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3,121,239.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54,372,745.97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42,021,7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8,909,795.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39.85%。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已在2025年3月25日之前作出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决议,截至2025年3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的可分配利润将超过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金额。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88,909,795.60 | 1,056,808,707.20 | 792,695,226.9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83,121,239.24 | 2,915,811,638.72 | 2,194,065,544.8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154,372,745.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038,413,729.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697,666,140.9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038,413,729.70 | ||
现金分红比例(%) | 113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