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377 公司简称: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news.hk;www.jsexpressway.com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946,692千元,每股盈利约
0.9819元,本公司董事会以总股本5,037,747,500股为基数,提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49元(含税)。拟派股息预期于2025年7月30日派付。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宁沪高速 | 600377 | -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 | 00177 | - |
ADR | 美国场外市场 | JEXYY | 477373104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晋佳 | 屠骏 |
联系地址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
电话 | 8625-84362700-301838 | 8625-84362700-301835 |
传真 | 8625-84207788 | 8625-84466643 |
电子信箱 | jsnh@jsexpwy.com | tujun@jsexpwy.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路运输行业基本情况
从宏观经济背景来看,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国内宏观政策加力增效、新动能加速培育、改革红利加快释放、开放红利加速显效、产出缺口加快回补,支撑我国经济稳定增长。2024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超134万亿元,较上年增长5.0%,为高速公路行业经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从交通需求的变化来看,公路作为最基础、最广泛的交通基础设施,是衔接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和发挥综合交通网络整体效率的主要支撑。国家统计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公路运输承担了我国68.97%的旅客运输量和72.42%的货物运输量。目前江苏各产业主要销售区域位于长三角地区,公路运输在其中发挥主导保障作用。随着江苏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货运“高价值、小批量、时效强”的特征更加凸显,“门到门”、专业化需求持续增长。短距离快捷直达的公路运输在畅通经济循环、稳定优化供应链中的优势将持续保持。
从高速公路流量的变化来看,客车增长驱动来自车辆保有量及出行频次,货车增长驱动来自社会物流总额及单车装载率。2024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35,268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694万辆),比上年末增加1,651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30,989万辆,增加1,562万辆。民用轿车保有量19,343万辆,增加675万辆,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18,204万辆,增加664万辆。全年完成邮政行业寄递业务总量1,937亿件,比上年增长19.2%。现代物流及快递业的快速发展也将为后续公路货运量的增长提供保障。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车流量增长的趋势还将延续,高速公路行业增长具备较强的稳健性。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从所处区位来看,公司是江苏省唯一的上市路桥公司,专注于持续完善和整合苏南路网内优质路桥项目,所经营的路段在苏南地区的高速公路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江苏省一直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支撑性作用。2024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70万亿元,总量位居全国第二,较上年增长5.80%,增量位居全国第一,并有5座城市地区生产总值破万亿,工业、服务业、消费和进出口等主要指标增速均快于全国平均水平,较好发挥了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是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有利的外部条件。
从市场形象来看,上交所对公司连续五年信息披露考评结果均为最高级A级;2024年,公司获得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股东回报天马奖、中国证券报“2023年度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金信披奖”以及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等多项大奖,展现了资本市场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可。
从经营业绩来看,公司各项业绩指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均排名靠前。并且,公司上市以来始终保持高水平的派息率,高额现金分红彰显公司作为上市企业,保证股东长期稳定回报的责任担当。
(三)公路运输行业相关政策
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自2013年起组织修订,并曾在2013、2015年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018年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被列为“2024年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当前修订后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时间尚未确定。
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公告通知,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防控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2020年4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告通知,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通知,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与相关经营主体依照有关规定,通过协商、签订合同等方式延长公路收费期限,根据免费通行期限予以相应补偿。截至目前,江苏省尚未明确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相关补偿政策。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6月2日,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江苏省南京市自2024年7月1日0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实施了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试点方案,集团所辖G4221沪武高速公路东屏收费站纳入优惠范围,对符合优惠条件的车辆通行费予以减半征收,实施差异化优惠政策减免的车辆通行费由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向集团支付。此外,集团受托管理的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太湖隧道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符合优惠条件的车辆征收10元/车次通行费,实施差异化优惠政策减免的车辆通行费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向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支付。
2023年1月16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进出省内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以上标箱或年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主要集装箱港口(目前符合条件的为太仓港、连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执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一季度暂按原优惠政策和范围执行)。对进出省内中欧(亚)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全免车辆通行费,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此外,ETC车辆通行费95折优惠、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以及江苏省区域内的“运政苏通卡”和“港优车”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2024年7月25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正式公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第一批示范区域名单,江苏省成为首批入选的8个示范区域之一。集团所辖沪宁高速江苏段、宁常高速、镇溧高速均在示范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建设投入可获得最高40%补贴。
3、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路桥主业。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9,527,503千元,同比增长约0.17%,通行费收入占集团总营业收入的约41.07%,剔除建造收入后,占比约77.26%。其中,沪宁高速日均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14,373千元,同比减少约0.09%。
配套业务。报告期内,集团配套服务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739,455千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7%。其中,服务区租赁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77,193千元,同比增长76.42%,主要由于仙人山、黄栗墅、梅村等服务区在终止原租赁合同后,陆续完成新一轮招商工作;受油品销量下降影响,油品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520,452千元,同比下降11.43%,油品销售毛利润同比下降3.21%。
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受风资源因素影响,云杉清能公司如东地区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量有所增长,集团电力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719,730千元,同比增长约12.08%。
地产业务。集团房地产开发销售由子公司宁沪置业公司、瀚威公司经营。报告期内,集团结转销售收入约137,095千元,同比下降71.13%,主要由于地产项目交付规模小于上年同期。
其他业务。一是参股公司投资收益情况。报告期内受益于路网通行量的增长,集团参股联营路桥公司苏州高速公司、扬子大桥公司及沿江公司实现投资收益约人民币581,574千元,同比增长约15.33%;参股联营金融类公司实现投资收益约人民币241,363千元,同比增长约4.64%。二是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收到分配情况。报告期内,集团累计收到江苏银行公司、江苏租赁公司及国创开元二期基金分红约人民币786,363千元,同比增长约46.52%。三是子公司广告经营及管理服务等业务收益情况。报告期内,该等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08,467千元,同比下降约6.88%,主要由于2023年转让保理公司股权后,保理业务收入相应减少所致。
4、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89,886,075,247.13 | 78,661,443,944.36 | 14.27 | 78,458,345,074.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8,596,795,651.66 | 33,987,287,307.06 | 13.56 | 31,940,807,710.11 |
营业收入 | 23,198,204,414.58 | 15,192,010,226.04 | 52.70 | 13,255,603,107.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46,691,605.41 | 4,413,271,587.29 | 12.09 | 3,724,115,165.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80,452,360.42 | 4,174,743,637.63 | 16.90 | 3,423,828,879.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16,202,433.54 | 7,392,424,081.75 | -14.56 | 5,527,921,046.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63 | 13.39 | 增加0.24个百分点 | 11.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819 | 0.8760 | 12.09 | 0.73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819 | 0.8760 | 12.09 | 0.7392 |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473,393,457.30 | 6,486,540,600.00 | 4,098,509,526.37 | 9,139,760,830.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46,836,155.30 | 1,501,633,006.70 | 1,371,233,351.15 | 826,989,092.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87,051,032.91 | 1,414,261,799.64 | 1,462,990,152.97 | 816,149,374.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9,672,583.68 | 1,438,399,106.13 | 2,340,759,739.40 | 897,371,004.33 |
注:本报告期一季度建造收入467,375,177.83元、二季度建造收入3,550,987,029.21元、三季度建造收入808,867,658.63元、四季度建造收入6,038,723,938.20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35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515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0 | 2,742,578,825 | 54.44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589,059,077 | 11.69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BlackRock,Inc. | -7,239,646 | 103,669,971 | 2.06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J.P.Morgan Chase&Co | 618,626 | 74,244,483 | 1.47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114,658 | 17,643,973 | 0.35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2,346,650 | 17,394,676 | 0.35 | - | 无 | - | 其他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4,897,054 | 16,490,554 | 0.33 | - | 无 | -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724,100 | 13,724,100 | 0.27 | - | 无 | - | 其他 |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36,000 | 11,668,300 | 0.23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 | 246,800 | 11,243,509 | 0.22 | - | 无 | - | 其他 |
型产品(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2)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本公司关联方、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而成为本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情况;及(3)H 股股东的股份数目乃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而备存的登记。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21宁沪G1 | 175706.SH | 2026-02-02 | 10 | 2.93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2宁沪G1 | 185680.SH | 2025-04-20 | 10 | 2.90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2宁沪G2 | 137686.SH | 2025-08-23 | 5 | 2.55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G22宁沪1 | 137962.SH | 2025-10-24 | 7 | 2.58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 22宁沪G3 | 138630.SH | 2025-11-29 | 5 | 2.95 |
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宁沪高MTN001 | 102001586.IB | 2025-08-21 | 20 | 3.98 |
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22宁沪高MTN001(科创票据) | 102281915.IB | 2025-09-15 | 7 | 2.49 |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2宁沪高MTN002 | 102282216.IB | 2025-10-11 | 3 | 2.49 |
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2宁沪高MTN003 | 102282433.IB | 2025-11-02 | 5 | 2.55 |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01 | 012480211.IB | 2024-04-19 | - | 2.26 |
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02 | 012480213.IB | 2024-04-19 | - | 2.26 |
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03 | 012480187.IB | 2024-04-19 | - | 2.26 |
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04 | 012480466.IB | 2024-05-11 | - | 2.27 |
2024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05 | 012481319.IB | 2024-07-19 | - | 1.83 |
2024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06 | 012481321.IB | 2024-07-19 | - | 1.83 |
2024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07 | 012481320.IB | 2024-07-19 | - | 1.83 |
2024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08 | 012481322.IB | 2024-07-19 | - | 1.83 |
2024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09 | 012481555.IB | 2024-08-09 | - | 1.87 |
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10 | 012482181.IB | 2024-10-18 | - | 1.72 |
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11 | 012482179.IB | 2024-10-18 | - | 1.72 |
2024年度第十 | 24宁沪高 | 012482182.IB | 2024-10-18 | - | 1.72 |
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SCP012 | ||||
2024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13 | 012482180.IB | 2024-10-18 | - | 1.72 |
2024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14 | 012482373.IB | 2024-09-27 | - | 1.86 |
2024年度第十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15 | 012483056.IB | 2025-01-17 | 4 | 2.02 |
2024年度第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16 | 012483161.IB | 2025-03-21 | 5.6 | 2.01 |
2024年度第十七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17 | 012483285.IB | 2025-01-17 | 6 | 2.05 |
2024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18 | 012483287.IB | 2025-02-21 | 4 | 2.04 |
2024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19 | 012483286.IB | 2025-01-17 | 5 | 2.04 |
2024年度第二十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20 | 012483304.IB | 2025-04-11 | 5.5 | 2.04 |
2024年度第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21 | 012483303.IB | 2025-04-11 | 5 | 2.04 |
2024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24宁沪高SCP022 | 012483305.IB | 2025-02-21 | 6 | 2.04 |
6.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2月2日兑付第3年利息3,700万元。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24年11月24日完成兑付、付息。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4月20日兑付第2年利息2,900万元。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24年8月23日兑付第2年利息1,275万元。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4年10月24日兑付第2年利息1,806万元。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已于2024年11月29日兑付第2年利息1,475万元。 |
2023年度第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3年度第二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3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3年度第二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3年度第二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3年度第二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3年度第二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3年度第二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2月6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4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4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4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5月11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7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7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7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7月1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8月9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0月18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0月18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十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0月18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0月18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4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4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9月2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2024年8月21日兑付第4年利息7960万元。 |
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2024年6月1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于2024年10月27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已于2024年11月24日到期兑付、付息完毕。 |
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已于2024年9月15日兑付第2年利息1743万元。 |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于2024年10月11日兑付第2年利息747万元。 |
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已于2024年11月2日兑付第2年利息1275万元。 |
6.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44.67 | 48.02 | -3.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4,880,452,360.42 | 4,174,743,637.63 | 16.90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2448 | 0.2457 | -0.37 |
利息保障倍数 | 6.9276 | 5.9652 | 16.13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23,198,204千元,同比增长约52.70%;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6,340,199千元,同比增长约11.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946,692千元,每股盈利约人民币0.981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12.0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本集团于 2024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 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本集团采用上述规定及指引的主要影响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 (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集团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
对于本集团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本集团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 (以下简称“契约条件”),本集团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
对于本集团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 报告期内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2023年12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投资锡太项目。2024年4月12日,公司与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出资协议书,商定共同出资成立锡太公司,负责锡太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出资人民币325,000万元,占股50.00%。
2024年10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投资丹金项目。2024年11月16日,公司与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出资协议书,商定共同出资成立丹金公司,负责丹金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出资人民币127,118万元,占股7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