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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致同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致同所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续聘审计机构事项。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致同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2024年12月1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网络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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