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
2025年3月13日,公司2024年度回购计划回购期限届满,累计回购股份2,624,262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依据《上市公司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3月14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完成本次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74,731,320股减少至172,107,058股,注册资本由17,473.1320万元减少至17,210.7058万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73.132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10.7058万元。 |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7,473.1320万股,每股1元,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7,210.7058万股,每股1元,全部为普通股。 |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或备案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