场景的验证、新产品及衍生产品转化模式的确认,为生产技术的迭代提供科学论证。此外,研发创新中心亦负责日常研发平台的管理,持续更新和完善公司现有知识产权体系,充分保障并合理应用核心科研创新成果。公司核心研发团队由一批精良均衡的专家队伍组成,专家团队在材料工程、无机化学、化学工程、冶金、矿业工程及其他对锂产品研发至关重要的科学领域拥有渊博的学识和丰富的经验。同时,通过对公司技术经理人队伍培育,有效促进研发技术成果转换。公司内部积极倡导开放且富有建设性的竞争氛围,并在成都、眉山、射洪、张家港、铜梁及澳大利亚均设有研发团队,共同推动公司的创新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努力建设并持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及标准化流程,充分保障并合理应用核心可研创新成果。公司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且已通过第三方审核认证,有效提升了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对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此外,公司在关注自主研发创新的同时,高度重视创新人才培养,与高校开展多元化形式的合作项目,推动产学研平台与项目建设,拓宽社会实践渠道,促进复合型行业人才的发展与储备。
5、海外股权管理
2024年,公司继续加强对海外控股子公司国际化治理和管控力度。公司在澳大利亚的控股子公司TLEA是公司与澳大利亚上市公司IGO 下属全资子公司IGO Lithium以51:49共同持有的投资平台。TLEA进一步拥有文菲尔德51%控制权和TLK奎纳纳工厂100%权益,其中文菲尔德为TLEA与美国上市公司雅保下属的RT Lithium以51:49共同持有的合营企业,该合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泰利森拥有格林布什锂辉石矿资源。
公司以TLEA和文菲尔德两个海外持股平台作为重要抓手,深度参与海外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公司分别委派高层管理人员担任以上控股合营企业董事长,全面参与其董事会讨论和决策,从公司整体利益和合营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派出董事的战略决策职责,确保对控股合营公司的有效管控。同时,各层面股东之间通过专项小组委员会形式,定期就合营企业生产运营、重要项目、战略发展、技术改造等专项工作展开讨论,从各自专业领域深度参与并持续提升海外项目日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注重对海外控股子公司的国际化人才管理,通过总部借调和当地招聘的形式实现总部企业文化和当地本土文化的有效融合。一方面,公司根据自身行业优势和经验,从国内各生产基地持续抽调技术专家组建赴澳技术支持团队,助力澳洲项目加速产能落地;另一方面,公司根据海外项目阶段性发展需要,主动对相关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整,通过全球化专业选聘方式,引入国际化专业管理思维,进一步挖掘公司海外项目的战略潜力,促进公司和合营企业总体利益的最大化。与此同时,公司以合营企业董事会作为平台,积极参与并制定海外项目管理层的考核指标,根据发展需要对海外管理团队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并通过增加股东沟通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之一,进一步促进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在海外的具体实施,增强公司对以上海外项目的有效管控。
(四)公司行业地位
1、上游锂资源优势明显
公司目前控股位于澳大利亚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总矿产资源量4.40亿吨,氧化锂平均品位为 1.5%,折合碳酸锂当量约1,600万吨;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储量合计增加至1.72亿吨,氧化锂平均品位为
1.9%,折合碳酸锂当量约810万吨。
格林布什目前有四个锂精矿选矿厂,建成锂精矿产能为162万吨/年,同时矿区正在建设化学级三号工厂,建成后格林布什锂精矿项目年产能将达到约214万吨/年。2024年,泰利森全年锂精矿总产量141万吨,总销量142万吨。根据Project Blue 2025年1月数据,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是全球所有锂资源项目中2024年产量最高的项目,其总产量占全球所有锂资源总产量的17.6%。
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项目凭借其自身较高的矿石品位优势,以及项目管理团队成熟稳定的运营经验,在全球硬岩锂矿中一直享有较低的锂产品开采和生产成本。根据Fastmarkets2024年第四季度数据,格林布什现有化学级工厂的开采和生产成本在所有海外硬岩锂矿项目中处于较低水平,其中尾矿再处理厂和化学级锂精矿工厂一期的开采和生产成本处在海外硬岩锂矿项目最低水平。
同时,公司目前参股的SQM拥有位于智利的阿塔卡马盐湖项目。该项目位于南美“锂三角”区域,是世界上少有的锂离子浓度高、储量大、锂镁比低的锂盐湖项目。根据SQM 2024年披露的《阿塔卡马盐湖技术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SQM所拥有的阿塔卡马盐湖的资源量约1,080万吨金属锂当量。根据SQM 披露的《2024年第四季度报告》,2024年SOM锂化工产品总销量为20.5万吨。根据Project Blue 2025年1月数据,SQM所拥有的阿塔卡马盐湖2024年产量在全球所有锂资源项目中排名第二,仅次于格林布什锂辉石项目,SQM所拥有的阿塔卡马盐湖总产量占全球所有锂资源总产量的16.9%。截至目前,公司持有SQM合计约22.16%的股权。
2、中游锂加工产能优势明显
公司目前建有五个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分别位于中国四川射洪、四川遂宁安居、重庆铜梁、江苏张家港以及澳大利亚奎纳纳(一期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已建成的锂化工产品产能约9.16万吨/年,其中:
四川射洪生产基地是公司最早的生产基地,产品种类丰富且运营管理成熟,综合锂化工产品年产能约2.40万吨,当中碳酸锂产能 1.45 万吨/年、氢氧化锂年产能 5,000 吨/年、氯化锂年产能 4,500 吨/年。
江苏张家港生产基地现有 2.00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产能。根据伍德麦肯兹行业报告,江苏张家港生产基地是全球首条在成熟运营中的全自动化电池级碳酸锂工厂。
重庆铜梁生产基地现有 600 吨/年金属锂产能,对公司布局固态电池领域拥有重要意义。
四川遂宁安居工厂现有 2.30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产能,该项目于2023年底生产出首袋电池级碳酸锂产品,已于2024年中完成产能爬坡,目前处于满产运营状态。
澳大利亚奎纳纳工厂(一期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现有2.40万吨/年电池级氢氧化锂产能,该项目是澳大利亚首个在产氢氧化锂项目,也是中国企业首个在海外运营的氢氧化锂生产线。2024年10月,该项目完成了一次大规模技改工程,目前处于爬坡阶段。
除以上现有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外,公司正在加紧建设江苏张家港生产基地 3 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以及重庆 1,000 吨金属锂及配套原料项目。
(五)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对公司业绩有利的驱动因素
(1)在宏观政策持续助力下,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成为锂消费市场主要驱动力
政策扶持体现了各国政府对于市场的态度,也是行业发展的助推剂。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供应多样化、产业升级及技术迭代的大趋势下,近年来各国以新能源汽车、储能领域为抓手,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目标,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加大对锂电技术研发的资金支持,推动锂离子电池技术创新;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国外企业投资建厂,完善产业链;制定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提高电池回收利用率等。
国内方面,报告期内国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方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家锂电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等多项政策,围绕“至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的目标,大规模开展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同时制定国家锂电池产业标准体系,并围绕固态电池、电动汽车换电、车用人工智能等领域研究相应标准子体系,发展多元化新型储能本体技术,加快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引领锂电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5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表示,2024年“两新”(即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汽车以旧换新中,购换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超过60%。此外,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秘书长数据统计,2024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占世界新能车乘用车市场的份额达70.4%,占2024年世界乘用车增量的95%,中国车市是世界新能源车竞争的核心焦点。
海外方面,报告期内各主要经济体仍加码支持电池制造及技术革新以及新能源产业发展,加速清洁能源转型与本地制造。例如,美国《通胀削减法案》为电池和新能源产业提供大规模财政支持;欧盟委员会与欧洲投资银行(EIB)共同投资30亿欧元支持欧洲电池制造业;日本出台《电池供应保证计划》,通过补贴和政策支持,提升日本在电池产业的竞争力;韩国财政部宣布在未来五年向锂电池产业提供政策性融资;澳大利亚发布首个国家级电池战略“NationalBattery Strategy”,计划通过财政支持以推动电池制造业发展。此外,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高,各国政府相继推出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政策,以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新能源汽车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在全球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稳步提升及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拉动了全球锂电产业链的景气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需求占比逐年扩大,成为锂消费市场主要的增长驱动力。
(2)公司产品竞争力强
公司在矿石提锂行业拥有超过30年的深厚积淀,作为锂行业价值链的上游、锂盐行业的引领者,始终专注于为下游市场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公司凭借高禀赋的资源、过硬的技术,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并获得海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与持续信赖。公司在技术创新、质量提升、管理优化、标准建设等方面持续深耕。公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并通过不断迭代创新,确保生产高效运行和产品质量的稳定;公司持续开展工艺技术创新课题研究,不断突破行业难题,为锂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为满足公司优质、高端、核心客户的需求,江苏张家港生产基地开展了多次技改检修,生产效率显著提高,能耗显著下降,产品质量更能满足高端客户的定制化要求。同时,公司射洪基地在满负荷正常生产的同时,也在持续进行自动化改造和环保改造,实现了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效率、改善工作环境、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2023 年5月,公司于江苏张家港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该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氢氧化锂和碳酸锂产品生产的切换。该项目的电池级碳酸锂利用氢氧化锂和二氧化碳连续反应生产,生产出的电池级碳酸锂产品杂质含量更低,质量较市场同类型产品更优。同年,公司自建电池级碳酸锂自动化工厂在四川遂宁安居正式建设落成。四川遂宁安居工厂集成了公司深耕锂行业30余年的丰富经验与先进技术,其自动化程度、工艺质量水准、排放控制指标及各项管理水平均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成本稳定,质量水平行业领先,客户资源优质,为公司获得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本控制是锂化工企业综合竞争的核心之一,同时也是体现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及其运行效果的绩效指标。泰利森锂精矿资源的稀缺性、产能优势和优良品质为公司产品供应稳定和质量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能适应和满足下游不同客户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客户黏性强。格林布什矿由于成熟运营多年,其化学级锂精矿生产运营成本处于行业较低水平;同时公司拥有多项产品生产工艺,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节各项锂化工产品的生产,从而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公司通过对各种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的不断完善和革新,降低单位产品成本,能够持续保持较高的毛利水平,在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充分发挥控股子公司锂辉石精矿产能优势,近年来公司持续通过委托加工方式稳定市场占有率和客户资源。
2、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因素
(1)下游端需求增长不及预期
下游需求是推动整个产业链增长的核心动力。就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为驱动锂产业需求增长的主力。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扶持政策预计将逐步减少,最终实现完全的市场驱动模式,这种变化可能导致下游产业增速放缓。另外,由于全球充电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新能源汽车市场扩容和提升其用
户便利性起重要作用,如未来各国对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及预期,将对未来新能源汽车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与此同时,目前储能行业仍依赖于政府政策支持,政府补贴力度、容量电价机制、辅助服务价格等变化将对储能收益率带来显著影响,进而影响储能装机需求。新能源汽车销量及储能装机量不及预期,将对锂产业的需求增长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锂离子电池为目前动力电池主流技术路线,若未来电池行业出现技术革新,如钠、钒等电池技术超预期突破,可能对锂行业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2)锂化工产品行业竞争加剧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锂化工产品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的原材料之一,在2021-2022年期间价格不断攀升,吸引了众多企业和资本涌入,产能快速增长态势显现,锂化工产品市场竞争加剧,进而可能对公司锂化工产品市场份额、利润等造成影响。
(3)全球地缘因素风险
在全球电动化浪潮不断涌现的背景下,锂作为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的关键上游原材料,其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多个国家已将其纳入国家战略资源清单,并愈发重视本土产业链建设和战略资源保护。全球主要资源国家更加倾向于推动本土锂产业链的上下游一体化建设,以进一步享受锂资源生产环节的附加值。这种变化伴随着一种贸易保护主义的趋势,一些国家通过补贴、关税壁垒等手段来支持本土企业,这可能会对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和运营带来一定的影响。中国企业在海外销售锂化工产品也可能会面临海外政策变化的不确定性,从而增加了公司产品在海外销售的不确定性。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优质上游锂资源
公司在全球拥有多处优质上游锂资源项目。硬岩型锂矿资源方面,公司在澳大利亚控股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是全球目前品位最高、储量最大的在产锂辉石项目。该项目位于西澳大利亚格林布什小镇附近,地理位置便利,资源优势明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总矿产资源量4.40 亿吨,氧化锂平均品位为 1.5%,折合碳酸锂当量约 1,600万吨;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储量合计增加至 1.72 亿吨,氧化锂平均品位为 1.9%,折合碳酸锂当量约 810万吨。同时,格林布什锂辉石矿还在不断进行资源探勘更新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开采方案进一步优化工作。
此外,公司在国内控股的四川雅江措拉锂辉石矿是亚洲最大的硬岩甲基卡锂矿的一部分。根据2022年5月BehreDolbear Austrilia Pty Limited出具的《合资格人士报告》计算,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措拉锂辉石矿山拥有63.2万吨碳酸锂当量的锂资源,资源品位为1.3%。同时,公司还在不断进行该项目资源量储量进一步勘探核实等相关工作。
盐湖卤水资源布局方面,公司参股的SQM拥有位于智利的阿塔卡马盐湖部分地区采矿权。阿塔卡马盐湖含锂浓度高、储量大、开采条件成熟、经营成本低,是全球范围内禀赋十分优越的盐湖资源,为全球锂产品重要的产区。根据SQM 2024年披露的《阿塔卡马盐湖技术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资源量约 1,080万吨金属锂当量。另外,公司在参股的西藏日喀则扎布耶盐湖是全球少有的天然碳酸锂资源。截至目前,公司是全球少数几个已同时掌握全球最优质的硬岩锂矿和锂盐湖核心资源的公司之一。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雅江县上都布锂辉石、硅石矿和烧炭沟脉石英、锂辉石矿,其承诺自
2024年5月28日起的36个月内,在保证天齐锂业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将上述矿权、相关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出售、通过出售资产、转让股权及或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或处置给天齐锂业或无关联关系第三方。
(二)锂产品产能不断提升
公司在锂产品产能方面具备一定优势。锂精矿方面,公司控股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目前是公司锂精矿的主要来源。矿区目前有四个锂精矿选矿厂,建成锂精矿产能为162万吨/年,包括化学级一号和二号工厂、技术级工厂以及尾矿生产厂。除此之外,格林布什矿区目前正在建设化学级三号工厂,建成后格林布什锂精矿项目产能将达到约214万吨/年,该项目完工后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格林布什锂精矿项目在全球硬岩锂矿项目中的领先地位。目前,该工厂建设已取得阶段性里程碑,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完工。
另外,公司正加紧建设雅江措拉锂辉石矿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取得采矿许可证,期间虽经暂停建设但已于2022年重新启动建设前期工作,积极推动各项要件办理工作;2024年8月选厂工程恢复性建设进入临设搭建、原工程维护等准备阶段,目前仍在继续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计划2025年全面推进项目选厂工程的施工建设。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公司首个国内锂精矿供给来源。
锂化工产品方面,公司在国内外共有五个已建成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四川射洪、重庆铜梁、江苏张家港、澳大利亚奎纳纳以及四川遂宁安居,目前综合锂化工产品产能合计9.16万吨/年。另外,公司正在加紧建设江苏张家港生产基地 3 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以及重庆 1,000 吨金属锂及配套原料项目。
多年来,公司锂精矿和锂化合物产品加工业务不断发展壮大,现已拥有长期且经证实的高效和成功的运营业绩和建设经验,后续也将持续建立公司在全球锂产品生产的龙头地位。
(三)垂直一体化低成本优势
公司在澳大利亚控股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项目,自1983年生产出第一批锂精矿以来,已成熟稳定运行逾40余年,在此期间,项目产能持续扩张,生产管理能力日益成熟。凭借其自身较高的矿石品位优势,叠加项目管理团队成熟稳定的运营经验,该项目在全球硬岩锂矿中始终保持较低的锂产品生产成本优势。
根据Fastmarkets2024年第四季度数据,在2024年所有海外锂资源项目中,格林布什拥有全球唯一一个正在开采的尾矿项目,且其开采成本与超低成本的盐湖项目相当。另外,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本身开采成本也在所有海外硬岩锂矿项目中处于较低水平。
公司通过将低成本的格林布什锂精矿运送至在国内外的锂化合物生产基地,进行锂产品加工并销售。公司在四川射洪的锂盐生产基地始建于1992年,该基地作为公司第一个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帮助公司在后续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生产和管理经验,目前公司在国内外已建成五个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
得益于垂直一体化优势,以及公司在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端成熟稳定的生产运营经验,公司总体上实现了较低的锂化工产品一体化生产和加工成本。
(四)研发与创新孵化双轮驱动,打造锂产业链循环经济品牌
研发与创新能力是公司发展的基石,也是维持业务稳健增长的坚实保障。公司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的研发团队、成熟的规模化生产技术和丰富的创新研发经验,为生产高品质的锂化工产品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公司紧密围绕发展战略,构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项目为核心的研发管理体系,形成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型提锂技术、下一代高性能锂电用新型锂材料、电池回收与资源回收四大研究方向。
公司围绕“锂资源开发—基础锂电材料—下一代关键电池材料—电池回收—固废资源高值化综合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不断深耕,打造并形成锂产业链循环经济品牌。公司在锂资源与锂材料方面研究广泛、底蕴深厚,尤其在锂渣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与高值化综合回收利用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公司加强创新项目孵化,通过寻找公司战略、研发、对外合作的良好协同模式,遴选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应用技术项目,进行有序整合,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公司与四川大学、东南大学、兰州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多家高校及科研机构新增12项合作项目,建立起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的合作模式,为锂资源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突破提供动力源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66件,其中发明专利123件,获得1项国家专利金奖;共发表高水平论文56篇,其中SCI/EI收录30篇,承担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15项。锂资源综合利用和固态电池关键核心材料领域的3项科技成果经权威机构认定达到国际水平。
公司被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镁锂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锂资源与锂材料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盐湖资源绿色高值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创设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低碳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联合实验室”,从事开展盐湖资源绿色高效分离技术创新、锂资源分离提取和低碳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等研究。
(五)卓越工艺技术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作为锂行业价值链的上游、锂盐行业的引领者,专注于为下游市场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公司凭借高禀赋的资源、过硬的技术,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并获得海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与持续信赖。
公司在技术创新、质量提升、管理优化、标准建设等方面持续深耕,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并不断迭代创新,保证了生产高效运行、产品质量稳定;公司持续开展工艺技术创新课题研究,不断突破行业难题;2024年公司自建电池级碳酸锂工厂安居工厂顺利达产。安居项目集成了公司深耕锂行业30余年的丰富经验与先进技术,其自动化程度、工艺质量水准、排放控制指标及各项管理水平均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持续开展客户交流活动,积极响应
客户要求,紧跟锂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公司持续践行管理创新,引入六西格玛管理工具和理念,推动管理与思维革新;公司多年来持续积极推动锂业标准建设,在全球范围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利用深厚的技术积累,在积极提升各基地工艺、质量关键指标的同时,为国内外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的工艺路线确定、优化、项目实施输出工艺技术支持。
(六)优质的客户资源和稳定的客户关系
公司在锂行业已拥有逾30年的历史。凭借高品质的产品、良好的口碑及销售覆盖范围,公司目前已与全球许多卓越的锂终端用户建立长期关系。公司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主要包括全球动力电池制造商、电池材料生产商、新能源汽车企业、跨国电子公司和玻璃生产商,客户主要为产业链细分市场头部企业。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不断增长和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已开启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合作模式。2023年起,公司开启了与整车厂的合作,并进入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头部企业的供应链系统。产业链各环节龙头企业之间的彼此认同度在大幅提升,相互之间的依赖和黏性也在逐步提高。一直以来,公司与大多数客户都保持着稳定的关系。公司还参与了许多客户自身的研发工作,包括致力于开发使用寿命长、能量密度高且可靠性和安全性高的电池,成为了许多客户的重要供货商之一。公司的产品在客户的供应链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保持着优质且质量稳定的往绩,使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维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七)优秀的领导及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行业经验丰富、专业背景多元且富有远见的领导及管理团队,对锂电行业发展有着敏锐且深刻的洞察。公司领导及管理团队充分发挥各专业领域的优势,密切关注行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针对性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在领导及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布局全球锂电材料资源和加工产能,并持续关注产业链上下游的机会。目前,公司已开启产业链垂直一体化经营模式,通过经营、参股、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到锂产业链的上游、中游及下游。与此同时,公司凭借“求真务实、坚持奋斗、引领变化、创造独特价值、追求高效卓越、真诚对待利益相关者”为核心信条的企业文化,凝聚了大批全球优秀人才。相信在领导及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将不断突破,在行业波动中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八)公司治理及可持续发展
根据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MSCI)2023年8月最新报告,公司ESG(即环境、社会和治理)评级结果从BB级上升至BBB级。2024年5月,公司ESG治理水平优势入选2024年《财富》中国ESG影响力榜单。此外,鉴于公司在标普CSA评分(一种企业可持续发展评估工具)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公司被纳入多项标普全球ESG系列指数,如标普中国A300 ESG偏向型指数、标普全球大中盘ESG指数,并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中国版)2024》。此年鉴于2024年7月16日在标普全球(S&P Global)北京研讨会发布,旨在识别和表彰在各自行业中展现出可持续发展优势的中国企业。
董事会构成方面,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50%,女性成员占比50%。公司董事会成员拥有多元化的专业及行业背景,具有锂行业、公司治理、财务/会计、风险管理、ESG、战略等一项或多项领域的丰富经验。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和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辅助董事会行使权力的内部常设机构。五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为财务领域专家。
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将高管薪酬绩效与ESG指标挂钩,共计挂钩22项ESG明细指标,形成了短期、中期、长期及定性和定量多维度指标库,并据此将高管薪酬绩效与ESG指标挂钩工作进一步拆解与下沉,夯实ESG指标融入公司生产运营管理。2023年7月,公司正式发布了《净零排放目标下可持续锂业白皮书》,发起“共创锂想.净零倡议”,邀请价值链成员不晚于2050年实现企业运营的净零排放,并努力减少价值链上的其他排放。
此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发展,保护公司及所有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3年在原审计部职能的基础上新增了监察相关职能。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搭建相关内部制度、开展廉洁文化宣贯等举措,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致力于建立阳光、透明的供应链,在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设有反商业贿赂、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条款,并在供应商与承包商签署的合同中设有阳光采购承诺的条款。
(九)资本市场认可度及品牌形象
公司A股股票入选深证100指数、深证成份指数、中证A100指数、沪深300指数、MSCI中国指数;公司H股股票入选恒生综合指数、富时罗素旗舰指数,体现了资本市场对公司在市值规模、企业治理及行业代表性等方面的认可。
根据胡润百富发布的“2024年胡润中国500强”榜单,公司企业估值排名186;根据财富中文网发布的“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公司在2023年的总营业收入在中国企业中排名375。公司于2024年4月荣获“榜样中国.2023年四川省十大领军企业”,于2024年6月获评《董事会杂志》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最佳董事会,于2024年7月荣获《中国基金报》2024中国上市公司英华示范案例港股价值评选,并于2024年12月获评香港《大公报》金紫荆评选卓越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奖。此外,凭借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公司治理的优秀实践,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24年12月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汇编的《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汇编(2024)》,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奖。
公司秉承创造独特价值、追求高效卓越及真诚对待利益相关者的核心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负责任的产品与服务;通过负责任的营销方式树立良好品牌形象,积极倾听并回应客户的需求与反馈,以出色的产品与服务品质引领市场。此外,公司深度参与和策划重要外事访问、国际展会、论坛峰会等活动,全面展示公司深入履行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积极推动绿色生产,降低能耗和排放,参与当地的社区建设等核心价值观,树立了品牌国际适应性和全球知名度。
另外,公司凭借三十余年深耕锂业的丰富经验,成功打造全球首座以锂元素为主题的科普性综合展馆——Li科学馆,深入浅出地展示了锂元素的演变史、锂技术的推进史、锂产业的更迭史以及锂在塑造“零碳”地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为锂科学知识科普提供了教育平台,为锂产业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沟通桥梁,打造极具天齐特色的中国锂电名片。2024年,公司Li科学馆共计接待参观254场次,约3,141人次,参观人员包括海内外重要政府官员、机构、媒体、企业、院校等利益相关方。
(十)数字化体系搭建为公司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2024年6月,公司内部设立了由相关管理层组成的数字化战略委员会,全面推进公司数字化系统地建设与集成。2024年度,公司重点围绕数字化“顶层设计”、“智能制造”、“业财融合”、“信息安全”等主题全面开展智改数转(即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合规经营管控,持续推动公司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顶层设计方面,公司正式发布了《数字化建设管理组织及责任制度》,从公司智改数转能力全面提升的高度,指引数字化建设方向,确定数字化建设目标、资源投入与评价机制,确保数字化能力对公司战略及业务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智能制造方面,公司以工厂实际制造过程的业务管理为核心,实现生产执行、物料管理、设备运维、质量检验、能耗管控、安环管理等现场作业的执行到位、数据共享,进一步打通六西格玛统计分析与制造过程的融合,将工厂的精益管理模式在数字化系统中形成规定动作及可推广经验,以满足精益制造管理模式在未来新建工厂的快速复制。
业财融合方面,公司以业、财、资、税有序融合为公司总部协同管控的核心要素,全面推进总部各部门专业管理系统的建设、集成,增强数据对业务执行的洞察力,协助总部业务部门从“职能管理型”向“懂战略、控风险、促经营的价值创造型”转变。信息安全方面,公司深入梳理公司信息安全态势,感知业界数据防范风险,加强公司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数据备份容灾的建设与管理,强化工控网络、信息系统、门户网站的安全性提升与技术部署,保障各类数据利用的合规性、可靠性。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0.63亿元,同比下降67.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05亿元,同比下降208.32%。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分析如下:
(1)尽管公司2024年度锂化合物及衍生品的产销量实现同比增长,但受到锂产品市场波动的影响,本报告期内锂产品的市场价格整体呈现大幅下滑趋势,公司锂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同时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利森化学级锂精矿定价机制与公司锂化工产品销售定价机制存在时间周期的错配影响,本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2024年,化学级锂精矿的市场价格逐步降低,公司向泰利森新采购的锂精矿价格也随之下降。随着新购低价锂精矿陆续入库及库存锂精矿的逐步消化,公司各基地生产成本中耗用的化学级锂精矿成本正逐渐贴近最新采购价格,锂精矿定价机制的阶段性错配也逐步减弱。
(2)公司重要的联营公司SQM于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中披露,智利圣地亚哥法院于2024年4月对其2017年和2018年税务年度的税务诉讼进行了裁决,撤销了税务和海关法庭在2022年11月7日对于该案件的裁决结论,导致其
确认了约11亿美元的所得税费用,并相应减少其净利润约11亿美元。因此,公司在本报告期确认的对该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较2023年度大幅下降。
(3)在综合审视公司在澳大利亚的二期氢氧化锂项目的前期投入和预计未来资本投入、未来运营费用、项目执行进度、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等情况后,董事会认为继续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将不具备经济性。为避免进一步资源投入的浪费,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终止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对澳大利亚二期氢氧化锂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对二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资产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因此,公司本报告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2023年度增加。
(4)2024年以来美元持续走强,本报告期内澳元及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金额较2023年度增加。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3,063,477,016.39 | 100% | 40,503,462,071.46 | 100% | -67.75% |
分行业 | |||||
采选冶炼行业 | 4,978,183,710.58 | 38.11% | 27,203,891,918.59 | 67.16% | -81.70%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8,074,564,724.38 | 61.81% | 13,289,519,289.17 | 32.81% | -39.24% |
其他 | 10,728,581.43 | 0.08% | 10,050,863.70 | 0.02% | 6.74% |
分产品 | |||||
锂矿 | 4,978,183,710.58 | 38.11% | 27,203,891,918.59 | 67.16% | -81.70% |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 | 8,074,564,724.38 | 61.81% | 13,289,519,289.17 | 32.81% | -39.24% |
其他 | 10,728,581.43 | 0.08% | 10,050,863.70 | 0.02% | 6.74%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 | 11,900,626,501.40 | 91.10% | 34,339,583,106.13 | 84.78% | -65.34% |
海外 | 1,162,850,514.99 | 8.90% | 6,163,878,965.33 | 15.22% | -81.1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2,872,576,680.76 | 98.54% | 39,418,420,455.39 | 97.32% | -67.34% |
贸易商 | 190,900,335.63 | 1.46% | 1,085,041,616.07 | 2.68% | -82.41%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采选冶炼行业 | 4,978,183,710.58 | 1,806,365,178.91 | 63.71% | -81.70% | -30.52% | -26.73%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8,074,564,724.38 | 5,231,503,746.58 | 35.21% | -39.24% | 50.51% | -38.64% |
分产品 | ||||||
锂矿 | 4,978,183,710.58 | 1,806,365,178.91 | 63.71% | -81.70% | -30.52% | -26.73% |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 | 8,074,564,724.38 | 5,231,503,746.58 | 35.21% | -39.24% | 50.51% | -38.64%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 | 11,900,626,501.40 | 6,363,553,933.64 | 46.53% | -65.34% | 25.06% | -38.65% |
海外 | 1,162,850,514.99 | 681,007,240.82 | 41.44% | -81.13% | -31.43% | -42.4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2,872,576,680.76 | 6,947,691,806.70 | 46.03% | -67.34% | 17.68% | -38.9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锂矿采选冶炼行业 | 销售量 | 吨 | 739,137.80 | 844,730.45 | -12.50% |
生产量 | 吨 | 1,410,453.70 | 1,522,296.86 | -7.35% | |
库存量 | 吨 | 299,158.57 | 409,355.06 | -26.92% |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销售量 | 吨 | 102,803.71 | 56,654.18 | 81.46% |
生产量 | 吨 | 70,714.88 | 50,713.67 | 39.44% | |
库存量 | 吨 | 7,431.19 | 13,186.26 | -43.64%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81.46%,主要系本年客户需求及相应产量较上年增加所致。
2、生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39.44%,主要系本年受安居碳酸锂工厂稳定生产的积极影响。
3、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减少43.64%,主要系本年销售量较上年增加所致。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锂矿采选冶炼行业 | 销售量 | 吨 | 739,137.80 | 844,730.45 | -12.50% |
生产量 | 吨 | 1,410,453.70 | 1,522,296.86 | -7.35% | |
库存量 | 吨 | 299,158.57 | 409,355.06 | -26.92% |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销售量 | 吨 | 102,803.71 | 56,654.18 | 81.46% |
生产量 | 吨 | 70,714.88 | 50,713.67 | 39.44% | |
库存量 | 吨 | 7,431.19 | 13,186.26 | -43.64% | |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氢氧化锂产品 | SK Innovation Co., Ltd. | 467,719.84 | 16,268.7 | 是 | 16,268.7 | 467,719.84 | 正常 | |||
氢氧化锂产品 | Northvolt ETT AB | 96,332.92 | 11,586.64 | 是 | 11,586.64 | 96,332.92 | 逾期 | |||
氢氧化锂产品 | LG Chem, Ltd | 27,617.04 | 25,588.71 | 是 | 25,588.71 | 27,617.04 | 正常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采选冶炼行业 | 营业成本 | 1,806,365,178.91 | 25.64% | 2,599,755,529.83 | 42.75% | -30.52%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营业成本 | 5,231,503,746.58 | 74.26% | 3,475,737,286.45 | 57.15% | 50.51%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锂矿 | 营业成本 | 1,806,365,178.91 | 25.64% | 2,599,755,529.83 | 42.75% | -30.52% |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 | 营业成本 | 5,231,503,746.58 | 74.26% | 3,475,737,286.45 | 57.15% | 50.51% |
说明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本年度,本集团新设立子公司天齐资管。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8,073,962,897.7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1.8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Albemarle Corporation | 4,435,112,604.82 | 33.95% |
2 | 第二名 | 1,377,502,679.97 | 10.54% |
3 | 第三名 | 993,100,473.83 | 7.60% |
4 | 第四名 | 813,212,272.39 | 6.23% |
5 | 第五名 | 455,034,866.75 | 3.48% |
合计 | -- | 8,073,962,897.76 | 61.8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101,406,666.2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3.9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64,687,633.45 | 5.75% |
2 | 第二名 | 231,941,623.34 | 5.04% |
3 | 第三名 | 229,935,550.57 | 4.99% |
4 | 第四名 | 190,446,018.00 | 4.13% |
5 | 第五名 | 184,395,840.93 | 4.00% |
合计 | -- | 1,101,406,666.29 | 23.9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6,316,161.99 | 33,771,726.68 | -51.69% | 主要系本年营业收入减少,导致港杂费及保险费较上年减少 |
管理费用 | 649,812,806.61 | 605,246,920.74 | 7.36% | |
财务费用 | 899,189,109.09 | 16,046,380.03 | 5,503.69% | 主要系受汇率波动影响,本年汇兑损失较上年增加 |
研发费用 | 43,620,692.01 | 30,374,934.57 | 43.61% | 主要系本年委托研发和研发人员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锂渣高值化综合回收利用除铁+钽铌回收中试工艺包研究 | 在实验室规模的基础上开展从锂辉石冶炼渣中回收钽铌扩大试验,获得从锂辉石冶炼渣中回收钽铌精矿的工艺包,为生产设计建厂提供全套方案。 | 已完成技术研究,项目结题。 | 获得百公斤级合格钽铌精矿产品,获得全套工艺参数。 | 1、战略性矿产综合利用,助力公司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2、为公司开发钽铌精矿新产品,提高公司多元化竞争力; 3、积极践行公司ESG发展理念,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锂渣高值化综合利用制备硅铝微粉成套技术 | 开发锂渣制备硅铝微粉的实验室工艺包,为公司不同种类锂渣综合利用提供锂渣制备硅铝微粉的全套技术方案。 | 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实验室实验,确定不同种类锂渣制备硅铝微粉的实验室技术路线。 | 输出不同种类锂渣制备硅铝微粉实验室规模全套工艺技术方案。 | 1、战略性矿产综合利用,助力公司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2、采用不同种类锂渣制备硅铝微粉能够获得更加优质的硅铝微粉产品,有助于提高产品的接受度; 3、积极践行公司ESG发展理念,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耐低温锂辉石靶向捕收剂开发与应用研究 | 开发高原高寒条件下耐低温锂辉石捕收剂配方,解决制约行业低温高原高寒条件下锂辉石回收率低、生产成本高的问题,为公司锂辉石开发项目提供优质备选方案。 | 目前已经完成矿山锂辉石矿取样并输出锂辉石矿工艺矿物学研究报告。 | 输出耐低温锂辉石捕收剂配方,同时为公司锂辉石开发提供优质备选方案。 | 1、解决制约高原高寒条件下锂辉石选矿回收率低、生产成本高的行业痛点问题; 2、提升公司在高寒低温地区开发锂资源的行业核心竞争力; 3、为公司后续扩能扩产提供技术支持。 |
硫化锂产业化工艺包 | 通过本项目完成硫化锂产业化设备、工艺开发,形成具有技术先进性、落地转化及时性的工艺数据包。 | 已完成硫化锂产业化相关工艺、设备开发及验证,已形成完整的产业化数据包,项目已结题。 | 通过实施本项目,使公司拥有硫化锂快速产业化的技术能力。 | 公司布局下一代高比能全固态电池的切入点和关键里程碑,本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拥有硫化锂快速产业化的技术能力,有利于公司在未来推动解决全固态电池关键原材料卡脖子的难题,助推全固态电池产业链的发展。 |
高能电解质添加剂无水碘化锂开发及产业化研究项目 | 通过本项目研究开发出成本低廉且能满足固态电解质添加剂需求的无水碘化锂产品。 | 完成无水碘化锂实验室技术开发。 | 通过实施本项目,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水碘化锂工艺,形成初步工艺数据包。 | 该产品的研究开发,将有助于解决行业痛点和难点,为下一代高能电解质的发展提供原料保障。 |
锂合金箔材制备研究 | 开发新型锂负极用锂合金系列产品。 | 已完成项目结题,并进行样品打样。 | 建立对外打样供应能力。 | 丰富完善锂负极规格内涵,实现产品升级迭代,确保公司金属锂负极始终具备市场先进性,把握市场技术主导权。 |
金属锂带及其衍生品开发与推广 | 完善锂带尺寸规格、提升锂带制样综合效率,满足目标市场需求。 | 实现20μm级超薄锂带千米级稳定制备,开发出2款新型复合带,同步推进下游打样及应用验证。 | 锂带制样能力显著提升,并获得市场高度认可。 | 在下一代高比能电池开发环节提前切入,参与金属锂负极设计,引导下游应用需求,抢占市场先机。 |
新型节能金属锂电解制备技术研究 | 开发新型节能金属锂电解技术。 | 完成新型实验电解槽Ⅰ阶段调试,阶段性目标达到预期。 | 开发1-2套新型金属锂电解技术。 | 完善公司关键技术储备,为公司金属锂工艺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持。 |
锂箔预锂化技术开发项目 | 开发锂箔预锂化技术,并实现卷对卷工制备。 | 完成装备工艺Ⅰ阶段调试,实现10μm以下样品R2R制备,为预锂打样奠定基础。 | 匹配下游预锂化应用开发与推广。 | 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金属锂产品始终处于行业领先。 |
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工艺优化及可行性研究 | 通过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提取锂等有价元素,降低原矿消耗,开辟锂资源新赛道。 | 已完成工艺数据包和样品的输出。 | 完成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可行性研究报告。 | 1、废旧动力锂电池综合利用,助力公司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并开辟锂资源渠道; 2、促进公司与下游企业深度合作,提供符合标准的再生电池级材料; 3、积极践行公司ESG发展理念,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51 | 36 | 41.67%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62% | 1.26% | 0.3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17 | 14 | 21.43% |
硕士 | 31 | 20 | 55.00% |
博士 | 2 | 0 | 200.00% |
本科以下 | 1 | 2 | -5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20 | 14 | 42.86% |
30~40岁 | 23 | 19 | 21.05% |
40岁以上 | 8 | 3 | 166.67%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3,620,692.01 | 30,374,934.57 | 43.6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33% | 0.07% | 0.2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为指引,紧密围绕发展战略,构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项目为核心的研发管理体系,形成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型提锂技术、下一代高性能锂电新型锂材料、电池回收四大研究方向,并相应加大了研发投入,优化了人员配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成功引进15名研发人员,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长
41.67%,其中11名为硕士学历的高素质人才,6名为30岁以下的年轻员工,2名为40岁以上的资深员工;同期减少了1名本科以下员工,3名员工年龄自然增长超过40岁,带来相应学历、年龄结构比例的显著变化。通过本次研发团队的结构优化,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得到改善。上述变化有助于增强公司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未来技术创新和生产高品质的锂化工产品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对公司长期稳健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87,801,189.70 | 47,614,928,207.35 | -67.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33,611,813.05 | 24,926,854,481.37 | -60.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4,189,376.65 | 22,688,073,725.98 | -75.5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3,454,111.73 | 2,424,452,320.32 | -84.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56,884,383.76 | 4,447,154,714.90 | 40.6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83,430,272.03 | -2,022,702,394.58 | -190.8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21,553,311.86 | 11,469,118,491.29 | -13.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62,632,008.87 | 34,907,114,506.10 | -62.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1,078,697.01 | -23,437,996,014.81 | 86.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95,352,056.73 | -2,959,468,876.57 | -24.8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年营业收入对应的回款及毛利额较上年下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1)本年取得投资收益的现金较上年减少;2)本年对smart的投资及结构性存款投资导致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以及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较上年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54 亿元,公司净利润为-0.29 亿元,差额为 55.83 亿元,主要原因是由资产减值、长期资产折旧摊销等利润表中非付现因素、财务费用和投资收益等利润表中非经营活动因素、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余额的增减变动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839,699,138.79 | -65.00% | 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收益和应收票据贴现及应收账款保理终止确认损益 | 否,其中权益法核算损益和应收票据贴现及应收账款保理终止确认损益可持续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078,314.41 | 0.39% | 主要系外汇远期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否 |
资产减值 | -2,114,285,155.89 | -163.65% | 主要系在建工程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0,935,175.54 | 0.85% | 主要系罚款、违约金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50,567,318.93 | 11.65% | 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和捐赠支出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767,215,219.30 | 8.40% | 9,588,520,244.89 | 13.09% | -4.69% | |
应收账款 | 534,635,818.47 | 0.78% | 4,316,187,708.12 | 5.89% | -5.11%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
存货 | 2,289,046,841.37 | 3.33% | 3,150,500,221.80 | 4.30% | -0.97%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250,510,232.18 | 38.22% | 26,873,607,682.35 | 36.70% | 1.52% | |
固定资产 | 12,479,566,608.48 | 18.17% | 9,079,609,360.11 | 12.40% | 5.77% | |
在建工程 | 5,137,230,467.21 | 7.48% | 7,287,172,322.12 | 9.95% | -2.47% | |
使用权资产 | 1,091,619,714.21 | 1.59% | 1,270,542,356.25 | 1.74% | -0.15% | |
短期借款 | 1,313,544,856.83 | 1.91% | 337,372,340.00 | 0.46% | 1.45% | |
合同负债 | 11,985,458.57 | 0.02% | 37,448,267.27 | 0.05% | -0.03% | |
长期借款 | 11,203,447,996.55 | 16.31% | 9,544,758,108.47 | 13.03% | 3.28% | |
租赁负债 | 1,001,724,123.52 | 1.46% | 1,122,100,305.34 | 1.53% | -0.07%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文菲尔德 | 收购 | 本期末,文菲尔德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折合人民币198.07亿元和75.31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为人民币19.59亿元 | 澳大利亚 | 投资性与矿石探测、开采、销售 | 对子公司的控制 | 本期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31.62亿 | 4.68% | 否 |
TLA | 自建 | 本期末,TLA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折合人民币56.3亿元和-34.97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为人民币-17.84亿元 | 澳大利亚 | 化工制造 | 对子公司的控制 | 本期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10.92亿元 | -4.26% | 否 |
SQM | 股权投资 | 本期末,SQM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折合人民币826.35亿元和373.66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为人民币82.22亿元 | 智利 | 钾、锂产品生产 | 已委派三名董事会成员,具有重大影响 | 本期确认的投资收益-8.85亿元 | 19.63% | 否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4,824,207.44 | 5,078,314.41 | 1,886,077,032.62 | 951,141,950.00 | 655,084,064.41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83,174,034.90 | -581,081,812.03 | 1,065,885,000.00 | 2,729,739,477.31 | ||||
金融资产 | 1,597,998,2 | 5,078,314.4 | - | 2,951,962,0 | 951,141,95 | 3,384,823,5 |
小计 | 42.34 | 1 | 581,081,812.03 | 32.62 | 0.00 | 41.72 | ||
应收款项融资 | 80,697,283.76 | 1,618,804,679.25 | 1,477,702,485.48 | |||||
上述合计 | 1,678,695,526.10 | 5,078,314.41 | -581,081,812.03 | 2,951,962,032.62 | 2,569,946,629.25 | 4,862,526,027.2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2,087,759.30 |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1.货币资金”所述 |
应收票据 | 86,170,456.03 | 已贴现未到期且尚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文菲尔德资产 | 19,800,710,860.79 | 系文菲尔德及其子公司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所有资产用于提供汇丰银行牵头的银团循环贷款抵押 |
TLAI1100%股权 | 24,165,090,230.00 | 系公司为TLAI1借入渣打银行牵头的银团贷款时提供的质押物 |
公司通过ITS间接持有的200万股SQM A类股票 | 812,422,115.27 | 系TLAI1为其借入渣打银行牵头的银团贷款时提供的质押物 |
公司通过TLHK间接持有的所有smart A类普通股 | 1,065,885,000.00 | 系TLHK为其借入平安银行贷款时提供的质押物 |
合计 | 46,062,366,421.39 |
注:该货币资金金额未包含文菲尔德的受限资金。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6,256,884,383.76 | 4,447,154,714.90 | 40.6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 | 投资项目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定资产投资 | 涉及行业 | 预计收益的原因 | ||||||||||
格林布什化学级锂精矿工厂三期 | 自建 | 是 | 锂矿开采 | 1,485,620,087.05 | 3,322,525,869.50 | 自筹 | 83.65% | 项目尚未建成,故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 2018年07月25日、2024年10月30日 | 《关于同意泰利森锂精矿继续扩产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关于 同意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计划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 ||
奎纳纳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工厂二期 | 自建 | 是 | 锂化工 | 95,463,612.11 | 1,435,518,175.21 | 自筹 | 97.11% | 项目终止 | 2017年10月27日、2025年1月23日 | 《关于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关于终止投资建设“第二期年产 2.4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 ||
安居2万吨碳酸锂工厂 | 自建 | 是 | 锂化工 | 72,309,009.68 | 1,068,889,406.91 | H股募股资金+自筹 | 100.00% | 193,680,889.44 | 该项目自 2024年第三季度顺利爬坡达产,截至 2024 年末该项目营运时 | 2018年09月08日 | 《关于建设“天齐锂业遂宁安居区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
间较短,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 ||||||||||||
苏州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 | 自建 | 是 | 锂化工 | 240,349,034.74 | 246,458,554.37 | 自筹 | 14.39% | 项目尚未建成,故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 2023年05月13日 | 《关于建设年产3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 ||
合计 | -- | -- | -- | 1,893,741,743.58 | 6,073,392,005.99 | -- | -- | 0.00 | 193,680,889.44 | -- | -- | -- |
注:项目完工前,项目进度为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1713.HK | 四川能投发展 | 121,357,929.84 | 公允价值计量 | 114,478,241.50 | 30,790,442.16 | 10,075,247.85 | 152,148,372.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3931.HK | 中创新航 | 710,554,110.07 | 公允价值计量 | 322,453,665.32 | -469,790,014.53 | 240,764,095.5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831,912,039.91 | -- | 436,931,906.82 | 0.00 | -438,999,572.37 | 0.00 | 0.00 | 10,075,247.85 | 392,912,467.53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2年08月13日、2022年9月22日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外汇套期保值 | 2,474.48 | 0 | 411 | 0 | 28,571.19 | 0 | 28,571.19 | 0.58%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 7.09 | 0 | -0.58 | 0 | 36.51 | 114.2 | 0 | 0.00% |
合计 | 2,481.57 | 0 | 410.42 | 0 | 28,607.7 | 114.2 | 28,571.19 | 0.58%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实际损益金额为4.73万元,外汇套期保值实际损益金额为151.74万元,合计156.47 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未适用套期会计核算,但能够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减少产品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2、政策风险。如果金融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控制措施: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开展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并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使用规模;4、公司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期货 |
期权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套期保值业务正常开展;6、公司法务及风险控制部、监察审计部应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控制措施: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该等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主要以套期保值,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等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2、公司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及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与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以规避法律风险。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投资、筹融资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5、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碳酸锂期货合约,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以美元远期外汇合约为主,以各银行的估值报告中的价格作为合约的公允价值。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4年03月28日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7 | 配股 | 2018年01月03日 | 163,352 | 160,310.65 | 160,866.8 | 100.35% | 0 | 0 | 0.00% | 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及各境外企业外汇存款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0 | |
2019 | 配股 | 2020年01月03日 | 293,222.51 | 290,849.12 | 290,837.82 | 100.00% | 0 | 截至2024年12月31 | 0 |
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及各境外企业外汇存款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 -- | -- | 456,574.51 | 451,159.77 | 0 | 451,704.62 | 100.12% | 0 | 0 | 0.00% | 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2017年配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866.80万元,占承诺投入总额的100.35%,其中: (1) 本公司于2018年3月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13,195.51万澳元,折合人民币67,586.08万元。其中自2017年4月21日董事会批准配股方案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款项11,741.59万澳元,按 2017年12月31日汇率折合人民币59,797.59万元,2018年1月1日至3月1日投入人民币7,788.49万元。 (2) 除上述资金置换外,本公司通过股权关系,以募集资金购入澳元17,939.00万元(购买日汇率折合人民币88,693.08万元),购入美元666.81万元(购买日汇率折合人民币4,473.22万元)对下属单位进行直接投资,最终由具体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 TLK公司分别以澳元或以澳元购买欧元、美元,共计支付18,883.26万澳元(购买日汇率折合人民币93,280.72万元)。 (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及各境外企业外汇存款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配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0,837.82万元,占承诺投入总额的100.00%,其中: (1) 本公司于2020年1月3日以募集资金购入美元41,573.83万元(购买日汇率折合人民币290,505.42万元)并于2020年1月8日偿还收购SQM23.77%股权的部分并购贷款。 (2) 2020年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32.40万元。 (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及各境外企业外汇存款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 | 证券上市 | 承诺投资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 | 募集资金 | 调整后投 | 本报告期 | 截至期末 | 截至期末 | 项目达到 | 本报告期 | 截止报告 | 是否达到 | 项目可行 |
名称 | 日期 | 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承诺投资总额 | 资总额(1) |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实现的效益 | 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澳大利亚“年产2.4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 2018年01月03日 | - | 生产建设 | 否 | 160,310.65 | 160,310.65 | 160,866.8 | 100.35% | 2022年11月30日 | -6,824.05 | -6,803.34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购买SQM 23.77%股权的部分并购贷款 | 2020年01月03日 | - | 还贷 | 否 | 290,849.12 | 290,849.12 | 290,837.82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51,159.77 | 451,159.77 | 451,704.62 | -- | -- | -6,824.05 | -6,803.34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无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0 | 0 | -- | -- | |||||||
合计 | -- | 451,159.77 | 451,159.77 | 0 | 451,704.62 | -- | -- | -6,824.05 | -6,803.34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澳大利亚“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计算假设经营周期为40 年,自 2022年末陆续投入运营,由于澳大利亚在设计、施工的规范与标准方面与中国有所不同,产线个别设计和设备能力调整,加之当地锂化工行业熟练技术人员不足,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处于爬产过程中,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不适用 |
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1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拟对本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① 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的调试、投产及达产进度均不及预期,项目处于暂缓调试的状态。结合本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如本公司不能通过融资途径解决后续建设资金投入,本公司在该项目上的前期投入未来可能面临损失或计提减值的风险。为帮助本公司海外运营项目进一步完善高效、合理的治理结构,提升本公司对海外资产的管控能力,降低海外项目的运营风险,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原全资子公司 Tianqi UK Limited,2020年12月6日更名,以下简称“TLEA”)与澳大利亚上市公司 IGO Limited(以下简称“IGO”)及其全资子公司 IGO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投资者”或“IGO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等交易文件,拟以 TLEA 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IGO;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 TLEA 注册资本的51%,投资者持有 TLEA 注册资本的49%。根据交易结构和安排,TLEA需先完成内部重组,由 Tianqi Lithium Holdings PtyLtd(以下简称“TLH”)将所持有的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TLA”,持有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TLK 100%的股权)100%股权转让至 TLEA。交易完成后,TLK 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成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同时TLK将使用TLEA本次增资资金在偿还相关债务后剩余的资金用于氢氧化锂工厂运营和调试,继续实施本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建设“一期氢氧化锂项目”,此种安排将涉及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 ② 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影响 本次变更不会改变该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本公司不会丧失对该项目实施主体的控制权,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③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进行了公告披露(公告编号:2020-133,公告名称:《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交易已完成,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TLK成为本公司间接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17年配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866.80万元,占承诺投入总额的100.35%,其中: (1) 本公司于2018年3月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13,195.51万澳元,折合人民币67,586.08万元。其中自2017年4月21日董事会批准配股方案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款项11,741.59万澳元,按 2017年12月31日汇率折合人民币59,797.59万元,2018年1月1日至3月1日投入人民币7,788.49万元。 2019年配股: 不存在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 无 |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江苏天齐 | 子公司 | 化工制造、碳酸锂生产与销售 | 1,820,512,820.51 | 1,872,975,769.08 | 1,086,621,514.73 | 1,649,287,903.20 | -56,070,342.95 | -23,526,279.96 |
文菲尔德 | 子公司 | 投资性与矿石探测、开采、销售 | 3,497,692,723.03 | 19,807,164,732.45 | 7,530,996,026.54 | 9,216,911,384.88 | 4,902,095,395.02 | 3,393,234,685.46 |
射洪天齐 | 子公司 | 化工制造、锂产品生产与销售 | 5,926,000,000.00 | 3,749,636,826.38 | 1,878,743,723.97 | 4,787,840,977.35 | -1,015,746,979.15 | -1,143,701,516.72 |
成都天齐 | 子公司 | 锂矿及锂化工产品的贸易 | 8,700,000,000.00 | 16,068,444,954.22 | 10,257,963,384.42 | 7,802,282,420.64 | 98,437,665.10 | 121,785,533.33 |
重庆天齐 | 子公司 | 化工制造、金属锂生产与销售 | 156,894,067.25 | 350,562,182.20 | 308,975,528.81 | 358,113,957.02 | 26,392,739.37 | 22,526,544.57 |
天齐鑫隆 | 子公司 | 锂矿贸易 | 17,234,700,000.00 | 19,179,193,767.66 | 18,111,292,037.08 | 1,258,699,048.23 | -240,737,386.12 | -162,201,266.92 |
TLA | 子公司 | 投资 、化工制造 | 1,051,943,809.61 | 5,629,949,453.59 | -3,497,400,651.03 | 273,123,622.61 | -2,615,506,037.07 | -2,284,826,737.12 |
SQM | 参股公司 | 钾、碘、锂产品生 | 11,340,728,941.20 | 82,634,748,199.60 | 37,365,784,822.80 | 32,315,426,991.60 | 5,369,360,610.00 | -2,885,344,0 |
产 | 80.4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合计持有SQM22.16%的股权。SQM主要从事特种植物肥料、钾肥、锂及其衍生物、碘及其衍生物和工业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全球最大的碘和硝酸钾生产企业和领先的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生产商,其总部位于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并在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墨西哥、意大利、德国、泰国、中国及南非等20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 SQM的股本构成包括A类股和B类股,合计股份数量为 285,637,808 股,其中A类股为142,818,904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0%,B类股为142,818,904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0%。SQM 2024年度营业收入折合人民币323.15亿元,净利润折合人民币-28.85亿元,宣布发放股利折合人民币约0亿元,总资产折合人民币826.35亿元。2024年度锂产品销量约20.49万吨,同比增加20.53%。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SQM以往分红折合人民币约1.03亿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规划
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GGII”)预测,到2030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储能电池出货规模预计分别超过2,000GWh、近700GWh和1,400GWh。新兴应用领域,如工程机械、船舶、航空器以及“智能化驱动的应用场景”,到2030年也将带来超过百GWh的需求,到2050年更将超过10TWh(太瓦时)。GGII预计,商用车和储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增长速度预计将超越乘用车。2025年初,中国政府连续出台《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和《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GGII相信,通过政策层面积极引导,储能市场即将迎来发展提速与质量跃升并重的阶段,有望成为增速最快的锂电应用领域。商用车市场方面,GGII认为,新能源商用车在中国市场将进一步向细分场景渗透,并加速拓展欧洲、东南亚等海外市场。新能源、智能化、出海三轮驱动,将进一步提升商用车对动力电池的需求规模和单位价值量。此外,在新兴应用领域中,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已成为大圆柱电池、固态电池等前沿电池技术的“提前锁定”的应用场景。
在上述大趋势下,公司将紧密围绕“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发展战略,一是积极有序地推进关于雅江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工程的相关工作,持开放合作的态度继续关注全球范围内优质的锂资源项目,不断夯实公司锂资源龙头地位,为公司长期稳定的资源自给能力提供更多保障;二是稳步落实基础锂盐产能扩张计划,进一步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和提升自动化生产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持续引领全球锂盐工厂的自动化生产水平;三是高度关注产业链上下游的机会,持续优化公司投资组合,完善产业链布局,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价值增长点;四是继续扩大公司全球业务布局,拓展全球客户群,力争不断提升客户粘性及市场占有率。
(二)公司经营计划
1、把好运营基本盘,有序推进增产扩能建设
2025年,公司将持续完善体系化管理,筑牢底线思维、强化事前风险管理与过程管控、重视事故事件管理及应急能力提升、推进EHS信息化,全方位提升EHS管理水平以保障公司安全运营稳定。公司将围绕核心业务和长期战略,全力推进雅江措拉锂辉石矿采选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源保障能力,提升公司生产原料供应链(尤其是国内锂化工产品生产原料供应)的稳定性。此外,公司将有序推进泰利森化学级三号工厂建设,并持续推进奎纳纳工厂一期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产能爬坡、江苏张家港生产基地 3 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及重庆1,000 吨金属锂及配套原料项目进度,发展和壮大公司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加工业务,以稳固公司在全球锂产品生产的龙头地位。
2、加快科技研发转型步伐,探索业务新方向
公司将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型提锂技术、下一代电池新材料、电池回收四大研究方向加快科技研发转型步伐,探索业务新方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公司将搭建钽铌精矿回收示范线;完成新型选矿药剂开发,协助矿山项目完成工艺和设备的升级优化。新型提锂技术方向,公司将进行吸附+膜集成提锂工艺及工程化能力验证、电化学脱嵌提锂技术工程化能力验证。下一代电池新材料方向,公司将完成硫化锂质量和产能升级,推进产线建设;实现金属锂负极材料和设备调试优化,进行产品打样和应用,并获得碘化锂、氧化锂等小品种锂盐工艺包。电池回收方向,公司将完成可研报告,加强技术储备。
3、加强数字化转型,推进绿色智能工厂、智慧矿山建设
公司将对标智能工厂梯度培育、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资源基地、生产基地制造执行的精益化、数智化管理,强化产供销财协同,提升生产制造效能,优化制造成本,保障生产运行稳定。未来,公司还将逐步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具体业务场景上的应用,形成可复制的行业数智化案例,向可持续绿色智能工厂、绿色智慧矿山迈进。信息安全方面,持续优化IT基础设施,确保各类数字化系统具备高可用性和良好的扩展性,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信息安全的需求。同时,强化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安全制度管理、培训,提升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全体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筑牢公司信息安全防线。
4、持续推进管理变革,保障公司合规稳定运营
公司将不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以助力公司科学决策和合规运营;完善矿山开发专项分级管理机制,促进措拉项目有序高效合规建设;深入构建成熟可靠的共享服务底座,规范业务流程;进一步强化行业分析,改善价格指引方法,完善竞争格局分析,支撑管理决策;加强监察管理机制创新,强化海外项目及分子公司管控;搭建并完善市值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市值管理实践;推进创新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锂价市场波动的风险
有色金属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受多种因素变化的影响,锂产品价格呈现波动性,当前以及预期的供求变动都可能影响锂产品的当前及预期价格。锂价格的下降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伍德麦肯兹报告,其他可能影响锂价格的因素包括全球经济增长、供需动力、生产成本变动(包括能源、原材料及劳动力成本)、运输成本变动、汇率变动、商品库存以及技术发展。公司无法保证锂的价格将不会下跌。该等因素可能以各种方式对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锂价格的大幅或持续下跌可能导致客户不愿按预先约定的定价条款履行其购买产品的合约承诺;
(2)锂价格的大幅或持续下跌可能导致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降低;
(3)锂价格的大幅或持续下跌可能导致锂产品价值下跌(包括公司持有SQM股权投资的减值亏损),其可能导致对资产的减值;
(4)如锂产品的生产不再具有经济可行性,则可能会减产或停产。
应对措施:总的来说,锂资源相对于其他有色金属行业来说,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尽管锂价存在周期性的价格波动风险,但下游终端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未来的高成长预期、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从中长期来看,公司认为锂行业基本面在未来几年不会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同时,公司可以通过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将期货和现货有效结合,以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保障公司健康持续运行。
针对锂精矿价格变化较锂盐产品价格变化略为滞后的市场特性,公司可及时调整锂精矿定价机制,从而提高公司对市场波动的适应能力。自2024年1月起,公司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调整了公司主要锂精矿来源的定价频率,使得锂精矿价格更加贴合锂化工产品价格走势和市场实际,从而减少因定价周期造成的与当前市场现货价格之间的差距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具体而言,公司位于澳大利亚的控股子公司泰利森化学级锂精矿产品定价频率从过去的按季度参考全球四家主流报价机构(Fastmarkets、Benchmark Mineral Intelligence、S&P Global Platts 和亚洲金属网),平均报价且享有一定股东折扣,更新为现行的按月参考上述四家主流报价机构最新报价的平均价且享有一定股东折扣。
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托资源和成本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稳步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加大与锂上下游产业链的合作,通过不断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和创新能力的方式,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以应对锂价格周期性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2、产能爬坡进度不达预期,导致项目收益延缓,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2022年11月,公司奎纳纳工厂一期氢氧化锂项目产品样品已经第三方产品认证机构中国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产品样品符合GB/T26008-2020标准。奎纳纳工厂产品已取得送样客户SK On Co. Ltd等客户认证通过,并于2024年1月开始发货。
公司奎纳纳工厂一期氢氧化锂项目自2022年12月实现商业化生产,至今处于产能爬坡阶段。
项目达产之前还需要按照逐步提高负荷率进行产能爬坡;在产能爬坡过程中,如出现对质量和产量有影响的问题,还需要进行局部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并投入资金,以逐步达到设计产能。如果锂价格下跌叠加上述各步骤的实现时间不达预期,将延缓项目收益的实现,并将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在相关项目上已投入资本性支出,投入成本的增加可能会导致投资回报不如预期,同时会增加相应的资金成本、转固后的折旧费用以及其他运营成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就该项目的未来发展计划与 TLEA 另一股东展开交流与探讨。
应对措施: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项目持续投入成本、投产和爬坡进度情况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积极委派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和支持项目爬坡工作,力争以此加快项目达产进程,早日发挥项目效益。 同时,公司将与TLEA 另一股东保持密切沟通。
3、地缘因素及逆全球化的风险
在全球清洁能源转型的背景下,各国逐渐意识到锂作为能源金属的战略意义,相继明确关键金属保护计划。智利、墨西哥等国开始提出锂资源国有化。2024年5月31日,公司参股公司SQM与Corporación Nacional delCobre de Chile(智利国家铜业公司,以下简称“Codelco”)签署了Partnership Agreement(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通过将Codelco 之子公司并入SQM子公司的方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开发SQM阿塔卡马盐湖地区及生产锂、钾及其他产品的活动和后续销售。目前,SQM拥有其在智利的锂业务的控制权。在满足相关先决条件的情况下,SQM与Codelco的合作伙伴关系拟于2025年生效;虽然SQM在阿塔卡马盐湖锂业务的开采经营权拟从2030年到期延期至2060年,且2025年至2030年间在阿塔卡马盐湖开采锂的授权生产配额拟增加,但自2025年起阿塔卡马盐湖的核心锂业务将由Codelco对合营公司持有多数股权,并将由Codelco自第二阶段合并报表。未来,预计从2031年开始,SQM不再拥有其智利阿塔卡马核心锂业务的控制权,SQM 未来收益变化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公司在 SQM 的投资收益及分红,同时公司作为其第二大股东的权益可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
另一方面,全球主要资源国家更加倾向于推动本土锂产业链的上下游一体化建设,进一步享受锂资源生产环节的附加值。部分国家开始转向贸易保护主义,一定程度上希望通过以补贴、高额关税等方式能扶持本土企业发展。澳大利亚锂矿企业普遍推出了本地的锂化工产品冶炼产能建设规划,美国实施《通胀削减法案》以支持投资其国内清洁能源生产和制造业;美国发布关于“外国关注实体”定义的解释性指南,旨在限制特定外国关注实体在美国国内电池供应链中的参与;加拿大通过修订其外国投资法,对外国投资者在特定领域(如:关键矿物、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投资加大审查权力;美国特朗普政府多次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商品额外加征关税等等。我国锂电产业链公司可能会面临来自国际市场的挑战,对公司的长期战略布局、应对策略和适应能力等提出了较高要求。
应对措施:就SQM与Codelco签署的《合伙协议》事宜,公司认为应适用智利《公司法》提交SQM股东大会并经拥有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的三分之二法定票数批准同意,否则将损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作为SQM股东的投票权以及相关股东权利,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于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7月26日就CMF的该决定向智利法院提起诉讼;后续,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交易后续的进展,动态评估对公司的影响,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加强与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以尽可能维护公司作为 SQM 股东之一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面对内外部环境,公司将积极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一方面锻炼和培养识辨能力,增强风险意识和预判能力;另一方面将继续全面收集信息,提升整合分析能力,坚定代表公司利益做出管理决策和应变策略。此外,公司将继续寻求匹配的、能互利互惠的战略合作伙伴,以扩大对高质量锂矿资源的布局,尝试开展战略合作;同时,公司将继续和全球
领先的矿业企业合作探索新的锂资源开发机会,从而拓展高质量的锂矿资源布局。在确保生态安全前提下,公司还将加快推进国内锂资源开发步伐,进一步优化产业链布局。
4、安全环保风险
作为锂矿开采和锂化工材料的生产企业,公司在采矿及项目建设中,可能从事若干具有固有风险及危害的活动,如高空作业、使用重型机械等,若出现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不到位、员工误操作或设备故障等情况,可能导致会影响生产或造成人身伤害的安全事故。同时,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辅料对人体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如防范措施不到位或出现有毒气体、强酸强碱等液体泄漏,将有可能导致生产中断、人员伤害、甚至产生法律责任从而影响公司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另外,公司作为生产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三废”,在环保设备出现故障或特定情况下,可能导致排放参数不达标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故也存在一定的环保风险。应对措施: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并在总部层面设立环境健康安全(EHS)部,通过部署EHS合规、EHS体系、EHS培训、EHS管控四大职能板块,推动公司安全管理及基地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报告期内,公司将EHS指标纳入公司管理层、各部门及各生产基地和项目的关键绩效指标;构建一体化EHS管理体系,搭建平台统一标准;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周、安全生产月、消防月系列活动、红线禁令主体培训等,以提升公司全体员工对EHS的认知和技能。公司将继续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方针,在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设计时依照最新监管标准,对安全环保风险因素进行充分论证,并优先关注和前瞻性设计;持续对现有产线进行全自动化改造,增加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尽量减少人工操作环节,减少安全环保风险点;新建项目将全部采购一流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性高、环保节能、效率高的生产设备,生产线实现全自动化、智能化、互联网化,实时监测、预警、传输、反馈,及时排除隐患;同时,继续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方面的培训和考核,重视员工生产操作的规范性,坚持对安全环保应急预案的持续完善和员工预防性演练,从根本上防控安全、环保问题。此外,公司拥有2名ESG与可持续发展背景的董事,公司将从ESG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层面,提前识别潜在环境保护及绿色发展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水平。
5、IGO交易可能存在的潜在税务风险
202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TLEA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澳大利亚上市公司IGO;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51%,IGO的全资子公司IGO Lithium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49%。该交易已于2021年实施完成。目前澳大利亚税务局仍在就上述交易的交易结构(包括内部重组的实施步骤)可能产生的税务影响进行审查和评估。如果澳大利亚税务局的审查意见认为该交易结构未实质性符合澳大利亚《所得税法案-1936》一般反避税条款,由此可能导致包括但不限于内部重组涉及的TLA股权转让不予适用同一合并纳税集团下的资本利得税豁免,同时可能产生应付税款总额25%-100%的罚款、利息等额外的税务成本,从而增加本次交易的税务负担,对公司当期或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尚未收到澳大利亚税务部门的审查或评估意见,实际影响金额尚具有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IGO、IGO Limited于2021年6月21日签署了《税务分担协议》。如经澳大利亚税务局审查和评估后确认内部重组实施步骤将产生资本利得税,IGO和IGO Limited同意在不超过该《税务分担协议》约定的最高总额,并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基于其在合资公司49%的股权比例与公司及/或相关子公司在约定范围内分担税务责任。目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正在就税务审查事宜与澳大利亚税务局积极沟通协商,配合相关税务审查事宜,以期尽可能避免或降低该税务审查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6、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面临与汇率波动相关的风险。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澳元有关,存在因美元、澳元汇率波动引致的业绩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可能会增加以人民币计量的海外业务成本或减少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海外业务收入,或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以及公司进口设备及材料的价格。由于外汇汇率波动而导致的任何成本增加或收入减少均可能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因汇率波动引起的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的减少或增加也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中国境外存在重大股权投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外汇计量资产及负债预计也将增加。由于记账本位币的不同,公司存在由于外币折算影响财务报表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及管理的相关制度,在确保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授权管理层选择采取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权等金融工具灵活操作,降低因汇率变化给公司盈利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4月09日 | 网络远程视频直播(直播通道包括:全景网、深交所互动易、“天齐锂业投资者关系”官方微信小程序、同顺路演、同花顺手机端APP) | 其他 | 机构、个人 | 机构及个人 |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4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2024年04月10日 | 天齐锂业成都总部七楼会议室(线上) | 其他 | 机构 | 机构 | 投资者交流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4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2) |
2024年04月24日 | 天齐锂业成都总部七楼会议室(线上) | 其他 | 机构 | 机构 |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4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3) |
2024年05月28日 | 天齐锂业成都总部二楼会议室 | 其他 | 其他 | 机构及个人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5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4) |
2024年07月30日 | 天齐锂业成都总部六楼会议室(线上) | 其他 | 机构 | 机构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专项交流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7月3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5) |
2024年09月01日 | 天齐锂业成都总部七楼会议室(线上) | 其他 | 机构 | 机构 | 2024年半年度报告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9月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6) |
2024年09月02日 | 同花顺路演平台 | 其他 | 机构、个人 | 机构及个人 |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9月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7) |
2024年10月31日 | 天齐锂业成都总部六楼会议室(线上) | 其他 | 机构 | 机构 | 2024年三季度报告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10月3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8)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 □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
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从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市值管理的方式、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日常管理、市值管理的禁止性行为等维度,对公司市值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等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包括:继续秉持“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发展战略;加快科技转型步伐,打造招才引智平台;坚守匠心精神,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为贯彻落实上述行动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研发与创新
公司紧密围绕发展战略,构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项目为核心的研发管理体系,形成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型提锂技术、下一代高性能锂电用新型锂材料、电池回收与资源回收四大研究方向。四大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及研究团队基本就位,团队硕士/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比达到80.35%。2024年,公司新增国家级科技项目2项、省级科技/人才项目1项。锂资源综合利用和固态电池关键核心材料领域的3项科技成果经权威机构认定达到国际水平。
同时,公司加强创新项目孵化,通过寻找公司战略、研发、对外合作的良好协同模式,遴选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应用技术项目,进行有序整合,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公司与四川大学、东南大学、兰州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多家高校及科研机构新增12项合作项目,建立起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的合作模式,围绕“锂资源开发—基础锂电材料—下一代关键电池材料—电池回收—固废资源高值化综合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为锂资源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突破提供动力源泉。
2024年,公司进行锂渣高值化综合利用制备硅铝微粉成果转化,完成锂渣中回收钽铌中试的试验(60吨/批次)并掌握关键技术,完成锂渣制备矿物岩棉、无水石膏/半水石膏、高模量玻纤、玄武岩纤维样品制备技术布局。通过合作研发,建立直接提锂技术(DLE)储备和能力。
针对金属锂材料在新一代先进锂电池技术中的应用,公司进行高能金属锂的绿色提炼新技术研发,积极推动金属锂智能电解装备及其工艺流程的开发。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型实验电解槽的仿真设计,并进入功能性验证试验阶段。同时,公司还着重攻克电解原料的循环回收及高值化应用技术难题,现已完成 1 项原料除杂关键技术探索研究,为金属锂制备工艺实现节能降耗与零废弃物排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针对金属锂材料在新一代电池领域的运用,公司研发了一整套创新的技术解决方案,涵盖材料创新与智能装备的工程化应用。该方案已成功制备出厚度在10微米以下的超薄锂膜样品,并通过卷对卷(R2R)工艺实现了稳定产出。
公司已顺利完成下一代固态电池核心原材料硫化锂的产业化筹备工作,持续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和降本技术优化。成功研发出电池级硫化锂微粉级新品,相较于原高纯硫化锂产品,其均一性与活性显著提升;同时,循环提纯技术的开发大幅削减了硫化锂的生产成本。
公司持续优化并创新电池回收工艺,自主研发的第四代湿法回收技术,实现了磷酸铁锂电池中锂、铁、磷等关键元素的高效、精准提取与回收,回收率均位居行业前列。通过该技术再生回收得到的碳酸锂与磷酸铁等产品均达到电池级标准,且利用这些再生材料制备的正极材料,在电性能测试中表现出与商用材料相当的性能。
在研发管理方面,全面梳理了现行研发制度和流程,将研发项目管理流程嵌入正在搭建的“研发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依靠网络化、平台化方式集中管控研发项目,向“互联网+管理”模式转型,最大程度地提升业务透明度、团队协作度和监管有效度,促进管理标准快速落地和复制。同时,将仪器设备预约、试剂耗材管理等部分实验室管理内容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升实验室运营效率。
同时,天齐锂业创新实验研究院已于2024年竣工,该研究院着眼于未来锂离子电池技术关键材料的前沿科研和实验探索,致力于构建一个集实用性、安全性、经济性、扩展性和环保性于一体的国内先进综合实验室,预计2025年初投入使用,这标志着天齐锂业在科技创新领域迈入新的里程碑。
2、工艺技术
2024年公司自建电池级碳酸锂工厂安居工厂在上半年顺利完成产能爬坡,下半年保持满产状态,全年产能达到公司预期规划。同时在产品质量水平方面,全年一次合格率在95%以上,达到新工厂的首年预期目标。
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持续开展客户交流活动,积极响应客户要求,紧跟锂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2024年基于锂电行业对材料金属异物的关注和要求趋势,多次主动走进客户对相关信息进行交流,并自上而下、从公司到车间建立了金属异物管控体系,从点到面逐项识别了各项管控措施并逐步落实中。预计2025年实现全面管控和监控。
公司持续践行管理创新,引入六西格玛管理工具和理念,推动管理与思维革新。为进一步提升产品关键指标的质量水平,2024年推进的六西格玛管理改善项目顺利完成,基本达到项目设计目标,促进了产品的质量提升和质量成本的优化。
基地质量监管方面,2024年通过自评、审核、抽查、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标质量管理成熟度模型,发现质量管理改进机会。从供应商质量管理标准化、产品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化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管理,输出管理系列文件6项及多项协议规范等。通过一系列系统化地管控和预防机制,各基地的质量客户投诉数量稳中向好逐年下降;质量异常数量2024年明显下降。
在国家及行业数字化管理转型的倡导下,公司引进的LIMS与质量管理系统2024年在江苏、射洪、安居工厂上线使用,实现了和其他业务职能数字化系统的链接,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和准确度。
公司持续在国际标准、国内标准的建设方面积极主动承担领导及参与任务,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公司新增1项行业标准修订主导项目;提报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项目6项;2项参与标准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其余主导及参与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共27项均在计划中进行。
3、以投资者为本的市值管理工作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7月22日完成公司A股和H股的权益分派,其中A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93,452,412.95元 (含税),H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1,564,970元(含税)。
此外,公司高度重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持续从股东沟通、股东关系维护、股东服务、保障股东利益等多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公司了解和倾听中小股东的各项诉求、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转达至相关方。除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互动易和IR邮箱中的投资者提问外,公司积极参加卖方组织的策略会,并组织和参与了多场投资者/分析师/股评家交流会议。
2024年4月,公司在四个平台以视频直播的方式举行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等主要领导及独立董事代表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充分有效地展示了公司的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于业绩说明会当晚及时发布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记录和公众号推文,进一步拓宽信息传播渠道,让更多的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后,考虑到本期业绩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变化,于次日早间开盘前紧急组织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的2024年一季度业绩预告和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线上交流会,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于交流会当日晚间上传投资者交流记录,主动向广大投资者说明公司业绩变动原因。
4、聚焦增产扩能,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增产扩能,积极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目前在国内有分别位于四川射洪、四川安居、江苏张家港和重庆铜梁的四个锂产品生产基地,并正在建设江苏张家港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和重庆1,000吨金属锂金及配套原料项目。
目前,公司所有锂精矿原料来源于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澳洲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正在积极推进化学级三号工厂建设项目,预计该项目将于2025年10月生产出第一批锂精矿产品。建成后,格林布什锂精矿总产能将达到214万吨/年。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国内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厂建设相关工作。
此外,2025年1月,公司终止了预估不具有经济性的奎纳纳“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未来,公司将延续既有的“垂直一体化整合”的商业模式,在优质资源基地扎实的资源保障下,结合市场情况稳步落实、有序推进基础锂盐产能扩张计划,进一步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精神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在兼顾H股发行上市要求的基础上聘任了四位独立董事(其中1名独立董事常驻香港)。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50%,女性董事占比50%,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成员(含董事长和董事会名誉主席)占比75%,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公司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和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辅助董事会行使权力的内部常设机构。上述五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涉及专业领域的事务须经过专门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以利于独立董事以及相应专业背景的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等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监事会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大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属于监事会职责范围的事项通过深入讨论发表意见,并做出决议,确保公司的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忠实、勤勉的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独立董事和监事前往四川安居工厂、重庆铜梁基地和雅江措拉锂辉石矿进行实地走访,与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研发创新中心、期货部、环境健康安全部、ESG与可持续发展部等职能部门沟通,倾听并收集独立董事及监事对公司生产运营的相关建议和意见,以便持续优化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体系。
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健全了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有效运转的工作机构,确保董事会、管理层决议和决定的严格执行。报告期内,为完善公司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月新增设立“成本管理部”,以期能更好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结构,管理公司的成本支出,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因公司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于2024年3月同意公司增设“期货部”,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市场行情分析、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将期货和现货有效结合,保障公司健康持续运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管理要求,结合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规划,董事会于2024年4月同意公司将原“研发中心”更名为“研发创新中心”,并将“创新孵化部”职能合并至“研发创新中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各司其职,权责分明、科学决策、有效制衡、协调运转。为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提供支持,董事会办公室收集、整理公司重大项目情况报告、公司舆情分析报告和投资者行为分析报告、资本和证券市场(A+H)监管合规和案例观察(半月刊)、公司及相关行业可持续发展新闻双周刊等报告,定期向其汇报;对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及董事、监事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跟踪、汇总、分析并反馈给相关人员,以形成完整的决策及执行流程闭环。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海外控股子公司国际化治理和管控力度。公司以海外持股平台作为重要抓手,深度参与海外控股子公司的治理工作,分别委派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担任控股合营企业董事长,充分参与董事会讨论和决策,从公司整体和合营企业利益出发,积极履行派出董事的战略决策职责,并实现对以上控股合营企业的有效管控。同时,各层面股东之间通过专项小组委员会形式,定期就合营企业生产运营、重要项目、战略发展、技术改造等专项工作展开讨论,根据自身资源和优势,从专业领域深度参与并持续提升海外项目日常运营管理水平。公司注重对海外控股子公司的
国际化人才管理,通过总部借调和当地招聘的形式实现总部企业文化和当地本土文化的有效融合。一方面,公司根据自身行业优势和经验,从国内各生产基地持续抽调技术专家组建赴澳技术支持团队,助力澳洲项目加速产能落地;另一方面,公司根据海外项目阶段性发展需要,主动对相关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整,通过全球化专业选聘方式,引入国际化专业管理思维,进一步挖掘公司海外项目的战略潜力,促进公司和合营企业总体利益的最大化。与此同时,公司以合营企业董事会作为平台,积极参与并制定海外项目管理层考核指标,根据发展需要对海外管理团队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并通过增加股东沟通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之一,进一步促进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在海外具体实施,增强公司对以上海外项目有效管控。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对部分内部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新增五项管理制度:
序号 | 制度名称 | 备注 |
1 |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制定) | 新增 |
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 修订 |
3 | 《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 修订 |
4 | 《投诉与举报制度》(2024年4月制定) | 新增 |
5 |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 修订 |
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4年8月制定) | 新增 |
7 | 《监察工作制度》(2024年10月制定) | 新增 |
8 | 《市值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制定) | 新增 |
注:公司现行有效制度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了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与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年度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过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聘请律师现场见证,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为全体股东提供充分行使权力的平台,同时设有股东发言环节,股东可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以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公司董事、监事通过股东大会认真、详实地答复中小投资者的质询和疑问,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在股东大会中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结果,对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最大限度地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的程度,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认真听取中小投资者的声音和建议,积极论证后,对合理的内容认真采纳执行。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的情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时配合公司开展各类规范自查工作,积极主动推进承诺到期解决方案,积极参与公司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和四川证监局组织的监管工作会议,积极与证券监管机构保持沟通,贯彻落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推进,贯彻落实监管指示精神。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讨论和审议各项议题。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董事职责与义务,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能认真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所有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每一次会议,未有缺席或委托投票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按照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积极参加公司、两地监管机构和自律协会等组织的证券合规培训,并对公司决策事项、日常经营活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公司按照《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五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构成;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均达到三分之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客观、专业的意见和参考。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除此以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过定期向全体董监事汇报公司重大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股东结构变化情况和媒体舆情的方式,协助董事、监事及时充分掌握相关信息,以便于董事、监事更完整、充分的履行相关职责。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由独立第三方专业人士担任,有力确保了监事监督职能的独立、客观发挥。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各位监事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监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奖励机制的建立及实施。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23年的高管绩效考核成效,结合公司发展现状,以公司经营目标责任为基础、实际
工作业绩为依据,遵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多次讨论并优化调整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绩效考核指标,以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效果,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对董事长和董事会名誉主席的薪酬机制进行了调整,由领取固定薪酬调整为固浮结合,以实现薪酬结构优化并服务于公司战略目标。
(六)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相信双向、透明、定期的沟通能够帮助公司有效了解并回应各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及诉求。基于利用相关方权利—利益模型,与主要利益相关方群体搭建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股东、员工、供应商、客户、社区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坚持以负责任的方式提升运营效率与公司竞争力,以保障股东权益、提升企业价值、维护员工权益、关注环境保护、推进“精准扶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教育慈善事业,共同推动公司及所在地区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开,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或提前透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
公司明确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A股定期报告4份和H股中英文定期报告8份,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及文件共计121份,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中文公告115份、英文公告59份,未出现公司发布的新闻早于公告的情形,不存在媒体采访和投资者接待中违规披露的情形,不存在因市场质疑而进行澄清或说明的事项。
由于公司存在多个境外控股及参股公司,相关主体及其股东涉及澳大利亚、美国、智利等多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公司积极研究和学习不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主动与相关上市主体沟通计划披露信息情况;同时,公司主动监测相关主体的公开披露信息,对未能通过事前沟通取得的相关主体披露信息,及时评估公司是否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即尽可能在公司股票次一交易日开盘交易前及时披露,以免造成“虚假市场”。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对投资者决策参考有用的信息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明确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董事会办公室为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执行工作。2024年,公司持续通过多语言版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中英文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公司公众号、资本市场相关平台公司官方号等公司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投关活动、更新公司资讯、展示重要信息;为方便境内外多地投资者同步获取公司相关讯息,公司在官网中英双语版投资者关系专栏的基础上新增西语版,拓宽公司官方投关信息和资讯的触达面。同时,公司还通过认真接听并耐心回应投资者热线的来电、回复投资者邮件问题与互动平台疑问、组织或参与各类会议等畅通高效的沟通途径,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及时解答投资者疑问、收集投资者建议、回应投资者诉求。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定期报告业绩交流会、重大事项投资者电话会、组织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参加深交所上市公司集体交流活动、境内外券商策略会、专题交流会等形式,及时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情况、重大事项进展、长期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充分交流,使投资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公司基本面与长期价值,同时及时披露投资者交流情况记录,主动向广大投资者同步分享公司重要信息,避免或降低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2024年度,公司共计发布8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线上、线下方式累计接待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资本市场相关方数千人次,接待人次较2023年有所增多,关注度亦显著提升。其中,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以全网直播形式在四个主流投资者平台及官方平台举行,四个平台的在线观看量累计达16万人次,远超2022年度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在线观看量。此外,公司采用实时连线交流与线上文字答
疑的方式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的第一时间,公司就中期业绩与分析师进行了线上交流,并于下一个交易日收盘后以网络文字的形式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有效回应。公司在会后均尽快整理业绩说明会交流记录、形成公告文件进行发布,以方便未能及时参会的投资者观看此次会议、了解交流情况。
2024年,为丰富公司与资本市场相关方的交流形式,拓宽公司与资本市场的连接渠道,公司举办了2场“兴隆湖说Li”系列活动,汇聚投、研、产、学等资源,聚集行业分析师、投资人等资本市场相关方畅所欲言、真诚交流,既从资本市场中汲取高质量的专业见解、倾听相关方的声音和建议,也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价值、传达公司观点,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公司重视全体股东的权益,从股东沟通、股东关系维护、股东服务、保障股东利益等多方面做好相关工作。比如,为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和优质服务,安排专人做好股东接待和专门服务,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和投资者调研活动中认真答复投资者疑问,与参会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保护好中小股东相关权益,股东大会上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结果,最大限度地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的程度,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多渠道认真听取中小投资者的声音和建议,及时收集、完整记录并积极论证后,对合理的内容认真采纳执行。
公司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日常顺畅沟通交流,为及时解答各类投资者疑问、回应投资者诉求,公司为A+H股投资者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以供投资者随时交流和咨询,并对投资者沟通过程及反馈情况建立沟通台账进行专门管理,定期复盘。2024年,公司每个工作日接听投资者来电3-10通,全年接听投资者专线电话合计超过890通。同时,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及时、积极回答投资者提问,2024年度共回复276条问题、回复率为100%。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专线电话、“互动易”平台及日常答疑等多种方式共计回复投资者问题超过3,200个。
在与投资者的交流中,公司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响应投资者诉求、充分解答投资者疑问,及时有效客观地传递公司基本面和价值,注重投资者感受,认真听取投资者反馈,尊重投资者建议并做好及时记录、披露、传达和改善。对股东关注的行业趋势、市场动态、企业基本面等关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实现公司投资者关系的精准管理。
2024年度,公司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从合规化、制度化、国际化、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数字化、多样化八大维度出发,进一步提升公司境内外投资者关系管理与资本市场沟通工作,持续深化主动、双向互动的投资者沟通模式,确保公司与资本市场准确、及时、高效的信息交互传导,实现了全面、精准、清晰、专业的A+H股国际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鉴于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的优秀实践,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汇编的《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2023)》。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员工、中介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订保密协议并存档,及时记录内幕信息各流转环节的知情人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和内容等信息,明确其保密义务,便于进行内幕知情人管理和强化内幕交易防控。同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还制作了包含最新法律、法规和经典案例在内的合规培训课件,并不定期进行更新,每个月通过邮件向控股股东、全体董监高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关于内幕信息保密义务、内幕交易的认定、信息披露规则等专题培训;根据内幕信息的不同性质和阶段收集相关真实案例,对专门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其责任义务,严防内幕信息泄露;通过组织保荐机构和A股、H股证券律所等专业机构对公司董监高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加强宣讲力度,进一步强化各相关人员的合规风险防范意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坚持在敏感时间点和重要窗口期,通过梳理具体规则条文向重点人员以邮件等方式提示合规风险,明确具体的禁止行为,将合规管理贯穿于内幕信息从发生到传递的每一个阶段。除此以外,公司在接待投资者和媒体前,均要求投资者和媒体签署《承诺书》并与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一并妥善保管,避免和防止泄密及可能由此导致的相关内幕交易。
(十)监察和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监察审计部配备了14名专职人员,其中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或解聘。监察审计部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受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领导,按照《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开展财务审计、例行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调查等业务。2024年按照监察职能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规范化和强化监察体系,先后发布《TQC01-10P0063 监察工作制度》《TQC01-10P0059 投诉与举报制度》《TQC01-07D0011 礼品礼金及接受款待申报管理规范》等。为确保监察工作的有效性与透明度,配套开设廉洁公众号,完善投诉与举报反馈渠道的同时,及时向员工传达最新的监察政策及廉洁相关信息。报告期内,顺利开展一系列廉洁活动与讲座,提升员工的廉洁意识,营造一个健康、正直的工作环境,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内部审计方面,将周期性的内控检查与不定期的专项审计相结合,持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审查,及时对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和预防,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持续改进与提升。对在审计或调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监察审计部依据问题严重程度向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事会或管理层报告,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形成内部控制的闭环管理机制。此外, 定期对部门制度和流程进行评估,包括对现行制度的适应性分析、流程的效率评估,以便及时完善制度和流程,从而保障内部审计系统稳健运行。报告期内,内部审计对澳大利亚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完善提供了专业协助,督促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体系,及时且有效地执行自查和整改工作,提高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能力及运作效率。同期,对主要在建工程实施日常巡检,加强对在建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过程控制。在项目建设各主要阶段实施后,对风险较大的事项进行抽查复核,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减少和规避项目风险。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行,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公司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锂精矿开采、生产和销售及锂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的依赖,公司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拥有独立且完整的供应、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未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干涉、控制。
(二)公司人员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相互独立,有独立完善的人事制度和劳资管理体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属专职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干预或超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三)公司资产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存在被其违规占用、支配的情况。公司的资产完整,拥有与生产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和专利等资产,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与支配权。
(四)公司机构独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各职能部门在权责、人员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之间完全分开,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不存在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独立性的情形。
(五)公司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的情况;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不与控股股东、关联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2.31% | 2024年01月12日 | 2024年01月13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6.08% | 2024年05月28日 | 2024年05月2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3.66%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蒋安琪 | 女 | 37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02月10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蒋安琪 | 女 | 37 | 董事长 | 现任 | 2024年04月29 | 2026年04月13 |
日 | 日 | |||||||||||
蒋卫平 | 男 | 70 | 董事 | 现任 | 2007年12月20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蒋卫平 | 男 | 70 | 董事会名誉主席 | 现任 | 2024年04月29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向川 | 男 | 6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2月28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唐国琼 | 女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1月04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黄玮 | 女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6月22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吴昌华 | 女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4月14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夏浚诚 | 男 | 52 | 董事/总裁 | 现任 | 2021年01月15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邹军 | 男 | 52 | 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任 | 2007年12月20日 | 2026年04月13日 | 643,637 | 643,637 | ||||
王东杰 | 女 | 57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4月14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陈泽敏 | 女 | 51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29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黄夏舒 | 女 | 36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4年10月11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郭维 | 男 | 54 | 执行副总裁 | 现任 | 2009年05月18日 | 2026年04月13日 | 439,540 | 439,540 | ||||
熊万渝 | 女 | 49 | 高级副总裁 | 现任 | 2021年02月23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张文 | 男 | 46 | 董事会秘 | 现任 | 2021年12 | 2026年04 |
宇 | 书/副总裁 | 月23日 | 月13日 | |||||||||
李果 | 男 | 42 | 副总裁 | 现任 | 2022年04月28日 | 2026年04月13日 | ||||||
胡轶 | 男 | 44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1年09月13日 | 2024年10月11日 | ||||||
刘莹 | 女 | 50 | 原执行副总裁 | 离任 | 2021年02月23日 | 2024年04月12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1,083,177 | 0 | 0 | 0 | 1,083,177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公司执行副总裁刘莹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任何职务。此外,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11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胡轶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蒋卫平 | 董事长 | 离任 | 2024年04月29日 | 个人原因 |
蒋安琪 | 副董事长 | 离任 | 2024年04月29日 | 工作调动 |
蒋安琪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4年04月29日 | 工作调动 |
蒋卫平 | 董事会名誉主席 | 被选举 | 2024年04月29日 | 工作调动 |
胡轶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4年10月11日 | 工作调动 |
黄夏舒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10月11日 | 工作调动 |
刘莹 | 执行副总裁 | 解聘 | 2024年04月12日 | 个人原因 |
注:为了将公司治理的领导权交给新一代,以带领公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024 年 4 月 29日,蒋卫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后续蒋卫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此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同意聘任蒋卫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名誉主席。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简介
姓名 | 个人履历 |
蒋安琪 | 中国国籍,生于1987年,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蒋安琪女士自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于2024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主要负责公司全面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以及作出主要战略决策。蒋安琪女士于锂行业拥有逾10年的经验,其于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自2016年2月及2018年7月起分别担任天齐集团副总经理及董事,于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担任总经理,并于天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担任多项职务。此外,蒋安琪女士自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
蒋卫平 | 中国国籍,生于1955年,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9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认证为工程师。 |
姓名 | 个人履历 |
蒋卫平先生自2024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名誉主席,就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作出指导和决策支持。蒋卫平先生于锂行业拥有逾20年的经验,2007年12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于2003年成立天齐集团,并自成立起担任天齐集团董事长,2004年10月通过天齐集团收购射洪锂业(天齐锂业前身)。其于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兼任公司总经理,此后自2011年9月起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副会长。蒋卫平先生于2023年6月起兼任天齐集团总经理。 | |
向川 | 中国国籍,生于1958年,商业经济学硕士。向川先生自2020年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其在财务、企业管理及上市公司治理风险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计、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及公司合规运作方面的专业建议,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供独立意见。向川先生于1997年11月加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600438.SH),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至2004年10月。其亦于2004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000876.SZ)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并自2018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成都蜀采商务咨询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向川先生曾于多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包括:自2015年3月至2022年9月担任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300775.SZ)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2024年4月任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担任成都同步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8129)独立董事,自2019年10月起担任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0年4月起任四川羌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四川省国投羌山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10月起担任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156.SZ)独立董事,自2023年1月起担任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765.HK)独立非执行董事。 |
唐国琼 | 中国国籍,生于1963年,会计学博士。唐国琼女士自2020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其在财务、会计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计、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及战略发展方面的专业建议,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供独立意见。唐国琼女士作为财务与会计行业的专家,自2009年12月起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曾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参与会计学教材编写。唐国琼女士曾于多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包括:于2008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职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366.SZ),于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职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651.SZ),于2012年3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28.SH),于2012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67.SZ),于2014年2月至2019年8月任职于四川西部资源控股有限公司(600139.SH),于2015年4月至2021年5月任职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644.SH),自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职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17.SH),2019年1月至2024年6月任职于北京世纪德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现称北京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外,唐国琼女士自2019年6月起担任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608.SZ)独立董事,自2021年5月起担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101.SH)独立董事,自2024年12月起担任中国铁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00893.HK)独立董事。此外,唐国琼女士现兼任四川省科技厅科技项目财务评审专家。 |
黄玮 | 中国香港籍,生于1968年,香港大学房地产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数学荣誉硕士。黄玮女士自2022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其在企业管治、资产评估、金融和财务分析、ESG策略、商务咨询、风险识别及风险防范的专长,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供独立意见。黄玮女士现担任香港评值国际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及董事总经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香港分所)所长、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企服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自2023年5月至2025年2月担任首创钜大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黄玮女士在专业和社会服务方面担任了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副会长、香港海外学人联合会副会长、香港中国金融协会理事和香港生物医药创新协会高级顾问,并持有美国评估师协会高级评估师、特许皇家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资格。 |
吴昌华 | 美国国籍,生于1965年,山东大学外文系英美语言文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硕士,美国马里兰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环境政策与生态经济学硕士。吴昌华女士曾先后担任中国环境报英文版编辑,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项目主管,美国ENSR国际环境咨询中国区总经理、英国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以及朗天众创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裁,现任美国里夫金办公室亚洲主任、亚太水论坛执委会主席、新加坡CN Innovation首席战略官、未来创新中心主席、日本清凉地球创新论坛(ICEF)指导委员会委员、亚洲开发银行水安全顾问委员会委员,在ESG、可持续发展和新能源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见解。 |
夏浚诚 | 中国香港籍,生于1972年,澳洲悉尼科技大学工程管理硕士,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MBA/EMBA,奥地利 |
姓名 | 个人履历 |
因茨布鲁克管理中心核心商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在读企业管理博士;夏浚诚先生于2021年1月15日起担任公司总裁,于2021年2月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其主要负责本公司全面及日常管理。在加入公司前,夏浚诚先生于1997年8月至2002年5月任职于Olip Italia S.p.A及施华洛世奇(奥地利)工具制造公司。其亦于2011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奥地利斯太尔公司,其中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担任奥地利斯太尔CEO兼董事总经理,并于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奥地利斯太尔亚太区负责人。此外,夏浚诚先生目前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 |
邹军 | 中国国籍,生于1973年,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邹军先生自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自2021年2月起兼任执行副总裁,主要负责本公司财务、会计及税务事务。邹军先生于财务及会计行业拥有近20年经验。在加入公司前,邹军先生于1998年9月至2007年7月分别担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兼高级经理。其随后于2007年12月加入天齐锂业担任董事兼总会计师。此外,邹军先生目前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
2、监事会成员简介
姓名 | 个人履历 |
王东杰 | 中国国籍,生于1968年,四川大学法律系学士,工商管理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王东杰女士自2023年4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其负责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以及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履行情况。王东杰女士曾先后在四川省纺织厅纺织工业供销公司、西南纺织市场和四川蜀联纺织股份公司进出口分公司工作;1999年5月起在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职,先后从事审计监察、诉讼与非诉讼法务、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等工作。 |
陈泽敏 | 中国国籍,生于1973年,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陈泽敏女士自2021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负责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陈泽敏女士2001年12月至2013年在成都天齐机械五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就职,先后担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职务,2013年至今在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职,先后担任资金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财务总监、高级副总裁职务。 |
黄夏舒 | 中国国籍,生于1988年,西南民族大学财务管理学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反舞弊师。黄夏舒女士自2024年10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负责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履行情况、根据年度审计计划执行审计任务并确保遵守外部法规以及内部政策及程序,并定期直接向审计总监报告。黄夏舒女士自2011 年7月起加公司,目前担任审计副总监一职。此外,黄夏舒女士目前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射洪天齐、江苏天齐、天齐资源之监事职务。 |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姓名 | 个人履历 |
夏浚诚 | 公司董事、总裁(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详见“1、董事会成员简介”。 |
邹军 |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执行副总裁,主要工作经历详见“1、董事会成员简介”。 |
郭维
郭维 | 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大学学历,2006年8月获遂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工程师职称。郭维先生自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项目、采购及供应链、工艺技术及分子基地的运营和管理等事宜。 郭维先生于锂行业拥有逾20年经验,其曾任职于成都市机械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成都天齐机械五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及天齐集团,并于该等公司担任多项职务。郭维先生于2004年9月加入本公司,其于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担任公司供应部部长、于2006年11月至2009年5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于2009年5月至2021年2月担任副总裁(副总经理)及2021年2月至2022年4月担任高级副总裁(副总经理)。 |
熊万渝 | 中国国籍,生于1975年,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熊万渝女士自2021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自2023年7月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主要负责公司公共关系、品牌建设、数字化管理、ESG及可持续发展、行政管理及群团事务管理等事宜,现任成都市十八届人大代表,十二届成都市双流区政协委员,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 熊万渝女士于2008年4月至2014年8月任职于成都天齐进出口公司及成都天齐机械五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随后,其于2014年8月加入本公司,并担任行政部部长、总监等至2021年2月。 |
张文宇 | 中国国籍,持有香港永居身份,生于1978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张文宇先生于2021年12月加入公司,目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副总裁,并兼任本公司H股联席公司秘书,主要负责公司董事会运作 |
事务、公司治理、市值管理、A+H两地上市公司证券和信息披露事务、国内外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资本市场声誉和法披证券媒体管理、公司股权融资、法务风控和合规、对特定国内外子公司治理管控等事务。张先生亦兼任文菲尔德的董事长(非执行)及盛合锂业的董事(非执行)。 张先生在公司治理、企业管理、法律合规、投融资、财税和ESG等领域合计有超过20多年的工作经验。在加入本公司前,其曾担任有关国内外公司的相关职务。此外,张先生被评为新财富2024年和2023年的金牌董秘;并被列入新浪财经的金麒麟董秘名人堂。 张先生本科毕业于中国华南理工大学,获法律与文学双学士学位;其后分别获中国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美国西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以及美国纽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此外,张先生持有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及其相关的ESG投资证书、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资格、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中国香港地区和英国的公司治理师(CGP)和特许秘书(CS)。 | |
李果 | 中国国籍,生于1983年,硕士学历。李果先生拥有近10年锂行业经验,于2015年6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战略发展经理,战略发展部经理、战略发展总监等职务。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的战略发展和投资并购事宜。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蒋安琪 | 天齐集团 | 董事 | 2016年02月01日 | 否 | |
蒋卫平 | 天齐集团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03年12月01日 | 否 | |
陈泽敏 | 天齐集团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2017年02月01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蒋安琪 | 成都天齐增材智造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05月17日 | 否 | |
蒋安琪 | 天齐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5月11日 | 否 | |
蒋安琪 | 成都优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01月13日 | 否 | |
向川 | 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08日 | 是 | |
向川 |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28日 | 是 | |
向川 | 希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23年01月01日 | 是 | |
向川 | 四川省国投羌山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4月29日 | 是 | |
向川 | 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9月30日 | 2024年04月19日 | 是 |
向川 | 成都同步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04月03日 | 2025年02月20日 | 是 |
向川 | 成都蜀采商务咨询中心 | 董事长 | 2018年11月02日 | 2024年01月31日 | 是 |
唐国琼 |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教授 | 2009年12月01日 | 是 | |
唐国琼 |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6月11日 | 是 | |
唐国琼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5月11日 | 是 | |
唐国琼 | 中国铁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
唐国琼 | 北京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8月01日 | 2024年06月29日 | 是 |
唐国琼 |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2月28日 | 2024年01月15日 | 是 |
唐国琼 | 四川省科技厅 | 独立董事 | 2015年01月01日 | 是 | |
黄玮 | 香港评值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5年05月18日 | 是 | |
黄玮 | 首创钜大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年05月09日 | 2025年02月24日 | 是 |
黄玮 | 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年05月18日 | 是 | |
黄玮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香港分所 | 所长 | 2016年11月03日 | 否 | |
黄玮 | 香港企服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8年07月18日 | 否 | |
陈泽敏 | 江苏普莱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1月17日 | 否 | |
陈泽敏 | 成都天齐增材智造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8年12月22日 | 否 | |
陈泽敏 | 成都登特牙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04月11日 | 否 | |
陈泽敏 | 成都优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4月03日 | 否 | |
陈泽敏 | 成都天齐机械五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2年01月25日 | 否 | |
陈泽敏 | 成都天齐水暖设备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1月16日 | 否 | |
陈泽敏 | 雅江县润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6年03月24日 | 否 | |
陈泽敏 | 成都天齐聚合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2月15日 | 否 | |
陈泽敏 | 成都天齐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1月21日 | 否 | |
陈泽敏 | 成都天齐远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5年02月17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可根据下述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薪酬标准调整:
1)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上市公司公开的薪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2)公司盈利状况变化情况;3)组织结构调整,职务、职责的变化,管理复杂度变化等;4)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董事、监事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确定,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3)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并参照同类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部分按年度业绩考核的结果,年终考核评定后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在经营年度中,当出现下列情况时:
1)公司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要或较大变化;
2)公司出现经营亏损;
3)高级管理人员因合规、风险、违反公司制度及约定等情况或问题而对公司造成重要或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行为对公司造成重要或较大不利影响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调整(或要求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当年或以后年度的薪酬方案。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5人,报告期内实际在公司领取报酬有17人。2024年,公司已按期支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年度费用合计为56万元。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高管薪酬结构以激励性薪酬为主,兼顾薪酬的稳定性和保障性原则。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年度报酬总额包括标准年薪、股权激励、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其中,标准年薪=固定年薪+年度绩效薪酬,固定年薪分12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蒋安琪 | 女 | 37 | 董事长 | 现任 | 358.78 | 否 |
蒋卫平 | 男 | 70 | 董事会名誉主席 | 现任 | 345.6 | 否 |
夏浚诚 | 男 | 52 | 董事/总裁 | 现任 | 357.33 | 否 |
邹军 | 男 | 52 | 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任 | 215.19 | 否 |
向川 | 男 | 6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41.7 | 否 |
唐国琼 | 女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41.7 | 否 |
黄玮 | 女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41.7 | 否 |
吴昌华 | 女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41.7 | 否 |
王东杰 | 女 | 57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8 | 否 |
陈泽敏 | 女 | 51 | 监事 | 现任 | 14 | 是 |
黄夏舒 | 女 | 36 | 监事 | 现任 | 11.59 | 否 |
郭维 | 男 | 54 | 执行副总裁 | 现任 | 198.98 | 否 |
熊万渝 | 女 | 49 | 高级副总裁 | 现任 | 142.59 | 否 |
张文宇 | 男 | 46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现任 | 188.16 | 否 |
李果 | 男 | 42 | 副总裁 | 现任 | 91.72 | 否 |
胡轶 | 男 | 44 | 监事 | 离任 | 68.67 | 否 |
刘莹 | 女 | 50 | 执行副总裁 | 离任 | 80.43 | 否 |
合计 | -- | -- | -- | -- | 2,267.84 | --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注:上表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已支付的现金薪酬。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01月05日 | 2024年01月0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3月08日 | 2024年03月0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3月27日 | 2024年03月2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3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6月13日 | 2024年06月1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8月30日 | 2024年08月3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14日 | 2024年10月1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2024年10月3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2月06日 | 2024年12月0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蒋安琪 | 10 | 3 | 7 | 0 | 0 | 否 | 3 |
蒋卫平 | 10 | 3 | 7 | 0 | 0 | 否 | 3 |
向川 | 10 | 3 | 7 | 0 | 0 | 否 | 3 |
唐国琼 | 10 | 3 | 7 | 0 | 0 | 否 | 3 |
黄玮 | 10 | 0 | 10 | 0 | 0 | 否 | 3 |
吴昌华 | 10 | 1 | 9 | 0 | 0 | 否 | 3 |
夏浚诚 | 10 | 3 | 7 | 0 | 0 | 否 | 3 |
邹军 | 10 | 4 | 6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等情况,积极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从各自专业的角度为公司提供了专业性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其中:
独立董事向川先生利用个人在企业管理、上市公司治理及战略规划领域的专长,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人力资源、研发创新中心、运营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积极传递公司规范治理等相关经验,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意见,如:(1)建议深入挖掘并保护在制造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独特知识产权,通过人力资源部牵头进行案例研究;同时,以前瞻性视角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和现代化管理水平;(2)建议提高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和创新能力,同时完善研发和管理体系;深入了解市场需求,确保研发与市场同步;(3)作为化工企业的重点,安全永远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建议公司要长期且持续地关注安全生产,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独立董事唐国琼女士利用个人在财务及相关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计、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及战略发展方面的专业建议,在公司定期报告审议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传递公司规范治理相关经验,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意见,如:(1)关注公司财务风险,尤其是海外子公司方面需更谨慎,建议尽力确保奎纳纳生产工艺流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尽快实现产能爬坡;(2)市场及合作方面,建议针对未来规划和占领客户的目的,制定长期的发展规划;(3)建议公司提高对市场价格波动的反馈灵敏度和韧性,根据锂矿端和锂盐加工端的市场变化,及时采取相应举措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独立董事黄玮女士利用个人在企业管治、资产评估、金融和财务分析、风险识别及防范、ESG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专长,与总部审计、财务、战略发展等相关部门及生产基地沟通后,对公司拟开展的投资项目的风险点进行提示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例如:(1)建议加强跨部门的合作,将专利纳入宣传推广的核心领域,推动公司从单纯的技术提供者向行业内的领导者转型;同时,对于有意向进行技术许可的项目,应尽早进行准备和策划,确保及时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商业效益;(2)在资产负债表上,建议积极探索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公司资产的方式;特别是绿色资产或碳资产,对于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建议尽早开始筹备和准备,以提升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3)建议公司在目前锂价低迷业绩亏损的下行周期,既要继续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稳信心,又要顺势在全公司范围内推出各种节流措施,帮助公司降本增效、优化资源利用,从而应对经济困境;(4)建议公司始终把股东利益放在首位,管理层在日常经营中无论是生产销售计划,还是绩效考核中的KPI设置,都要考虑归母利润最大化;(5)建议重视风险控制和多元化布局,同时积极寻找非经营性价值,以分散经营风险以及帮助更好的地跨越周期。同时,在与公司管理层交流讨论中,也积极向管理层传递香港资本市场变化、资产评估专业角度、证券市场新进展和审计与风险方向的相关经验。
独立董事吴昌华女士利用个人在ESG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投资等方面的专长,与公司ESG和可持续发展部门建立和保持日常沟通工作机制,同时基于自身的职业专长,对诸多具体工作内容及方法提出独立的见解和建议。例如:(1)随着ESG体系的逐渐完善,建议公司确保在研发过程中涵盖具体的绿色概念,并致力于更多的研发资源投入到绿色技术和解决方案中;对于“绿色”的定义,公司应进一步明确其涵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源效率、使用可再生资源等;(2)青藏高原地区的生态环境特别是水生态是全球关注的焦点;公司需充分理解和评估这些风险,做到
未雨绸缪,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3)建议将公司行业属性定位为新材料而不仅仅是锂,加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专业性和技术优势,以促进公司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等。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 唐国琼、向川、黄玮 | 6 | 2024年03月05日 | 审议《关于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关于Albemarle协议持续关连交易数量超出上限及调整的议案》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 不适用 | 无 |
2024年03月26日 | 审议《2023年审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函(含2023年报财务信息)》《2023年度监察审计部工作汇报(含例行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题》《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暨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结果的议题》等议题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 不适用 | 无 | |||
2024年04月29日 | 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监察审计部2024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 不适用 | 无 |
年第一季度工作汇报》《关于制定<投诉与举报制度>的议案》 | 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 |||
2024年08月29日 | 审议《2024年半年度财务信息》《监察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 不适用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察审计部2024年三季度工作汇报》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 不适用 | 无 |
2024年12月06日 | 审议《2024年年审会计师年审工作计划汇报》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根据公司实 | 不适用 | 无 |
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 |||||||
提名与治理委员会 | 黄玮、唐国琼、蒋卫平 | 1 | 2024年04月29日 | 审议《关于选举董事长并聘任董事会名誉主席的议题》 | 提名与治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 不适用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向川、唐国琼、蒋安琪 | 5 | 2024年01月10日 | 审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补充授予名单》《2024年H股股份奖励(新股)计划方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该议案。 | 不适用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审议《2023年高管绩效考核结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该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2024年04月29日 |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该议案。 | 不适用 | 无 |
2024年06月04日 | 审议《2024年高管薪酬回顾与薪酬方案》《2024年关键绩效指标计划表_高管汇总》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该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2024年10月12日 | 审议《公司A+H股权激励方案(含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高管绩效考核优化方案》《长期激励奖金计划方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该议案。 | 不适用 | 无 |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向川、吴昌华、蒋安琪、蒋卫平、夏浚诚 | 1 | 2024年12月23日 | 审议《2023年-2024年第三季度战略回顾和展望》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 不适用 | 无 |
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吴昌华、蒋安琪、夏浚诚 | 2 | 2024年03月27日 | 审议《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 | 不适用 | 无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 ||||||
吴昌华、蒋安琪、夏浚诚 | 2024年04月25日 | 审议《2023可持续发展报告》 | 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 不适用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72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879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15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49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526 |
销售人员 | 28 |
技术人员 | 956 |
财务人员 | 113 |
行政人员 | 528 |
合计 | 3,15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11 |
本科 | 846 |
大专 | 462 |
中专 | 647 |
高中及以下 | 985 |
合计 | 3,151 |
2、薪酬政策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遵循战略性、市场化、内部公平性与绩效导向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兼顾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的薪酬福利体系,为员工提供以固定工资、短期激励、长期激励和员工福利构成的全面薪酬福利,确保员工的劳动成果得到合理回报。
报告期内,在全面薪酬策略的指引下,公司进一步完善全球福利体系,平衡各公司福利水平,为公司内部人员的流动奠定基础;修订和完善《薪酬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改进绩效评估体系,推动绩效考核理念,探索优化奖金分配体系;推进新一期股权激励方案,进一步覆盖海外员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3、培训计划
(1)磨练专业技艺,激发潜能活力
2024年,公司从“构建思维模式、确保工作结果、促进人际协同、带领团队成功”四个维度匹配课程内容,帮助员工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挑战,实现个人和团队的共同成长。本年度公司参与培训总计34,224人次,总培训小时数95,797.49小时,其中,通用培训总时数19,002.25小时,专业培训总时数76,795.24小时,人均培训小时数44.27小时,培训成本合计17,741,682.11元,其中专业技能培训时数占总培训时数的80.16%。在严格把控培训成本的前提下,培训人次、时数以及人均时数均稳步增长。
(注:人均培训小时数=全年培训总小时数/全年平均在职人数)
(2)个性化培训路径规划,构建层级式能力进阶的育才蓝图
依据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动态以及2024年的人才评估概况,公司围绕“多元形式、系统布局、精确导向”三大要点,精心策划2024年度通用培训方案。该培训方案围绕各级员工的胜任力需求,设计个性化的培训课程,以提升人效为目标的激发员工潜能。全年共计开展22门通用技能课程培训,包括针对总监级员工的变革管理、经理级员工的领导力进阶、以及非经理级员工的系统化思维、高效执行、沟通影响等内部公开课,总计培训时长204课时,累计参训542人次。培训形式包括线上课程、线下集中面授,课前课后分别收集培训需求反馈和训后反馈,进一步提升员工培训目标性和体验感。
(3)定制化培训项目,打造不同群体专项培养方案
公司始终致力于人才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不断提升员工个人能力,以建设完备的人才梯队。2024年入职多位应届毕业生,为了帮助他们完成从“优秀应届生”到“优秀天齐人”的身份转变,总部人力资源部开展了“锂想生成长营”项目。从“文化融入、能力提升、行为塑造、持续跟踪”四个阶段赋予锂想生天齐的身份感、使命感及认同感并成为公司发展的后备人才。
同时,人力资源部也针对大运营团队定制化人才发展项目,通过深度访谈及科学测评建立“大运营体系管理岗位”的能力模型,并以此定制领导力发展课程进一步加强大运营团队管理层梯队打造。
(4)2025培训规划
2025年,人力资源部将持续紧跟公司人才培养及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强化人才梯队的搭建与关键人才的培养。充分利用已上线的人力资源系统,持续搭建完善线上学习平台,整合优质课程,加大资源利用,提升培训效果。同时,公
司计划开展内训师队伍建设工作,培养公司内训师团队,开发更适用于公司业务的实操课程,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打造学习型组织氛围,推动公司人才队伍的持续成长与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一)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且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鉴于公司发展阶段尚属于成长期且预计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因此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现金流量及发展阶段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建议,并由董事会在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转增、不送股。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 | 是 |
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后三个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实现激励约束并重,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面向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制定的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时,为了规范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该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3,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2022年9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178.036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8.5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了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和委员会主任,任期为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与前述主体、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股份过户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立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5743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0万元,以“份”作为授予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20,000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授予份额为11,970万份,对应公司股份106.24万股,实际授予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授予份额上限。
2022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0899990607)中所持有的1,312,400股公司股票(含25万股预留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0899357438),过户价格为0元/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
2023年,共有10名参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离职,因此公司收回原授予该部分员工的6.74万股公司股份,并暂存放于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人数更新为230人,实际授予公司股份更新为99.5万股。
2024年1月,公司将25.78万股预留股份授予符合条件的153名员工。2024年,共有10名参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离职,因此公司收回原授予该部分员工的3.48万股公司股份,并暂存放于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人数更新为373人,实际授予公司股份更新为121.8万股。
2025年初至今,因1名参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因病去世,因此公司收回原授予该部分员工的0.16万股公司股份,并暂存放于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因此,截至本报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人数更新为372人,实际授予公司股份更新为121.64万股。
(2)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H 股限制性股份(新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技术、业务、关键岗位人员及公司境外子公司核心管理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
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相关股份为根据公司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796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4,122.1583万股的0.0285%。其中,首批授予45.9766万股,约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8.2%;预留限制性股票0.82万股,约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8%,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20%。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关键岗位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后续纳入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批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71元/股。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批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H股限制性股份(新股)计划(以下简称“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限制性股份单位的来源为本公司向信托基金发行的本公司H股普通股,限制性股份单位的授予价格为不低于H股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关于本计划草案的H股公告当日公司H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二)关于本计划草案的H股公告前60个交易日(含公告当日)的公司H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根据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股份不超过350,000股H股,占采纳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0.021%,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0.213%。除董事会根据本计划规则第十条决定提前终止外,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采纳日期开始为期5年,且其后将不会再依据本计划授出激励股份。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拟授予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和H股限制性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1)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2022年至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
1)公司业绩考核
截止2024年底公司锂化工产品产能合计达到碳酸锂(当量)90,000吨。
2)个人业绩考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持有人设定考核内容、考核目标,对持有人2022年至2024年的三年平均绩效分数进行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持有人所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基于绩效考核等级确定个人解锁比例:
评价标准 | S | A | B | C | D |
解锁比例 | 100% | 100% | 90% | 80% | 0 |
高管绩效考核指标由公司关键业绩指标、高管个人分管指标和风险扣分项三个方面构成。根据公司战略地图分解的战略驱动因素及对应指标,按照平衡记分卡财务、客户、运营、学习与成长4个维度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和高管个人分管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类,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评分。如出现风险事项,由风险事件的直接负责人和间接负责人(分管高管)承担责任,就风险事项的类别和风险暴露程度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扣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参与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共计6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人 | 职务 | 持股数(股) | |
1 | 夏浚诚 | 董事/总裁 | 16,900 |
2 | 邹军 | 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 | 14,300 |
3 | 郭维 | 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 14,300 |
4 | 熊万渝 | 高级副总裁 | 8,800 |
5 | 张文宇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香港联席公司秘书 | 2,100 |
6 | 李果 | 副总裁 | 7,500 |
(2)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批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5年EBITDA不低于43.8亿元人民币,且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不低于2024年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5-2026年EBITDA累计数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80%,且2025-2026年销量累计数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5-2027年EBITDA累计数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0%,且2025-2027年销量累计数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60% |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指标完成率S=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的比例:
业绩指标完成率S (实际公司完成业绩/目标业绩) | ≥100% | 80≤S<100% | <80% |
公司整体解除限售比例
公司整体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S | 0 |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EBITDA和销量同时达到上述两个考核目标条件的,按照100%比例解锁;同时达到目标条件80%及以上,但未同时达到100%的,按照当期平均达成比例解锁;未同时达到目标条件80%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可以解除限售的份额挂钩个人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当期解除限售份额=目标解除限售数量×公司整体解除限售比例×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绩效评价标准 | 卓越 | 优秀 | 合格 | 待改进 | 不合格 |
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100% | 90% | 80% | 0% |
本激励计划相关考核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3)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
根据计划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可不时全权酌情甄选任何合资格参与者(不包括任何除外参与者)作为参与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的选定参与者,并根据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的有关代价及有关条款及条件向任何选定参与者授出激励股份。董事会有权就激励权益的归属向选定参与者全权酌情施加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选定参与者所在公司绩效考核和选定参与者个人绩效评估结果的归属条件。为免生疑问,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并未具体列明任何绩效目标,相关目标将在相应的授出文据中设立。董事认为,在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规则中明确列出通用的绩效目标并不可行,因为每位选定参与者在集团中担任的角色和贡献方式各不相同。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决定时将考虑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的目的,并确保根据相关选定参与者的特定情况设定适当的具体绩效目标。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373 | 1,218,000 | 2024年1月,公司将25.78万股预留股份授予符合条件的153名员工。报告期内合计收回10名离职员工原授予股数34,800股,暂存放于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 0.07% | 自有资金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股) | 报告期末持股数(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夏浚诚 | 董事、总裁 | 16,900 | 16,900 | 0.00% |
邹军 | 董事、财务总监、执行副总裁 | 14,300 | 14,300 | 0.00% |
郭维 | 执行副总裁 | 14,300 | 14,300 | 0.00% |
熊万渝 | 高级副总裁 | 8,800 | 8,800 | 0.00% |
张文宇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2,100 | 2,100 | 0.00% |
李果 | 副总裁 | 7,500 | 7,500 | 0.00% |
黄夏舒 | 职工代表监事 | 7,200 | 7,200 | 0.00%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夏浚诚先生、郭维先生、刘莹女士、张文宇先生、胡轶先生为公司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公司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2024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于收到公司执行副总裁刘莹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任何职务。自2024年4月12日起,公司 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分别为夏浚诚先生、郭维先生、张文宇先生、胡轶先生。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当公司接受服务但没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公司外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公司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报告期内,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32,033,858.89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1)公司治理与组织结构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订并不时更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聘任了四位独立董事(其中1名独立董事常驻香港)。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50%,女性董事占比50%,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成员(含董事长和董事会名誉主席)占比75%,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公司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和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辅助董事会行使权力的内部常设机构,并制定了各个委员会相应的工作细则。五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独立董事成员
中涵盖涉及会计与审计、风险管理、经济管理、ESG等领域的专业人士,涉及专业领域的事务须经过专门委员会或只有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以利于独立董事以及相应专业背景的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等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监事会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大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属于监事会职责范围的事项通过深入讨论发表意见,并作出决议,确保公司的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忠实、勤勉的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独立董事、监事与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研发创新中心、环境健康安全部、期货部,以及控股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管理层等进行座谈交流。此外,公司安排独立董事、监事前往安居工厂、重庆基地、措拉锂矿现场调研,并与相关管理层进行座谈,倾听并收集独立董事及监事对公司生产运营的相关建议和意见,以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健全了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有效运转的工作机构,确保董事会、管理层决议和决定的严格执行。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设置职能管理部门与子公司、分公司。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实施计划目标管理和监控管理。
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各司其职,权责分明清晰。通过科学决策、有效制衡和协调运转,确保了公司治理的高效与规范。为更好地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提供支持,董事会办公室收集、整理公司重大项目情况、股东变动情况分析、投资者交流情况、证券舆情分析、A股及H股资本和证券市场监管合规状况等信息并定期汇报;对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及董事、监事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跟踪、汇总、分析并反馈给相关人员,以形成完整的决策及执行流程闭环。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海外资产(文菲尔德控股私人有限公司、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的国际化管理与公司治理,合规有序参与、落实海外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事宜,跟进海外子公司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评估,与海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保持顺畅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掌握和有效管理。此外,公司根据公司子公司董监事管理规范对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事务进行管理,结合《公司法》,协助控股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派出董监事推进相关三会管理工作。
(2)内控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为确保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公司监察审计部成立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内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程序包括:
1)制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工作方案
监察审计部根据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评价时间、人员组成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填写要求、样本抽取检验要求、缺陷认定标准、评价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
2)组织开展自我评价工作
根据内控评价工作方案,监察审计部在2024年年中及年底分别向各评价单位发出了关于开展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的通知,要求各参与测评单位分别以2024 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工作,并出具自评报告反馈存在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3)组织实施审计抽样测评工作
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各测评对象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对各评价对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和重要业务事项进行了抽样测评。复核了参评单位自评底稿,确保对业务关键控制点的识别与评估涵盖了公司管理主要领域。确保风险识别范围的完整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与真实性。实施业务流程层面风险及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估。采用业务流程关键负责人访谈梳理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并对每个业务流程确定流程控制目标、识别危险目标实现的风险, 通过穿行测试与公司目前的控制措施进行匹配来评价内控设计有效性。
对每个业务流程的关键控制、重要控制及一般控制点采用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行等控制测试方式评价内控执行有效性。4)评价工作小组做出评价结论内控评价工作小组组长汇总评价结果,对现场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根据缺陷的综合影响形成自我评价结论。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小组要求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5)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控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已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报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抽样测评报告,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审议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 | / | / | / | / | / | /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3月27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公司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发生重大差错或违规事件;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监察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国家政府部门行政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媒体频频曝光重大负面新闻,难以恢复声誉; (5)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
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6)中高层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7)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 |
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作 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利润总额指标: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为一般缺陷;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合并利润总额的10%为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10%<错报金额为重大缺陷; (2)资产总额指标: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为一般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1%为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为重大缺陷。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 假设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损失金额为S: (1)S≥利润总额的3%且对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为重大缺陷; (2)利润总额的1%<S<利润总额的3%且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为重要缺陷; (3)S≤利润总额的1%且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造成负面影响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3月27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注:1、国内方面,江苏天齐、遂宁天齐属于环保部门确定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射洪天齐属于环保部门确定的大气环境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重庆天齐和盐亭新锂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2、海外方面,根据澳大利亚《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TLK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泰利森因金属矿开采量达到澳大利亚《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有可能导致空气、土地或水排放污染的规定场所。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其他运营所在地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并保障其高效、稳定运行,降低自身运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相关税费,打造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射洪天齐 | 于2021年6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 |
遂宁天齐 | 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8年10月15日止。 |
江苏天齐 | 于2024年05月27日变更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03月25日至2027年03月24日止。 |
重庆天齐 | 于2020年4月14日取得排污登记证,有效期为2020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3日止。 |
盐亭新锂 | 于2024年3月7日取得排污登记证,有效期为2024年3月7日至2029年3月6日止。 |
TLK | TLK于2016年1月申请并获得了一期及二期氢氧化锂加工厂建设和调试的环境工程批准。 |
泰利森 | 已取得澳大利亚环境和水资源部相关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3日。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射洪天齐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6 | 锅炉1 | 1.5mg/m? | GB13271-2014 20 mg/m? | 0.114t | 28.89t | 无 |
锅炉2 | 4.5mg/m? | 0.185t | ||||||||
锅炉3 | 1.0mg/m? | 0.055t | ||||||||
锅炉4 | 1.5mg/m? | 0.093t | ||||||||
回转窑 | 13mg/m? | GB31573-2015 30 mg/m? | 1.528t | |||||||
氯化锂车间干燥 | 3.0mg/m? | - | 0.311t |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6 | 锅炉1 | 2.5mg/m? | GB13271-2014 50 mg/m? | 0.143t | 54.975t | 无 | |
锅炉2 | 1.5mg/m? | 0.089t | ||||||||
锅炉3 | 2.0mg/m? | 0.085t | ||||||||
锅炉4 | 2.0mg/m? | 0.157t | ||||||||
回转窑 | 3.0mg/m? | GB31573-2015 | 0.481t | |||||||
氯化锂 | 1.0mg/m? | 0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车间干燥 | 100 mg/m?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6 | 锅炉1 | 41mg/m? | GB13271-2014 200 mg/m? | 2.854t | 140.400t | 无 | |
锅炉2 | 38mg/m? | 1.650t | ||||||||
锅炉3 | 40mg/m? | 1.636t | ||||||||
锅炉4 | 40mg/m? | 1.568t | ||||||||
回转窑 | 100mg/m? | GB31573-2015 200 mg/m? | 12.666t | |||||||
氯化锂车间干燥 | 80mg/m? | 5.399t | ||||||||
遂宁天齐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7 | 1#燃气锅炉烟气排放口 | 0.845mg/m? | GB 13271-2014) | 1.64t | 2.79t | 无 |
2#燃气锅炉烟气排放口 | 0.967mg/m? | |||||||||
转型窑烟气排放口 | 2.109mg/m? | GB 31573-2015) | ||||||||
球磨废气排放口 | 5.365mg/m? | |||||||||
酸化窑烟气排放口 | 2.055 mg/m? | |||||||||
磨粉废气排放口-1 | 5.33 mg/m? | |||||||||
磨粉废气排放口-2 | 5.80 mg/m? | |||||||||
磨粉废气排放口-3 | 6.13mg/m? | |||||||||
磨粉废气排放口-4 | 5.53mg/m? | |||||||||
磨粉废气排放口-5 | 5.50 mg/m? | |||||||||
磨粉废气排放口-6 | 5.6mg/m? | |||||||||
碳酸锂干燥废气排放口 | 5.92 mg/m? | |||||||||
硫酸钠干燥废 | 6.35 mg/m?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气排放口 | ||||||||||
碳酸锂产品仓废气排放口 | 5.615 mg/m? | |||||||||
硫酸钠产品仓废气排放口-1 | 5.65mg/m? | |||||||||
纯碱制备废气排放口 | 5.78mg/m? | |||||||||
硫酸钠产品仓废气排放口-2 | 5.32mg/m? | |||||||||
二氧化硫 | 1#燃气锅炉烟气排放口 | 3.49mg/m? | GB 13271-2014 | 3.00t | 27.88t | 无 | ||||
2#燃气锅炉烟气排放口 | 5.384mg/m? | |||||||||
转型窑烟气排放口 | 11.59mg/m? | GB 31573-2015 | ||||||||
酸化窑烟气排放口 | 3.70mg/m? | |||||||||
碳酸锂干燥废气排放口 | 0.00mg/m? | |||||||||
硫酸钠干燥废气排放口 | 0.00mg/m? | |||||||||
氮氧化物 | 1#燃气锅炉烟气排放口 | 25.787 g/m? | GB 13271-2014 | 10.17t | 58.68t | 无 | ||||
2#燃气锅炉烟气排放口 | 31.02g/m? | |||||||||
转型窑烟气排放口 | 19.49g/m? | GB 31573-2015 | ||||||||
酸化窑 | 46.25g/m?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烟气排放口 | ||||||||||
碳酸锂干燥废气排放口 | 0.00mg/m? | |||||||||
硫酸钠干燥废气排放口 | 0.00mg/m? | |||||||||
硫酸雾 | 酸化窑烟气排放口 | 5 .484mg/m? | GB 31573-2015 | / | / | 无 | ||||
林戈曼黑度 | 1#燃气锅炉烟气排放口 | <1级 | GB 13271-2014 - | / | / | 无 | ||||
2#燃气锅炉烟气排放口 | <1级 | / | / | 无 | ||||||
废水 | 酸碱度 | 排放口 | 1 | 废水总排口 | 7.14 | 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 | / | 无 | |
化学需氧量 | 111.22 mg/L | 1.48t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6.94 mg/L | 0.49t | / | |||||||
悬浮固体 | 7.67 mg/L | 0.10t | / | |||||||
石油类 | 0.08 mg/L | 0.001063t | / | |||||||
氨氮 | 0.69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 B级排放标准 | 0.009162t | / | ||||||
总氮 | 13.47mg/L | 0.179026t | / | |||||||
总磷 | 1.36mg/L | 0.018061t | / | |||||||
江苏天齐 | 废气 | 颗粒物 | 排气筒 | 5 | 焙烧窑废气排放口 | 0.48mg/m3 | 10mg/m3 | 0.128 | 2.61 | 无 |
酸化窑废气排放口 | 0.31mg/m3 | 10mg/m3 | ||||||||
碳酸锂干燥废气排放口 | 2.325mg/m3 | 10mg/m3 | ||||||||
硫酸钠干燥窑废气排放口 | 0.15mg/m3 | 10mg/m3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球磨机排放口 | 3.77mg/m3 | 10mg/m3 |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排气筒 | 4 | 焙烧窑废气排放口 | 2.99mg/m3 | 100mg/m3 | 0.475 | 5.791 | 无 | |
酸化窑废气排放口 | 1.19mg/m3 | 100mg/m3 | ||||||||
碳酸锂燃烧废气 | 1.83mg/m3 | 100mg/m3 | ||||||||
硫酸钠干燥窑废气排放口 | 1.31mg/m3 | 100mg/m3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排气筒 | 4 | 焙烧窑废气排放口 | 9.4mg/m3 | 100mg/m3 | 5.231 | 17.81 | 无 | |
酸化窑废气排放口 | 33.8mg/m3 | 100mg/m3 | ||||||||
碳酸锂燃烧废气 | 26.9mg/m3 | 100mg/m3 | ||||||||
硫酸钠干燥窑废气排放口 | 27.3mg/m3 | 100mg/m3 | ||||||||
废气 | 硫酸雾 | 排气筒 | 2 | 酸化窑废气排放口 | 2.47mg/m3 | 10mg/m3 | 0.123 | 0.7808 | 无 | |
实验室废气排放口 | 0.0025mg/m3 | 10mg/m3 | - | - | - | |||||
废气 | 氯化氢 | 排气筒 | 1 | 实验室废气排放口 | 1.135mg/m3 | 10mg/m3 | 0.008 | 0.22 | 无 | |
废气 | 氟化氢 | 排气筒 | 1 | 实验室废气排放口 | 0.41mg/m3 | 3mg/m3 | 0.0013 | 0.002 | 无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污水总排口 | 1 | 污水总排口 | 15.16mg/L | 200mg/L | 2.318 | 13.64 | 无 | |
氨氮 | 2.121mg/L | 25mg/L | 0.332 | 0.535 | 无 | |||||
总磷 | 0.15mg/L | 2mg/L | 0.014 | 0.067 | 无 | |||||
总氮 | 7.69mg/L | 50mg/L | / | 无 | ||||||
重庆天齐 | 废气 | 氯气 | 有组织 | 1 | 除氯系统设置1根25米的排气筒排放 | 2.94mg/m3 | DB50/418-2016) 65mg/m3 | 74.29kg | / | 无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盐亭新锂 | 水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间接排放 | 2 | 生产区DW001 | 115mg/L | GB8978-1996) | 5(t/a) | 30.9(t/a) | 无 |
水污染物 | 氨氮 | 2 | 生产区DW001 | 0.112mg/L | - | 0.45(t/a) | 2.781(t/a)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生产区DA001 | 0.360kg/h | GB 9078-1996) | 1.091(t/a) | 1.332(t/a)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1 | 生产区DA001 | 0mg/m3 | 《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号) | 0 | 0.2448(t/a)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1 | 生产区DA001 | 0.166kg/h | 0.405(t/a) | 1.476(t/a)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对污染物的处理 |
射洪天齐 | 1.回转窑尾气:(电除雾+碱液喷淋)+(布袋除尘+微波光氧+臭氧脱硝+双碱吸收),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2.锅炉与氯化锂干燥:低氮燃烧,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3.一般固体废物:通过一般固废转移到下游企业进行再利用,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4.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性处置,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
遂宁天齐 | 1.生产废水:混凝沉淀+膜过滤+蒸发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2.生活废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排污园区污水管网,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3.锅炉燃烧废气:低氮燃烧+FGR烟气再循环,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4.转型焙烧烟气:脉冲布袋除尘器+臭氧脱硝系统,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5.酸化焙烧废气:水洗+碱洗+电除雾装置,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6.纯碱配置废气:湿式除尘,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7.碳酸锂干燥废气:布袋除尘+湿法除尘,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8.其余硫酸钠干燥废气、产品仓包装废气、磨粉废气、球磨废气: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9.一般固体废物:通过一般固废转移到下游企业进行再利用,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10.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性处置,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
江苏天齐 | 1.焙烧窑:布袋除尘器+低温臭氧脱硝+平板除沫器+两级喷淋+静电除雾,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2.酸化窑:文丘里洗涤器+湿式洗涤器+静电除雾器,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3.碳酸锂干燥窑,金属柔性膜除尘器,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4.硫酸钠干燥窑:金属柔性膜除尘器,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5.实验室:碱液喷淋装置,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6.球磨机: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7.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PH调节+加药沉淀后,能够稳定运行污染物监测合格。 8.一般固体废物:通过一般固废转移到下游企业进行再利用,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9.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性处置,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
重庆天齐 | 1.废气治理:建有2套氯吸收系统,每套处理系统由4台吸收塔组成(3用1备),2套系统共用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2.废水治理: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运行正常; 3.固废处理:设置有危废暂存间、固废临时堆场、一般生活垃圾箱;固废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理。 |
盐亭新锂 | 1.生产废水:锂硅精粉压滤废水、硅铝微粉压滤废水经压滤后循环使用。石膏压滤废水经五级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2.烘干废气: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合格。 |
TLK | 1.可感官有机物:再生热氧化器装置; 2.黑烟/超细/气态无机物:湿式洗涤器。 |
泰利森 | 污水:废水处理厂处理。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射洪天齐 | 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10922-2023-042-H。 |
遂宁天齐 | 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10904-2024-003-H。 |
江苏天齐 | 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20582-2021-210-M。 |
重庆天齐 | 编制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002242023-022-L060002。 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00224-2023-022-L。 |
盐亭新锂 | 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10723-023-036-L。 |
TLK | 已制定并积极维护TLK-000-H-PLN-00004-6应急计划,以应对所有潜在的突发事件。 |
泰利森 | 已制定WHS-MP-400应急管理计划、ERT-PR-2000危险品应急响应计划及ERT-PR-2009对散装硫酸罐泄漏的应急响应计划。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情况 | ||||||||||||
射洪天齐 | 按计划执行 | ||||||||||||
遂宁天齐 | |||||||||||||
类型 | 监测点数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
大气 | 排气筒DA001 | 1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
林格曼黑度 | 手动监测,1次/季 | ||||||||||||
排气筒DA002 | 1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
林格曼黑度 | 手动监测,1次/季 | ||||||||||||
排气筒DA003 | 1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
排气筒DA004 | 1 | 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排气筒DA005 | 1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
硫酸雾 | 手动监测,1次/季 | ||||||||||||
排气筒DA006 | 1 | 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排气筒DA007 | 1 | 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排气筒DA008 | 1 | 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排气筒DA009 | 1 | 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排气筒DA010 | 1 | 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排气筒DA011 | 1 | 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排气筒DA012 | 1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排气筒DA013 | 1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排气筒DA014 | 1 | 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排气筒DA015 | 1 | 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排气筒DA016 | 1 | 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排气筒DA017 | 1 | 颗粒物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监测点 | 4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废水 | 厂区废水总排口 | 1 | 流量、酸碱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 | 手动监测,1次/半年 | |
雨水排口 | 1 | 酸碱度、化学需氧量、氨氮 | 手动监测,1次/月 | ||
噪声 | 厂界四周 | 4 | 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 | 手动监测,1次/季 |
按计划执行
按计划执行 | ||||||||
江苏天齐 | 按计划执行 | |||||||
重庆天齐 | (1)公司2024年1-12月共进行2次环境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废气(氯气)、噪声。其中:氯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 (2)因无生产废水,不涉及废水监测; (3)不涉及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定期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开展环境检测。 | |||||||
盐亭新锂 | (1)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环评验收及环境检测,所有结果满足相关要求。 |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排放口类别 | 排放口名称 | 检测因子 | 检测频次 | |||
1 | 有组织废气 | 主要排放口 | DA001干燥机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1次/年 | |||
一般排放口 | DA002食堂油烟机排气口 | 油烟 | ||||||
2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1次/年 | |||||
3 | 厂界噪声 | 噪声 | 1次/季度 | |||||
4 | 生产废水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 | 1次/季度 |
DW001 | 氮、硫化物、硫酸盐。 | ||
生活废水DW002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 | 1次/季度 |
按计划执行
按计划执行 | |
TLK | TLK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按照调试和试运营期间的工程许可证W5977/2016规定的要求监测。 |
泰利森 | 泰利森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并包含环境许可证L4247_1991_13提及的法定环境监测要求和相关限制。 |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下属生产基地共缴纳环保税21.65万元人民币。泰利森的环境相关运营和资本支出分别为550万澳元和0.8万澳元,可持续发展相关运营支出为53.2万澳元,环境相关审批和合规资本支出162.3万澳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2024年,公司总部以及各生产基地继续深化节能降碳举措,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办公区域,公司优先选用节能型办公设备,并通过逐步更换及淘汰高能耗设备、鼓励员工以远程会议取代部分差旅并提倡绿色出行等措施降低碳排放。2024年度,国内多个基地通过绿电采购的形式持续推进生产环节部分电力脱碳。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2024年1月-12月期间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射洪天齐 | 射洪生产基地推进改造锅炉和回转窑、更换高能耗老旧设备等措施,并签订了3年期的“淘汰计划”,更换在淘汰名录里的电机型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淘汰名录清单中30%的电机型号替换。 |
遂宁天齐 | 安居工厂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采购,主动协调采购绿电(太阳能),现已取得绿电证书5,495个,相当于有549.5万度的电量,实现减碳排放目标。 |
江苏天齐 | 1.张家港生产基地在锂辉石仓库顶部,安装了光伏电板设施,使用清洁能源代替部分火力发电,降低了电能的使用量;2024年度共产生清洁电能约149万度。 2.2024年度张家港生产基地购买绿电1,200万度。 3.2024年度张家港生产基地更换了23台电机,将原来的4级能耗电机更换为1级能耗电机。 |
重庆天齐 | 1. 2024年度重庆铜梁生产基地使用两个月绿电约481万千瓦时。 2. 2024年度重庆铜梁生产基地更换了4台风机,将原来的3级能耗电机更换为变频电机。 |
盐亭新锂 | 1、2024年年电单耗较2023年实际电单耗同比降低2.4%,每吨产品节约3.19KW。 2、2024年天然气单耗较2023年同比降低17.95%,每吨产品节约5.32Nm?(气体体积单位)。 3、2024年年自来水单耗较2023年实际水单耗同比降低34.6%,每吨产品节约1.37 m?。 |
TLK | TLK与电力供应商达成协议,该电力供应商计划于2030年关闭所有燃煤发电机,并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取而代之。 |
泰利森 | 泰利森制定了温室气体政策,致力于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和负责任地生产锂精矿,以支持全球能源转型。其目标是到2030年在不增加碳强度的情况下扩大生产,并到2050年或更早实现范围1和2的净零排放。为了贯彻这一政策,2024年泰利森进行了生命周期评估(LCA);报告期内,制定了脱碳计划;启动了将运输车队使用的轻型载货汽车转换为电动载货汽车的研究;在生产区域安装太阳能电池板。 |
自《净零排放目标下可持续锂业白皮书》发布后至今,公司持续对国内总部及各生产基地的员工进行《净零排放目标下可持续锂业白皮书》、产品碳足迹以及国际碳排放相关法规的培训。此外,公司于2024年度对自身的产能工艺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通过对原辅料及能源使用的分析,并结合能源转型背景,对公司的净零目标以及实现路径进行了科学且严谨的验证;完成年度组织碳排放盘查工作,且针对公司三款主要产品(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以及金属锂)开展了碳足迹评价测算工作,并引入了第三方鉴证机构对方法学和原始数据进行鉴证;回应并协同客户完善终端市场对锂电池产品碳足迹的要求,继续对碳减排潜力进行了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受邀参加了国际锂业协会(ILiA)发布的全球锂行业第一本产品碳足迹(Product Carbon Footprint)指南的编写与审核,为全球锂行业提供了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过程中核算碳足迹的标准化方法。此外,公司亦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由四川省商务厅牵头研制的四川省级地方标准《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的编制工作,该标准已于2024年12月29日正式实施。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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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国内各基地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在监管部门制定网站公开季度或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1、能源和资源管理
公司高度关注在运营及生产环节对能源和资源的管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所制定的《节能减排管理规范》在运营与生产环节着重节能减排,不断探索清洁能源机遇。射洪、安居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四川地区电力结构中水电占比高的优势,持续为公司产出低碳产品。张家港生产基地开始搭建MES能耗管理系统,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能源计量与监测网络,推动实现能源高效利用。盐亭新锂于2024年度陆续开展了多次工艺测试,增加了产品产率、降低了电能单耗。
公司国内生产基地均已构建起节水管理机制,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生产运营的全过程。射洪生产基地通过冷却水循环利用改造项目,将前期未并入循环使用的设备冷却水并入项目内,实现循环使用。张家港生产基地通过新增初期雨水收集罐及相关输送及过滤设备,实现了雨水的资源化利用。铜梁生产基地实施了地下水管网改造项目,杜绝管道滴漏等带来的水耗影响;同时新增了地位水池板框过滤设备,将地位水池中的水进行过滤除杂再利用。安居生产基地通过凝絮-沉淀-澄清-多介质过滤的形式回收雨水资源,有效减少了对市政供水的消耗。此外,公司深化绿色包装理念,有序推行包装材料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工作。
2、“三废”管理
公司注重废水在基地系统中的循环及再利用,不断提升水资源使用效率,减少外排,并确保废水排放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和要求。本报告期内,张家港生产基地推进废水循环利用,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安居生产基地通过一整套废水处理工序,将厂区内产生的废水进行再回收利用,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
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环保法规及行业标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实施全面治理与监控,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废气排放符合规定。
公司对有害和无害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置有害废物以及承担其运输工作,确保有害废物管理符合规范;同时,对石蜡油、吨袋等非一次性材料开展循环利用,促进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公司着力打造“无废集团”,通过基地之间“点对点”定向利用项目的高效协作与资源整合,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建设。
公司继续深入推进锂渣资源化综合回收利用。锂渣作为公司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之一,含有一定的金属元素(钽、铌、铁,铝等)、无机元素(硅元素等)以及硫酸盐。2024年,公司完成锂渣高值化综合利用制备硅铝微粉成果技术转化,掌握锂渣中回收钽铌关键技术,有力增强循环经济实践。
3、生态保护
公司对矿山开采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评估并管控矿山建设及运营对当地重点物种多样性的影响。同时,公司在设计阶段运用科学环保的开采方式和选矿技术,提高锂资源收率,实现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废石等矿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储存量。在固体废弃物贮存设施停用后,公司将依照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封场处理,严格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社会责任情况
1、社会责任管理
公司始终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了贯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管理层与执行层的可持续发展与ESG治理架构。董事会是公司ESG治理的最高责任机构,由董事会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领导制定ESG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监督具体管理事项的实施,并成立ESG工作小组、碳管理工作小组、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工作小组以及COC工作小组,推进各项重要议题。同时,公司已成立ESG与可持续发展部,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以及国内外生产基地的ESG对接人,携手推动ESG与可持续发展工作的落地落实。
2024年,公司持续深化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和管理优化。公司董事会通过双周报、工作月报、专题报告等途径,及时获悉ESG前沿动态、公司重要ESG议题及管理成效。同时,ESG与可持续发展部已搭建完善公司ESG指标体系,将ESG绩效指标纳入高管薪酬考核体系,且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所有高管均已达成2024年度的ESG绩效考核指标。此外,公司参照国内外主要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主流评级体系与框架,积极与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增强可持续发展影响力。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获得的国内外荣誉如下所示。
荣誉与认可 | 颁发机构 |
绿色制造最佳实践案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第四届“四川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 | 四川省民政厅 |
标普ESG主题指数 | 标普全球 |
国家级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首批企业伙伴 |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成都市委社会工作部 |
《财富》中国ESG影响力榜 | 《财富》 |
2024年度ESG环境实践领先企业 | 广东时代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HERA 杰出ESG进步大奖 | HERA 香港ESG报告奖 |
2024向光奖年度ESG可持续发展TOP15 | 向光奖 |
ESG年度清洁能源和科技创新先锋 | 凤凰卫视(北京) |
2023年度全国慈善组织慈善工作范例宣传活动“爱心企业” | 中华慈善总会 |
2024“可持续品牌典范”榜单 企业合规奖 | 虎嗅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奖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共建“一带一路”十年百篇最佳实践案例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上市公司文化建设优秀实践案例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
《董事会》杂志第十九届金圆桌奖最佳董事会奖 | 《董事会》杂志 |
香港《大公报》金紫荆评选卓越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奖 | 香港《大公报》 |
第十一届“港股100强”评选新能源股15强 | 港股100强研究中心 |
《中国基金报》2024中国上市公司英华港股价值奖 | 《中国基金报》 |
《中国证券报》第二十六届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市场周刊》第十八届水晶球奖年度最佳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奖 | 《证券市场周刊》 |
2024雪球年度金榜投资者关系管理奖 | 雪球 |
2024同花顺上市公司年度榜单最佳港美股投关奖 | 同花顺 |
2024同花顺上市公司年度榜单Top300最具人气上市公司奖 | 同花顺 |
第八届中国卓越IR评选最佳价值创造奖 | 路演中&卓越IR |
证券之星资本力量2024年度优秀上市公司奖 | 证券之星 |
《财联社》2024第七届投资年会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奖 | 财联社 |
2、员工权益保障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据国际劳工法规以及公司运营地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标准开展实践,保障员工基本权益。公司致力于打造平等多元的工作环境,在招聘、薪酬、晋升、奖惩等方面规范管理,绝不因种族、肤色、年龄、性别、宗教、国籍、性取向、血统或任何其他受法律保护的类别而采取任何形式的区别对待。公司严禁使用童工,坚决杜绝在公司业务及关联业务中出现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或现代奴役行为,如监狱、军事和奴隶工以及任何形式的人口贩卖;并将劳动用工违规风险纳入各生产基地人力资源负责人绩效考核范畴。2024年,公司发布《天齐锂业企业人权政策声明》,阐明了公司对人权——包括劳工权利的认识,对尊重人权的企业责任的具体承诺,以及为切实履行这些承诺所建立和保持的程序与制度,表明了公司认同所有利益相关方的人格尊严、平等和不可剥夺的权利。此外,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员工权益的商定与完善,持续保障女职工等员工群体的权益。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歧视或骚扰的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保覆盖率均达100%。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工资规定》等运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遵循专业化、差异化与统一化原则,依据员工的岗位、职级、绩效以及市场薪酬状况等要素,制定科学的薪酬策略,为员工提供包含固定工资、短期激励、长期激励及员工福利在内的全方位薪酬福利。此外,公司为员工提供多种补充福利,强化员工福利感知度,进一步增强员工归属感与凝聚力。公司坚持在业务发展之中持续提升员工能力,通过构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多样化的培训课程,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职业发展支持。公司向员工开放了宽广的职业成长空间,通过实施轮岗计划助力员工拓展视野、累积珍贵经验与多元技能;同时持续改进对核心人才的职业评价与晋升制度,赋能每一位员工的职业目标与个人价值的实现。此外,公司秉持人文关怀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并全面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依据自身企业文化,不定期举办各类文化及体育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助力员工以更佳的精神状态迎接挑战、聚力前行。
3、职业健康与安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运营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EHS管理水平。治理架构方面,公司现已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和领导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管理制度方面,公司现已发布有《职业健康管理程序》《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程序》《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程序》等管理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绩效考核方面,公司将EHS管理纳入公司高层及生产基地总经理年度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强化对EHS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强度。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工死亡及其他重大职业健康与安全事故。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等国家及运营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从风险识别和监测、应急管理、跟踪整改到绩效评估的职业健康管理流程,全方位保障人员健康与安全。公司还为可能暴露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完善的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帮助员工深入学习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此外,公司高度重视承包商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制定了《承包商EHS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并督促各生产基地与承包商共同签订《承包商环境、健康与安全协议》,明确要求承包商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制定工程施工的EHS计划。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承包商因工死亡及其他重大职业健康与安全事故。
4、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
(1)商业道德
公司秉持高水平商业道德标准开展业务,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当地法律法规,制定并发布《廉洁承诺书》《阳光采购协议》《监察工作制度》《投诉与举报制度》《礼品与礼金及接受款待管理规范》等制度,完善廉洁体系,规范员工与供应商行为。
公司持续推进商业道德文化建设,面向公司高管以及全体员工开展商业道德培训,2024年的培训参与率达100%。此外,公司总部与各分子公司已设立商业行为准则工作小组或纠察督导组,推进商业行为规范建设。
2024年度,公司通过多场培训和宣贯活动推进商业道德能力建设与文化建设。总部及射洪生产基地举办“阳光天齐有我有锂”首届阳光文化周,将阳光文化延伸至一线员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在射洪生产基地设立警企共建单位和服务工作站,搭建外部沟通桥梁;在联合国第21个国际反腐败日,公司围绕“共创廉洁明天”主题开展活动,提升员工廉洁意识,筑牢防腐防线。
(2)负责任采购
公司致力于打造绿色、安全、负责任的供应链,完善采购管理体系,提升供应商在清洁生产、安全环保、人权、负责任矿产采购等领域的责任意识。公司通过《供应商管理规范》《采购管理规范》等制度文件,建立完善的供应商履责标准与要求,并实施系统化、标准化的全环节管理流程,落实尽职调查、审核与评估工作,防范管理风险。
公司积极推进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建设,遵循国内外各项规范性文件,发布并实施《负责任矿产供应链管理手册》《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风险识别控制程序》《负责任矿产供应商行为准则》等管理制度,严禁在受冲突影响及高
风险地区从事矿产资源相关业务,充分尊重矿区劳工权益,关注潜在的环境、社会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减缓措施。公司每年对负责任矿产供应链管理进行一次评审,确保管理程序的有效性。
此外,公司在销售合同中设置反商业贿赂、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条款;在与供应商及承包商的合同中加入阳光采购承诺条款,并要求其阅读《天齐锂业国际行为准则》且承诺遵守。本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阳光采购政策签署率达100%。在采购部门内部培训方面,公司继续针对内部采购人员开展了一系列专业培训,包括供应商关系管理(SRM)系统操作培训、采购相关制度培训以及客户需求培训等,在提高采购流程效率的同时,确保公司采购行为符合国内外标准及法律法规。
(3)产品质量与服务保障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控制程序》《工艺控制管理规范》等管理文件,构建具有公司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截至本报告期末,射洪生产基地、张家港生产基地、铜梁生产基地均通过IATF 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ISO 9001);射洪生产基地、铜梁生产基地、安居生产基地、西澳奎纳纳生产基地、泰利森资源基地均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24年,公司利用过程风险工具(PFMEA) 充分识别及预防质量风险,策划控制计划文件,开展周期评审;使用统计过程控制(SPC)等质量工具对生产稳定性进行动态监控。
在产品与服务的销售环节,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宣传营销信息真实、完整且规范。公司的产品包装均严格遵循国家《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及行业标准,清晰标注所有成分(包括执行标准、主含量及批号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安全警示信息。同时,公司建立了规范化的包装内容审核流程,确保内容制作准确无误。
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构建高效的沟通渠道。公司已在《客户投诉控制程序》《客户满意度控制程序》等制度中明确了从调查分析到处理、反馈的全流程要求,确保客户意见和反馈能够得到快速响应和妥善处理。此外,公司每年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收集数据,分析当年客户满意度状况,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至各生产基地,以便跟进改进措施。
公司始终注重信息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等一系列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政策,通过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数据保护技术、强化应急响应与漏洞管理、提升员工培训与安全意识等方式,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信息与隐私安全。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隐私和信息泄露事件,亦未发生因侵犯隐私及损失资料而引发的客户投诉事件。
(4)知识产权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政策规范,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专职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事宜,构建了一套完备且缜密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助力公司防范与化解潜在知识产权风险。同时,公司全力打造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与管理标准化流程,并同步推出知识产权激励制度,旨在深度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与积极能动性。
5、社会公益和公共关系
公司始终坚持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持续优化公共关系,在推广公益慈善理念、落实公益援助等方面贡献力量。通过实施多元化的公益项目,公司助力相关受益群体,并加强与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携手共创社会价值的最大化。2024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公益捐赠总投入达265.08万元,志愿服务总投入达71.81万元。
在公益慈善方面,公司开展多元化行动以履行社会责任。本报告期内,公司与零碳协同创新促进会在四川省慈善总会下发起成立了分支机构——生态环保与可持续发展专业委员会,于2024年10月8日获总会批复同意设立,《生栖计划》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作为专委会成立后首个公益项目,由天齐锂业向专委会捐赠资金,联合社会公益组织共同实施,旨在开发一套川西地区环境与生物多样性教育科普手册及课程体系,并推动生物多样性文化的传播。2024年3月,雅江县发生森林火灾。获悉灾情后,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捐赠80万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及群众进行家园重建、产业扶持以及基础设施修缮,积极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2024年9月,公司向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捐赠了5万元用于购买心脏除颤仪,为户外工作者和当地居民提供应急医疗保障。2024年10月,公司向“射洪市最‘洪’主播大赛”活
动捐赠5万元,用于支持本次活动相应的广告宣传物料制作使用。同月,公司为柳树中学捐赠7万元,用于柳树中学多媒体教室购买“LED 电子屏”。2024年11月,公司向太空社区捐赠3万元,主要用于太空社区街道居民门面处的花圃打造。
在志愿服务方面,天齐公益以“人人可为,处处可为”作为核心文化,聚焦于“环境、教育、社区”:三大主题,洞悉业务所在地及社区的实际需求,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在环境层面,2024年6月,公司在兴隆湖畔组织了“我的锂想季节——水地图”品牌志愿服务,引导20组亲子家庭观察水底生物,探索生物多样性。在教育层面,2024年12月,铜梁生产基地组织了多名志愿者走进铜梁区小林小学,开展“点亮童心,共创锂想”公益捐赠活动。在社区层面,2024年4月,射洪生产基地组织了太空社区的工作人员及代表居民,合计25人到公司展厅、厂区参观,并进行了相关的座谈交流和绿色环保手工制作。
在国际合作方面,公司不断深化与业务伙伴的沟通协作。未来议会与天齐锂业先前联合开展首届“锂想生”公益项目,在此基础上,2024年公司继续支持未来议会,公益捐赠金额达30万元人民币,成为其平台成员,并与来自不同领域的诺贝尔奖得主和学者建立联系,促进了跨学科交流,推动了公司的创新研究发展。此外,公司自2017年起与西澳博物馆建立了密切合作,通过冠名特色展厅“天齐锂业连接展厅”,将公司的商业及文化理念与西澳大利亚人文历史进行充分融合;在Li科学馆的设计过程中,公司充分汲取并应用了西澳博物馆的先进理念与经验,共创多元化的全球锂产业科普创新中心。本报告期内,公司向西澳博物馆捐赠20万澳元,促进文化交融互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推动共同富裕。2024年,公司持续跟进泸定县“9.5”地震灾后重建管护站重建项目,协调泸定县人民政府、甘孜州慈善总会等政府部门关于项目资金拨付的工作,完成了此前泸定县“9.5”地震部分捐赠金额匹配到项目。此项目公司捐赠金额共计286.75万元。项目可解决林场站房屋年久失修的问题,并确保了林场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有序管理与监督。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雅江县教育及呷拉镇乡村振兴公益项目捐赠计划,以促进公司矿区所在地周边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欲了解天齐锂业2024年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更多信息,敬请关注公司预计于2025年4月底发布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 |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公司/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全力支持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有关薪酬制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案;(5)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公司/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18年05月3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董事、监事、高管(蒋卫平、蒋安琪 、邹军、郭维) |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 |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 2018年05月3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情况相挂钩;(6)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本人出具的承诺进行调整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相关承诺事项进行相应调整;(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2、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3、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股东张静;4、成都天齐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5、天齐集团和本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人在今后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相同、相似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2)①本公司锂辉石销售业务只面向以锂辉石作为辅料的玻璃陶瓷行业用户销售,不向以锂辉石为主要生产原料的锂加工行业用户销售锂辉石。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产品。②如果股份公司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从事了对股份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股份司。③如果本公司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应当立即通知股份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构按股份公司能合理接受的条件首先提供给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④如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股份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⑤该承诺函自本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以较早为准);本公司不再直接 | 2010年08月31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长期有效 | 上述承诺中涉及锂辉石销售的部分随着相关业务转入公司开展而无需继续履行,其他继续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或间接控制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⑥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公司及本公司已设立或将设立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而作出。(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人在今后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期间,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司)相同、相似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4)成都天齐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承诺:①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锂辉石销售业务只面向以锂辉石作为辅料的玻璃陶瓷行业用户销售,不向以锂辉石为主要生产原料的锂加工行业用户销售锂辉石。②本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股份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作为股份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今后也不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③自2008年1月起,本公司不再代理股份公司锂辉石进口业务,并逐步向股份公司移交碳酸锂等相关产品的国外客户及出口业务;本公司承诺在2008年6月前完成相关业务与客户的移交工作。自2008年 7月起,本公司将不再代理股份公司产品出口业务。④此外,本公司将尽量减少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一切非必要的关联交易。(5)本公司只面向以锂辉石作为辅料的玻璃陶瓷行业用户销售锂辉石,不向以锂辉石为主要生产原料的锂加工行业用户销售锂辉石。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股份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作为股份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今后也不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同时,尽量减少关联交易(6)为避免将来在锂辉石采购环节产生利益冲突,天齐集团及本公司承诺:①天齐集团承诺,如因本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或锂辉石供应紧张导致不能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天齐集团及所属企业将减少锂辉石采购,优先由本公司采购,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②本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强化约束机制。本公司将在年报中披露每年中国海关进口泰利森公司锂辉石的统计数据,对比本公司与关联方及独立第三方的锂辉石进口价格。③天齐集团承诺,如果审计结果认定本公司存在与关联方在锂辉石采购环节的利益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转移情形,将全额赔偿本公司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天齐集团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1)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设立与天齐锂业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经营实体,或以直接、间接方式开展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天齐锂业出现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2)若天齐锂业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成功实施,天齐锂业将成为泰利森及天齐矿业的控制人,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不会从事与泰利森及天齐矿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向其采购或销售相关产品或服务。(3)本公司目前持有加拿大 NMX(Nemaska Lithium Inc.)16.47%的股权,该公司拥有加拿大魁北克地区的瓦布什(Whabouchi)和赛麦克(Sirmac)两个锂辉石矿产资源,其中,赛麦克项目目前尚处于初级勘探准备阶段,其氧化锂储量有待进一步探明;瓦布什项目已发布储量报告和初步经济评估(the Preliminary Economic Assessment),但后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Definitive Feasibility Study)尚未完成。加拿大NMX锂辉石矿项目目前尚未取得采矿权证,也未开展任何开采活动。鉴于加拿大NMX公司的矿产资源仍处于勘探或价值评估阶段,规模化开采的经济价值尚不明确,本公司承诺将在加拿大NMX锂辉石矿项目具备规模化开采条件或经勘探确定商业价值时,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加拿大NMX股权转让予天齐锂业。 | 2013年06月07日 |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1 、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控制天齐锂业;2 、天齐锂业终止在深交所上市。 | (1)和(2)严格履行中;(3)由于NMX已清算,天齐集团不再持有其股权,相应承诺无需继续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天齐集团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1)天齐硅业若取得采矿权并判定该矿权具备开采商业价值,我公司将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贵公司。如果贵公司要求我公司将所持天齐硅业的股权予以出售,我公司将按公平合理的价格优先出售给贵公司或者根据有关监管要求消除同业竞争。(2)在润丰矿业拥有的矿权具备开采商业价值时,我公司将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贵公司。如果贵公司要求我公司将所持润丰矿业的股权予以出售,我公司将按公平合理的价格优先出售给贵公司或者根据有关监管要求消除同业竞争。 | 2017年04月21日 | 2027年5月28日 | 被天齐集团于2024年3月27日出具的《关于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的函》替代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天齐集团、蒋卫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 | 配股稀释摊薄回报的填补措施承诺 | (1)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 2017年04月2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证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公司/本人同意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公司/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全体董事、高管(蒋卫平、蒋安琪、邹军、郭维) | 公司2017年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证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17年04月2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全体董事、高管(蒋卫平、蒋安琪、邹军、郭维) | 公司2019年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配股 | 2019年04月1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发行证券实施完毕前,若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天齐集团、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 | 公司2019年配股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证券实施完毕前,若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19年04月1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天齐集团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一)关于雅江县上都布锂辉石、硅石矿:“1、在天齐集团取得采矿权并在天齐锂业认为该矿权具备开采的商业价值时,天齐锂业有权随时单方要求天齐集团将所持的“雅江县上都布锂辉石、硅石矿”矿权及相关资产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出售给天齐锂业或其指定的其合并范围内的公司;2、自天齐锂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承诺函相关事项之日起 36 个月内,在保证天齐锂业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本公司承诺将天齐集团持有的雅江县上都布锂辉石、硅石矿权及相关资产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出售、通过出售资产、转让股权及或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或处置给天齐锂业或无关联关系第三方;3、本公司将积极推进有关矿权的储量勘探工作,明确其后续开采的商业价值,并基于勘探工作的完成进一步推进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工作及配套矿山建设工作,以促使相关矿权及时具备后续商业开采条件;4、在天齐锂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承诺函相关事项之 | 2024年03月27日 | 2027年5月28日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日起至最终处理完毕期间,本公司将不会对所持有的锂矿进行开采。”(二)关于润丰矿业:“1、在天齐锂业认为润丰矿业的采矿权具备开采的商业价值时,天齐锂业有权随时单方要求本公司将所持润丰矿业的全部股权或润丰矿业的“烧炭沟脉石英、锂辉石矿”矿权及相关资产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出售给天齐锂业或其指定的合并范围内的公司;2、自天齐锂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承诺函之日起 36 个月内,在保证天齐锂业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本公司承诺将所持润丰矿业的全部股权或润丰矿业的矿权及相关资产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出售、通过出售资产、转让股权及或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或处置给天齐锂业或无关联关系第三方;3、本公司将积极推进有关矿权的储量勘探及配套矿山建设工作,明确其后续开采的商业价值,以促使相关矿权及时具备商业开采条件;4、在天齐锂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承诺函相关事项之日起至最终处理完毕期间,润丰矿业作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将不会对所持有的锂矿进行开采。”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天齐集团及张静女士 | 不减持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天齐集团、张静女士自愿承诺自 2023 年 8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承诺主体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 2023年08月23日 | 2024年2月22日 | 已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2024年,本集团新设子公司天齐资管。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2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方海杰、陈超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方海杰2年,陈超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20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黎志贤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2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25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与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诉讼纠纷 | 0 | 否 |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7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向智利圣地亚哥上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智利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授予禁令暂停CMF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的复议决定及于2024年6月18日作出的决定的效力。 | 案件正在审理中。 | 不适用 | 2024年07月30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
天齐鑫隆、天齐锂业与中信里昂服务合同纠纷 | 3,385.23 | 否 | 本案二审于2024年8月9日判决,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一审判决;二、天齐鑫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里昂证券支付服务费400万美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400万美元为基数,从 | 天齐鑫隆已履行完毕该判决书载明的所有义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12月20日之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6%利率算);三、天齐鑫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里昂证券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434341.65元人民币;四、驳回里昂证券其他诉讼请求。 | |||||||
重庆渝台诉成都天齐及其他被告撤销权纠纷案 | 0 | 否 | 2024年10月29日,成都天齐收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本案决定书,主要内容为:本案不符合监督条件,决定不支持重庆渝台提出的监督申请。 | 本案一审、二审、再审、监督申请均驳回原告重庆渝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存在租赁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用于办公及经营需要。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成都天齐 | 2022年04月30日 | 417,700 | 2023年02月24日 | 17,91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是 | 否 | ||
射洪天齐 | 2022年04月30日 | 111,800 | 2023年03月2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是 | 否 | ||
SPV1 | 2022年04月30日 | 567,544 | 2022年11月22日 | 271,711.69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股权质押、股票质押、账户质押 | 3年 | 是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770,000 | 2023年10月08日 | 38,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6个月 | 是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770,000 | 2023年04月27日 | 1,51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是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770,000 | 2024年02月06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2个月 | 是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770,000 | 2023年12月26日 | 4,795 | 连带责任保证 | 33个月 | 是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770,000 | 2023年09月14日 | 24,64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是 | 否 | ||
射洪天齐 | 2023年 | 125,000 | 2024年 | 5 | 连带责 | 2年 | 是 | 否 |
03月31日 | 02月06日 | 任保证 | ||||||||
射洪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125,000 | 2023年12月25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是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879,471.5 | 2024年04月09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6个月 | 是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879,471.5 | 2024年04月11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是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879,471.5 | 2024年04月11日 | 10 | 连带责任保证 | 29个月 | 是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879,471.5 | 2024年10月03日 | 5,255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是 | 否 | ||
遂宁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241,000 | 2024年09月11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是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2年04月30日 | 417,700 | 2023年02月24日 | 11,99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否 | 否 | ||
射洪天齐 | 2022年04月30日 | 111,800 | 2023年03月20日 | 16,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否 | ||
SPV1 | 2022年04月30日 | 567,544 | 2022年11月22日 | 12,060.31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股权质押、股票质押、账户质押 | 3年 | 否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770,000 | 2023年04月27日 | 26,9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否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770,000 | 2024年02月06日 | 29,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2个月 | 否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770,000 | 2023年12月26日 | 9,705 | 连带责任保证 | 33个月 | 否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770,000 | 2024年01月05日 | 136,36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否 | ||
射洪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125,000 | 2024年02月06日 | 35,995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否 | 否 | ||
射洪天齐 | 2023年03月31日 | 125,000 | 2023年12月15日 | 52,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879,471.5 | 2024年08月30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6个月 | 否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879,471.5 | 2024年04月11日 | 19,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否 | 否 | ||
成都天齐 | 2024年03月 | 879,471.5 | 2024年04月 | 9,990 | 连带责任保证 | 29个月 | 否 | 否 |
28日 | 11日 | |||||||||
成都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879,471.5 | 2024年04月17日 | 23,845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否 | ||
射洪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295,000 | 2024年05月28日 | 15,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否 | 否 | ||
遂宁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241,000 | 2024年09月11日 | 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否 | 否 | ||
TLHK或其他全资子公司 | 2024年03月28日 | 177,357.5 | 2024年06月24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天齐鑫隆 | 2024年03月28日 | 176,000 | ||||||||
江苏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80,000 | ||||||||
天齐锂业/成都天齐/TGVE/TLHK | 2024年03月28日 | 80,000 | ||||||||
天齐锂业项下各分子公司 | 2024年03月28日 | 141,886 | ||||||||
SPV1 | 2024年03月28日 | 14,188.6 | ||||||||
盛合锂业 | 2024年03月28日 | 200,000 | ||||||||
重庆锂电 | 2024年03月28日 | 30,000 | ||||||||
苏州天齐 | 2024年03月28日 | 150,000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464,903.6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420,85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464,903.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62,885.31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文菲尔德及其下属子公司 | 2024年03月28日 | 1,099,616.5 | 2024年05月31日 | 801,655.9 | 质押、抵押 | 1. 文菲尔德及下属相关子公司提供第一顺位资产抵 | 五年 | 否 | 否 |
押(以下三种情况除外:i.需要取得抵押物权的资产; ii.抵押受限 的资产;以及 iii.下属加拿大和智利公司的股权); 2. 文菲尔德下属公司股权质押; 3. 相关项目矿权抵押。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099,616.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801,655.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099,616.5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801,655.9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3,564,520.1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222,505.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3,564,520.1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264,541.21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0.19%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5,000 | 65,000 | 0 | 0 |
合计 | 95,000 | 65,0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 | SK Innovation Co., Ltd. | 氢氧化锂产品 | 2019年03月28日 | 无 | 双方协商确定 | 否 | 非关联方 | 履行中 | 2019年04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及《谅解备忘录》的公告》(公 |
告编号:2019-035) | ||||||||||||||
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 | Northvolt ETT AB | 氢氧化锂产品 | 2019年09月24日 | 无 | 双方协商确定 | 否 | 非关联方 | 履行中 | 2019年09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Northvolt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 ||||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 | LG Chem, Ltd | 氢氧化锂产品 | 2022年06月27日 | 无 | 双方协商确定 | 否 | 非关联方 | 履行中 | 2022年06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氢氧化锂长期供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切实回报股东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截至公司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641,221,583股(其中A股1,477,099,383股,H股164,122,2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A股股份467,966股后,公司A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1,476,631,417股,H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164,122,200股。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7月22日完成公司A股和H股的权益分派,其中A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93,452,412.95元 (含税),H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1,564,97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融资结构,丰富债务融资工具以保障现金流的稳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发行。2024年3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其中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2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额度40亿元。2024年4月12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35%,期限为1年。
3、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减少公司主营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组建了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对商品期货期权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财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各岗位配备了专业人员,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就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营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相关业务。
4、公司开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技术、业务、关键岗位人员及公司境外子公司核心管理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
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相关股份为根据公司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796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4,122.1583万股的0.0285%。其中,首批授予45.9766万股,约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8.2%;预留限制性股票0.82万股,约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8%,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20%。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关键岗位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后续纳入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批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71元/股。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批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H股限制性股份(新股)计划(以下简称“H股限制性股份计划”):激励股份的来源为本公司向信托基金发行的本公司H股普通股,激励股份的授予价格为不低于H股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关于本计划草案的H股公告当日本公司H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二)关于本计划草案的H股公告前60个交易日(含公告当日)的本公司H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根据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股份不超过350,000股H股,占采纳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0.021%,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0.213%。除董事会根据本计划规则第十条决定提前终止外,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采纳日期开始为期5年,且其后将不会再依据本计划授出激励股份。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遂宁安居碳酸锂工厂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与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双方就公司在遂宁市安居区化工产业园区“新建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以下简称“安居项目”或“本项目”)达成合作共识,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天齐锂业遂宁安居区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遂宁安居区启动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工厂的建设工作。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天齐,项目内容为建设一个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的工厂;项目建设地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区安东大道化工产业园;项目建设目标为实现遂宁天齐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目标产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143,101万元人民币,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
2022年7月-10月,公司管理层对该项目的进度、预算以及土建招标工作开展进行了评审,最后核定该项目的预算金额为147,780.71万元。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27日竣工,并进入带料试车阶段。后经过反复调试和优化,安居项目首袋电池级碳酸锂产品通过公司内部实验室取样检查,并于2023年12月21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碳酸锂标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安居基地产品已对外销售,且已具有2.3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建成产能,并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安居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4年8月进行了预转固。
2、关于措拉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已于2024年1月9日取得雅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措拉锂辉石矿特白沟尾矿库项目备案。2024年3月18日,盛合锂业与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诺威”)和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成都签署完成了共建共享甲基卡矿区输变电项目的合作协议。三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并由该合资公司出资建设输变电项目,以满足各方的用电需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合资公司天盛时代已完成设立。2024年8月16日,盛合锂业取得了雅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措拉锂辉石矿特白沟尾矿库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为规划建设特白沟尾矿库奠定基础。
2024年12月9日,盛合锂业分别与斯诺威签署《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与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尾矿库项目合资协议》”)和《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和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以共同从事特白沟尾矿库规划建设开发及管理运营等相关业务及生产取水设施共享建设开发及管理运营等相关业务。其中,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盛合锂业和斯诺威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3亿元人民币和2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和40%。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由盛合锂业控股,并纳入盛合锂业合并报表范围。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盛合锂业和斯诺威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和12,00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和60%。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由斯诺威控股,并纳入斯诺威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和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尾矿库项目合资协议》《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鉴于甲基卡矿区的客观自然条件,包括尾矿库、生产取水设施不可或缺,矿区企业合作共建配套设施,是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式。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与斯诺威成立取水设施项目合资公司和尾矿库项目合资公司有利于促进公司措拉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速将公司的资源转换成客观的产能/产量供给,提升公司生产原料供应链(尤其是国内锂盐生产原料供应)的稳定性,与澳大利亚格林布什矿山一起成为公司现有及未来规划锂化合物产能的双重资源保障。
3、公司参股公司SQM与智利国家铜业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投资40.66亿美元购买了智利SQM的23.77%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截至目前,公司持有SQM合计约22.16%的股权。
2023年12月27日,SQM与智利国家铜业公司Codelco(以下简称“Codelco”)就2025年至2060年期间阿塔卡马盐湖的运营和开发达成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SQM公告称,基于SQM先前向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以下简称“CMF”)做出的咨询,SQM董事会同意《谅解备忘录》所载之交易不提交给股东大会投票。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5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作为SQM股东)委托智利律师向CMF提交了请求其要求SQM就与Codelco达成上述交易一事召集特别股东大会或者采取CMF认为必要的所有其他预防或纠正措施的申请。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参股公司SQM与Codelco签署了Partnership Agreement(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该协议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拟通过将Codelco之子公司Minera Tarar SpA并入SQM子公司SQM Salar S. A.(并入后的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的方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开发SQM目前从智利政府经济部下属的生产促进局(Corporacin de Fomento de la Produccin de Chile,简称“Corfo”)租赁的阿塔卡马盐湖地区及生产锂、钾及其他产品的活动和后续销售(直接或通过合营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进行)。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6月18日,CMF公开发布了一份名为CMF informa que public respuesta a presentación deInversiones TLC SpA的文件(中文译文:《CMF关于对天齐智利提交材料的回复》)。CMF认为:《合伙协议》不适宜由SQM的特别股东大会作出裁决,该交易应由SQM的董事会进行分析和决议;这不影响股东在认为对SQM和股东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一般规则追究董事责任的权利(如适用)。因此,CMF不同意天齐智利的诉求(以下简称“该决定”)。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6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对上述CMF的该决定向CMF提出行政复议,要求CMF取消该决定,并要求SQM根据智利《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或者采取CMF认为必要的所有其他预防或纠正措施,以保护天齐智利及SQM所有少数股东的利益,同时要求CMF在处理行政复议期间暂停该决定的效力,直至作出最终复议决定为止。
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7月15日,公司收到CMF关于行政复议诉求的回复:不接受天齐智利于2024年6月26日行政复议申请中提出的请求,将维持该决定(以下简称“复议决定”)。根据智利相关法律规定,诉求申请人可自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智利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认为:SQM与Codelco签署的《合伙协议》应适用智利《公司法》第57条第4款、第58条第4款和第67条第9款等规定,应提交SQM股东大会并经拥有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的三分之二法定票数批准同意,否则将损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作为SQM股东的投票权以及相关股东权利,公司不认可CMF的该决定以及复议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于智利当地时间2024年7月26日就CMF的该决定向
智利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智利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授予禁令暂停CMF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的复议决定及于2024年6月18日作出的决定的效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向智利法院提起的诉讼仍在审理中。
4、终止投资建设澳大利亚奎纳纳工厂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前期投入的议案》,正式开展“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二期氢氧化锂项目”或“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拟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28亿澳元(按照2017年9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17.09亿元),建设周期26个月。2020年初,公司结合自身财务资金状况,决定调整“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调试进度安排和项目目标,放缓项目节奏。同时,考虑到与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具有极强关联性,并结合市场变化、公司资金流动性等情况,对二期氢氧化锂项目暂缓建设。2023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TLEA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前端工程设计合同。2023年11月,TLEA之全资子公司TLK正式与承包商签订前端工程设计合同,拟对项目经济可行性和投建节奏进行综合分析。同时,为适应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等情况,重新全面审视该项目进度和资本金投入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相关投入累计约2.07亿美元(按照2024年12月31日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14.84亿元)。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及项目最新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公司拟终止投资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自公司审议通过投资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以来,公司结合市场情况、资金状况等因素审慎推进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灵活调整项目建设节奏。结合产品市场情况、一期氢氧化锂项目运行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在综合审视二期氢氧化锂项目的前期投入和预计未来资本投入、未来运营费用、项目执行进度、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等情况后,公司认为继续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将不具备经济性。为避免进一步资源投入的浪费,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终止二期氢氧化锂项目。
本次项目终止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投资运营最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对降低投资风险、改善公司运营、提升公司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2,383 | 0.05% | 812,383 | 0.0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12,383 | 0.05% | 812,383 | 0.0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12,383 | 0.05% | 812,383 | 0.0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40,409,200 | 99.95% | 1,640,409,200 | 99.9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76,287,000 | 89.95% | 1,476,287,000 | 89.9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164,122,200 | 10.00% | 164,122,200 | 10.00%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641,221,583 | 100.00% | 1,641,221,583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7,608(A 股)、45(H股)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7,295(A 股)、45(H股)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37% | 416,316,432 | 0 | 0 | 416,316,432 | 不适用 | 0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10.00% | 164,110,445 | -130 | 0 | 164,110,445 | 不适用 | 0 |
张静 | 境内自然人 | 4.18% | 68,679,877 | 0 | 0 | 68,679,877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3.61% | 59,221,244 | -6,046,731 | 0 | 59,221,244 | 不适用 | 0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0% | 27,853,574 | 0 | 0 | 27,853,574 | 不适用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 | 其他 | 1.09% | 17,815,457 | 10,150,800 | 0 | 17,815,457 | 不适用 | 0 |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5% | 12,308,678 | 9,488,700 | 0 | 12,308,678 | 不适用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0% | 8,185,973 | 6,148,200 | 0 | 8,185,973 | 不适用 | 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7% | 7,754,900 | 5,358,400 | 0 | 7,754,900 | 不适用 | 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7% | 7,724,934 | -3,056,877 | 0 | 7,724,934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张静女士与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即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以外,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16,316,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6,316,432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164,110,445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64,110,445 |
张静 | 68,679,877 | 人民币普通股 | 68,679,87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9,221,244 | 人民币普通股 | 59,221,244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7,853,574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53,57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815,4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15,45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308,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08,67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185,973 | 人民币普通股 | 8,185,97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75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54,90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24,934 | 人民币普通股 | 7,724,934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张静女士与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即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以外,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664,657 | 0.47% | 113,700 | 0.01% | 17,815,457 | 1.09% | 0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819,978 | 0.17% | 71,100 | 0.00% | 12,308,678 | 0.75% | 0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37,773 | 0.12% | 203,100 | 0.01% | 8,185,973 | 0.50% | 0 | 0.00% |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96,500 | 0.15% | 53,900 | 0.00% | 7,754,900 | 0.47% | 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蒋卫平 | 2003年12月06日 | 91510100755974444Q | 销售:化工产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材、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木制品、工艺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农副产品(不含粮、棉、油、生丝、蚕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精密零配件生产、制造(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内,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矿业”,证券代码:000762)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铬铁矿、锂矿、铜矿、硼矿的开采、加工及销售和贸易业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齐集团持有西藏矿业460万股,占西藏矿业总股本0.88%。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蒋卫平 | 本人 | 中国 | 否 |
张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 | 蒋卫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自2024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名誉主席,2007年12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 |
职务 | 司董事长,其主要负责公司全面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以及作出主要战略决策。蒋卫平先生于锂行业拥有逾20年的经验,其于2003年成立天齐集团,并自成立起担任天齐集团董事长,2004年10月通过天齐集团收购射洪锂业(天齐锂业前身)。其于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此后自2011年9月起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副会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通过天齐集团控股本公司外,过去10年蒋卫平先生未曾控股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24天齐锂业CP001 | 042480203 | 2024年04月12日 | 2024年04月12日 | 2025年04月12日 | 30,000 | 2.35% | 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本息 |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无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通过银行间市场外汇交易中心本币交易系统,以询价方式与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否 |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 - | 李洁、王雨迪、杨文静 | 010-59886666-103019、028-86054301、028-84179043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 - | 陈荃 | 010-66593432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号棕榈泉国际中心16楼、 17楼 | - | 许志远、舒明杰 | 028-86625656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30,000 | 偿还银行贷款 | 30,000 | 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亏损情况 | 亏损原因 |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
锂精矿及锂化工产品加工与销售业务 | 报告期内本集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79.05亿元,约占上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34% | 1、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利森化学级锂精矿定价机制与公司锂化工产品销售定价机制存在时间周期的错配影响,本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 2、受SQM税务诉讼裁决影响,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比大幅下降; 3、公司在本报告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 4、2024年以来美元持续走强,本报告期内澳元及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 | 综合考虑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预测及已获得未使用的银行信贷等融资额度,本集团具备充足的资金满足偿还债务需求,偿债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2.55 | 2.95 | -13.56% |
资产负债率 | 28.39% | 25.94% | 2.45% |
速动比率 | 1.73 | 2.14 | -19.16%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792,275.35 | 717,652.79 | -210.40%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7.32% | 198.13% | -170.81% |
利息保障倍数 | 2.44 | 2,262.03 | -99.89%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6.18 | 1,413.91 | -99.56%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92 | 2,344.97 | -99.75%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3月2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7866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方海杰、陈超 |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齐锂业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齐锂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0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9。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天齐锂业”) 主要从事锂矿资源的开发、锂精矿加工销售以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2024年度,天齐锂业锂矿和锂化合物及衍生品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3,052,748,434.96元。 天齐锂业销售锂矿和锂化合物及衍生品的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天齐锂业综合评估客户合同和业务安排,国内销售收入于产品运送至销售客户指定的地点并由客户验收时确认,出口销售收入于产品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货运提单后确认。 由于收入是天齐锂业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 | 我们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 了解并评价与收入确认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选取天齐锂业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检查主要交易条款,评价天齐锂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在抽样的基础上,将本年度记录的国内销售收入核对至经客户签字确认的收货记录和销售发票,出口销售收入核对至货运提单及报关单,以评价收入是否按照天齐锂业的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 选取客户,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及本年度的销售交易金额实施函证程序;对于未回复的函证,对未回函余额及交易额执行替代测试; ? 在抽样的基础上,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国内和国外销售交易,检查经客户签字确认的收货记录或者货运提单和报关单,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财务报告期间; ? 选取符合特定风险特征的收入会计分录,向管理层询问以上会计分录的性质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 |
营业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天齐锂业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四、其他信息
天齐锂业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天齐锂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齐锂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天齐锂业公司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齐锂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齐锂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齐锂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天齐锂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海杰(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陈超
2025年3月26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767,215,219.30 | 9,588,520,244.8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5,084,064.41 | 14,824,207.4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55,745,659.78 | 65,805,130.12 |
应收账款 | 534,635,818.47 | 4,316,187,708.12 |
应收款项融资 | 1,477,702,485.48 | 80,697,283.76 |
预付款项 | 70,111,212.37 | 85,099,794.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3,277,558.15 | 181,667,971.0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8,409,162.4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存货 | 2,289,046,841.37 | 3,150,500,221.8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47,424,334.13 | 2,145,737,900.75 |
流动资产合计 | 12,850,243,193.46 | 19,629,040,462.4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250,510,232.18 | 26,873,607,682.3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729,739,477.31 | 1,583,174,034.9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479,566,608.48 | 9,079,609,360.11 |
在建工程 | 5,137,230,467.21 | 7,287,172,322.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91,619,714.21 | 1,270,542,356.25 |
无形资产 | 4,299,390,953.22 | 3,839,783,245.6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416,100,700.47 | 416,100,700.47 |
长期待摊费用 | 13,630,882.44 | 16,207,141.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55,379,493.00 | 3,171,228,303.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4,460,262.36 | 61,998,828.7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827,628,790.88 | 53,599,423,975.19 |
资产总计 | 68,677,871,984.34 | 73,228,464,437.6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13,544,856.83 | 337,372,34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2,000,000.00 | 208,981,712.37 |
应付账款 | 1,518,952,780.86 | 2,311,469,949.7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985,458.57 | 37,448,267.2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7,479,067.83 | 198,077,886.68 |
应交税费 | 227,744,836.60 | 2,393,643,779.87 |
其他应付款 | 130,668,624.98 | 379,707,259.8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184,850.10 | 348,664,155.77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9,765,660.25 | 752,755,249.48 |
其他流动负债 | 429,131,134.83 | 40,410,640.17 |
流动负债合计 | 5,041,272,420.75 | 6,659,867,085.4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203,447,996.55 | 9,544,758,108.4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01,724,123.52 | 1,122,100,305.3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54,241,097.33 | 57,344,228.79 |
预计负债 | 621,479,804.59 | 323,975,253.44 |
递延收益 | 56,078,113.53 | 56,343,783.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17,288,155.29 | 1,227,432,881.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454,259,290.81 | 12,331,954,560.54 |
负债合计 | 19,495,531,711.56 | 18,991,821,645.9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641,221,583.00 | 1,641,221,58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769,401,463.43 | 23,736,788,830.24 |
减:库存股 | 199,985,012.86 | 199,985,012.86 |
其他综合收益 | 530,161,396.68 | 76,456,526.10 |
专项储备 | 26,428,262.04 | 20,297,120.27 |
盈余公积 | 831,954,051.59 | 831,954,051.5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5,293,327,291.52 | 25,412,924,969.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892,509,035.40 | 51,519,658,068.18 |
少数股东权益 | 7,289,831,237.38 | 2,716,984,723.4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9,182,340,272.78 | 54,236,642,791.6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8,677,871,984.34 | 73,228,464,437.61 |
法定代表人:蒋安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茜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68,559,200.44 | 1,558,166,179.7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367,315.0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032,287.42 | 1,393,078.10 |
应收账款 | 6,666,177.95 | 24,586,623.68 |
应收款项融资 | 4,515,712.58 | 3,500,000.00 |
预付款项 | 2,077,419.73 | 1,753,806.06 |
其他应收款 | 1,633,041,745.73 | 2,199,658,809.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84,094.26 | 5,212,914.77 |
流动资产合计 | 2,670,843,953.19 | 3,794,271,412.1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840,978,438.06 | 34,775,593,431.6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61,675,366.64 | 314,128,210.6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729,181.12 | 2,321,938.11 |
在建工程 | 9,690,461.80 | 5,800,796.6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29,933.61 | 1,648,059.5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553,803.72 | 9,513,108.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4,425.69 | 563,163.1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226,691,610.64 | 35,109,568,708.48 |
资产总计 | 37,897,535,563.83 | 38,903,840,120.6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817,118.38 | 14,851,523.8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739,136.44 | 39,606,703.36 |
应交税费 | 5,739,740.99 | 5,943,244.49 |
其他应付款 | 7,295,816.65 | 4,266,992.3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6,053,890.13 | 1,303,078.10 |
流动负债合计 | 367,645,702.59 | 65,971,542.1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437,566.82 | 2,520,900.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903,231.60 | 61,860,886.5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0,340,798.42 | 64,381,786.64 |
负债合计 | 447,986,501.01 | 130,353,328.7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641,221,583.00 | 1,641,221,58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304,149,654.19 | 18,271,384,380.33 |
减:库存股 | 199,985,012.86 | 199,985,012.86 |
其他综合收益 | 233,434,208.53 | 197,773,841.5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20,610,791.50 | 820,610,791.50 |
未分配利润 | 16,650,117,838.46 | 18,042,481,208.3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449,549,062.82 | 38,773,486,791.8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7,897,535,563.83 | 38,903,840,120.6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3,063,477,016.39 | 40,503,462,071.46 |
其中:营业收入 | 13,063,477,016.39 | 40,503,462,071.4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712,045,786.51 | 6,845,927,097.30 |
其中:营业成本 | 7,044,561,174.46 | 6,081,511,429.5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8,545,842.35 | 78,975,705.72 |
销售费用 | 16,316,161.99 | 33,771,726.68 |
管理费用 | 649,812,806.61 | 605,246,920.74 |
研发费用 | 43,620,692.01 | 30,374,934.57 |
财务费用 | 899,189,109.09 | 16,046,380.03 |
其中:利息费用 | 600,533,559.13 | 550,102,162.98 |
利息收入 | 265,033,579.47 | 355,915,909.38 |
加:其他收益 | 80,022,919.71 | 170,717,770.5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39,699,138.79 | 3,110,399,422.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09,470,313.78 | 3,117,332,090.6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78,314.41 | -279,158.0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975,329.45 | 79,225,706.7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14,285,155.89 | -729,540,381.7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26,100.1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31,572,839.87 | 36,296,084,434.47 |
加:营业外收入 | 10,935,175.54 | 26,167,673.91 |
减:营业外支出 | 150,567,318.93 | 40,949,962.5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91,940,696.48 | 36,281,302,145.82 |
减:所得税费用 | 1,321,182,958.37 | 10,618,194,969.4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242,261.89 | 25,663,107,176.4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242,261.89 | 25,663,107,176.4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04,580,295.37 | 7,297,314,973.99 |
2.少数股东损益 | 7,875,338,033.48 | 18,365,792,202.4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1,773,306.63 | 386,960,772.2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3,704,870.58 | 229,160,029.4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5,400,800.73 | -137,620,672.2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6,607,147.31 | 200,823,452.57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8,793,653.42 | -338,444,124.77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8,304,069.85 | 366,780,701.6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010,996.89 | 26,437,943.42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30,315,066.74 | 340,342,758.22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1,931,563.95 | 157,800,742.83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531,044.74 | 26,050,067,948.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450,875,424.79 | 7,526,475,003.4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473,406,469.53 | 18,523,592,945.2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4.82 | 4.4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4.82 | 4.4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蒋安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文茜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7,257,235.60 | 158,078,377.54 |
减:营业成本 | 1,535,671.73 | 99,580,251.56 |
税金及附加 | 27,961.32 | 1,467,240.44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01,632,829.32 | 167,331,716.36 |
研发费用 | 1,062,826.70 | 1,320,662.06 |
财务费用 | -30,663,979.61 | -50,100,251.24 |
其中:利息费用 | 5,296,027.42 | 19,750,000.00 |
利息收入 | 23,581,339.03 | 107,111,885.70 |
加:其他收益 | 22,060,461.26 | 67,735,369.1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6,993,174.26 | 6,580,721,617.2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661,605.55 | 120,969,036.2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7,315.0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72,105.91 | -19,679.7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27,054,982.65 | 6,586,916,064.94 |
加:营业外收入 | 202,000.76 | 2,00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447,414.28 | 4,187,512.7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26,809,569.13 | 6,584,728,552.17 |
减:所得税费用 | 4,155,556.06 | 11,723,022.4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2,654,013.07 | 6,573,005,529.7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2,654,013.07 | 6,573,005,529.7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660,367.00 | -94,177,348.49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660,367.00 | -94,177,348.49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5,660,367.00 | -94,177,348.49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58,314,380.07 | 6,478,828,181.2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032,307,862.93 | 45,959,927,163.0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62,234,752.51 | 1,084,389,850.7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3,258,574.26 | 570,611,193.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87,801,189.70 | 47,614,928,207.3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59,649,979.59 | 8,196,199,334.3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80,270,091.55 | 1,148,234,881.9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90,414,051.01 | 15,326,038,968.8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3,277,690.90 | 256,381,296.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33,611,813.05 | 24,926,854,481.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4,189,376.65 | 22,688,073,725.9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3,456,806.18 | 2,404,363,246.3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24,045.55 | 14,370,228.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73,260.00 | 5,718,845.9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3,454,111.73 | 2,424,452,320.3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24,444,097.87 | 4,442,986,200.6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22,885,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55,285.89 | 4,168,514.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56,884,383.76 | 4,447,154,714.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83,430,272.03 | -2,022,702,394.5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40,000.00 | 550,33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40,000.00 | 550,33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680,944,122.54 | 10,900,764,230.1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5,169,189.32 | 18,024,261.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21,553,311.86 | 11,469,118,491.2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632,815,236.53 | 8,918,049,669.4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186,471,619.48 | 25,756,862,203.0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252,233,415.75 | 20,180,249,483.0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345,152.86 | 232,202,633.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62,632,008.87 | 34,907,114,506.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1,078,697.01 | -23,437,996,014.8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5,032,464.34 | -186,844,193.1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95,352,056.73 | -2,959,468,876.5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30,479,516.73 | 12,289,948,393.3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35,127,460.00 | 9,330,479,516.7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906,180.49 | 470,336,288.8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36,798,603.33 | 5,548,602,536.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65,704,783.82 | 6,018,938,824.8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2,775.00 | 259,124,890.4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5,348,100.88 | 102,383,256.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8,806.27 | 167,191,452.5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17,966,070.09 | 5,757,281,334.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43,485,752.24 | 6,285,980,933.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219,031.58 | -267,042,109.0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07,400,288.96 | 14,945,298,008.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7,400,288.96 | 14,945,298,008.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44,860.89 | 2,360,819.3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1,211,900.00 | 10,71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279.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5,056,760.89 | 10,712,402,098.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2,343,528.07 | 4,232,895,909.6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9,7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0,718.45 | 6,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30,718.45 | 6,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15,017,382.95 | 4,943,385,851.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5,357.6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15,017,382.95 | 5,544,131,208.6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4,986,664.50 | -5,538,131,208.6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47,843.98 | -35,306,296.4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89,276,260.87 | -1,607,583,704.4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57,835,461.31 | 3,165,419,165.7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8,559,200.44 | 1,557,835,461.3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41,221,583.00 | 23,736,788,830.24 | 199,985,012.86 | 76,456,526.10 | 20,297,120.27 | 831,954,051.59 | 25,412,924,969.84 | 51,519,658,068.18 | 2,716,984,723.46 | 54,236,642,791.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41,221,583.00 | 23,736,788,830.24 | 199,985,012.86 | 76,456,526.10 | 20,297,120.27 | 831,954,051.59 | 25,412,924,969.84 | 51,519,658,068.18 | 2,716,984,723.46 | 54,236,642,791.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612,633.19 | 453,704,870.58 | 6,131,141.77 | -10,119,597,678.32 | -9,627,149,032.78 | 4,572,846,513.92 | -5,054,302,518.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3,704,870.58 | -7,904,580,295.37 | -7,450,875,424.79 | 7,473,406,469.53 | 22,531,044.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612,633.19 | 32,612,633.19 | 5,612,254.57 | 38,224,887.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440,000.00 | 5,44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1,861,604.32 | 31,861,604.32 | 172,254.57 | 32,033,858.89 |
4.其他 | 751,028.87 | 751,028.87 | 751,028.87 | ||||||||||||
(三)利润分配 | -2,215,017,382.95 | -2,215,017,382.95 | -2,906,237,658.06 | -5,121,255,041.0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15,017,382.95 | -2,215,017,382.95 | -2,906,237,658.06 | -5,121,255,041.0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 |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131,141.77 | 6,131,141.77 | 65,447.88 | 6,196,589.65 | |||||||||||
1.本期提取 | 17,924,017.48 | 17,924,017.48 | 93,973.71 | 18,017,991.19 | |||||||||||
2.本期使用 | 11,792,875.71 | 11,792,875.71 | 28,525.83 | 11,821,401.5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41,221,583.00 | 23,769,401,463.43 | 199,985,012.86 | 530,161,396.68 | 26,428,262.04 | 831,954,051.59 | 15,293,327,291.52 | 41,892,509,035.40 | 7,289,831,237.38 | 49,182,340,272.7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41,221,583.00 | 23,296,582,710.76 | 199,985,012.86 | -152,703,503.34 | 39,269,440.87 | 831,954,051.59 | 23,037,870,846.85 | 48,494,210,116.87 | 4,573,552,232.21 | 53,067,762,349.08 | |||||
加:会计政策变 |
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41,221,583.00 | 23,296,582,710.76 | 199,985,012.86 | -152,703,503.34 | 39,269,440.87 | 831,954,051.59 | 23,037,870,846.85 | 48,494,210,116.87 | 4,573,552,232.21 | 53,067,762,349.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0,206,119.48 | 229,160,029.44 | -18,972,320.60 | 2,375,054,122.99 | 3,025,447,951.31 | -1,856,567,508.75 | 1,168,880,442.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9,160,029.44 | 7,297,314,973.99 | 7,526,475,003.43 | 18,523,592,945.25 | 26,050,067,948.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0,206,119.48 | 440,206,119.48 | 149,035,992.85 | 589,242,112.3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6,196,260.23 | 406,196,260.23 | 148,943,739.77 | 555,14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 27,535,904.45 | 27,535,904.45 | 92,253.08 | 27,628,157.53 |
金额 | |||||||||||||||
4.其他 | 6,473,954.80 | 6,473,954.80 | 6,473,954.80 | ||||||||||||
(三)利润分配 | -4,922,260,851.00 | -4,922,260,851.00 | -20,529,135,810.44 | -25,451,396,661.4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22,260,851.00 | -4,922,260,851.00 | -20,529,135,810.44 | -25,451,396,661.4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 |
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8,972,320.60 | -18,972,320.60 | -60,636.41 | -19,032,957.01 | |||||||||||
1.本期提取 | 3,883,732.82 | 3,883,732.82 | 42,995.55 | 3,926,728.37 | |||||||||||
2.本期使用 | 22,856,053.42 | 22,856,053.42 | 103,631.96 | 22,959,685.3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41,221,583.00 | 23,736,788,830.24 | 199,985,012.86 | 76,456,526.10 | 20,297,120.27 | 831,954,051.59 | 25,412,924,969.84 | 51,519,658,068.18 | 2,716,984,723.46 | 54,236,642,791.6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41,221,583.00 | 18,271,384,380.33 | 199,985,012.86 | 197,773,841.53 | 820,610,791.50 | 18,042,481,208.34 | 38,773,486,791.8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41,221,583.00 | 18,271,384,380.33 | 199,985,012.86 | 197,773,841.53 | 820,610,791.50 | 18,042,481,208.34 | 38,773,486,791.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765,273.86 | 35,660,367.00 | -1,392,363,369.88 | -1,323,937,729.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660,367.00 | 822,654,013.07 | 858,314,380.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765,273.86 | 32,765,273.8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32,033,858.89 | 32,033,858.89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31,414.97 | 731,414.97 | ||||||||||
(三)利润分配 | -2,215,017,382.95 | -2,215,017,382.9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15,017,382.95 | -2,215,017,382.9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 |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41,221,583.00 | 18,304,149,654.19 | 199,985,012.86 | 233,434,208.53 | 820,610,791.50 | 16,650,117,838.46 | 37,449,549,062.8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41,221,583.00 | 18,237,282,268.00 | 199,985,012.86 | 291,951,190.02 | 820,610,791.50 | 16,391,736,529.63 | 37,182,817,349.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 |
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41,221,583.00 | 18,237,282,268.00 | 199,985,012.86 | 291,951,190.02 | 820,610,791.50 | 16,391,736,529.63 | 37,182,817,349.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102,112.33 | -94,177,348.49 | 1,650,744,678.71 | 1,590,669,442.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4,177,348.49 | 6,573,005,529.71 | 6,478,828,181.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102,112.33 | 34,102,112.3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7,628,157.53 | 27,628,157.53 | ||||||||||
4.其他 | 6,473,954.80 | 6,473,954.80 | ||||||||||
(三)利润分 | -4,922,260,851.00 | -4,922,260,851.00 |
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22,260,851.00 | -4,922,260,851.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 |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41,221,583.00 | 18,271,384,380.33 | 199,985,012.86 | 197,773,841.53 | 820,610,791.50 | 18,042,481,208.34 | 38,773,486,791.8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 系由四川省射洪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2007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成都天齐实业 (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本集团所处行业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本集团经营范围:主营:制造、销售: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 (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兼营: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的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锂系列产品的出口业务;矿石 (不含煤炭、稀贵金属) 及锂系列产品的加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子公司的情况参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 ,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本集团及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现影响本集团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因此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附注五、13) 、存货的计价方法 (附注五、16)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附注五、18) 、无形资产 (附注五、22) 和其他重要的会计判断和估计 (附注五、34) 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及其下属公司、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2 Pty Ltd及其下属公司、Tianqi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Tianqi Lithium HK Co.,Ltd.及下属公司财务报表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在编制本集团合并报表时依据中国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若存在差异),除前述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2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营业周期
本集团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决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五、10进行了折算。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大于人民币5,000万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本期收回、转回或核销 | 单项金额大于人民币5,000万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大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大于人民币5,000万 |
重要的合营安排或联营安排 | 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 (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2)合并取得子公司及少数股东权益变化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 也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8、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本位币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外币货币性项目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其余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报表折算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折算为人民币:外币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的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的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债券投资、除长期股权投资(附注五、17)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应付债券及股本等。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a、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b、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 (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 (包括汇兑损益) 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2)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c、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本集团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准则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以上a或b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a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集团作为此类金融负债的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2)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a、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b、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
a、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b、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 (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 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 (或其组成部分) 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 (或股息) 、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 (含再融资) 、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c、租赁应收款;
d、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以及租赁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上述项目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除此之外的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如果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集团将按照金融工具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其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
a、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
b、货币时间价值;
c、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对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在单项资产或合同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
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2.应收票据”、“五、
13.应收账款”、“五、14.应收款项融资”和“五、15.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除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本集团在组合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其中,用于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现金流量,与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用于计量租赁应收款项的现金流量保持一致。
12、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票据,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票据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本集团采用以票据性质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应收票据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13、应收账款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除了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账款外,本集团采用以账龄组合特征、关联方关系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时,首先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需要单项计提的则按下述 (1) 中所述方法处理;当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时,应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按下述 (2) 中所述方法处理。
(1)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
项目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该项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余额与按该应收款项原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境外经营实体少数股东客户信用期内账龄组合* | 对该类客户信用期内的往来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
其他账龄组合 | 除境外经营实体少数股东客户信用期外的往来账龄组合,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境外经营实体少数股东客户主要为Albemarle Corporation (以下简称“雅保”) ,其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通过RT Lithium.com (以下简称“RT锂业”) 持有本集团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文菲尔德”)49%的股权。采用其他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30% |
3-4年(含4年) | 50% |
4-5年(含5年) | 80% |
5年以上
5年以上 | 100% |
采用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 0% |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账龄、与本集团的关联性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等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五、13.应收账款”所述。
16、存货
(1)存货类别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半成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基于正常产量并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发出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量。在产品月末按约当产量法核算结存成本。
(3)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在领用时一次性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17、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集团的合营企业。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 (含) 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
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时,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 [2017] 7号) 》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 [2017] 7号) 》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8、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等。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五、19 确定初始成本。本集团在固定资产报废时承担的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相关的支出,包括在有关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土地 (土地指文菲尔德于澳大利亚境内的土地,拥有永久所有权,不需要摊销) 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 ~32年 | 0%~ 5% | 3.13% ~20.00% |
矿上建筑物、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或产量法 | 按其经济可采储量年限(产量法) 和20年孰短 | 0% | 5.00% |
其他非矿上资产 | 年限平均法 | 资产使用年限 | 0% | 15.00% ~37.50% |
机器设备 | 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平均法 | 5 ~32年 | 0%~ 5% | 双倍余额递减法或 3.13% ~ 20.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0%~ 5% | 19.00%~ 20.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5年 | 0% | 20.00%~ 33.33%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10年 | 0%~ 5% | 9.50% ~ 19.00% |
土地 | 境外土地不摊销 |
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19、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参见附注五、20) 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为:
类别 | 转固标准 | 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 (2)相关部门完成现场验收,具备使用条件; (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机器设备及其他 | (1)单套设备能够单独投料运行,且独立于其他装置或流程产出合格产品的,相关部门出具试运行报告;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联合设备能够联合试运行成功,正常生产处合格产品,相关部门出具试运行报
告;
(3) 配套设备以联合装置整体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
(4) 设备经过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0、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1、使用权资产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
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2、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采矿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并且与商誉分开确认的无形资产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
本集团境外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是采矿权成本及剥采资产,按照按澳大利亚2012年12月颁布的矿产资源和矿产储量报告法规 (The Australian Code for Reporting of Mineral Resource and Ore Reserves December 2012,“JORC”) 进行矿产储量的报告工作。采矿权成本摊销以矿产储量报告为基础采用产量法。剥采资产详见本附注五、34.(5) 露天矿表层土剥采成本”所述。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取得的采矿权,在采矿权特许经营期内,按照产量法进行摊销;本集团中国境外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境外文菲尔德公司于澳大利亚境内的土地,拥有永久所有权,列入固定资产科目,不需要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企业对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3、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场地租赁费、装修费等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5、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26、职工薪酬
本集团 职工薪酬是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等。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等。短期薪酬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境内外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以各个国家和地区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福利主要为职工长期服务休假。本集团在预计未来很可能发生并且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计提,以薪资涨幅、离职率,以及预计服务期限为基础对未来服务期间薪资折现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7、租赁负债
(1)初始计量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a、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b、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c、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d、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a、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
b、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c、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d、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
e、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a b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c d e 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28、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9、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30、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集团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一是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二是本集团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锂化合物及衍生品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般情况下,国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产品运送至销售客户指定的地点或客户已提货、由客户验收,出口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装运港并报关。
(2)锂精矿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般情况下,国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产品运送至销售客户指定的地点或客户已提货、由客户验收,出口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装运港并报关。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3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3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 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3、租赁
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a、租赁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参见附注“五、
21.使用权资产”以及“五、27.租赁负债”。
b、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a)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c、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1)评估的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的基础上,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集团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c)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不低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
(d)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不低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 ;
(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集团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
(a)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b)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c)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a、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a)租金的处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b)提供的激励措施提供免租期的,本集团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集团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c)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d)折旧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集团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e)可变租赁付款额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f)经营租赁的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2)后续计量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 (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 (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3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除股份支付之外,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均不确认任何利得或损失。
(2)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本集团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将集团业务确定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分析评价。
(3)每股收益
本公司的权益工具包括普通股和限制性股票。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认。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基本每股收益中的分母,即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包含作库存股处理的限制性股票。
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本集团假设本报告年末即为解锁年末,如果于本报告年末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规定的业绩条件已满足限制性股票的,则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影响,反之,将不予考虑。
(4)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文件,本集团从事金属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销售收入采用超额累退方式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及设施支出。安全生产费用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的同时冲减专项储备。
(5)露天矿表层土剥采成本
露天矿表层土剥采成本指为达至矿层而发生的累计支出,包括直接剥离成本及机器设备的运行成本。企业将产生的剥采成本在已生产的存货和剥采活动资产之间以相关生产计量的分配基础进行分摊,对能提升矿石的未来开采能力的此类剥采成本在满足特定标准时确认为非流动资产(剥采活动资产),其余剥采成本在发生当期计入生产成本,结转至存货。
对能提升矿石的未来开采能力的生产剥采成本,仅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被确认为一项非流动资产:
1)与剥采活动相关的未来的经济利益(进一步接近矿体)很有可能流入企业;
2)企业可以识别出已进一步接近的矿体组成部分;
3)与该组成部分相关剥采活动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4)剥采活动资产作为与其相关的矿业资产的一部分予以确认。
5)剥采活动资产入账根据其所构成的现有资产的性质分类为无形资产。
6)剥采活动资产将会在与其相关的已识别矿体组成部分的预期剩余使用寿命内按产量法摊销。
(6)递延剥采成本
本集团将在去除矿石废料的过程中将超出预计平均剥采率的相关剥采成本累计计入递延剥采成本。矿山开采年限内的预计平均剥采率受以下因素影响:露天矿体的设计在未来的变化;成本结构;产品价格变化;产品等级的达标程度。当以上因素在未来期间与预计数据相比发生变化时,所产生的差额会对递延剥采成本产生影响。
(7)复垦费和弃置费预计
本集团有复垦和弃置义务,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一项复垦环保义务。复垦和弃置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折现率等因素的影响,对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折现至其净现值。三个因素中任何一个变化会都会影响预计负债的变化。
(8)矿产储量及矿产资源
储量是指本集团估计的经济可开采矿产储量。为了计算储量,需要考虑对地质、技术和经济因素,包括产量、等级、产品技术、回收率、生产成本、未来资本性需求、长短期商品价格和汇率等。
估计矿产储量的量和等级与矿体的大小、形状和其深度相关,这些因素需通过分析复杂的地质数据决定。本集团按照澳大利亚2012年12月颁布的矿产资源和矿产储量报告法规 (The Australian Code for Reporting of MineralResource and Ore Reserves December 2012,“JORC”) 进行矿产储量的报告工作。该法规要求利用合理的投资假设计算储量。因用来估计储量的经济假设在不同时期也会不同,且地质数据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由此储量的估计可能会在不同时期发生变化。储量的变化会在以下方面导致本集团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包括:
1)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因预计现金流量的变化而变化;2)以产量法计提的资产折旧和摊销额可能会发生变化;3)废弃、重置和环境费用预计因估计储量时的时间预期或成本变化而变化;基于这些改变,矿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及剥采资产的转销适用未来适用法。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 [2023] 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30%、27%、25%、20%、16.5%、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2% |
利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16.5% |
商品服务税 | 应纳税增值额计征 | 10%、0% |
员工福利税 | 按境外员工福利支出金额计征 | 47% |
薪资税 | 企业年支付的职工工资总额超过100 万澳元的部分计征 | 5.5% |
矿权特许使用费 | 按市场价格计征 | 5% |
代扣代缴所得税 | 按利息收入计征 | 1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 | 25% |
天齐锂业 (射洪) 有限公司 | 15% |
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 | 25% |
天齐鑫隆科技 (成都) 有限公司 | 25% |
天齐锂业 (江苏) 有限公司 | 25% |
天齐锂业资源循环技术研发 (江苏) 有限公司 | 25% |
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 |
重庆天齐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遂宁天齐锂业有限公司 | 15% |
天齐创锂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 | 25% |
天齐卫蓝固锂新材料 (深圳) 有限公司 | 25% |
天齐卫蓝固锂新材料 (湖州) 有限公司 | 25% |
天齐新锂新材料 (盐亭) 有限公司 | 15% |
天齐锂业新能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 25% |
天齐锂业新能源技术研究(眉山)有限公司 | 20% |
Tianqi Finco Co., Limited | 0% |
Tianqi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 | 30% |
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 | 30% |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 | 30% |
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 | 30% |
Tianqi Lithium HK Co., Limited | 16.5% |
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 | 30% |
Windfield Finco Pty Ltd | 30% |
Talison Minerals Pty Ltd | 30% |
Talison Service Pty Ltd | 30% |
Talison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 | 30% |
Talison Lithium (MCP) Pty Ltd | 30% |
Talison Lithium Pty Ltd | 30% |
Talison Lithium (Canada) Inc. | 15% |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2 Pty Ltd | 30% |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1 Pty Ltd | 30% |
Inversiones TLC SpA | 27% |
Inversiones SLI Chile Limitada | 27% |
Tianqi Grand Vision Energy Limited | 16.5% |
Tianqi New Energy(Hong Kong) Co., Limited | 16.5% |
Tianqi Lithium Singapore Co., Pte. Ltd | 17% |
Amazon Lithium Ltda | 15% |
Tianqi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 16.5% |
2、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号) 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本公司下属射洪天齐、重庆天齐、重庆锂电、遂宁天齐、盐亭新锂是鼓励类产业企业,因此2024年度所得税额按照15%优惠税率进行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报告期内,眉山天齐符合相关条件,2024年度所得税额按照20%优惠税率进行计算。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776.93 | 21,279.98 |
银行存款 | 5,635,119,683.07 | 9,330,458,236.75 |
其他货币资金 | 132,087,759.30 | 258,040,728.16 |
合计 | 5,767,215,219.30 | 9,588,520,244.8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794,940,234.78 | 3,820,744,353.61 |
其他说明:
期末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金额(元) |
票据池资金 | 105,000,000.00 |
利息拨备保证金 | 4,055,511.22 |
土地保证金 | 19,979,217.30 |
其他 | 3,053,030.78 |
期末使用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小计 | 132,087,759.30 |
合计 | 132,087,759.30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5,084,064.41 | 14,824,207.44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注1) | 650,974,027.41 | |
外汇远期合约 | 4,110,037.00 | |
延迟定价销售安排产生的金融资产(注2) | 14,824,207.44 | |
其中: | ||
合计 | 655,084,064.41 | 14,824,207.44 |
其他说明:
注1:结构性存款为本集团持有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型结构性理财产品。注2:本集团锂化合物及衍生品的销售合同含延迟定价条款。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含该条款的商品销售合同所形成的资产不应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类。由于此类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并非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55,745,659.78 | 65,805,130.12 |
合计 | 255,745,659.78 | 65,805,130.1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55,745,659.78 | 100.00% | 255,745,659.78 | 65,805,130.12 | 100.00% | 65,805,130.12 |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255,745,659.78 | 100.00% | 255,745,659.78 | 65,805,130.12 | 100.00% | 65,805,130.12 | ||||
合计 | 255,745,659.78 | 100.00% | 255,745,659.78 | 65,805,130.12 | 100.00% | 65,805,130.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票据 | 255,745,659.78 | ||
合计 | 255,745,659.7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8,944,302.10 |
合计 | 208,944,302.10 |
4、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14,943,194.39 | 4,340,621,068.41 |
3年以上 | 2,986,000.00 | 4,042,653.56 |
5年以上 | 2,986,000.00 | 4,042,653.56 |
合计 | 617,929,194.39 | 4,344,663,721.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5,154,648.62 | 8.93% | 55,154,648.62 | 100.00% | 4,042,653.56 | 0.09% | 4,042,653.5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62,774,545.77 | 91.07% | 28,138,727.30 | 5.00% | 534,635,818.47 | 4,340,621,068.41 | 99.91% | 24,433,360.29 | 0.56% | 4,316,187,708.12 |
其中: | ||||||||||
按境外经营实体少数股东客户信用期内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51,953,862.45 | 88.66% | 0.00% | 3,851,953,862.45 | ||||||
按其他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62,774,545.77 | 91.07% | 28,138,727.30 | 5.00% | 534,635,818.47 | 488,667,205.96 | 11.25% | 24,433,360.29 | 5.00% | 464,233,845.67 |
合计 | 617,929,194.39 | 100.00% | 83,293,375.92 | 13.48% | 534,635,818.47 | 4,344,663,721.97 | 100.00% | 28,476,013.85 | 0.66% | 4,316,187,708.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52,168,648.62 | 52,168,648.6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2 | 3,078,978.00 | 3,078,978.00 | 2,986,000.00 | 2,98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740,055.56 | 740,055.56 | ||||
客户4 | 91,737.80 | 91,737.80 | ||||
客户5 | 67,844.75 | 67,844.75 | ||||
客户6 | 63,493.50 | 63,493.50 | ||||
客户7 | 543.95 | 543.95 | ||||
合计 | 4,042,653.56 | 4,042,653.56 | 55,154,648.62 | 55,154,648.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其他账龄组合 | 562,774,545.77 | 28,138,727.30 | 5.00% |
合计 | 562,774,545.77 | 28,138,727.3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1)对境外经营实体少数股东客户雅保属于信用期内的往来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根据2014年3月天齐英国(已更名为TLEA)与文菲尔德少数股东RT锂业签订的《交叉担保契约》,RT锂业将其持有的文菲尔德49%权益质押给TLEA,TLEA将其持有的文菲尔德51%的权益质押给RT锂业。该交叉质押机制确保了双方股东按照供货协议及分销协议的约定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以避免出现重大违约而触发被另一方股东强制收购的权力。此外,结合雅保支付泰利森锂精矿货款的历史情况,也未有延期支付的情况。由于上述原因,雅保不支付泰利森货款的可能性极低,因此未对雅保信用期内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2)除对雅保信用期内的往来款外的其他往来账龄组合,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金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042,653.56 | 51,785,461.18 | 1,056,653.56 | 383,187.44 | 55,154,648.62 | |
按其他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433,360.29 | 3,705,956.95 | -589.94 | 28,138,727.30 | ||
合计 | 28,476,013.85 | 55,491,418.13 | 1,056,653.56 | 382,597.50 | 83,293,375.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56,653.5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15,948,368.00 | 115,948,368.00 | 18.76% | 5,797,418.40 | |
客户2 | 58,714,800.00 | 58,714,800.00 | 9.50% | 2,935,740.00 | |
客户3 | 52,168,648.62 | 52,168,648.62 | 8.44% | 52,168,648.62 | |
客户4 | 44,914,044.00 | 44,914,044.00 | 7.27% | 2,245,702.20 | |
客户5 | 39,131,591.24 | 39,131,591.24 | 6.33% | 1,956,579.56 | |
合计 | 310,877,451.86 | 310,877,451.86 | 50.30% | 65,104,088.78 |
5、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53,107,412.29 | 80,697,283.76 |
应收账款 | 724,595,073.19 | |
合计 | 1,477,702,485.48 | 80,697,283.76 |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815,061,415.23 | |
应收账款 | 527,751,976.55 | |
合计 | 4,342,813,391.78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4)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98,409,162.43 | |
其他应收款 | 53,277,558.15 | 83,258,808.59 |
合计 | 53,277,558.15 | 181,667,971.02 |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SQM | 98,409,162.43 | |
合计 | 98,409,162.43 |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运费 | 47,692,966.29 | 40,889,298.50 |
保证金 | 7,827,877.26 | 26,201,490.31 |
商业违约金 | 22,535,362.60 | |
其他 | 7,406,211.84 | 8,122,644.00 |
合计 | 62,927,055.39 | 97,748,795.41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2,280,134.24 | 83,844,977.91 |
1至2年 | 189,550.83 | 368,443.78 |
2至3年 | 341,388.22 | 1,653,294.75 |
3年以上 | 10,115,982.10 | 11,882,078.97 |
3至4年 | 1,649,505.36 | 2,430.95 |
4至5年 | 2,430.95 | 357,466.63 |
5年以上 | 8,464,045.79 | 11,522,181.39 |
合计 | 62,927,055.39 | 97,748,795.41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26,833.00 | 3.06% | 1,926,833.00 | 100.00% | 1,962,109.00 | 2.01% | 1,962,109.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000,222.39 | 96.94% | 7,722,664.24 | 12.66% | 53,277,558.15 | 95,786,686.41 | 97.99% | 12,527,877.82 | 13.08% | 83,258,808.59 |
其中: | ||||||||||
境外经营实体少数股东客户信用期内账龄组合 | 47,692,966.29 | 75.79% | 0.00% | 47,692,966.29 | 40,889,298.49 | 41.83% | 0.00% | 40,889,298.49 | ||
其他账龄组合 | 13,307,256.10 | 21.15% | 7,722,664.24 | 58.03% | 5,584,591.86 | 54,897,387.92 | 56.16% | 12,527,877.82 | 22.82% | 42,369,510.10 |
合计 | 62,927,055.39 | 100.00% | 9,649,497.24 | 15.33% | 53,277,558.15 | 97,748,795.41 | 100.00% | 14,489,986.82 | 14.82% | 83,258,808.5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926,833.00 | 1,926,833.00 | 1,926,833.00 | 1,926,833.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20,876.00 | 20,876.00 | ||||
客户3 | 14,400.00 | 14,400.00 | ||||
合计 | 1,962,109.00 | 1,962,109.00 | 1,926,833.00 | 1,926,83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境外经营实体少数股东客户信用期内账龄组合 | 47,692,966.29 | ||
其他账龄组合 | 13,307,256.10 | 7,722,664.24 | 58.03% |
合计 | 61,000,222.39 | 7,722,664.2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除对雅保信用期内的往来款外的其他往来账龄组合,作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本集团基于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考虑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未来经济状况预测。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527,877.82 | 1,962,109.00 | 14,489,986.8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4,516,088.68 | -4,516,088.68 | ||
本期核销 | 268,825.60 | 35,276.00 | 304,101.60 | |
其他变动 | -20,299.30 | -20,299.3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722,664.24 | 1,926,833.00 | 9,649,497.2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62,109.00 | 35,276.00 | 1,926,833.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27,877.82 | -4,516,088.68 | 268,825.60 | -20,299.30 | 7,722,664.24 | |
合计 | 14,489,986.82 | -4,516,088.68 | 304,101.60 | -20,299.30 | 9,649,497.2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代垫运费 | 47,692,966.29 | 1年以内 | 75.79% | |
单位2 | 保证金 | 3,620,673.00 | 5年以上 | 5.75% | 3,620,673.00 |
单位3 | 其他 | 1,926,833.00 | 5年以上 | 3.06% | 1,926,833.00 |
单位4 | 保证金 | 1,339,864.64 | 3-4年 | 2.13% | 669,932.32 |
单位5 | 其他 | 1,000,000.00 | 5年以上 | 1.59% | 1,000,000.00 |
合计 | 55,580,336.93 | 88.32% | 7,217,438.32 |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8,990,383.95 | 98.40% | 84,899,327.97 | 99.76% |
1至2年 | 1,098,241.35 | 1.57% | 200,466.55 | 0.24% |
2至3年 | 22,587.07 | 0.03% | ||
合计 | 70,111,212.37 | 85,099,794.5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11,913,471.41 | 1年以内 | 16.99% |
单位2 | 10,729,820.53 | 1年以内 | 15.30% |
单位3 | 9,936,448.76 | 1年以内 | 14.17% |
单位4 | 5,305,687.12 | 1年以内 | 7.57% |
单位5 | 5,283,093.80 | 1年以内 | 7.54% |
合计 | 43,168,521.62 | 61.57% |
其他说明: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27,579,393.82 | 68,961,642.09 | 358,617,751.73 | 721,261,828.96 | 36,876,287.09 | 684,385,541.87 |
在产品 | 791,082,551.42 | 77,694,118.54 | 713,388,432.88 | 906,497,329.82 | 155,883,059.88 | 750,614,269.94 |
库存商品 | 1,377,749,250.76 | 668,178,204.58 | 709,571,046.18 | 1,801,539,527.16 | 523,247,679.53 | 1,278,291,847.63 |
发出商品 | 763,065.87 | 763,065.87 | 20,109,472.05 | 20,109,472.05 | ||
低值易耗品 | 472,094,804.57 | 18,001,343.75 | 454,093,460.82 | 411,725,824.95 | 19,677,909.94 | 392,047,915.01 |
委托加工物资 | 52,613,083.89 | 52,613,083.89 | 25,051,175.30 | 25,051,175.30 | ||
合计 | 3,121,882,150.33 | 832,835,308.96 | 2,289,046,841.37 | 3,886,185,158.24 | 735,684,936.44 | 3,150,500,221.80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6,876,287.09 | 31,621,174.15 | 780,826.05 | 316,645.20 | 68,961,642.09 | |
在产品 | 155,883,059.88 | 1,734,951.85 | 79,923,893.19 | 77,694,118.54 | ||
库存商品 | 523,247,679.53 | 745,000,223.24 | 8,807,757.33 | 608,877,455.52 | 668,178,204.58 | |
低值易耗品 | 19,677,909.94 | 181,035.48 | 236,624.51 | 2,094,226.18 | 18,001,343.75 | |
合计 | 735,684,936.44 | 776,802,432.87 | 11,560,159.74 | 691,212,220.09 | 832,835,308.96 |
关于本年计提跌价准备有关情况的说明: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针对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本集团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针对需要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本集团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 | 1,498,137,755.29 | 1,626,767,668.59 |
待返还税费(注1) | 185,246,145.31 | 188,756,254.00 |
预缴税费 | 11,728,461.83 | 217,163,750.06 |
待抵退澳洲商品服务税(注2) | 49,773,650.81 | 111,296,756.84 |
其他 | 2,538,320.89 | 1,753,471.26 |
合计 | 1,747,424,334.13 | 2,145,737,900.75 |
其他说明:
注1:主要系海外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收政策应享有的待返还的预缴所得税费及燃油税退税。注2:澳洲商品服务税系澳大利亚商品服务税在免抵退政策下留抵退的余额。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61,675,366.64 | 314,128,210.64 | 47,547,156.00 | 311,245,611.36 | 5,547,168.20 | |||
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72,563,000.00 | 472,563,000.00 | 361,946,400.00 | |||||
SES AI Corporation | 436,703,643.14 | 359,550,917.44 | 77,152,725.70 | 815,274,251.02 | ||||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0,764,095.53 | 322,453,665.32 | 81,689,569.79 | 469,790,014.53 | ||||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52,148,372.00 | 114,478,241.50 | 37,670,130.50 | 30,790,442.16 | 10,075,247.85 | |||
smart Mobility Pte. Ltd. | 1,065,885,000.00 | |||||||
合计 | 2,729,739,477.31 | 1,583,174,034.90 | 162,370,012.20 | 81,689,569.79 | 703,982,453.52 | 1,285,064,265.55 | 15,622,416.05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547,168.20 | 311,245,611.36 | ||||
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61,946,400.00 | |||||
SES AI Corporation | 815,274,251.02 | |||||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69,790,014.53 | |||||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075,247.85 | 30,790,442.16 |
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本集团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集团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Salares de Atacama Sociedad ContractualMinera(注1) | 183,504,293.01 | 72,833,484.18 | 81,427,379.94 | 240,144,881.18 | -18,332,920.12 | 6,453,871.65 | ||||||
四川天盛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114,635.79 | 6,885,364.21 | |||||||||
小计 | 183,504,293.01 | 72,833,484.18 | 7,000,000.00 | 81,312,744.15 | 240,144,881.18 | -18,332,920.12 | 13,339,235.86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2,556,649.52 | 1,389,890.60 | 33,946,540.12 | |||||||||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 | 494,329,973.43 | 37,794,670.97 | -7,051,496.15 | 731,414.97 | 488,009,892.25 | 37,794,670.97 | ||||||
SQM(注2) | 26,163,216,766.39 | 4,592,904,197.70 | -885,121,452.38 | 54,596,150.42 | 19,613.90 | 382,503,485.62 | 25,715,214,563.95 | 4,661,447,263.67 | ||||
小计 | 26,690,103,389.34 | 4,630,698,868.67 | -890,783,057.93 | 54,596,150.42 | 751,028.87 | 382,503,485.62 | 26,237,170,996.32 | 4,699,241,934.64 | ||||
合计 | 26,873,607,682.35 | 4,703,532,352.85 | 7,000,000.00 | -809,470,313.78 | 54,596,150.42 | 751,028.87 | 240,144,881.18 | 364,170,565.50 | 26,250,510,232.18 | 4,699,241,934.64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 | 预测 | 预测期的关 | 稳定期的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 |
金额 | 期的年限 | 键参数 | 关键参数 | 据 | |||
SQM | 25,715,214,563.95 | 26,562,136,915.88 | 10年 | 收入平均增长率:4.4% 税前折现率:15.9% | 收入平均增长率:0% 税前折现率:15.9% | 根据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过去业绩走势、对未来发展的规划及对市场的发展预期 | |
合计 | 25,715,214,563.95 | 26,562,136,915.88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注1:SALA其他变动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注2:SQM其他变动系报表折算差额。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479,566,608.48 | 9,079,609,360.1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2,479,566,608.48 | 9,079,609,360.11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648,961.45 | 4,510,121,137.62 | 7,063,584,140.01 | 37,578,047.78 | 182,915,772.39 | 11,869,848,059.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347,972.68 | 2,984,908,842.93 | 1,508,091,658.17 | 577,156.92 | 112,086,839.45 | 4,667,012,470.15 |
(1)购置 | 8,395,761.70 | 286,504.42 | 25,881,234.50 | 34,563,500.6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1,347,972.68 | 2,984,908,842.93 | 1,499,695,896.47 | 290,652.50 | 86,205,604.95 | 4,632,448,969.53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565,548.48 | 376,429,456.50 | 230,362,141.48 | 1,942,965.71 | 10,922,428.10 | 627,222,540.27 |
(1)处置或报废 | 124,975,140.02 | 59,256,125.55 | 338,322.68 | 5,230,938.90 | 189,800,527.15 | |
(2)其他减少 | 7,565,548.48 | 251,454,316.48 | 171,106,015.93 | 1,604,643.03 | 5,691,489.20 | 437,422,013.12 |
4.期末余额 | 129,431,385.65 | 7,118,600,524.05 | 8,341,313,656.70 | 36,212,238.99 | 284,080,183.74 | 15,909,637,989.1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79,153,927.53 | 1,978,683,504.34 | 26,277,944.25 | 105,477,408.66 | 2,789,592,784.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0,611,296.97 | 413,935,877.26 | 3,604,275.04 | 35,872,066.52 | 784,023,515.79 | |
(1)计提 | 330,611,296.97 | 413,935,877.26 | 3,604,275.04 | 35,872,066.52 | 784,023,515.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139,176.16 | 99,471,592.57 | 1,584,534.21 | 7,587,528.36 | 143,782,831.30 | |
(1)处置或报废 | 2,295,632.46 | 50,525,815.85 | 246,811.86 | 5,051,969.88 | 58,120,230.05 | |
(2)其他减少 | 32,843,543.70 | 48,945,776.72 | 1,337,722.35 | 2,535,558.48 | 85,662,601.25 | |
4.期末余额 | 974,626,048.34 | 2,293,147,789.03 | 28,297,685.08 | 133,761,946.82 | 3,429,833,469.2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45,914.36 | 645,914.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8,002.98 | 408,002.98 | ||||
(1)处置或报废 | 408,002.98 | 408,002.98 | ||||
4.期末余额 | 237,911.38 | 237,911.3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9,431,385.65 | 6,143,974,475.71 | 6,047,927,956.29 | 7,914,553.91 | 150,318,236.92 | 12,479,566,608.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75,648,961.45 | 3,830,967,210.09 | 5,084,254,721.31 | 11,300,103.53 | 77,438,363.73 | 9,079,609,360.1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523,652,379.31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年末金额中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情况参见附注七、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奎纳纳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工厂一期 | 4,202,017,660.98 | 4,440,438,836.73 | 5年 | 收入平均增速:83.8% 税前折现率:14.0% | 收入平均增速:0% 税前折现率:14.0% | 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扩产计划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地域 (生产活动主要发生在澳洲),经营范围确定税前折现率水平。 | |
合计 | 4,202,017,660.98 | 4,440,438,836.73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明显不一致差异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明显不一致差异其他说明:
于 2024 年,本集团根据财务报表附注五、23 中所载的会计政策对奎纳纳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工厂一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高于资产账面价值,本集团无需对相关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137,230,467.21 | 7,287,172,322.12 |
合计 | 5,137,230,467.21 | 7,287,172,322.12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格林布什化学级锂精矿工厂三期 | 3,322,525,869.50 | 3,322,525,869.50 | 1,836,905,782.45 | 1,836,905,782.45 | ||
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 | 192,365,503.43 | 22,557,144.29 | 169,808,359.14 | 115,896,560.97 | 22,557,144.29 | 93,339,416.68 |
奎纳纳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工厂二期 | 1,340,454,780.42 | 1,340,454,780.42 | 1,340,054,563.10 | 1,340,054,563.10 | ||
安居2万吨碳酸锂工厂 | 938,957,912.51 | 938,957,912.51 | ||||
苏州年产3 | 245,805,832.44 | 245,805,832.44 | 5,456,797.70 | 5,456,797.70 |
万吨氢氧化锂项目 | ||||||
矿山服务公共设施 | 259,966,695.90 | 259,966,695.90 | ||||
四号尾矿堆场 | 294,454,417.86 | 294,454,417.86 | 1,143,074,206.81 | 1,143,074,206.81 | ||
长期营地 | 0.00 | 476,754,553.72 | 476,754,553.72 | |||
其他零星工程 | 1,104,635,988.27 | 1,104,635,988.27 | 1,192,662,393.25 | 1,192,662,393.25 | ||
合计 | 6,500,242,391.92 | 1,363,011,924.71 | 5,137,230,467.21 | 7,309,729,466.41 | 22,557,144.29 | 7,287,172,322.1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格林布什化学级锂精矿工厂三期 | 4,127,127,900.00 | 1,836,905,782.45 | 1,485,620,087.05 | 3,322,525,869.50 | 83.65% | 建设中 | 其他 | |||||
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 | 398,727,200.00 | 115,896,560.97 | 76,468,942.46 | 192,365,503.43 | 48.24% | 建设中 | 其他 | |||||
奎纳纳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工厂二期 | 1,670,438,400.00 | 1,340,054,563.10 | 95,463,612.11 | 95,063,394.79 | 1,340,454,780.42 | 97.11% | 终止建设 | 其他 | ||||
安居2万吨碳酸锂工厂 | 1,477,807,100.00 | 938,957,912.51 | 72,309,009.68 | 1,011,266,922.19 | 72.33% | 已完工 | 募集资金 | |||||
苏州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 | 1,712,515,400.00 | 5,456,797.70 | 240,349,034.74 | 245,805,832.44 | 14.41% | 建设中 | 其他 |
合计 | 9,386,616,000.00 | 4,237,271,616.73 | 1,970,210,686.04 | 1,011,266,922.19 | 95,063,394.79 | 5,101,151,985.79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 | 22,557,144.29 | 22,557,144.29 | |||
奎纳纳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工厂二期 | 1,340,454,780.42 | 1,340,454,780.42 | 项目终止(注) | ||
合计 | 22,557,144.29 | 1,340,454,780.42 | 1,363,011,924.71 | -- |
其他说明:
注:在综合审视奎纳纳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工厂二期项目(“二期氢氧化锂项目”)的前期投入和预计未来资本投入、未来运营费用、项目执行进度、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等情况后,本集团认为继续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不具备经济性。基于市场环境及项目最新的经济可行性分析,本集团决议终止投资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在建工程余额人民币1,340,454,780.42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3,572,178.24 | 97,817,552.93 | 1,042,016,494.15 | 25,543,052.57 | 4,916,982.11 | 1,413,866,26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29,304.06 | 32,084,412.17 | 81,155,752.55 | 21,866,700.21 | 10,337.51 | 147,146,506.50 |
(1)本期新增 | 9,389,631.41 | 32,084,412.17 | 81,155,752.55 | 21,866,700.21 | 144,496,496.34 | |
(2)其他增加 | 2,639,672.65 | 10,337.51 | 2,650,010.1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85,477.58 | 77,425,619.85 | 2,596,579.63 | 1,213,265.71 | 87,020,942.77 | |
(1)本期处置 | 1,213,265.71 | 1,213,265.71 | ||||
(2)其他减少 | 5,785,477.58 | 77,425,619.85 | 2,596,579.63 | 85,807,677.06 | ||
4.期末余额 | 255,601,482.30 | 124,116,487.52 | 1,045,746,626.85 | 44,813,173.15 | 3,714,053.91 | 1,473,991,823.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986,616.43 | 32,426,188.07 | 64,592,712.76 | 8,206,256.62 | 112,129.87 | 143,323,903.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06,024.44 | 21,287,799.79 | 164,988,227.51 | 8,986,887.38 | 1,239,165.67 | 205,308,104.79 |
(1)计提 | 8,451,731.10 | 21,287,799.79 | 164,988,227.51 | 8,986,887.38 | 1,228,924.14 | 204,943,569.92 |
(2)其他增加 | 354,293.34 | 10,241.53 | 364,534.87 | |||
3.本期减少金 | 2,179,473.70 | 11,922,225.84 | 905,795.55 | 10,109.82 | 15,017,604.91 |
额 | ||||||
(1)处置 | 10,109.82 | 10,109.82 | ||||
(2)其他减少 | 2,179,473.70 | 11,922,225.84 | 905,795.55 | 15,007,495.09 | ||
4.期末余额 | 46,792,640.87 | 51,534,514.16 | 217,658,714.43 | 16,287,348.45 | 1,341,185.72 | 333,614,403.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757,705.89 | 48,757,705.89 | ||||
(1)计提 | 48,399,572.39 | 48,399,572.39 | ||||
(2)其他增加 | 358,133.50 | 358,133.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8,757,705.89 | 48,757,705.8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0,051,135.54 | 72,581,973.36 | 828,087,912.42 | 28,525,824.70 | 2,372,868.19 | 1,091,619,714.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5,585,561.81 | 65,391,364.86 | 977,423,781.39 | 17,336,795.95 | 4,804,852.24 | 1,270,542,356.2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在综合审视奎纳纳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工厂二期项目(“二期氢氧化锂项目”)的前期投入和预计未来资本投入、未来运营费用、项目执行进度、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等情况后,本集团认为继续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不具备经济性。基于市场环境及项目最新的经济可行性分析,本集团决议终止投资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二期氢氧化锂项目所有权资产余额人民币48,757,705.89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5、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其他 | 采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8,667,600.77 | 228,818,805.23 | 73,499,918.21 | 4,278,329,515.68 | 4,859,315,839.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60,131.59 | 7,576.37 | 12,686,748.82 | 891,665,369.11 | 909,119,825.89 | |
(1)购置 | 4,760,131.59 | 2,356,919.14 | 7,117,050.7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复垦费增加 | 317,232,365.58 | 317,232,365.58 | ||||
(5)递延拨采成本 | 574,433,003.53 | 574,433,003.53 | ||||
(6)在建工程转入 | 10,329,829.68 | 10,329,829.68 | ||||
(7)其他增加 | 7,576.37 | 7,576.3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28,855.49 | 1,805,852.87 | 318,376,291.11 | 321,310,999.47 | ||
(1)处置 | 1,128,855.49 | 514,404.41 | 1,643,259.90 | |||
(2)其他减少 | 1,291,448.46 | 318,376,291.11 | 319,667,739.57 | |||
4.期末余额 | 283,427,732.36 | 227,697,526.11 | 84,380,814.16 | 4,851,618,593.68 | 5,447,124,666.3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8,142,274.57 | 34,645,669.64 | 57,506,097.05 | 746,799,139.58 | 877,093,180.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50,486.00 | 5,062,683.91 | 6,236,002.52 | 128,368,214.19 | 145,817,386.62 | |
(1)计提 | 6,150,486.00 | 5,061,184.70 | 6,236,002.52 | 128,368,214.19 | 145,815,887.41 | |
(2)其他增加 | 1,499.21 | 1,499.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1,064.55 | 57,270,298.70 | 57,841,363.25 | |||
(1)处置 | 223,928.40 | 223,928.40 | ||||
(2)其他减少 | 347,136.15 | 57,270,298.70 | 57,617,434.85 | |||
4.期末余额 | 44,292,760.57 | 39,708,353.55 | 63,171,035.02 | 817,897,055.07 | 965,069,204.2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42,439,413.43 | 142,439,413.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225,095.45 | 40,225,095.45 | ||||
(1)计提 | 40,225,095.45 | 40,225,095.45 |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82,664,508.88 | 182,664,508.8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9,134,971.79 | 5,324,663.68 | 21,209,779.14 | 4,033,721,538.61 | 4,299,390,953.2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0,525,326.20 | 51,733,722.16 | 15,993,821.16 | 3,531,530,376.10 | 3,839,783,245.6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苏天齐 | 416,100,700.47 | 416,100,700.47 | ||||
合计 | 416,100,700.47 | 416,100,700.47 |
(2)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江苏天齐 | 经营性资产与分摊至该资产组的总部资产 |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分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于2015年支付人民币440,465,322.04元收购了江苏天齐100%的权益。本集团将合并成本超过按比例获得的江苏天齐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人民币416,100,700.47元确认为与江苏天齐相关的商誉。江苏天齐主要经营一条碳酸锂生产线,本集团以江苏天齐整体扣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研发相关资产负债后作为一项资产组,商誉全部分摊至该资产组。本年末,资产组构成未发生变化。
经测试,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小于其可收回金额,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江苏天齐 | 735,136,650.28 | 4,432,566,713.92 | 5 | 收入平均增速:13.0% 税前折现率:14.6% | 收入平均增速:0% 税前折现率:14.6% | 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扩产计划及对所处市场发展的预期;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地域,经营范围确定税前折现率水平。 | |
合计 | 735,136,650.28 | 4,432,566,713.92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明显不一致差异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明显不一致差异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353,315,339.73 | 700,918,802.51 | 768,888,257.76 | 230,684,405.2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023,749,908.59 | 454,921,069.61 | 10,705,938,228.04 | 2,287,544,387.21 |
可抵扣亏损 | 12,517,053,984.63 | 2,487,129,368.83 | 4,838,523,962.39 | 919,679,374.79 |
未实现汇兑损失 | 273,923,871.56 | 82,177,161.47 | 26,483,328.37 | 7,944,998.51 |
预提费用 | 14,287,153.66 | 4,286,146.10 | 8,405,646.20 | 2,521,693.86 |
资本性支出其他费用抵扣 | 175,322,902.11 | 50,891,129.68 | 50,239,138.71 | 13,196,643.27 |
递延收益 | 46,162,792.33 | 10,969,545.13 | 46,612,123.79 | 11,397,872.09 |
复垦费及员工服务费用 | 804,692,011.23 | 241,407,603.37 | 482,031,004.83 | 144,609,301.45 |
租赁负债 | 1,124,310,628.23 | 337,293,188.47 | 1,252,611,099.32 | 373,341,042.00 |
股份支付 | 14,689,218.21 | 2,602,061.59 | 18,766,074.63 | 3,944,470.0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750.00 | 1,437.50 | ||
合计 | 19,347,513,560.28 | 4,372,597,514.26 | 18,198,498,864.04 | 3,994,864,188.5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73,192,011.32 | 168,298,002.83 | 625,644,855.32 | 156,411,213.83 |
长期股权投资被动处置形成的投资收益 | 66,511,969.04 | 16,627,992.26 | 66,511,969.04 | 16,627,992.26 |
低值易耗品 | 229,975,904.80 | 68,992,771.44 | 221,734,928.70 | 66,520,478.61 |
固定资产(注1) | 3,024,154,734.25 | 884,660,454.23 | 2,673,513,969.28 | 774,439,205.02 |
在建工程(注2) | 2,151,985,037.93 | 645,595,511.07 | 1,240,998,509.11 | 372,299,552.73 |
无形资产(注2) | 1,711,253,209.63 | 513,375,962.89 | 895,827,232.66 | 268,748,169.80 |
使用权资产 | 1,101,304,471.67 | 330,391,341.50 | 1,248,854,522.12 | 372,190,891.61 |
未实现汇兑损益 | 8,886,782.17 | 2,666,034.65 | 61,530,199.21 | 18,459,059.76 |
可抵扣燃油税和员工赔偿预付款 | 12,181,996.10 | 3,654,598.83 | 17,907,342.60 | 5,372,202.7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974,027.40 | 243,506.85 | ||
合计 | 8,980,420,144.31 | 2,634,506,176.55 | 7,052,523,528.04 | 2,051,068,766.3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17,218,021.26 | 3,255,379,493.00 | -823,635,885.37 | 3,171,228,303.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17,218,021.26 | 1,517,288,155.29 | -823,635,885.37 | 1,227,432,881.0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901,562,328.71 | 4,880,863,021.16 |
可抵扣亏损 | 3,889,814,100.14 | 1,909,280,740.53 |
合计 | 8,791,376,428.85 | 6,790,143,761.6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2,333,286.19 | 归属于天齐资源 | |
2025年 | 32,699,406.45 | 37,906,118.16 | 归属于盛合锂业和天齐资源 |
2026年 | 9,632,417.14 | 9,632,417.14 | 归属于盛合锂业和天齐资源 |
2027年 | 1,432,310.23 | 1,432,310.23 | 归属于盛合锂业和天齐资源 |
2028年 | 6,108,112.60 | 40,030,265.08 | 归属于盛合锂业和盐亭新锂 |
2029年 | 1,977,810,502.12 | 归属于天齐股份、射洪天齐、天齐鑫隆和盐亭新锂 | |
合计 | 2,027,682,748.54 | 91,334,396.80 |
其他说明:
年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射洪天齐、TLH和TLAI2的累计亏损数、TLAI2对SQM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
注1: 依据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根据财税(2023) 第37号规定,财税〔2018〕5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国外子公司矿上固定资产会计采用加速折旧法,税法采用直线法。
注2: 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主要系文菲尔德及其下属子公司矿上资产中包含资本化的剥采成本。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购建长期资产款项 | 154,460,262.36 | 154,460,262.36 | 61,998,828.79 | 61,998,828.79 | ||
合计 | 154,460,262.36 | 154,460,262.36 | 61,998,828.79 | 61,998,828.79 |
其他说明: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32,087,759.30 | 132,087,759.30 | 冻结、质押 | 详见本附注“七、1.货币资金”所述 | 258,040,728.16 | 258,040,728.16 | 冻结、质押 | 详见本附注“七、1.货币资金”所述 |
应收票据 | 86,170,456.03 | 86,170,456.03 | 质押 | 已贴现未到期且尚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9,122,340.00 | 9,122,340.00 | 质押 | 已贴现未到期且尚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成都天齐5%股权 | 437,944,627.24 | 437,944,627.24 | 冻结 | 系天齐鑫隆与里昂证券的诉讼事项中向法院提供的诉讼保全 | ||||
文菲尔德资产 | 22,327,167,989.46 | 19,800,710,860.79 | 抵押 | 系文菲尔德及其子公司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所有资产用于提供汇丰银行牵头的银团循 | 23,360,370,505.68 | 21,433,821,290.67 | 抵押 | 系文菲尔德及其子公司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所有资产用于提供汇丰银行牵头的银团循 |
环贷款抵押 | 环贷款抵押 | |||||||
TLAI1 100%股权 | 24,165,090,230.00 | 24,165,090,230.00 | 质押 | 系公司为TLAI1借入渣打银行牵头的银团贷款时提供的质押物 | 23,809,760,805.19 | 23,809,760,805.19 | 质押 | 系公司为TLAI1借入渣打银行牵头的银团贷款时提供的质押物 |
公司通过ITS间接持有的200万股SQM A类股票(期初为2400万股) | 959,691,461.86 | 812,422,115.27 | 质押 | 系TLAI1为其借入渣打银行牵头的银团贷款时提供的质押物 | 11,660,156,809.87 | 9,918,910,466.73 | 质押 | 系TLAI1为其借入渣打银行牵头的银团贷款时提供的质押物 |
公司通过TLHK间接持有的所有smart A类普通股 | 1,065,885,000.00 | 1,065,885,000.00 | 质押 | 系TLHK为其借入平安银行贷款时提供的质押物 | ||||
合计 | 48,736,092,896.65 | 46,062,366,421.39 | 59,535,395,816.14 | 55,867,600,257.99 |
其他说明:
注:该货币资金金额未包含文菲尔德的受限资金。
20、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86,209,344.93 | 9,122,340.00 |
保证借款 | 1,127,335,511.90 | 328,250,000.00 |
合计 | 1,313,544,856.83 | 337,372,34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2,000,000.00 | 208,981,712.37 |
合计 | 82,000,000.00 | 208,981,712.3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22、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470,591,331.78 | 2,252,448,509.21 |
1到2年 | 33,905,764.15 | 23,903,452.41 |
2到3年 | 7,868,555.03 | 1,698,760.11 |
3年以上 | 6,587,129.90 | 33,419,228.01 |
合计 | 1,518,952,780.86 | 2,311,469,949.74 |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184,850.10 | 348,664,155.77 |
其他应付款 | 129,483,774.88 | 31,043,104.08 |
合计 | 130,668,624.98 | 379,707,259.85 |
(1)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少数股东股利 | 1,184,850.10 | 348,664,155.77 |
合计 | 1,184,850.10 | 348,664,155.7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2)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2,050,874.60 | 10,108,816.59 |
保证金及押金 | 12,984,269.91 | 12,366,487.36 |
代收应收账款保理款项 | 105,705,537.34 | |
其他 | 8,743,093.03 | 8,567,800.13 |
合计 | 129,483,774.88 | 31,043,104.08 |
2)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注:于2024 年12 月31 日的代收保理款余额为文菲尔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保理机构于年末尚未划走的由文菲尔德代收款项。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985,458.57 | 37,448,267.27 |
合计 | 11,985,458.57 | 37,448,267.27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5、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7,534,546.93 | 1,251,339,262.35 | 1,220,044,196.79 | 218,829,612.4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921,041.72 | 68,183,461.63 | 67,455,048.01 | 8,649,455.34 |
三、辞退福利 | 2,622,298.03 | 2,845,972.15 | 5,468,270.18 | |
合计 | 198,077,886.68 | 1,322,368,696.13 | 1,292,967,514.98 | 227,479,067.83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1,877,336.37 | 1,103,260,726.75 | 1,086,293,005.43 | 118,845,057.69 |
2、职工福利费 | 33,000.00 | 16,252,715.36 | 16,285,715.36 | |
3、社会保险费 | 293,517.72 | 33,760,036.73 | 33,984,081.04 | 69,473.4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93,346.51 | 29,759,160.94 | 29,984,253.61 | 68,253.84 |
工伤保险费 | 14.31 | 3,677,066.83 | 3,676,359.05 | 722.09 |
生育保险费 | 156.90 | 323,808.96 | 323,468.38 | 497.48 |
4、住房公积金 | 2,668.00 | 19,052,463.32 | 19,038,889.60 | 16,241.72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782,413.58 | 12,836,911.28 | 9,594,632.88 | 21,024,691.98 |
6、短期带薪缺勤 | 67,545,611.26 | 66,176,408.91 | 54,847,872.48 | 78,874,147.69 |
合计 | 187,534,546.93 | 1,251,339,262.35 | 1,220,044,196.79 | 218,829,612.4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905,551.32 | 66,889,774.23 | 66,161,854.16 | 8,633,471.39 |
2、失业保险费 | 15,490.40 | 1,293,687.40 | 1,293,193.85 | 15,983.95 |
合计 | 7,921,041.72 | 68,183,461.63 | 67,455,048.01 | 8,649,455.34 |
其他说明: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50,618.98 | 3,938,076.65 |
企业所得税 | 203,104,619.21 | 2,361,009,212.34 |
个人所得税 | 7,558,746.34 | 5,434,500.6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0,301.97 | 393,995.66 |
印花税 | 6,163,347.58 | 12,409,420.94 |
其他 | 9,287,202.52 | 10,458,573.64 |
合计 | 227,744,836.60 | 2,393,643,779.87 |
其他说明: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08,325,198.07 | 569,569,229.8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4,436,145.23 | 153,860,720.1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27,004,316.95 | 29,325,299.47 |
合计 | 1,099,765,660.25 | 752,755,249.48 |
其他说明: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304,996,027.42 | |
待转销项税 | 1,361,261.34 | 4,868,274.76 |
年末已经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122,773,846.07 | 35,542,365.41 |
合计 | 429,131,134.83 | 40,410,640.1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 | 300,000,000.00 | 2.35% | 2024/4/12 | 一年 | 300,000,000.00 | 299,700,000.00 | 5,079,863.01 | -216,164.41 | 304,996,027.42 | 否 |
券 | ||||||||||||
合计 | 300,000,000.00 | 299,700,000.00 | 5,079,863.01 | -216,164.41 | 304,996,027.42 |
其他说明:
短期应付债券为本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的202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短期应付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年利率2.35%,期限为一年,到期日为2025年4月12日。
29、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409,621,153.73 | |
抵押借款 | 8,088,922,996.55 | 6,133,886,954.74 |
保证借款 | 3,114,525,000.00 | 1,001,250,000.00 |
合计 | 11,203,447,996.55 | 9,544,758,108.4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0、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001,724,123.52 | 1,122,100,305.34 |
合计 | 1,001,724,123.52 | 1,122,100,305.34 |
其他说明:
3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54,241,097.33 | 57,344,228.79 |
合计 | 54,241,097.33 | 57,344,228.79 |
32、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复垦费 | 616,252,804.59 | 318,748,253.44 | |
违约赔偿 | 5,227,000.00 | 5,227,000.00 | |
合计 | 621,479,804.59 | 323,975,253.4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 根据澳大利亚法律法规,泰利森和TLK 对矿区及工厂有环境恢复义务,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复垦费。预计负债金额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以往经验结合对未来支出的估计而确定,并对预期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确定。泰利森和TLK采用的折现利率为澳大利亚长期国债利率。
33、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3,418,387.20 | 3,750,000.00 | 2,366,128.17 | 44,802,259.03 | |
其他 | 12,925,396.30 | 1,649,541.80 | 11,275,854.50 | ||
合计 | 56,343,783.50 | 3,750,000.00 | 4,015,669.97 | 56,078,113.53 | -- |
其他说明:
3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41,221,583.00 | 1,641,221,583.00 |
其他说明: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689,975,055.03 | 23,689,975,055.03 | ||
其他资本公积 | 46,813,775.21 | 32,612,633.19 | 79,426,408.40 | |
合计 | 23,736,788,830.24 | 32,612,633.19 | 23,769,401,463.4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99,985,012.86 | 199,985,012.86 | ||
合计 | 199,985,012.86 | 199,985,012.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损益 | 留存收益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22,382,859.84 | 177,287,589.72 | 11,886,788.99 | 165,400,800.73 | -456,982,059.11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5,790,608.27 | 96,607,147.31 | 96,607,147.31 | 292,397,755.5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18,173,468.11 | 80,680,442.41 | 11,886,788.99 | 68,793,653.42 | -749,379,814.69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98,839,385.94 | -113,627,494.10 | 288,304,069.85 | -401,931,563.95 | 987,143,455.79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1,246,575.16 | -42,010,996.89 | -42,010,996.89 | -123,257,572.05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80,085,961.10 | -71,616,497.21 | 330,315,066.74 | -401,931,563.95 | 1,110,401,027.8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6,456,526.10 | 63,660,095.62 | 11,886,788.99 | 453,704,870.58 | -401,931,563.95 | 530,161,396.6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0,297,120.27 | 17,924,017.48 | 11,792,875.71 | 26,428,262.04 |
合计 | 20,297,120.27 | 17,924,017.48 | 11,792,875.71 | 26,428,262.0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31,954,051.59 | 831,954,051.59 | ||
合计 | 831,954,051.59 | 831,954,051.5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本集团提取净利润的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直至余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为止。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
4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412,924,969.84 | 23,037,870,846.8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412,924,969.84 | 23,037,870,846.8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904,580,295.37 | 7,297,314,973.99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215,017,382.95 | 4,922,260,851.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293,327,291.52 | 25,412,924,969.8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054,863,479.21 | 7,039,453,477.34 | 40,493,411,207.76 | 6,075,492,816.28 |
其他业务 | 8,613,537.18 | 5,107,697.12 | 10,050,863.70 | 6,018,613.28 |
合计 | 13,063,477,016.39 | 7,044,561,174.46 | 40,503,462,071.46 | 6,081,511,429.5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3,063,477,016.39 | 不适用 | 40,503,462,071.4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8,613,537.18 | 委托加工收入、废品销售收入及咨询服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 | 10,050,863.70 | 委托加工收入、废品销售收入及咨询服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7% | 0.02%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8,613,537.18 | 委托加工收入、废品销售收入及咨询服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 | 10,050,863.70 | 委托加工收入、废品销售收入及咨询服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8,613,537.18 | 不适用 | 10,050,863.70 | 不适用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3,054,863,479.21 | 不适用 | 40,493,411,207.7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锂矿 |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锂矿 | 4,978,183,710.58 | 1,806,365,178.91 | 4,978,183,710.58 | 1,806,365,178.91 | ||||||||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 | 8,074,564,724.38 | 5,231,503,746.58 | 8,074,564,724.38 | 5,231,503,746.58 | ||||||||
其他 | 10,728,581.43 | 6,692,248.97 | 10,728,581.43 | 6,692,248.9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中国大陆 | 4,634,403,108.00 | 1,697,170,392.65 | 7,255,494,811.97 | 4,659,691,292.02 | 10,728,581.43 | 6,692,248.97 | 11,900,626,501.40 | 6,363,553,933.64 | ||||
海外 | 343,780,602.58 | 109,194,786.26 | 819,069,912.41 | 571,812,454.56 | 1,162,850,514.99 | 681,007,240.8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 | 4,978,183,71 | 1,806,365,17 | 8,074,564,72 | 5,231,503,74 | 10,728,581.4 | 6,692,248.97 | 13,063,477,0 | 7,044,561,17 |
点确认 | 0.58 | 8.91 | 4.38 | 6.58 | 3 | 16.39 | 4.46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4,978,183,710.58 | 1,806,365,178.91 | 8,074,564,724.38 | 5,231,503,746.58 | 10,728,581.43 | 6,692,248.97 | 13,063,477,016.39 | 7,044,561,174.4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部分锂矿和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售,客户需要预付;此外,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国内客户通常在交付商品从货到15天至月结60天到期,海外一般客户通常从提单日后15天至60天到期。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客户,应在接收后10日内通知本集团,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4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63,873.26 | 11,912,615.82 |
教育费附加 | 1,870,231.39 | 5,105,406.80 |
资源税 | 53,653.72 | 103,619.45 |
房产税 | 8,754,082.00 | 3,871,914.70 |
土地使用税 | 2,956,430.06 | 2,288,407.00 |
车船使用税 | 5,353.90 | 5,353.15 |
印花税 | 11,625,136.54 | 26,213,620.2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246,820.94 | 3,403,604.51 |
其他 | 27,670,260.54 | 26,071,164.01 |
合计 | 58,545,842.35 | 78,975,705.72 |
其他说明: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5,179,895.92 | 281,232,260.35 |
中介咨询费 | 94,820,803.89 | 97,944,824.44 |
办公费 | 57,964,710.75 | 87,774,224.59 |
折旧与摊销 | 55,493,514.52 | 39,725,642.77 |
股份支付 | 32,033,858.89 | 27,628,157.53 |
资产维护 | 21,897,005.74 | 12,655,569.75 |
差旅费 | 15,460,663.93 | 16,786,534.65 |
诉讼费 | 9,519,285.05 | 9,855,894.51 |
租赁费 | 5,728,990.68 | 6,892,948.57 |
业务招待费 | 8,310,639.99 | 5,032,149.72 |
广告宣传费 | 5,913,989.88 | 5,583,410.59 |
环保、绿化及安全费用 | 5,141,425.88 | 4,517,691.61 |
其他费用 | 12,348,021.49 | 9,617,611.66 |
合计 | 649,812,806.61 | 605,246,920.74 |
其他说明:
4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港杂费及保险费 | 3,791,531.51 | 15,903,113.11 |
职工薪酬 | 6,318,736.76 | 8,421,659.53 |
仓储费 | 4,121,418.06 | 4,923,087.99 |
办公与差旅费 | 1,189,643.37 | 1,871,352.26 |
广告与业务费 | 859,595.59 | 2,397,676.16 |
其他 | 35,236.70 | 254,837.63 |
合计 | 16,316,161.99 | 33,771,726.68 |
其他说明:
4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281,338.70 | 13,977,476.44 |
委托研发费 | 9,736,192.68 | |
折旧与摊销 | 8,651,092.18 | 7,836,239.67 |
办公及差旅费 | 1,024,727.89 | 1,427,170.41 |
材料 | 2,210,445.02 | 2,792,852.20 |
其他 | 4,716,895.54 | 4,341,195.85 |
合计 | 43,620,692.01 | 30,374,934.57 |
其他说明:
4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00,533,559.13 | 550,102,162.98 |
利息收入 | -265,033,579.47 | -355,915,909.38 |
汇兑损益 | 547,719,348.60 | -188,177,597.88 |
其他 | 15,969,780.83 | 10,037,724.31 |
合计 | 899,189,109.09 | 16,046,380.03 |
其他说明:
4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摊销 | 2,366,128.17 | 3,159,619.07 |
政府补助 | 74,097,207.38 | 166,560,242.49 |
其他 | 3,559,584.16 | 997,908.99 |
合计 | 80,022,919.71 | 170,717,770.55 |
4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78,314.41 | -279,158.09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078,314.41 | -279,158.09 |
合计 | 5,078,314.41 | -279,158.09 |
其他说明:
4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09,470,313.78 | 3,117,332,090.6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418,256.21 | -23,640,596.64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858.5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5,622,416.05 | 12,522,530.82 |
应收票据贴现及应收账款保理终止确认损益 | -41,449,843.35 | |
其他 | 4,185,397.83 | |
合计 | -839,699,138.79 | 3,110,399,422.66 |
其他说明:
5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5,491,418.13 | 81,225,504.4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516,088.68 | -1,999,797.70 |
合计 | -50,975,329.45 | 79,225,706.74 |
其他说明:
5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95,051,572.13 | -729,540,381.70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330,608,915.92 | |
九、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40,225,095.45 | |
十二、其他 | -48,399,572.39 | |
合计 | -2,114,285,155.89 | -729,540,381.70 |
其他说明:
5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8,026,100.15 | |
合计 | 8,026,100.15 |
5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3,326,563.00 | ||
罚款、违约金收入 | 8,632,330.21 | 22,730,181.93 | 8,632,330.21 |
非流动资产报废收益 | 1,060,346.08 | 12,872.50 | 1,060,346.08 |
其他 | 1,242,499.25 | 98,056.48 | 1,242,499.25 |
合计 | 10,935,175.54 | 26,167,673.91 | 10,935,175.54 |
其他说明:
5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4,468,903.94 | 26,614,789.79 | 34,468,903.94 |
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 | 104,482,754.44 | 3,025,248.93 | 104,482,754.44 |
ESG公益支出 | 336,202.01 | 4,059,000.78 | 336,202.01 |
存货报损 | 1,902,720.78 | ||
其他 | 11,279,458.54 | 5,348,202.28 | 11,279,458.54 |
合计 | 150,567,318.93 | 40,949,962.56 | 150,567,318.93 |
其他说明:
55、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33,243,660.14 | 12,726,355,230.0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7,939,298.23 | -2,108,160,260.67 |
合计 | 1,321,182,958.37 | 10,618,194,969.4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91,940,696.4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22,985,174.1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54,840,838.3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6,595,323.0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9,393,674.4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95,562,258.1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03,082.3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1,300,877.87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1,551,705.57 |
代扣代缴所得税费用 | 45,737,595.33 |
所得税费用 | 1,321,182,958.37 |
其他说明:
5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7。
57、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 264,949,029.05 | 354,968,474.84 |
代收代付应收账款保理款项 | 115,666,746.05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7,847,207.38 | 170,357,705.49 |
其他 | 34,795,591.78 | 45,285,013.20 |
合计 | 493,258,574.26 | 570,611,193.5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263,868,387.45 | 217,540,227.56 |
捐赠支出 | 34,727,810.80 | 25,608,789.79 |
银行手续费 | 2,714,907.30 | 7,805,758.81 |
支付往来款 | 1,966,585.35 | 5,426,520.00 |
合计 | 303,277,690.90 | 256,381,296.1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保证金 | 8,273,260.00 | 5,718,845.96 |
合计 | 8,273,260.00 | 5,718,845.96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质保金 | 6,560,090.55 | 2,944,264.96 |
远期外汇合约保证金 | 2,994,953.84 | |
其他付现费用 | 241.50 | 1,224,249.34 |
合计 | 9,555,285.89 | 4,168,514.3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承兑保证金 | 183,665,712.31 | |
收回利息拨备保证金 | 51,172,758.56 | |
受限账户解除限制 | 330,718.45 | 12,024,261.15 |
信托借款保障基金 | 6,000,000.00 | |
合计 | 235,169,189.32 | 18,024,261.1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 | 236,477,553.65 | 128,217,060.58 |
支付承兑、租赁保证金 | 105,867,568.38 | 63,528,084.80 |
利息拨备保证金 | 1,000,030.83 | 34,660,635.47 |
支付股权融资费用 | 3,984,124.16 | |
支付借款融资费用 | 1,812,728.54 | |
合计 | 343,345,152.86 | 232,202,633.5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37,372,340.00 | 2,799,152,802.55 | 33,137,885.13 | 1,848,900,903.45 | 7,217,267.40 | 1,313,544,856.83 |
短期应付债券 | 299,700,000.00 | 5,296,027.42 | 304,996,027.42 | |||
应付股利 | 348,664,155.77 | 5,121,255,041.01 | 5,467,250,798.70 | 1,483,547.98 | 1,184,850.10 | |
长期借款 | 9,544,758,108.47 | 5,673,766,121.93 | 873,261,694.89 | 4,888,337,928.74 | 11,203,447,996.55 | |
租赁负债 | 1,122,100,305.34 | 55,923,871.34 | 100,795,108.82 | 75,504,944.34 | 1,001,724,123.5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2,755,249.48 | 908,325,198.07 | 191,440,462.17 | 752,755,249.47 | 1,099,765,660.25 | |
合计 | 12,105,650,159.06 | 14,802,199,163.56 | 1,159,059,940.95 | 13,058,039,989.18 | 84,205,759.72 | 14,924,663,514.67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代收代付应收账款保理款项 |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现金流量表》规定,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 在现金流量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以净额列报,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 | 结构性理财产品 |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现金流量表》规定,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 在现金流量表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以净额列报,不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9,242,261.89 | 25,663,107,176.4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165,260,485.34 | 650,314,674.9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84,023,515.79 | 612,115,697.4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04,943,569.92 | 98,189,517.69 |
无形资产摊销 | 145,815,887.41 | 135,067,593.9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044,303.37 | 2,320,953.7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8,026,100.1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3,422,408.36 | 3,012,376.4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78,314.41 | 279,158.0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48,252,907.73 | 361,924,565.0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39,699,138.79 | -3,110,399,422.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1,195,505.46 | -2,008,804,831.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99,134,803.69 | -99,355,428.7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8,164,029.12 | -1,738,762,026.5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26,093,771.36 | 4,797,957,358.6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60,183,221.36 | -2,698,495,693.98 |
其他 | 32,033,858.89 | 27,628,157.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4,189,376.65 | 22,688,073,725.9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635,127,460.00 | 9,330,479,516.7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330,479,516.73 | 12,289,948,393.3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95,352,056.73 | -2,959,468,876.57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635,127,460.00 | 9,330,479,516.73 |
其中:库存现金 | 7,776.93 | 21,279.9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635,119,683.07 | 9,330,458,236.7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35,127,460.00 | 9,330,479,516.7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753,923,180.48 | 1,388,050,927.45 |
(3)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文菲尔德的货 | 1,753,923,180.48 | 1,388,050,927.45 | 如本附注“七、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所述,文菲尔德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其澳大利亚境内所有资产用于抵押借款,文菲尔德日常 |
币资金 | 支出不受限制,属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合计 | 1,753,923,180.48 | 1,388,050,927.45 |
(4)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利息拨备保证金 | 4,055,511.22 | 53,430,853.59 | 是特定用途的存款,因此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票据池资金 | 105,000,000.00 | 183,665,712.31 | 是特定用途的存款,因此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土地保证金 | 19,979,217.30 | 20,563,512.71 | 是特定用途的存款,因此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其他保证金 | 3,053,030.78 | 380,649.55 | 是特定用途的存款,因此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合计 | 132,087,759.30 | 258,040,728.16 |
其他说明:
59、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229,449,088.16 | ||
其中:美元 | 90,058,097.89 | 7.1884 | 647,373,630.87 |
欧元 | |||
港币 | 8,484,722.87 | 0.92604 | 7,857,192.77 |
澳元 | 20,063,187.02 | 4.507 | 90,424,783.90 |
其他币种 | 66,869,413,630.26 | 483,793,480.62 | |
应收账款 | 1,520,492.58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澳元 | 337,362.45 | 4.507 | 1,520,492.58 |
应收款项融资 | 724,595,073.18 | ||
其中:美元 | 99,951,355.00 | 7.1884 | 724,595,073.18 |
长期借款 | 8,020,773,380.60 | ||
其中:美元 | 1,115,793,970.92 | 7.1884 | 8,020,773,380.60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51,401,325.73 | ||
其中:美元 | 6,622,934.39 | 7.1884 | 47,608,301.57 |
澳元 | 756,891.90 | 4.507 | 3,411,311.77 |
其他币种 | 411,959.00 | 381,712.39 | |
短期借款 | 709,335,511.90 | ||
其中:美元 | 98,677,802.00 | 7.1884 | 709,335,511.90 |
应付账款 | 250,667,061.34 | ||
其中:美元 | 58,047.78 | 7.1884 | 417,270.66 |
澳元 | 55,344,751.02 | 4.507 | 249,438,792.86 |
其他币种 | 17,815,751.00 | 810,997.82 | |
其他应付款 | 107,377,386.96 | ||
其中:美元 | 14,459,296.43 | 7.1884 | 103,939,206.46 |
澳元 | 614,541.37 | 4.507 | 2,769,737.94 |
其他币种 | 1,994,687.73 | 668,442.5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991,392.70 | ||
其中:美元 | 3,062,787.13 | 7.1884 | 22,016,539.01 |
澳元 | 1,991,314.33 | 4.507 | 8,974,853.6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48,220,726.84 | ||
其中:澳元 | 10,699,074.07 | 4.507 | 48,220,726.84 |
应付职工薪酬 | 39,827,963.11 | ||
其中:澳元 | 8,818,421.59 | 4.507 | 39,744,626.11 |
其他币种 | 83,337.00 | 83,337.00 | |
应交税费 | 22,911,146.61 | ||
其中:美元 | 1,421,140.66 | 7.1884 | 10,215,727.52 |
澳元 | 2,394,805.81 | 4.507 | 10,793,389.80 |
其他币种 | 1,825,289.12 | 1,902,029.29 | |
租赁负债 | 208,444,805.08 | ||
其中:澳元 | 46,249,124.71 | 4.507 | 208,444,805.08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文菲尔德及下属公司 | 澳大利亚 | 澳元 | 主要投资、采购结算货币 |
TLA及下属公司 | 澳大利亚 | 美元 | 主要销售、采购结算货币 |
TLEA | 澳大利亚 | 美元 | 主要销售、采购结算货币 |
TLH | 澳大利亚 | 美元 | 主要投资、筹资结算货币 |
TLAI2、TLAI1 | 澳大利亚 | 美元 | 主要投资、筹资结算货币 |
ITS | 智利 | 美元 | 主要投资、筹资结算货币 |
60、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1,095,997,077.31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 | 14,432,630.86 |
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 | 41,053.48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办公楼出租 | 64,541.28 | |
合计 | 64,541.2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281,338.70 | 13,977,476.44 |
委托研发费 | 9,736,192.68 | |
折旧与摊销 | 8,651,092.18 | 7,836,239.67 |
办公及差旅费 | 1,024,727.89 | 1,427,170.41 |
材料 | 2,210,445.02 | 2,792,852.20 |
其他 | 4,716,895.54 | 4,341,195.85 |
合计 | 43,620,692.01 | 30,374,934.5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3,620,692.01 | 30,374,934.57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4年,本集团新设立子公司天齐资管。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天齐 | 8,700,000,000.00 | 四川省成都市 | 四川省成都市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射洪天齐 | 5,926,000,000.00 | 四川省射洪市 | 四川省射洪市 | 化工制造 | 100.00% | 直接投资 | |
盛合锂业 | 325,000,000.00 | 四川省雅江县 | 四川省雅江县 | 矿产资源采选 | 39.20% | 40.80% | 直接投资 |
天齐鑫隆 | 17,234,700,000.00 | 四川省成都市 | 四川省成都市 | 销售、研发 | 100.00% | 直接投资 | |
江苏天齐 | 1,820,512,820.51 | 江苏省张家港市 | 江苏省张家港市 | 化工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齐资源 | 22,200,000.00 | 江苏省张家港市 | 江苏省张家港市 | 研发 | 100.00% | 直接投资 | |
重庆天齐 | 156,894,067.25 | 重庆市铜梁区 | 重庆市铜梁区 | 化工制造 | 86.38% | 直接投资 | |
天齐芬可 | 0.00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 | 100.00% | 直接投资 | |
TLEA | 3,505,528,927.31 | 澳大利亚 | 英国 | 投资、贸易 | 51.00% | 直接投资 | |
天齐锂业香港 | 2,562,115,169.00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贸易 | 100.00% | 直接投资 | |
文菲尔德 | 3,497,692,723.03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投资控股 | 26.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泰利森 | 3,606,611,588.26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采矿业 | 26.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文菲尔德芬可私人有限公司 | 4.51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投资 | 26.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泰利森矿业私人有限公司 | 166,498,642.15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矿产勘探、开发和开采 | 26.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泰利森锂业(加拿大)公司 | 275,326,102.11 | 加拿大 | 加拿大 | 矿产勘探 | 26.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泰利森服务私人有限公司 | 4.51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矿产勘探、开发和开采 | 26.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私 | 4.51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矿产勘探、开发和开采 | 26.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人有限公司 | |||||||
泰利森锂业(MCP)私人有限公司 | 4.51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矿产勘探、开发和开采 | 26.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因弗申SLI智利公司 | 43,084,576.68 | 智利 | 智利 | 矿产勘探 | 26.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TLH | 2,852,276,663.60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投资 | 100.00% | 直接投资 | |
TLA | 1,051,943,809.61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投资 | 51.00% | 直接投资 | |
TLK | 1,054,354,084.98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化工制造 | 51.00% | 直接投资 | |
TLAI2 | 16,207,080,368.72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投资 | 100.00% | 直接投资 | |
TLAI1 | 22,091,803,166.43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投资 | 100.00% | 直接投资 | |
ITS | 23,584,300,525.39 | 智利 | 智利 | 投资 | 100.00% | 直接投资 | |
遂宁天齐 | 2,421,009,300.00 | 四川省遂宁市 | 四川省遂宁市 | 化工制造 | 100.00% | 直接投资 | |
TGVE | 42,934,100.00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贸易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天齐创锂 | 18,160,000.00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投资、贸易 | 100.00% | 直接投资 | |
深圳固锂 | 36,000,000.00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研发 | 58.50% | 直接投资 | |
湖州固锂 | 22,300,000.00 | 浙江省湖州市 | 浙江省湖州市 | 研发 | 58.50% | 直接投资 | |
盐亭新锂 | 40,000,000.00 | 四川省绵阳市 | 四川省绵阳市 | 化工制造 | 100.00% | 直接投资 | |
重庆锂电 | 50,000,000.00 | 重庆市铜梁区 | 重庆市铜梁区 | 化工制造 | 100.00% | 直接投资 | |
眉山天齐 | 10,000,000.00 | 四川省眉山市 | 四川省眉山市 | 研发 | 100.00% | 直接投资 | |
苏州天齐 | 495,112,000.00 | 江苏省张家港市 | 江苏省张家港市 | 化工制造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天齐香港新能源 | 9,126.80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 | 100.00% | 直接投资 | |
新加坡天齐 | 7.13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投资 | 100.00% | 直接投资 | |
亚马逊锂业 | 3,847,500.00 | 巴西 | 巴西 | 投资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天齐资管 | 92.60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 | 100.00% | 直接投资 |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在IGO交易完成后间接持有文菲尔德26.01%的股份,但仍然通过控股子公司TLEA(公司持有TLEA51%的表决权)控制文菲尔德。TLEA直接持有文菲尔德51%的股份,有权任命文菲尔德的两名董事,其中包括董事长;另外两名董事由文菲尔德另一股东任命。在文菲尔德董事会出现表决平票的情况下,董事长拥有决定性的一票。经营管理层面,文菲尔德的CEO和CFO由TLEA任命。基于此,公司通过控制TLEA对文菲尔德实施控制。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文菲尔德 | 73.99% | 8,995,267,336.71 | 2,906,237,658.06 | 14,226,255,143.2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文菲尔德 | 3,773,428,948.41 | 16,033,735,784.04 | 19,807,164,732.45 | 1,427,093,004.80 | 10,849,075,701.11 | 12,276,168,705.91 | 7,825,071,867.44 | 13,792,253,716.24 | 21,617,325,583.68 | 4,330,131,258.51 | 8,430,744,616.45 | 12,760,875,874.96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文菲尔德 | 9,216,911,384.88 | 3,393,234,685.46 | 2,849,004,107.66 | 7,336,092,052.10 | 47,182,066,816.10 | 30,040,688,664.70 | 29,590,406,709.95 | 35,377,729,606.13 |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SQM | 智利 | 智利 | 钾、锂产品生产 | 22.16%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SQM | SQM | |
流动资产 | 40,100,058,096.00 | 41,548,116,860.70 |
非流动资产 | 111,123,851,443.82 | 110,039,729,824.87 |
资产合计 | 151,223,909,539.82 | 151,587,846,685.57 |
流动负债 | 15,949,736,934.40 | 16,652,369,699.10 |
非流动负债 | 29,319,226,442.40 | 26,825,952,896.40 |
负债合计 | 45,268,963,376.80 | 43,478,322,595.50 |
少数股东权益 | 267,753,523.20 | 256,606,221.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5,687,192,639.82 | 107,852,917,869.0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3,423,138,227.99 | 23,903,067,243.7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6,953,523,599.63 | 6,853,053,720.3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4,661,447,263.67 | -4,592,904,197.70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5,715,214,563.95 | 26,163,216,766.3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16,032,994,728.88 | 25,799,263,672.45 |
营业收入 | 32,315,426,991.60 | 52,449,409,513.00 |
净利润 | -3,993,757,931.17 | 13,225,141,652.7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66,901,684.00 | 1,023,893,914.90 |
综合收益总额 | -4,160,659,615.17 | 14,249,035,567.6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03,254,618.06 | 2,276,087,819.16 |
其他说明: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3,339,235.86 | 183,504,293.0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1,312,744.15 | 113,718,731.86 |
--综合收益总额 | 81,312,744.15 | 113,718,731.86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21,956,432.37 | 526,886,622.9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661,605.55 | 72,571,190.63 |
--综合收益总额 | -5,661,605.55 | 72,571,190.63 |
其他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计入营业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 |
科目 | 金额 | 外收入金额 | 金额 | 他变动 | 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42,647,487.20 | 2,366,128.17 | 40,281,359.03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770,900.00 | 3,750,000.00 | 4,520,900.00 | 与收益相关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外收入 | 3,326,563.00 | |
其他收益 | 74,097,207.38 | 166,560,242.49 |
递延收益 | 2,366,128.17 | 3,159,619.07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的账面金额。
应收账款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50.30% (2023年:94.70%)。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与信用期限。信用评估主要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及银行信用记录。有关的应收账款自出具账单日起15至90天内到期。应收账款逾期的债务人会被要求先清偿所有未偿还余额,才可以获得进一步的信用额度。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有关应收账款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七、4的相关披露。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 (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包括按合同利率 (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12月31日的现行利率) 计算的利息) 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项目 | 2024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 | ||||
1年内或实时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资产负债表日 | |
偿还(含1年) | (含2年) | (含5年)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1,315,213,349.98 | 1,315,213,349.98 | 1,313,544,856.83 | |||
短期应付债券 | 307,050,000.00 | 307,050,000.00 | 304,996,027.42 | |||
应付票据 | 82,000,000.00 | 82,000,000.00 | 82,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518,952,780.86 | 1,518,952,780.86 | 1,518,952,780.86 | |||
其他应付款 | 130,668,624.98 | 130,668,624.98 | 130,668,624.98 | |||
租赁负债 | 230,558,598.92 | 222,406,275.10 | 616,368,127.35 | 495,699,469.57 | 1,565,032,470.94 | 1,166,160,268.7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27,004,316.95 | 27,004,316.95 | 27,004,316.95 | |||
长期借款 | 1,520,594,120.60 | 2,283,727,774.46 | 10,960,467,711.70 | - | 14,764,789,606.76 | 12,111,773,194.62 |
合计 | 5,132,041,792.29 | 2,506,134,049.56 | 11,576,835,839.05 | 495,699,469.57 | 19,710,711,150.47 | 16,655,100,070.41 |
项目 | 2023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 | ||||
1年内或实时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资产负债表日 | |
偿还(含1年) | (含2年) | (含5年)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337,372,340.00 | -? | -? | -? | 337,372,340.00 | 337,372,340.00 |
应付票据 | 208,981,712.37 | -? | -? | -? | 208,981,712.37 | 208,981,712.37 |
应付账款 | 2,311,469,949.74 | -? | -? | -? | 2,311,469,949.74 | 2,311,469,949.74 |
其他应付款 | 379,707,259.85 | -? | -? | -? | 379,707,259.85 | 379,707,259.85 |
租赁负债 | 224,059,004.71 | 215,288,542.26 | 604,527,351.55 | 703,013,851.53 | 1,746,888,750.05 | 1,275,961,025.4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29,325,299.47 | -? | -? | -? | 29,325,299.47 | 29,325,299.47 |
长期借款 | 1,349,976,738.72 | 1,431,398,640.14 | 9,070,273,683.65 | -? | 11,851,649,062.51 | 10,114,327,338.36 |
合计 | 4,840,892,304.86 | 1,646,687,182.40 | 9,674,801,035.20 | 703,013,851.53 | 16,865,394,373.99 | 14,657,144,925.25 |
(3)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a.本集团于12月31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
利率 | 金额 | 利率 | 金额 | |
金融负债 | ? | ? | ? | ? |
-短期借款 | 0.50%-3.50% | 604,209,344.93 | 0.40%-1.37% | 337,372,340.00 |
-长期借款 | 2.65% | 359,850,000.00 | 3.65% | 205,8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5%-6.66% | 164,834,103.85 | 3.24%-6.47% | 158,294,928.46 |
-租赁负债 | 2.45%-6.66% | 1,001,724,123.52 | 3.24%-6.47% | 1,122,100,305.34 |
-短期应付债券 | 2.35% | 304,996,027.42 | ||
合计 | 2,435,613,599.72 | 1,823,567,573.80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
利率 | 金额 | 利率 | 金额 | |
金融负债 | ? | ? | ? | ? |
-短期借款 | 6.11% | 709,335,511.90 | ||
-长期借款 | 2.55%-6.05% | 10,843,597,996.55 | 2.95%-6.80% | 9,338,958,108.4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5%-6.05% | 934,931,556.40 | 2.95%-6.80% | 594,460,321.02 |
合计 | 12,487,865,064.85 | ? | 9,933,418,429.49 |
b.敏感性分析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上升100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92,166,729.90元(2023年:人民币62,050,255.09元),净利润减少人民币92,166,729.90元 (2023年:人民币62,050,255.09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4)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a.本集团于12月31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 ? |
—美元 | 90,058,097.89 | 647,373,630.87 | 474,093,920.48 | 3,357,865,010.59 |
—澳元 | 20,063,187.02 | 90,424,783.90 | 11,674,849.26 | 56,604,339.17 |
—港币 | 8,484,722.87 | 7,857,192.77 | 14,657,322.27 | 13,282,465.45 |
—其他币种 | 6,6869,413,630.26 | 483,793,480.62 | 108,259,635,439.46 | 874,717,379.86 |
应收账款 | ||||
—美元 | - | - | 564,913,446.98 | 4,001,112,470.94 |
—港币 | - | - | ||
—澳元 | 337,362.45 | 1,520,492.58 | 13,355.52 | 64,752.88 |
应收款项融资 | ||||
—美元 | 99,951,355.00 | 724,595,073.18 | ||
其他应收款 | ||||
—美元 | 6,622,934.39 | 47,608,301.57 | 3,741.03 | 26,496.59 |
—澳元 | 756,891.90 | 3,411,311.77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
—其他币种 | 411,959.00 | 381,712.39 | ||
短期借款 | ||||
—美元 | 98,677,802.00 | 709,335,511.90 | ||
应付账款 | ||||
—美元 | 58,047.78 | 417,270.66 | 12,070,782.18 | 85,493,728.97 |
—澳元 | 55,344,751.02 | 249,438,792.86 | 68,905,003.03 | 334,079,016.69 |
—其他币种 | 17,815,751.00 | 810,997.82 | 4,301,325.76 | 1,909,177.78 |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 14,459,296.43 | 103,939,206.46 | 136,530.74 | 967,006.25 |
—澳元 | 614,541.37 | 2,769,737.94 | 2,245,335.71 | 10,886,285.68 |
—其他币种 | 1,994,687.73 | 668,442.56 | 2,776,522.59 | 605,750.2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美元 | 3,062,787.13 | 22,016,539.01 | 20,684,267.50 | 146,500,461.40 |
—澳元 | 1,991,314.33 | 8,974,853.69 | ||
长期应付款 | ||||
—澳元 | 10,699,074.07 | 48,220,726.84 | ||
长期借款 | ||||
—美元 | 1,115,793,970.92 | 8,020,773,380.60 | 866,037,945.24 | 6,133,886,954.74 |
—港币 | ||||
应付职工薪酬 | ||||
—澳元 | 8,818,421.59 | 39,744,626.11 | ||
—其他币种 | 83,337.00 | 83,337.00 | ||
应交税费 | ||||
-美元 | 1,421,140.66 | 10,215,727.52 | ||
-澳元 | 2,394,805.81 | 10,793,389.80 | ||
-其他币种 | 1,825,289.12 | 1,902,029.29 | ||
租赁负债 | ||||
-澳元 | 46,249,124.71 | 208,444,805.08 | ||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
—美元 | 1,430,105,432.21 | 10,286,274,641.77 | 1,937,940,634.15 | 13,725,852,129.48 |
—澳元 | 147,269,474.28 | 663,743,520.58 | 82,838,543.52 | 401,634,394.42 |
—其他币种 | 66,900,029,376.98 | 495,497,192.45 | 108,281,370,610.08 | 890,514,773.30 |
资产负债表敞口净额 | ||||
—美元 | -1,036,840,657.64 | -7,447,120,630.52 | 140,081,582.83 | 992,155,826.76 |
—澳元 | -104,954,591.54 | -473,030,344.06 | -59,462,133.96 | -288,296,210.32 |
—其他币种 | 66,856,591,247.28 | 488,567,579.12 | 108,267,214,913.38 | 885,484,917.32 |
b.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项目 | 平均汇率 | 报告日中间汇率 |
2024年1-12月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 | 7.1356 | 7.0237 | 7.1884 | 7.0827 |
澳币 | 4.6777 | 4.7811 | 4.5070 | 4.8484 |
c.敏感性分析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12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和澳币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升值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减少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项目 | 股东权益 | 净利润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美元 | 47,750,568.51 | 47,750,568.51 |
澳元 | 3,233,891.98 | 3,233,891.98 |
合计 | 50,984,460.49 | 50,984,460.49 |
? | ? | ?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美元 | 8,322,005.21 | 8,322,005.21 |
澳元 | -2,129,389.08 | -2,129,389.08 |
合计 | 6,192,616.13 | 6,192,616.13 |
于12月31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美元和澳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贬值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面临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碳酸锂期货套期 | 碳酸锂销售面临价格波动风险,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 | 对碳酸锂现货的价格波动进行套期,根据碳酸锂现货的风险敞口数量调整碳酸锂期货合约持仓量。 | 卖出与碳酸锂现货数量相当的碳酸锂期货合约。 | 公司已建立套期保值业务制度,持续对套期关系、套期风险管理控制,锁定碳酸锂价格风险,以实现预期目标。 | 卖出相应的期货合约对冲公司现货业务端存在的敞口风险。 |
外汇远期合约 | 锁定集团持有的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形成的外汇风险敞口 | 定期计算外汇风险敞口,定期分析、跟踪汇率变动情况,根据被套期项目风险及影响程度,分类执行套保策略 | 通过套保工具锁定汇率,固定被套端交割汇率 | 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定期跟踪敞口及汇率价格变动,按既定套保策略执行套保交易,以实现预期目标 | 通过远期(或结构远期)提前锁定汇率,降低风险敞口 |
其他说明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未应用套期会计的原因 |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碳酸锂商品期货合约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并严格控制规模和风险,从财务管理成本和效益的平衡原则出发,暂未应用套期会计核算。 | 公司对期货合约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和列报,与现货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
外汇远期合约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并严格控制规模和风险,从财务管理成本和效益的平衡原则出发,暂未应用套期会计核算。 | 外汇远期合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和列报。 |
其他说明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贴现 | 银行承兑汇票 | 208,944,302.10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背书/贴现 | 银行承兑汇票 | 7,368,449,008.31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保理 | 应收账款 | 1,618,804,679.25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9,196,197,989.66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背书/贴现 | 7,368,449,008.31 | -22,459,876.23 |
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 | 保理 | 1,618,804,679.25 | -23,109,276.79 |
合计 | 8,987,253,687.56 | -45,569,153.02 |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背书/贴现 | 208,944,302.10 | 208,944,302.10 |
合计 | 208,944,302.10 | 208,944,302.10 |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5,084,064.41 | 655,084,064.4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5,084,064.41 | 655,084,064.41 | ||
(3)衍生金融资产 | 655,084,064.41 | 655,084,064.41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91,291,477.31 | 1,538,448,000.00 | 2,729,739,477.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77,702,485.48 | 1,477,702,485.4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91,291,477.31 | 3,671,234,549.89 | 4,862,526,027.2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市价根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收盘价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集团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将一部分应收款项融资背书和贴现。于本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融资的现金流量来自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以贴现现金流模型计量,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当。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近期交易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本集团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以本金加上可观察的收益率计算的预期收益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天齐集团 | 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 | 贸易;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 50,000,000.00 | 25.37% | 25.3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蒋卫平。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1)企业集团的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2.(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张静女士 | 最终控制方蒋卫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一、股东 |
蒋安琪女士 | 最终控制方蒋卫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一、本公司董事长 |
雅江县润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天齐集团 | 物管、餐饮等服务 | 否 | 1,223,315.94 | ||
天齐集团 | 采购商品 | 否 | 1,150,442.4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雅江县润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咨询服务收入 | 344,458.30 | 227,492.4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天齐集团 | 房屋 | 64,541.2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天齐集团 | 房屋、机动车 | 58,869.81 | 1,769,975.37 | 69,224.15 | 1,745,311.2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6,249,114.84 | 39,354,763.16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雅江县润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1,819.00 | 1,590.95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天齐集团 | 17,554.00 | 24,664.15 |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 | 257,800 | 12,990,542.00 | 39,600 | 3,080,762.00 | ||||
合计 | 257,800 | 12,990,542.00 | 39,600 | 3,080,762.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收盘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期末在职激励对象人数以及解锁期的业绩条件估计确定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0,197,947.1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2,033,858.89 |
其他说明:
3、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 | 32,033,858.89 | |
合计 | 32,033,858.89 |
其他说明: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一)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项目 | 金额 |
本集团已签署但尚未发生的资本性支出 | 1,433,193,544.93 |
(二)不可撤销的维持采矿权的最低投入
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下属泰利森不可撤销的维持采矿权的最低投入情况:
期间 | 金额 |
低于1年 | 5,772,412.36 |
1-2年 | 5,772,412.36 |
2-3年 | 61,786.30 |
3年以上 | 674,004.04 |
合计 | 12,280,615.06 |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IGO 交易可能存在的潜在税务风险202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TLEA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澳大利亚上市公司IGO;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TLEA 注册资本的51%,IGO 的全资子公司IGO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 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 49% 。该交易已于2021年实施完成,目前澳大利亚税务局仍在就上述交易的交易结构 (包括内部重组的实施步骤) 可能产生的税务影响进行审查和评估。如果澳大利亚税务局的审查意见认为该交易结构未实质性符合澳大利亚《所得税法案-1936》一般反避税条款,
由此可能导致包括但不限于内部重组涉及的 TLA 股权转让不予适用同一合并纳税集团下的资本利得税豁免,同时可能产生应付税款总额25%-100%的罚款。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尚未收到澳大利亚税务部门的审查或评估意见。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报告分部分别为: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锂精矿及其他。本集团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集团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分部负债包括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分部 | 锂精矿分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分部营业收入 | 9,516,645,153.42 | 9,935,002,419.56 | 7,801,218.22 | -6,395,971,774.81 | 13,063,477,016.39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8,083,113,707.01 | 4,978,248,251.72 | 2,115,057.66 | 13,063,477,016.39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433,531,446.41 | 4,956,754,167.84 | 5,686,160.56 | -6,395,971,774.81 | |
分部营业总成本 | 8,094,085,517.63 | 4,261,762,615.13 | 1,584,551.24 | -5,312,871,509.54 | 7,044,561,174.46 |
分部营业利润 (亏损) | -2,674,577,716.65 | 5,262,299,328.66 | -912,921,051.02 | -243,227,721.12 | 1,431,572,839.87 |
分部资产总额 | 16,668,273,709.58 | 29,846,902,009.61 | 34,121,253,128.25 | -11,958,556,863.10 | 68,677,871,984.34 |
分部负债总额 | 15,756,387,927.68 | 13,289,354,731.39 | 2,295,854,414.71 | -11,846,065,362.22 | 19,495,531,711.56 |
补充信息: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346,916,199.84 | 785,106,868.05 | 5,804,208.60 | 1,137,827,276.49 | |
资本性支出 | 770,758,707.11 | 3,400,423,484.36 | 437,327,701.81 | -65,675,424.20 | 4,542,834,469.08 |
十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667,768.90 | 24,586,623.68 |
3年以上 | 2,986,000.00 | 3,143,015.45 |
5年以上 | 2,986,000.00 | 3,143,015.45 |
合计 | 9,653,768.90 | 27,729,639.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986,000.00 | 30.93% | 2,986,000.00 | 100.00% | 3,143,015.45 | 11.33% | 3,143,015.4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667,768.90 | 69.07% | 1,590.95 | 0.02% | 6,666,177.95 | 24,586,623.68 | 88.67% | 24,586,623.68 | ||
其中: | ||||||||||
集团内关联方组合 | 6,635,949.90 | 68.74% | 6,635,949.90 | 24,586,623.68 | 88.67% | 24,586,623.68 | ||||
集团外关联方组合 | 31,819.00 | 0.33% | 1,590.95 | 5.00% | 30,228.05 | |||||
合计 | 9,653,768.90 | 100.00% | 2,987,590.95 | 30.95% | 6,666,177.95 | 27,729,639.13 | 100.00% | 3,143,015.45 | 11.33% | 24,586,623.6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3,078,978.00 | 3,078,978.00 | 2,986,000.00 | 2,98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63,493.50 | 63,493.50 | ||||
客户3 | 543.95 | 543.95 | ||||
合计 | 3,143,015.45 | 3,143,015.45 | 2,986,000.00 | 2,986,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集团外关联方组合 | 31,819.00 | 1,590.95 | 5.00% |
集团内关联方组合 | 6,635,949.90 | ||
合计 | 6,667,768.90 | 1,590.9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43,015.45 | 157,015.45 | 2,986,000.00 | |||
集团外关联方组合 | 1,590.95 | 1,590.95 | ||||
合计 | 3,143,015.45 | 1,590.95 | 157,015.45 | 2,987,590.9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57,015.4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6,635,949.90 | 6,635,949.90 | 68.74% | ||
单位2 | 2,986,000.00 | 2,986,000.00 | 30.93% | 2,986,000.00 | |
单位3 | 31,819.00 | 31,819.00 | 0.33% | 1,590.95 | |
合计 | 9,653,768.90 | 9,653,768.90 | 100.00% | 2,987,590.95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633,041,745.73 | 2,199,658,809.76 |
合计 | 1,633,041,745.73 | 2,199,658,809.76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632,664,799.26 | 2,199,550,350.08 |
保证金及押金 | 380,118.27 | 4,084,118.27 |
其他 | 60,452.88 | 330,488.55 |
合计 | 1,633,105,370.41 | 2,203,964,956.90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26,964,317.50 | 2,198,646,138.00 |
1至2年 | 5,242,576.75 | 955,616.39 |
2至3年 | 809,999.00 | 83,729.16 |
3年以上 | 88,477.16 | 4,279,473.35 |
3至4年 | 81,829.41 | 2,431.12 |
4至5年 | 2,431.12 | 4,216.63 |
5年以上 | 4,216.63 | 4,272,825.60 |
合计 | 1,633,105,370.41 | 2,203,964,956.9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33,105,370.41 | 100.00% | 63,624.68 | 0.00% | 1,633,041,745.73 | 2,203,964,956.90 | 100.00% | 4,306,147.14 | 0.20% | 2,199,658,809.76 |
其中: | ||||||||||
集团内关联方组合 | 1,632,664,799.26 | 99.97% | 1,632,664,799.26 | 2,199,550,350.08 | 99.80% | 2,199,550,350.08 | ||||
其他账龄组合 | 440,571.15 | 0.03% | 63,624.68 | 14.44% | 376,946.47 | 4,414,606.82 | 0.20% | 4,306,147.14 | 97.54% | 108,459.68 |
合计 | 1,633,105,370.41 | 100.00% | 63,624.68 | 0.00% | 1,633,041,745.73 | 2,203,964,956.90 | 100.00% | 4,306,147.14 | 0.20% | 2,199,658,809.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集团内关联方组合 | 1,632,664,799.26 | 0.00% | |
其他账龄组合 | 440,571.15 | 63,624.68 | 14.44% |
合计 | 1,633,105,370.41 | 63,624.6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 |
预期信用损失 | 生信用减值) | 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306,147.14 | 4,306,147.1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973,696.86 | -3,973,696.86 | ||
本期核销 | 268,825.60 | 268,825.6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3,624.68 | 63,624.6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06,147.14 | -3,973,696.86 | 268,825.60 | 63,624.68 | ||
合计 | 4,306,147.14 | -3,973,696.86 | 268,825.60 | 63,624.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单位1 | 234,825.60 |
单位2 | 34,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往来款 | 1,595,826,594.87 | 1年以内 | 97.72% | |
单位2 | 往来款 | 23,195,090.08 | 2年以内 | 1.42% | |
单位3 | 往来款 | 9,353,333.33 | 1年以内 | 0.57% | |
单位4 | 往来款 | 4,002,576.75 | 3年以内 | 0.25% |
单位5 | 押金及保证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0.02% | 15,000.00 |
合计 | 1,632,677,595.03 | 99.98% | 15,00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189,808,206.71 | 34,189,808,206.71 | 34,120,064,085.30 | 34,120,064,085.3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88,964,902.32 | 37,794,670.97 | 651,170,231.35 | 693,324,017.33 | 37,794,670.97 | 655,529,346.36 |
合计 | 34,878,773,109.03 | 37,794,670.97 | 34,840,978,438.06 | 34,813,388,102.63 | 37,794,670.97 | 34,775,593,431.66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成都天齐 | 8,758,892,544.77 | 8,012,022.65 | 8,766,904,567.42 | |||||
射洪天齐 | 6,262,861,778.13 | 9,715,111.51 | 6,272,576,889.64 | |||||
天齐鑫隆 | 17,240,279,814.15 | 907,387.25 | 17,241,187,201.40 | |||||
其他 | 1,858,029,948.25 | 51,109,600.00 | 1,909,139,548.25 | |||||
合计 | 34,120,064,085.30 | 69,744,121.41 | 34,189,808,206.7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扎布耶 | 494,329,973.43 | 37,794,670.97 | -7,051,496.15 | 731,414.97 | 488,009,892.25 | 37,794,670.97 | ||||||
其他 | 161,199,372.93 | 571,075.57 | 1,389,890.60 | 163,160,339.10 | ||||||||
小计 | 655,529,346. | 37,794,670.9 | 571,075.57 | -5,661, | 731,414.97 | 651,170,231. | 37,794,670.9 |
36 | 7 | 605.55 | 35 | 7 | ||||||||
合计 | 655,529,346.36 | 37,794,670.97 | 571,075.57 | -5,661,605.55 | 731,414.97 | 651,170,231.35 | 37,794,670.9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8,766,374.77 | 56,429,385.79 | ||
其他业务 | 67,257,235.60 | 1,535,671.73 | 59,312,002.77 | 43,150,865.77 |
合计 | 67,257,235.60 | 1,535,671.73 | 158,078,377.54 | 99,580,251.56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其他 | 67,257,235.60 | 1,535,671.73 | 67,257,235.60 | 1,535,671.7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国内 | 67,257,235.60 | 1,535,671.73 | 67,257,235.60 | 1,535,671.73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67,257,235.60 | 1,535,671.73 | 67,257,235.60 | 1,535,671.73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67,257,235.60 | 1,535,671.73 | 67,257,235.60 | 1,535,671.7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02,079,727.86 | 6,422,619,72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661,605.55 | 120,969,036.2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547,168.20 | 2,830,188.00 |
其他 | 5,027,883.75 | 34,302,672.95 |
合计 | 906,993,174.26 | 6,580,721,617.23 |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03,422,408.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6,463,335.55 |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95,172.91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371,506.8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209,735.0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65,310.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3,540,654.87 | |
合计 | 18,173,216.4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92% | -4.82 | -4.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96% | -4.83 | -4.8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7,904,580,295.37 | 7,297,314,973.99 | 41,892,509,035.40 | 51,519,658,068.18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安全生产费 | 6,131,141.77 | -18,972,320.60 | ||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 | -828,572,319.85 | 878,708,681.50 | 1,689,216,245.53 |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8,727,021,473.45 | 7,278,342,653.39 | 42,771,217,716.90 | 53,208,874,313.71 |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同时根据国际财务报表编制 H 股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存在以下差异:
1)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安全生产费用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安全生产费用在发生时计入损益。上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将会对本集团的专项储备和主营业务成本产生影响从而导致上述调整事项。
2)本集团于以前期间对SQM 长期股权投资和SALA 长期股权投资、扎布耶长期股权投资按可回收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该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该集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也不产生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该集团用于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
各项估计,自最后一次确认减值损失后已发生了变化,应当将以前期间确认的除了商誉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以及递延税项予以转回。本集团于本年末对 SQM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显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SQM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无需计提额外减值准备;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由于以前年度部分转回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导致账面价值高于可回收金额,本集团按其差异计提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