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毅昌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42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毅昌股份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叶昌焱 | 郑小芹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 ||
传真 | 020-32200775 | 020-32200775 | ||
电话 | 020-32200889 | 020-32200889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echom.com | zhengquan@echom.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新能源、医疗健康、家电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汽车内外饰部件及
总成、新能源热管理系统功能部件及总成、医疗健康类模具及耗材、家电零部件及总成。
公司秉承“忠诚、团结、活力、速度”的企业精神,开创出独具特色的创新产业模式:依托全国一流的工业设计能力、行业领先的模具制造平台、全国化的区域产能布局及规范化的运营管理能力,为汽车、新能源、医疗健康、家电零部件等行业提供产品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工业设计引领产业升级,以智能制造助推转型发展,聚焦新兴行业、新客户、新项目,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375,714,045.67 | 2,285,971,609.79 | 2,285,971,609.79 | 3.93% | 2,088,601,058.90 | 2,090,217,929.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49,713,204.14 | 472,690,060.92 | 472,690,060.92 | 16.29% | 684,584,433.09 | 684,063,572.68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683,352,526.85 | 2,261,294,312.85 | 2,261,294,312.85 | 18.66% | 2,710,971,460.67 | 2,710,971,460.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4,699,367.09 | -212,400,593.95 | -212,400,593.95 | 144.59% | 42,493,779.28 | 41,972,918.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712,780.69 | -219,876,249.97 | -219,876,249.97 | 107.60% | 11,462,750.63 | 10,941,890.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12,266.82 | 113,712,737.42 | 113,712,737.42 | -135.01% | 135,279,614.55 | 135,279,614.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53 | -0.53 | 145.28% | 0.11 | 0.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53 | -0.53 | 145.28% | 0.11 | 0.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21% | -36.76% | -36.76% | 54.97% | 6.41% | 6.33%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分别调增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成本11,431,584.11元、2,385,680.07元,调减销售费用11,431,584.11元、2,385,680.07元;
2.会计差错更正 无。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71,889,151.20 | 627,317,274.23 | 643,210,121.35 | 840,935,980.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942,074.70 | 16,447,605.90 | 1,245,484.79 | 23,064,201.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261,405.75 | 12,759,230.45 | -1,426,893.06 | -34,880,962.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349,840.66 | 5,772,741.25 | -16,703,872.22 | 13,468,704.8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61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72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49% | 104,198,9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谢金成 | 境内自然人 | 2.75% | 11,240,343.00 | 334,000.00 | 不适用 | 0 | ||
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2% | 5,807,6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李南京 | 境内自然人 | 1.12% | 4,598,2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袁斌 | 境内自然人 | 0.81% | 3,329,3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2% | 2,126,1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孙建光 | 境内自然人 | 0.52% | 2,125,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1% | 2,098,146.00 | 0.00 | 不适用 | 0 |
#袁永浩 | 境内自然人 | 0.49% | 2,020,4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王象 | 境内自然人 | 0.47% | 1,924,401.00 | 0.0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谢金成是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袁斌通过证券公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278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 股东#袁永浩通过证券公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20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1.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评估值为基础,以不高于人民币3,988.816万元收购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富恒”)持有的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江淮毅昌”)4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年1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已向高金富恒支付股权转让款3,988.816万元,合肥江淮毅昌已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肥江淮毅昌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但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一致通过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1月5日起在公司公示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止,时限不少于10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1.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回购报告书》,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
2.截至2024年5月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2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6元/股,成交总金额30,499,477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已完成。
3.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2024年11月29日,公司办理完成上述5,524,000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四)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3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1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3年5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由于外部客观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分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