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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药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公司代码:603368 公司简称:柳药集团转债代码:113563 转债简称:柳药转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1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柳药集团603368柳药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徐扬韦盼钰
联系地址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
电话0772-25660780772-2566078
传真0772-25660780772-2566078
电子信箱lygf@lzyy.cnlygf@lzyy.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医药流通业和医药制造业。医药流通行业是连接上游医药工业企业与下游医疗机构、个人消费者等终端客户的中间环节,包含批发和零售两大业务板块,其中公司批发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公司医药工业主要围绕中药产业布局,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三大类中药产品的生产研发。公司业务板块和所处行业相关政策包括:药品流通行业相关政策、医改政策、中医药产业政策等。2024年医药行业政策延续了“控费、提质、创新、合规”的改革基调,同时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AI)、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旨在构建更高效、公平、可持续的医药卫生体系。国家以此为目标持续推动集采常态化、扩大化,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强化医疗反腐和医保合规监管,鼓励创新药发展、中医药应用和行业数字化转型。在政策驱动下,行业呈现“强者恒强、服务转型、技术赋能、价值竞争”的新格局。结合行业相关政策分析行业发展如下:

(一)行业整体情况:医药流通市场持续扩容,合规监管和数字转型推动行业价值重塑

尽管控费降价、合规强化、医保改革等政策导向对行业增速、盈利空间带来一定压力,但医药作为内需主导且刚需较强的行业,在我国人口增长、老龄化趋势发展以及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的背景下,未来仍将保持较强的韧性,也使得医药流通市场规模未来仍将持续扩容。根据历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的数据统计,全国医药商业销售总额从2000年的1,505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29,304亿元,23年间增长了18.47倍。在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和“十四五”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指导下,行业坚定实施数字化转型,行业结构不断优化,供应链韧性日益增强,服务水平和流通效率持续提升,医药流通企业正从流通服务供应商向医药全生态链服务商转型,推动行业价值重塑。

(二)医药批发板块

政策文件或措施相关内容或影响
集采常态化、扩面执行
《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巩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方便群众就近购买中选药品,强化动态考核、协同监管,确保集采效果。
《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继续大力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明确行业预期,持续巩固改革成果。《通知》主要包含四部分内容:一是扩大联盟范围,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确定采购品种;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2024年集采扩面;四是完善执行机制,增强集采制度效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
医保支付改革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DRG/DIP支付的落地在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和大检查、大处方等过度医疗服务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结合实际调整本地分组、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加强医保改革协同等措施,有利于推动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在临床治疗中的使用。
强化合规监管
《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1、加快带量采购,净化流通秩序。推动建设现代药品流通体系,降低流通成本。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逐步扩大品种覆盖面。 2、聚焦关键环节,加大处置力度。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力度,紧盯项目招采、目录编制、价格确定、项目申请、新药申报、回款结算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医药领域风险。 3、巩固整治成效,健全长效机制。构建医疗器械购销领域防范商业贿赂的系统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
《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五个方面:一是聚焦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领域,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重点查处欺诈骗保问题。二是聚焦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以前年度已经重点检查并自查自纠的领域,检查是否按要求自查整改。三是针对“回头看”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关注以前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仍然存在,是否整改到位。四是聚焦药品耗材网采情况,重点关注公立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耗材。五是针对收治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通过发布《指引》共四章49条。分别从基本要求总则、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医药企业商业贿赂风险识别与防范、医药企业商业贿赂风险处置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支持创新发展
《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
《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优化新上市药品挂网服务,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机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
回款支持
《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预付金是医保部门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的周转资金,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坚持将“预付金”作为“赋能金”,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切实为定点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赋能助力,促进药品和耗材企业稳健运行。
国家医保局工作会议精神要积极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2025年全国基本实现集采药品耗材、国谈药的直接结算,2026年全国全面实现集采药品耗材、国谈药的直接结算。医保基金与集采药品耗材、国谈药企业直接结算加速落地 企业回款周期从6个月减为30天。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及货款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广西全面实施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线上结算。集采药品货款,仍按现行结算流程在确认收货后30日内结清;集采医用耗材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同时文件对订单的发起及响应,发货、收货确认及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进行了规范。

1、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合规运营成必然趋势

在“两票制”全面落地和带量集采常态化、扩面化影响下,推动行业规模优势持续增强,加快淘汰落后企业,行业集中度未来将持续提升。随着国家对药械监管趋严,推广落实药械全流程追溯以及出台《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等政策法规,医药、医疗、医保领域的合规监管与反腐常态化,加速淘汰技术落后和不合规企业,合规运营、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发展必然趋势。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市场优胜劣汰的选择下,未来药品流通行业集中趋势将进一步加快,具备较强配送服务能力、丰富的渠道客户资源且运营规范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将获得更多的行业资源,表现出明显的竞争优势,成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核心配送企业。

2、专业营销服务和供应链增值服务成为医药流通企业发展新动能

在行业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趋势和降价控费、合规监管压力下,医药行业产业链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上游生产企业将专注于产品研发创新和生产制造环节,依托流通企业渠道客户资源和专业营销能力为其品牌推广、产品销售、物流配送等提供支持。因此,近年来医药流通企业开展销售服务外包(CSO)合作、新药推广项目合作等,以数字化平台和供应链资源赋能供应商产品推广。而下游医院客户将专注于诊疗服务,通过与医药流通企业开展药械耗材SPD等供应链服务项目,借助其搭建专业的供应链管理平台和提供的院内物流服务,降低自身药械运营管理成本,实现药械的数据信息统一共享和高效流通,满足医保按病种付费(DRGs)、药品零加成实施情况下的精细化、可追溯管理要求。专业营销服务和供应链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医药流通企业与上下游客户的粘性,推动打造生态圈闭环,成为医药流通企业发展新动能。

3、产业链延伸和品种结构调整为医药流通企业持续盈利水平提供保障

带量集采的持续扩面和常态化落地,压缩利润空间;医保按病种付费(DRGs)控制大处方、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大检查等不合理医疗支出,医药流通行业面临着降价、控费、短期内市场收缩压力。在此大背景下,一方面,医药流通企业积极向上游医药工业延伸产业,开展高毛利的药械生产业务,并发挥自身渠道优势,推动自产品种销售,形成“研—产—销”业务链条;另一方面,创新药械品种在上市审批、医保支付等方面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因此在品种结构方面,医药流通企业在保证集采品种供应的同时,关注创新药、罕见病用药、原研药、进口药等优质治疗药品的引进推广,通过DTP药店、互联网医院、门诊统筹等方式承接医院流出处方,满足患者多元化用药需求的同时通过新药引进推广弥补带量集采品种对整体毛利的影响。此外,近年来国家在推动集采落地的同时持续关注医药流通企业货款长期被拖欠问题,出台医保资金预付制、落实线上结算、直接结算等多项政策举措,推动加快医药流通企业回款,这将有利于缓解医药流通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保障企业稳健、安全经营。

(三)医药零售板块

2024年中国医药零售行业的政策聚焦于规范经营、强化医保监管、提升服务效率、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以及发挥药店在支持基层医疗健康服务、提供慢病管理等健康增值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旨在构建更安全、便捷、可及的药品供应体系。

政策文件或措施相关内容或影响
《“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推动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医学人工智能及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和统一规范的国家中医药数据标准和资源目录体系,优先药品供应保障智慧监测应对行动。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支持药店连锁化、专业化、数字化发展,更好发挥药店独特优势和药师作用。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支持电子处方流转。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各级医保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临床价值高、需求迫切、费用高、替代性不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供应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在“扩大服务消费”中明确提到: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聚焦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严厉打击;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重点查处欺诈骗保行为。
《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三个方面:一是虚假购药。伪造处方或费用清单,空刷、盗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二是参与倒卖医保药品。三是串换药品。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进行医保结算,伪造、变造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和账目。
《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管理,强化医保药品处方流转管理,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加强外配处方日常审核,定期组织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之间“对账”,2024年12月底前,针对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保障、城乡居民门诊“两病”用药机制开方药品,以及其他金额高、费用大、欺诈骗保风险高的开方药品开展专门检查。
《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培育壮大健康体检、咨询、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尽快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强化零售药店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
《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互联网+医养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推进医疗、养老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医养结合机构实现院内老年人医疗与养老服务信息的共享共用。支持医养结合机构与有关医疗机构合作,开展远程诊疗、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指导等服务,鼓励通过互联网医院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复诊,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探索人工智能在健康管理、健康监测、健康照护等方面的应用。

1、“互联网+医药”和药店医保支付改革,推动处方外流和新零售业态发展近年来,5G网络、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推动居民健康消费模式的转变,同时医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保控费、互联网+医疗、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等政策的落地,推动处方外流提速。全国多地已实现通过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为常见病、慢性病等状态相对稳定的患者续方开药,让复诊患者做到就医、支付、拿药全程在线完成。在“互联网+医药”发展逐步放开并走向规范化的背景下,零售药店一方面通过开发B2C\O2O一体化平台,推动线上流量与线下门店消费服务的融合发展,满足多元化、多渠道消费需求,从而扩大药店服务内容和辐射半径。另一方面通过建设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平台以及建立与医保结算平台的对接,积极承接医院端流出处方,并提供药械配送增值服务,满足医院患者个性化药品需求,形成“在线问诊+电子处方+线下取药/配送”闭环服务。零售药店积极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打造新零售商业模式,推动自身业态转型升级。

2、布局扩张更理性,强化合规运营和精细管理

国家推动医院处方流转到药店、扩大医保支付便利性的同时也对药店的合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持续强化医保定点药店监管,严厉打击骗保行为,同时在药店经营管理上严查药师在岗情况、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合规经营成为行业必然趋势和发展根本。此外,医保双通道、门诊统筹等政策的执行,带来零售端药品的价格与医院端的协同,线上渠道的发展和多地比价系统的应用,使得药品价格更透明。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以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处方药、集采品种的流入,药店总体毛利水平将受到影响。因此,品类的精细化管理、运营费用控制将成为药店经营日益重要的关注点,大范围、高成本扩张成为过去式。未来,药店将更加注重自身高质量运营,扩张更加理性,成本相对较低的加盟模式更受到头部企业青睐,同时加强自产品种、战略品种的销售推广,打造强势的自有品牌,成为药店毛利水平提升的重要方式。

(四)医药工业板块

政策文件或措施相关内容或影响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了新时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措施,从强化中医药医疗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健全中药标准体系、完善支持激励配套政策等多个方面协同推进,为中药材、中药工业、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建设。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

1、中药产业发展享政策红利,推动持续做大做强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明确提出公立医疗机构销售中药饮片可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25%销售;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等多项扶持政策。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全面部署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随着中医药医疗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健全中药标准体系、完善支持激励配套政策等多个方面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将在日益增长的健康消费需求推动下,获得更快发展。此外,随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制确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提出了配方颗粒“属地化”管理要求,同时进一步扩容了中药配方颗粒的临床应用范围,给企业发展中医药产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等中药创新产品生产研发提供了强大动力。

2、中药行业集采落地推动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转型

随着集采的扩面执行,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也启动集采工作。2024年11月29日,全国中药饮片联采办发出《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4-1)》的公告,并公布中药饮片联盟集采方案,以及联盟各地区首年采购需求量及协议采购量。在中药配方颗粒集采方面,随着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的日渐完善,2024年山东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京津冀”3+N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等相继实施,广西也启动配方颗粒集采工作。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的集采是中医药现代化和医保改革的关键一环,短期内可能引发行业阵痛,但长期看来,对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质量检测和溯源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倒逼行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转型,优质中药企业将在集采中凸显优势,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

2.2 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柳药集团是一家综合性医药上市企业。公司经过七十多年来在医药大健康领域的深耕细作,逐步形成以“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工业为主业,供应链增值服务、医药互联网服务、终端健康服务等创新业务协同发展”的综合性医药大健康产业集团业务体系。

(二)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现阶段主营业务以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和医药工业为主。公司医药批发和医药零售业务合并称为“医药商业”,经营品种包括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耗材、检验试剂等。主要经营模式是:

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商品,经过公司的仓储、物流、分销、零售药店等环节,销售给下游客户(包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括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械经营企业、个人消费者等)。公司医药工业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旗下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类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等产品。此外,公司近年来加快互联网信息技术赋能传统业务,积极发展药械SPD项目等供应链增值服务,开展处方外延、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慢病管理等“新零售”服务,实现传统板块数字化转型,推动批零协同、药械协同、工商协同,并通过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中药代煎、中医诊疗等终端配套服务巩固公司核心业务稳健发展。

1、医药批发与供应链增值服务

公司批发业务主要是指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的配送商或分销代理商,将商品配送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或销售给其他医药流通企业、连锁药店等。批发业务的盈利主要来源于购销差价或商品分销、代理业务中上游供应商给予的促销返利。近年来,公司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搭建覆盖药品流通上、下游的信息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专业物流增值服务,满足客户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可追溯管理要求,从而提升客户粘性,推动集采集配落地,提高公司市场份额。

2、医药新零售

公司零售业务是通过网上药店、终端实体药店向广大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销售和健康服务的一类业务,其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产品进销差价。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桂中大药房及其旗下药店面向广大个体消费者提供医药零售服务。公司零售业务以差异化、专业化经营为发展路径,发展DTP药店、医保双通道药店、慢病药店等特色药店,开展慢病管理等专业服务,近年来公司借助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发展互联网医疗、网上药店、处方外流等新业务,推动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打造“互联网+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闭环,构建“新零售”业态,推动零售业务的提质增利。

3、医药工业

医药工业主要从事药品的生产研发业务。公司旗下目前拥有仙茱中药科技、仙茱制药、康晟制药、万通制药等制药企业,构成公司的医药工业体系。目前,公司医药工业业务主要围绕中药产业布局,开展中药饮片生产加工以及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等现代中药产品生产研发。其中仙茱中药科技主要从事各类中药饮片生产加工业务,已能生产加工中药饮片1,100多个品种、8,000多个品规。仙茱制药主要从事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研发业务,负责公司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研发基地投产后的具体运营工作。万通制药和康晟制药主要开展中成药生产研发,旗下分别拥有复方金钱草颗粒、万通炎康片(胶囊)和安神养血口服液、归芪补血口服液等多个独家专利产品和知名品牌。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1-12月各业务板块实现的经营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主营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金额同期增减占比金额同期增减占比
医药批发1,671,120.15-0.46%79.21%52,032.635.86%60.87%
医药零售320,857.8413.71%15.21%13,644.41-7.39%15.96%
医药工业116,266.884.46%5.51%19,662.09-5.31%23.00%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总资产21,268,946,240.7520,159,453,770.445.5018,606,991,646.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24,408,552.376,617,614,662.9415.215,968,964,510.96
营业收入21,182,454,178.2620,811,902,879.071.7819,052,830,88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4,872,384.00849,591,844.120.62701,518,26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7,121,583.71837,204,551.14-0.01695,246,08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8,512,877.11594,407,507.2541.07506,430,637.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213.45减少1.83个百分点12.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212.35-5.961.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212.35-5.961.9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5,774,668,302.524,867,324,044.075,350,984,275.605,189,477,556.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349,057.76163,844,604.26251,714,359.43138,964,36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6,960,388.39159,470,727.15246,283,212.37134,407,255.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3,392,772.73583,055,250.7573,317,152.19715,533,246.9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9,58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1,33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朱朝阳0101,032,79525.320质押32,720,000境内自然人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526,31510,526,3152.64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5,092,4005,092,4001.2800其他
翟华联4,714,2004,714,2001.1800境内自然人
陈萍3,227,4634,513,9761.1300境内自然人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993,6002,838,9000.7100其他
陈洪02,778,1900.7000境内自然人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2,663,1752,663,1750.6700其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02,4002,311,6680.5800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729,9312,272,7990.570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批零协同、药械协同、工商协同优势,整合内外资源,融合团队力量推动新业务落地、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技术赋能企业精细化管理、传统业态转型和工业做大做强。在医药批发端,公司强化优质品种的引进推广,持续开展医院器械耗材SPD项目等供应链增值服务,努力提升公司药械市场份额的同时加强销售款项的回收工作,着力控制账期,提高销售质量。在医药零售端,公司优化门店布局,突出批零一体化品种优势,持续发展DTP业务、处方外延项目,在互联网医院加持下推动慢病(健康)管理专业化服务和商城新零售落地,打造“互联网+医药+健康管理”新零售业态,提升药店竞争力。在医药工业端,公司深耕中药大健康产业,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创新、产能升级和质量提升,并通过自有批零渠道优势和强化全国营销网络布局,加快自产产品在区内外市场的拓展,突破区域发展瓶颈,助力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8,245.42万元,同比增长1.7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487.24万元,同比增长0.6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851.29万元,同比增长41.07%,企业结构更优、可持续性更好、抗风险能力更强。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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