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意见,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评价,同时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已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270人。
二、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德勤华永在审计前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了审计计划,并就审计计划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二)德勤华永于2024年11月对公司2024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2025年1月6日正式进场审计,经过两个阶段的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在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针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进行重点沟通。
(四)德勤华永所有职员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五)德勤华永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综上,公司评估确认: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