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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亚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6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亚力)

作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的构建及完善状况,充分发挥财务专长,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亚力,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包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本人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国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香港何铁文会计师行审计员,浙江工商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顺发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的原则,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均认真研读会议资料,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及相关事项的背景与细节,为参与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能够在会议中提出具有针对性与建设性的意见。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意见与建议,参与会议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基于对会议程序和决策内容的充分了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不涉及回避表决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弃权事项。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周亚力1010600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第一届以及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和咨询,对不涉及回避表决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弃权事项。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3
审计委员会会议7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1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11
提名委员会会议3/

注:“/”代表本人非该专门委员会成员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财务专长,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和独立判断。在涉及公司财务决策等方面,积极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件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监督核查,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沟通协调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了解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与外部审计团队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外部审计过程中,本人协助审计团队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和信息,为审计团队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针对审计工作,本人提出以下建议:

1.鉴于公司业务拓展情况,重点关注新业务领域的财务风险和内控设计;

2.强化对子公司财务数据的穿透式审核,确保合并报表的准确性;

3.审计工作应严格遵循时间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进展情况。

以上建议均被公司及外部审计团队采纳并在后续工作中进行有效落实。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认真听取他们的

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在此过程中,本人详细解答中小股东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问题,增强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六)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履职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多次深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现场调研。通过参观企业文化中心,前往公司“新明州76”轮开展实地调研,参加在烟台举办的“宁远永兴”轮交船命名仪式以及船厂调研,深入考察公司各地办事处等方式,对公司的整体运营状况有了更为直观和全面的认识,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本人与管理层、财务部门以及业务部门通过电话、现场会谈等方式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战略实施情况。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优化财务核算体系,完善财务制度流程,提升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公司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持;

2.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优化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流程,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3.强化资金风险管理,完善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资金支付的审核与监控,确保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合规意识,确保财务工作高质量开展。

以上建议均被公司有效采纳,年度内公司市场风险应对更加有效、全面预算执行跟踪到位,获评AAA级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成为浙江省首家获评AAA级主体信用等级的航运企业,企业形象、财务状况以及战略规划得到资本市场的高度认可。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公司安排专人协助安排调研、出席会议行程,确保本人能够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及时传达本人提出的建议,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确保建议能够转化为实际改进措施。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所有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认真研究相关议案。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操作流程规范透明,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财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公司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和1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审阅过程中,本人结合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财务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确保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详细审查,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因原审计机构已达到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最长年限,本人所在的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议启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本人及时关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进展,认真审阅公开招标的选聘文件,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经公司公开招标,确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中标单位。本人对中标单位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对相关聘任议案表示同意。德勤华永在2024年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胜任财务总监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资格,符合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及聘任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续聘或新聘任等相关议案,逐一审查候选人材料,认为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有关任职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对相关提名或者聘任事项,均表示了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人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表决。本人重点关注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规定,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严格遵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高管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此外,经本人核查,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持续学习法律法规,紧跟行业动态与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同时,深入调研公司运营情况,结合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助力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最后,对公司在2024年度工作中给予本人的协助和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周亚力2025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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