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一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能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原则,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及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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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