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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01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以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
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
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
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
行集合理财计划及信托公司信托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
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及有预期收益的信托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
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
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银行集合理财计划及有预期收益的信托计划,投资方
向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
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
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
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
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
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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