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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旷达科技股票代码00251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江苏旷达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艳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传真0519-86549358
电话0519-86159358
电子信箱yan.chen@kuangdac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于2013年涉足光伏电站的投资与运营,属于集中式地面光伏发电业务。基于光伏电站属于重资产项目,公司调整发展战略,于2017年底对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进行优化、出售部分光伏电站资产。公司光伏发电业务主要利用太阳光能、太阳能组件、逆变器等电子元件组成的发电体系,与电网相连并向电网输送电力的光伏发电系统,是属于国家鼓励的绿色电力开发能源项目。工作原理即太阳能组件产生的直流电经过并网逆变器转换成符合市电电网要求的交流电之后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由电网统一调配向用户供电。基础上网电量根据国家电价批复执行,包括标杆电价及国家再生能源补贴两部分。超出基础上网电量部分通过电量交易平台竞价交易实现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有光伏发电电站7座,分别位于新疆富蕴1座30MW,新疆温泉1座30MW,新疆若羌1座20MW,云南通海1座30MW,陕西榆林1座50MW,山东菏泽1座10MW,河北宣化1座30MW,共计200MW。2024年公司光伏电站累计销售电量为 24,644.45万KWh,其中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总电量 13,965.65KWh,占总上网电量的 56.67%;总上网电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2.60%,市场化交易总电量比去年同期减少 5.17%。公司对光伏电站没有继续投建及扩张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光伏电站的应收补贴余额为48,689.29万元。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纺织服装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饰件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材料,形成织物面料、生态合成革和超纤仿麂皮三大系列产品,以及以上产品前后道的有色纤维、座椅面套、汽车电子饰件等产品。研发模式:公司围绕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及测试技术等方向进行创新设计与研发,以自主研发设计为主,同时依托国内外科研院所进行深度合作研发。旨在提供专注于消费者需求的交通工具内饰材料和汽车电子饰件产品的前瞻趋势研究、色彩纹理设计、产品性能测试、材料工艺创新研发、产品工艺开发以及数字化设计等全流程解决方案与个性化定制服务。通过深加工和价值附加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内饰件材料与产品战略的创新发展。采购模式:因公司汽车内饰件业务下属公司较多,在全国分布较广,因此公司对通用性材料采取统一谈价,对其他辅助材料等采用信息共享、分别采购的联合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公司汽车内饰件业务实施“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制定销售计划组织生产。销售模式:公司汽车内饰件产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作为汽车主机厂的二级供应商,公司产品由销售部门(或下属公司)直接销售给汽车主机厂或其一级配套供应商。饰件业务主要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主要风险:汽车整车制造环节的竞争格局变化,汽车产业供应环节的议价能力相对弱势和技术研发投入压力等行业情况,可能会导致市场份额下降和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新产品、新项目的研发投入如果不能及时应用落地,也将对公司市场拓展等增大压力。应对措施:提升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以满足市场对高品质、高技术含量内饰材料的需求;加强与客户的合作,拓展市场份额,尤其要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客户资源;持续深化研发创新工作,加强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合作关系,形成更稳定的产业生态。

(2)主要产品

公司汽车内饰产品经过公司结构调整、新材料研发,已形成织物面料、生态合成革、超纤麂皮绒三大系列,以及有色化纤丝,包括下游汽车座套、坐垫等饰件产品。公司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的产品是指通过投资、运营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将自然界的太阳能辐射转换成可使用的电能产品。

(3)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830.14万元,同比增长16.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48.82万元,同比下降14.50%。

①汽车内饰件业务

2024年度饰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2,591.74万元,同比增长20.88%;实现净利润13,205.68万元,同比增长21.88%。受益于汽车行业复苏、公司客户结构优化,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订单量的增加;同时,公司规模化生产与供应链成本管控措施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内饰件业务实现收入与净利润双维度增长。

②新能源业务

2024年度公司光伏电站累计发电量较上年同期下降12.60%,实现光伏发电业务及其他收入17,238.40万元,同比下降

17.99%;新能源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3,143.14万元,同比下降 62.06%。2024 年电网消纳限制较为严重,随着光伏装机量的快速增长,部分地区电网难以适应大规模的光伏发电接入,导致限电现象频发;同时报告期内光伏市场化交易电价显著下跌,公司光伏电站平均售电价格承压,导致公司光伏发电量与发电收益双重下降。报告期内重要参股公司芯投微在产能建设、技术验证及客户拓展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从芯片设计、制造到封装的全流程自主可控能力。

(4)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光伏电站发电能力受电网传输与消纳能力限制。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限电率上升,直接导致发电量减少。2024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推动光伏等新能源电力全面参与市场竞争。市场化定价机制使电价波动直接与供需挂钩,公司光伏发电的平均电价下降。电力市场化改革后,保障小时数逐步减少,剩余电量需通过竞争性交易出售,进一步加剧了电价波动风险。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纺织服装相关业的披露要求行业情况公司汽车内饰业务相关行业的市场规模和未来需求主要受汽车行业发展状况、消费趋势、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复苏,消费者对汽车的需求逐渐回暖,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根据相关统计,2024年全球新能源车合计销量年增25%。国内新能源新车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比重达到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这为汽车及汽车内饰材料行业提供了较大的市场空间。报告期内受益于汽车行业的复苏和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增长,公司汽车内饰业务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满足了市场对内饰材料的需求,实现了产销量的稳步增长。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崛起,吸引了新的进入者,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这种竞争格局的变化对汽车整体产业链的利润率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国家继续支持和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新能源汽车延续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国家对汽车产业的支持,提振汽车消费市场信心,对汽车产业链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汽车内饰行业长期发展来看,由于产品差异化、技术要求多样、开发费用大、单件价值量低等因素影响,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升,并不断拓展新的产品类型。智能化、环保化及个性化是汽车内饰材料的重要发展方向。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以及自动驾驶技术等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内饰布局的改变。具备自适应调节功能的座椅面料、能够与车内智能系统交互的内饰部件等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环保意识的增强促使汽车内饰材料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可再生材料、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材料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消费者对汽车内饰的个性化需求日益增长,定制化内饰将成为新的应用方向。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汽车主机厂的二级供应商。主要产品为车用纤维及车用内饰件。其中车用内饰件包括织物面料、生态合成革、超纤麂皮绒三大系列及座椅面套、坐垫等产品,广泛应用于下游众多国内外汽车主机厂的各种车型。 公司以“领跑中国、服务全球 ”为愿景,以前瞻性的战略布局、持续的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打造完整的产业链生产体系,具备雄厚的各类交通工具内饰材料研发、制造全套技术力量及先进测试手段,为产品

提供系统化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服务,是中国汽车零部件内饰件行业的标杆型专业制造服务企业,全球领先的交通工具内饰材料专业制造服务企业。2024年,公司持续对新型汽车内饰材料进行研发,组建专业研发团队,加强与相关院校合作,通过不断技术创新,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并逐步应用于中高端汽车内饰产品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4,558,717,928.944,421,493,241.123.10%4,405,223,043.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72,353,193.393,639,755,613.710.90%3,721,481,461.79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2,098,301,394.471,803,462,903.6816.35%1,784,029,09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488,162.55191,204,470.33-14.50%199,716,11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4,728,010.86162,185,789.33-16.93%191,886,089.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751,952.63216,731,117.64-0.45%422,937,480.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120.1300-14.46%0.13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60.1300-14.92%0.13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0%5.37%-0.87%5.76%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33,493,032.38562,047,656.95536,145,782.82566,614,92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10,728.1041,131,368.6146,489,303.3845,256,76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199,846.3932,147,317.5134,577,771.3240,803,075.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24,993.224,209,335.5754,878,520.98137,139,102.8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5,09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2,18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沈介良境内自然人46.63%685,821,5240质押213,450,000
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9%45,433,8900不适用0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6%23,006,1340不适用0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日出东方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82%12,000,0000不适用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0.79%11,676,500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64%9,382,9560不适用0
马水花境内自然人0.49%7,273,8000不适用0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9%7,260,0000不适用0
梁炳容境内自然人0.43%6,307,5040不适用0
龚旭东境内自然人0.42%6,250,0005,687,5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实际控制的企业,为沈介良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重要事项: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手续。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龚旭东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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