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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厚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6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范厚明)

作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认真独立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充分发挥航运方面专业优势,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以自身经验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事项提供建议,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范厚明,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前身为“交通运输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包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本人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煤炭部抚顺煤矿电机厂助理工程师,大连海事大学运输管理系助教、讲师,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航运管理系主任、副教授、教授,大连海事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认真阅读会议资料,充分了解议题内容,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的意见和建议,以航运专业能力和经验在决策中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不涉及回避表决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弃权事项。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范厚明1010600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第一届以及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会前通过认真阅读材料,听取经营层的相关报告熟悉议案情况,亲自参加所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所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研究相关议案,对于不涉及本人回避表决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弃权事项。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3
审计委员会会议7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1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11
提名委员会会议33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确保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信息及相关事项有全面且深入的了解。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以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动态,以便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召开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此外,本人还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同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规范,治理结构完善,未出现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审查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提供有力保障。在与外部审计团队的协作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深入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风险点,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板块,及时掌握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行业动态等方面的关注事项。针对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尤其是涉及航运行业的专业问题,本人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及时向公司反馈,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解答。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在此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确保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得到充分重视和妥善处理,进一步增强了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与互动。

(六)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航运管理、船舶运营等情况,本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

于十五日。通过前往子公司宁波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研、参加在烟台举办的“宁远永兴”轮交船命名仪式、参观船厂以及前往公司各办事处深入了解生产业务等调研项目,切实保证自身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状况的熟悉度,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坚实基础。本人围绕生产经营提出的建议主要有:

1.公司对内要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运营效率,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服务;对外要积极拓展市场渠道,加强与新客户的沟通与合作,提升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个性化的代理服务;

2.公司应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监控。特别是在航运行业面临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政策调整的情况下,要重点关注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策风险等。

3.公司应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发展规划。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吸引航运、金融、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公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以上建议均得到公司高度重视,年度内公司首次开展外贸散货运输业务,强化运力建设、拓宽业务渠道。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培训工作,提升公司管理层治理水平,提升青年人才能力,增强全体职工创新力。

公司高度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配备了专人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方位的支撑和协助。在月度会议、专项会议上,公司及时将独立董事的建议进行传达和深入探讨,确保建议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公司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证券监管机构等举办的各类培训及会议,切实提高独立董事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所有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认真研究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共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和1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因原审计机构已达到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最长年限,本人所在的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议启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本人及时关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进展,认真审阅公开招标的选聘文件,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经公司公开招标,确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中标单位。本人对中标单位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了相关聘任的议案。德勤华永在2024年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胜任财务总监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资格,符合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及聘任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续聘或新聘任等相关议案,逐一审查候选人材料,认为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有关任职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对相关提名或者聘任事项,均表示了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人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表决。本人重点关注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规定,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严格遵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高管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此外,经本人核查,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确保薪酬体系合理、透明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时,本人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保持了良好有效的沟通,重点关注生产经营、航运管理等关键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本人将积极关注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内部控制的完善以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在2024年度工作中给予本人的协助和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范厚明2025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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