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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0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通达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通达动力拟使用自有闲置资
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
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号)
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92,000.00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1,608,000.00元,较原先27,803.30万元的募集资金计
划超募27,357.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以下项目:”风力发电机、电机定转子铁心制
造项目”和”扩建电机定转子冲片、铁心及模具制造项目”。截止到2012年12
月31日已累计投入资金18,024.72万元。
    2011年6月2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80,000,000.00元。
    截至2012月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3,798,751.16元(含利
息)。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为5000.00
万元人民币,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具体决策投资理财产品时,及时予以公告。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
为股东大会决议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具体决策投资理财产品时,及时予以公
告。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发行主体能
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投资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购
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增减。如公司购买理
财产品累积金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规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及该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
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之前,将相应备查文件报保荐机构审阅,就购
买事项征求保荐机构意见。文件包括:
    闲置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计划或方向、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的详细说明;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的明确保本承诺(产品的说明书或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
文件),包含对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
安全性等的明确约定;
    本次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
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通达动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议
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切实履
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
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通达动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
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汪   洋
                                                       邹文琦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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