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27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1) |
10.0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10.02 | 发行规模 | √ |
10.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10.04 | 债券期限 | √ |
10.05 | 债券利率 | √ |
10.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10.07 | 转股期限 | √ |
10.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
10.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10.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 |
10.11 | 赎回条款 | √ |
10.12 | 回售条款 | √ |
10.13 |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 |
10.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10.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10.16 |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10.17 | 募集资金用途 | √ |
10.18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 |
10.19 | 担保事项 | √ |
10.20 | 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
10.21 | 评级事项 | √ |
11.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以上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上述提案中,提案1.00至8.00及提案19.00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提案7.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需回避表决。
提案9.00至1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提案10.00需逐项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4月13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邮编:
24100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53-5623209。
2、登记时间:
2025年4月13日(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江联系邮箱:lij@rayhoo.net联系电话:0553-5623207传 真:0553-5623209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7”,投票简称为“瑞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指示如下:
议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
10.0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10.02 | 发行规模 | √ | |||
10.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
10.04 | 债券期限 | √ | |||
10.05 | 债券利率 | √ | |||
10.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
10.07 | 转股期限 | √ | |||
10.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 |||
10.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
10.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 | |||
10.11 | 赎回条款 | √ | |||
10.12 | 回售条款 | √ | |||
10.13 |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 | |||
10.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10.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10.16 |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
10.17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10.18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 | |||
10.19 | 担保事项 | √ | |||
10.20 | 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 |||
10.21 | 评级事项 | √ | |||
11.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
注: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的 “□”打“√”表示选择。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