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67 证券简称:未来3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 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水凤 |
设立日期 | 2015年3月5日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住所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0幢附一幢一层5号 |
邮编 | 365000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主要业务 | 以自有资金对金融业、农业、林业、工业、商业、酒店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采矿业的投资;批发兼零售汽车及配件、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农畜产品;汽车租赁;汽车租赁信息咨询;二手车交易;再生废旧物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402315679337H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名称 | 杨水凤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 杨水凤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 | |
股份名称 |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增持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其他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10,455,441股,占比2.0260% | 直接持股0股,占比0%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10,455,441股,占比2.026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455,441股,占比2.0260%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 合计拥有权 | 直接持股77,400,000股,占比14.9981% |
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益87,855,441股,占比17.0241%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10,455,441股,占比2.026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7,855,441股,占比17.0241%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 有 | 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参与竞拍上海金融法院于2025年2月16日10时起至2025年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77400000股股票, 依据拍卖结果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拥有权益比例拟从0%变为14.9981%。2025年3月19日,经上海金融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前述股份划拨至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账户。 |
未来股份原股东吴付招,系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水凤兄弟姐妹的配偶,与杨水凤为一致行动人。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
本次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受让的股份数量为77,400,000股,持股比例由执行法院裁定前 |
的 0%增加至14.9981%。
(二)权益变动目的
看好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通过本次收购取得公司股份,获取股东回报。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