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4.29万元/年,按月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