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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页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0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07899_H04号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披露2024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07899_H04号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谢 枫
中国注册会计师:付四春
中国 北京2025年3月21日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7,000,000.00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5,973,000,000.00元,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资信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86,970.48元,加上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资信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1,772,037.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70,285,067.25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该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1月9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68092_H01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603,971.41 万元。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金额(人民币万元)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194.71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43,017.94
加: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扣除手续费支出(928.70)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248.0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一)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上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上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香港”)及安信证券分别与工行上杭支行、农行上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黑龙江铜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铜山矿业”)及安信证券与兴业银行上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塞尔维亚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尔维亚紫金矿业”)及安信证券与中国银行(塞尔维亚)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Cukaru Peki B.V.及安信证券与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鹿特丹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黑龙江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紫金矿业”)及安信证券与兴业银行上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黑龙江多宝山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宝山铜业”)及安信证券与兴业银行上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奥罗拉金矿有限公司(简称“奥罗拉”)及安信证券与工行上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安信证券尚未完成的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奥罗拉金矿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 转入金额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 转出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投 项目金额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扣除手续费支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ABCDEF=A+B-C-D+E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行上杭支行1410030129002143672597,300.00-591,842.11-1,027.846,485.73
金山香港(注1)工行上杭支行1410030129900046452-305,748.4681,483.59234,878.6610,665.4251.63(注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上杭支行13740101040020985-218,000.00219,355.03-1,355.03-
金山香港(注1)农业上杭支行13740114048400117-219,355.03183,127.0536,228.150.460.29(注2)
Cukaru Peki B.V.(注1)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鹿特丹分行NL13BKCH2002504369-183,127.05183,126.87-(0.18)-
塞尔维亚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注1)中国银行(塞尔维亚)有限公司RS35385020205000382591-183,126.87-183,126.86(0.0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上杭支行175010100100154112-68,000.0065,665.282,334.72702.73702.73
黑龙江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上杭支行175010100100154743-65,665.2865,665.28-3.303.30
黑龙江铜山矿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上杭支行175010100100154356-65,665.2860,900.955,797.751,033.42-
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上杭支行175010100100175908-60,900.95-61,619.52722.864.29
奥罗拉金矿有限公司(注1)工行上杭支行1410030129900077347-81,482.51-79,985.75(1,496.66)0.10(注2)
合计(注2)597,300.001,451,071.431,451,166.16603,971.4114,014.217,248.07

注1:金山香港、Cukaru Peki B.V. 、塞尔维亚紫金矿业、奥罗拉的募集资金专户为美元户,公司使用人民币募集资金购买美元增资金山香港,按转账时的即期汇率折算。注2: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金山香港工行上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美元7.18 万元,折合人民币 51.63 万元; 金山香港农行上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美元 0.04 万元,折合人民币 0.29万元;奥罗拉工行上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美元 0.01万元,折合人民币 0.10 万元。注3: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人民币597,300.00万元与募集资金初始净额人民币597,028.51万元存在差异为人民币271.49万元,该差异为:(1)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中尚未支付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700.00万元(含增值税)以外的其它发行费用人民币448.70万元(含增值税);(2)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未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它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77.21万元,但计算募集资金净额时已扣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表1: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597,028.5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017.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03,971.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7,045.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9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一、刚果(金)卡莫阿控股有限公司Kamoa-Kakula铜矿项目是 (注1)311,028.51233,983.21233,983.21-234,878.66895.45100.382021年5月底551,822.18是 (注3)
二、塞尔维亚紫金矿业有限公司Timok铜金矿上部矿带采选工程 (注2)218,000.00218,000.00218,000.00-219,355.011,355.01100.622021年10月中旬494,564.43是 (注4)
三、黑龙江铜山矿业有限公司铜山矿采矿工程项目68,000.0068,000.0068,000.00-69,751.991,751.99102.582024年1季度末不适用不适用 (注5)
四、圭亚那奥罗拉金矿地采一期工程项目(注1)-77,045.3077,045.3043,017.9479,985.752,940.45103.822026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 (注6)
合计597,028.51597,028.51597,028.5143,017.94603,971.416,942.90101.16

附表1: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有关变更项目的说明见“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注2:塞尔维亚Rakita勘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塞尔维亚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注3:刚果(金)卡莫阿控股有限公司Kamoa-Kakula铜矿项目,已于2021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该项目产铜43.71万吨。

注4:塞尔维亚紫金矿业有限公司Timok铜金矿上部矿带采选工程,已于2021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该项目产铜17.02万吨,产金5.33吨。

注5:黑龙江铜山矿业有限公司铜山矿采矿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已按期完成投入。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在办理相关手续,未正式投入生产,未产生

效益。

注6:奥罗拉金矿有限公司的地采一期工程项目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预计2026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止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圭亚那奥罗拉金矿地采一期工程项目刚果(金)卡莫阿控股有限公司Kamoa-Kakula铜矿项目77,045.3077,045.3043,017.9479,985.75103.822026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有关变更项目的说明见“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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