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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现就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4名独立董事构成,分别为唐稼松、张余、初源盛、王春梅。主任委员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唐稼松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28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1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2024-03-191.审议《新奥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新奥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3.审议《新奥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新奥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新奥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新奥舟山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9.审议《新奥股份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10.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2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2024-04-261.审议《新奥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2024-07-15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三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2024-08-16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拟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 3.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2024-08-221.审议《新奥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6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2024-10-111.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7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2024-10-251.审议《新奥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8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审计委员会2024-12-101.审议《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新增反担保事项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5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5年度化工产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9.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 会议出席情况

委员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唐稼松8800
张余8800
初源盛8800
王春梅8800

(二) 公司财务信息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各期财务报告,听取了会计师的详细汇报,并与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地沟通与讨论。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可以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汇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从专业角度积极推动和指导公司内审工作的开展,助力公司持续合规运营。针对外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按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内控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目前已建立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已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 对外担保、套期保值等年度额度预计事项审核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发生的各项业务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积极与管理层沟通、了解预计发生交易背景,审慎评估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定价依据,并密切各项交易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调整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债券投资、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等议案,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审计委员会认为,以上相关额度预计事项均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发挥自身专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治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恪尽职守,持续且积极有效的履行职责,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 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强化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的审核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二) 持续关注监管要求,及时持续做好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评估和监督,依法完成审计机构聘任工作;

(三) 依据自身职责,高度关注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开展情况,提供专业指导及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高。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唐稼松、张余、初源盛、王春梅

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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