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聘任程序
1.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于2011年7月18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904人。
(1)签字项目合伙人:弋守川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10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静亚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3)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宗韡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独立性
天健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高级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人员担任。
4.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2024年未发生年审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结合财政部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的统一工作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或审核报告。
天健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
任本次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能够按照2024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履职过程能够保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聘任天健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天健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情况等方面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要求。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过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天健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天健出具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2025年3月2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满足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