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表决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邵建明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农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华夏支行”)申请授信,并对应获得授信人民币本金2.1亿元。截止日前,该笔贷款余额为1.137亿元。公司向广州农商行华夏支行申请将该笔贷款2025年3月28日到期的借据期限调整至2026年3月30日。该笔贷款继续由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骏盈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作质押担保。上述担保范围包括授信人民币本金2.1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所有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及履行相关借款期限调整协议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具体金额以签署的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相关文件,超过以上授信额度须经董事会另行审议后执行。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