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1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八菱 | 股票代码 | 00259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八菱科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林永春 | 甘燕霞 | ||
办公地址 |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 ||
传真 | 0771-3211338 | 0771-3211338 | ||
电话 | 0771-3216598 | 0771-3216598 | ||
电子信箱 | nnblkj@baling.com.cn | nnblkj@baling.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热交换器和外饰件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汽车整车厂商提供热交换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外饰件产品全流程工艺设计和制造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及其应用领域如下:
(1) 汽车热交换器产品
① 传统燃料汽车热交换系统产品
公司在传统燃料汽车领域的热交换器产品主要包括散热器、中冷器、油冷器、冷凝器、空调总成HVAC等,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料汽车热管理系统,包括空调系统、发动机冷却系统和变速箱冷却系统。
② 新能源汽车热交换系统产品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热交换器产品主要包括电机电控散热器、电机IGBT水散热器、电池冷却器、电池液冷板、DHT油冷器、冷凝器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包括电池热管理系统、电机电控冷却系统、空调系统和电子功率件冷却系统。
(2)汽车外饰件产品
公司的汽车外饰件产品主要包括前保险杠、后保险杠、尾门装饰板、后扰流板、上安装板组件、裙板、后扰流板左右副翼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和传统燃料乘用车领域。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供应整车配套市场(OEM),少量供应售后服务市场(AM)。公司在整车市场的主要客户有上汽通用五菱、奇瑞、长安、赛力斯、岚图汽车、东风柳汽、一汽解放等主流整车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1,131,901,170.87 | 1,118,511,669.64 | 1.20% | 1,187,940,899.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81,459,219.12 | 813,479,942.08 | 8.36% | 765,862,823.24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658,860,845.32 | 542,681,966.14 | 21.41% | 552,438,373.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981,622.17 | 105,497,733.94 | -33.67% | 13,517,394.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0,009,506.95 | 32,653,184.27 | 83.78% | 1,843,160.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025,154.90 | 22,651,622.47 | 213.55% | 62,891,542.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40 | -35.00% | 0.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40 | -35.00% | 0.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0% | 13.29% | -4.99% | 1.88%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21,440,267.62 | 152,179,882.72 | 156,495,013.15 | 228,745,681.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635,169.36 | 11,253,410.93 | 20,245,079.72 | 18,847,962.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129,540.97 | 9,177,247.24 | 12,743,075.29 | 18,959,643.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239,824.86 | 14,346,742.80 | 33,960,917.33 | -16,522,330.0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04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14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杨竞忠 | 境内自然人 | 23.45% | 66,433,049 | 0 | 质押 | 43,000,000 | ||
冻结 | 1,933,477 | |||||||
顾瑜 | 境内自然人 | 8.71% | 24,688,427 | 18,516,320 | 质押 | 23,477,000 | ||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5.00% | 14,166,400 | 0 | 不适用 | 0 | ||
黄志强 | 境内自然人 | 4.05% | 11,474,571 | 0 | 不适用 | 0 | ||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3.58% | 10,143,000 | 0 | 不适用 | 0 | ||
陈益民 | 境内自然人 | 0.99% | 2,8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陆晖 | 境内自然人 | 0.90% | 2,561,839 | 0 | 不适用 | 0 | ||
陈国显 | 境内自然人 | 0.77% | 2,179,902 | 0 | 不适用 | 0 | ||
高凌云 | 境内自然人 | 0.64% | 1,8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王晓芳 | 境内自然 | 0.62% | 1,752,800 | 0 | 不适用 | 0 |
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杨竞忠与顾瑜为夫妻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但不构成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0月29日和2020年1月8日,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未经公司审议程序,擅自使用海南弘天金额为1.46亿元、1.5亿元和1.7亿元3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存单内的4.66亿元存款全部被划走,并导致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海南弘天已就上述三笔违规担保,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分别提起了诉讼。据公司向海南弘天了解,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46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海南弘天的全部诉讼请求。海南弘天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案涉《存单质押合同》无效,判决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73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双方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已判决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粤民终74号民事判决。海南弘天已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目前尚未收到任何回款。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5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及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1.7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目前尚在诉讼过程中,暂无生效判决。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南弘天尚未追回上述款项,后期能否追回以及追回多少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目前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日、2021年9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以及公司每月披露的进展公告。
(二)关于公司税务检查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税务机关随机抽查程序,公司被列为2023年度抽查对象。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于2024年12月将应缴的印花税款及滞纳金约0.65万元全部缴清。税务机关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公司对本次税款缴纳存在的疏漏深刻反省,并责成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加强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定期对公司纳税事项进行自查自省,坚决守住合法纳税的底线。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发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0%的股票(即不超过84,999,347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新能源汽车配件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目前,该事项尚处于中介机构尽职调查阶段,尚未向深交所提交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八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八菱)的设立及其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徽芜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八菱)及黄国伟共同出资在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设立控股子公司安徽八菱,并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由安徽八菱在三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车用零部件生产项目,对汽车主机厂形成就近配套供应体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4年8月8日,安徽八菱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成为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公司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终止协议》,终止双方于2024年7月26日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变更子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11.41万元收购黄国伟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八菱的4.8%股权,同时将安徽八菱的注册地址由原来的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变更至安徽省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共同持有安徽八菱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变更子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和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公司与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签署《新能源汽车配件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八菱在安徽省芜湖市江北新区投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配件智能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主要生产车用换热器和外饰件产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安徽八菱已完成该项目立项备案、环评审批、地质勘探和项目用地的招拍挂流
程,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以及办理土地交割手续、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报建等前置审批手续。
(五)关于参股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的进展情况2022年11月15日,北京弘天将其持有的海南弘天100%的股权以48.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西万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厚公司)。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百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原告)以北京弘天前述转让股权行为影响了其作为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弘天于2022年11月15日将其持有的海南弘天100%股权转让给被告万厚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要求万厚公司将其持有的海南弘天名下100%的股权返还给北京弘天。
该判决目前尚未生效。万厚公司、北京弘天均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缴费,目前尚未收到二审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在上诉过程中,诉讼各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原告均同意在二审阶段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后续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