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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侦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黄侦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4年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侦武,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经担任惠州市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为执业律师,担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宝宝树集团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本人的亲属均未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审慎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黄侦武88002

我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暨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2024年度担任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遵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4次,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发展、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参加提名委员会2次,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参加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审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建议和意见;在日常履职过程中,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2024 年度,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长效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担保额度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在担保实施过程中,公司对每笔担保的进展情况均进行了公告,担保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截至2024年底,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934,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9,014.03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2、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四)业绩预告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发布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000万元到-1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1,731.25万元到13,731.25万元,同比减少1604.27%到1877.77%。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本人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

案》。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4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关注,认为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经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4元(含税)。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规范运作,内控制度体系完善,财务运行稳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和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督促公司科学决策、防控风险、关注合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侦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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