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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6

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对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1181号

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集车辆”)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集车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中集车辆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对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1181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集车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中集车辆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集车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对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1181号

四、使用目的

本报告仅供中集车辆为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于翀

中国 北京 陈丽嘉

2025年3月25日

附件: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5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 [2021] 1719号《关于同意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股票25,2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80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包括不含增值税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人民币17,431.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377.68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5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1) 第066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4年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52.5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总额人民币99,489.1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5,104.74万元 (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人民币6,216.22万元) 。

二、 A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 (中集车辆太字节汽车车厢制造 (江门) 有限公司、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江苏宝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中集车辆 (山东) 有限公司、中集车辆 (江门市) 有限公司、广州中集车辆销售有限公司、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东莞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中集陕汽重卡 (西安) 专用车有限公司、中集车辆太字节汽车车厢科技 (镇江) 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000021519200360952活期23,877.98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755901337610666活期13,160.59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750900393010808活期1,413.07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755954531810207 (已销户) 注1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531900034510707活期0.03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553900002710508活期9.09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000021519200340067活期17,617.28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000021519200339104活期199.1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000021519200338574活期1,739.67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000021519200337947活期1,852.07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000021519200340342活期1,056.09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000021519200339476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000021519200340590活期108.01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755901337610919活期1,808.80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553900002710602活期587.15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755904095610704活期592.04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755901337610112 (已销户) 注2活期1,083.64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755968189810901 (已销户) 注2活期0.12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000021519200360828 (已销户) 注1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755901337610889 (已销户) 注1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755904095610110 (已销户) 注1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755903700110118 (已销户) 注1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000020219200698519 (已销户) 注1活期-
合计65,104.74

注1: 原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下的“年生产5万套行走机构产品 (车轴加悬挂项目) ”、

“扬州中集通华数字化半挂车升级项目”和“涂装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新营销建设项目已公告终止;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执行完毕。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2:因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已公告终止,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5

年3月办理完毕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 本年度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8月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2,624.96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142.93万元(不含增值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A股募投项目人民币28,482.03万元。

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2,624.9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32,624.96万元。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对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5,104.74万元 (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人民币6,216.22万元) 。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2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 (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等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要求的产品。单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董事会授权本公司CEO以及其授权人员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程序。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协定存款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2,003.24万元,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及有效期。

四、 变更A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变更A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A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A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A股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A股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2024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集车辆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5,809.6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152.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68.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9,489.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4,227.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5.1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注1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注343,877.6826,197.91439.857,900.2230.16%2026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
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注479,500.0059,203.03746.6546,565.9578.65%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新营销建设项目10,000.00---不适用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已终止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2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注5-36,221.809,235.6114,986.7341.37%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强冠罐车高端产线升级改造项目-8,006.002,730.475,036.2662.91%2026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不适用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已终止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注2-158,377.68154,628.7413,152.5899,489.16----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158,377.68154,628.7413,152.5899,489.1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一、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未达计划进度,主要原因为受国内房地产、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放缓等因素影响,混凝土搅拌车及渣土车需求不及预期,导致混凝土搅拌车和渣土车需求萎缩。公司基于当下市场环境对“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的投资进行了充分调研和重新论证,从投资回报率及投资必要性考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主要原因为公司已与国内各主要汽车检测研究院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并与陕汽研究院建立了战略合作,开展了多项检测试验项目,能获得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检测试验服务。为避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为49.05%,前期投入用于打通研发、制造和销售数据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和强大的技术团队。目前,公司基本完成跨洋运营平台的构建,根据公司的战略部署,数字化项目依照跨洋运营平台的设计架构,融入当前业务开展当中。为避免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二、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 (一期) ”未达计划进度,主要原因为目前该项目的建设合同已基本完成,但由于中国厢式车业务的内卷式竞争等不确定性因素,本公司已积极调整业务方向,并为未来适应市场发展对产线进行进一步的升级和优化调整,因此调整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具体情况,终止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和“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终止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调整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驻马店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扬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对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 (一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一、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并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半挂车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和“新一代智能冷藏厢式车厢体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 2、经公司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终止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并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涂装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中集通华数字化半挂车升级项目”。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并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年生产5万套行走机构产品(车轴加悬挂项目)”。 3、经公司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调整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以及拟终止子项目“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终止子项目“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处理,是根据市场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及延期的公告》,于2023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及变更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2,624.96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142.93万元(不含增值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A股募投项目人民币28,482.0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5,104.74万元 (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4年8月22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 (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等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要求的产品。单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董事会授权本公司CEO以及其授权人员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程序。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协定存款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2,003.24万元,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及有效期。

注1: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 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748.94万元尚未明确用途,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3: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终止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及“全球数字化运

营中心项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注4: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将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

项目之子项目“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 (一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注5:本公司已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白银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于2025年3月

25日终止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并调整子项目“驻马店星

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扬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36,221.809,235.6114,986.7341.37%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强冠罐车高端产线升级改造项目-8,006.002,730.475,036.2662.91%2026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已终止
合计-44,227.8011,966.0820,022.9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1、公司于2023 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具体情况,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涂装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中集通华数字化半挂车升级项目”、终止新营销建设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及延期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具体情况,终止
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半挂车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和“新一代智能冷藏厢式车厢体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年生产5万套行走机构产品 (车轴加悬挂项目) ”,并使用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46,095.80万元用于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强冠罐车高端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及变更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3、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白银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及延期的公告》。 4、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调整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驻马店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扬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建设期自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进度41.37%,未达到计划投资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公司开启第三次创业,在“星链计划”生产组织结构性改革的规划下,公司积极构建“LTP+LoM”灯塔制造网络,布局白银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作为LoM制造工厂之一,布局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作为LTP+LoM制造工厂之一,布局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作为LoM制造工厂之一。目前,公司“星链计划”进入了战略落地、举措执行的关键阶段。公司基于当下市场环境以及订单机会分布格局对各节点的投资布局进行了充分调研和重新论证,从投资回报率及投资必要性考虑:白银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辐射的市场区域可由其他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一并覆盖服务;东莞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逐步明确其作为B工厂(生产非模块化产品)的定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主要投资规划为镇江太字节干厢制造产线升级和冷厢制造产线升级。干厢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增强渠道网络布局 (直营店和经销商),已实现对华东冷藏车市场的快速交付和服务能力,原计划投资的干厢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已无必要;冷厢业务方面,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将原计划在某合作企业车间内投资建设的快速合厢线整体搬至中集车辆太字节汽车车厢科技 (镇江) 有限公司,可以满足原项目中冷厢制造产线升级的需要,因此该产线建设投资已无必要。为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终止实施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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